中央空调防尘网清洗周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

编辑:董伊 浏览:2532

导读:中央空调防尘网清洗周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第29批: 1 『 郑州市中原区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39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淮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凯田花园

一、中央空调防尘网清洗周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

第29批:

1

『 郑州市中原区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39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淮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凯田花园小区238号院15号楼二楼,1.有一家仲盛经方国医馆,每天熬制中药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2.238号院15号楼下沿街有十几家餐饮饭店,油烟直排小区内,污染环境,影响生活。3.15号楼下西头爱想想运动幼儿园食堂的油烟污染也很大,求助。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秦岭路238号凯田花园15号楼周边涉及商户共有10家,从淮河路从东向西依次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悟膳坊, 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登记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能正常使用,能做到定期清洗。

2.沙县小吃,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能正常使用,能做到定期清洗。

3.咱家菜馆,餐饮店所在的凯田花园15号楼为群楼餐饮店上方没有平台,厨房后墙为小区内部,产生的油烟通过净化器过滤后排除,并安装有简易的隔音设施。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能够定期清洗,但清洗不够彻底,目前已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饭店所在位置上方没有平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厨房后墙外,厨房后墙连接小区内部,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过滤后排出,安装有简易的隔音设施。

4.邢中原杂面条,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为2018年3月21日开业时新安装,能做到定期清洗。饭店所在位置上方没有平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厨房后墙外,厨房后墙连接小区内部,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过滤后排出,安装有简易的隔音设施。

5.一龙饸饹面,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能正常使用,能做到定期清洗。饭店所在位置上方没有平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厨房后墙外,厨房后墙连接小区内部,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过滤后排出,安装有简易的隔音设施。

6.小红鸡炒鸡餐厅,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能做到定期清洗。饭店所在位置上方没有平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厨房后墙内,厨房后墙连接小区内部,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过滤后排出,安装有简易的隔音设施。

7.高老大牛排胡辣汤,于2018年6月18日转让。新店穆斯林全羊肉鲜汤于2018年6月23日安装门头,内部装修已基本完成,但未开门营业。

8.老陈鸭肠王,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登记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能做到定期清洗。

9.仲盛经方国医馆,办理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用电炉熬制中药,在熬制中药期间会有中药味道飘出。

10.爱想想运动幼儿园,办理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能正常使用,且能做到定期清洗。饭店所在位置上方没有平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厨房后墙外,厨房后墙连接小区内部,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过滤后排出,安装有简易的隔音设施。

综上,凯田花园15号楼楼下共有8家餐饮店、1家幼儿园食堂,全部手续齐全,按要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仲盛经方国医馆在熬药时有中药味道飘出。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召集15号楼所有商户、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召开协调会,会议要求商户加大投入,科学合理规范设置排烟管道。为了尽快处理群众反映的油烟、气味问题,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凯田花园15号楼1单元、2单元176户业主进行入户调研,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并将每日的工作进展情况张贴在小区公示栏内,已全部完成176户业主调研工作。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商户改造隔音设施。仲盛经方国医馆现已主动将熬制中药的器具搬离店铺,不在店内熬制中药。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将加大对以上饭店所在区域的巡查力度,不定时巡查该企业油烟净化器使用及清洗情况,努力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

已转交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2

『 郑州市新密市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41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东于沟村,有个养鸡场(一万只鸡),老板叫郭青春,养鸡粪便乱排,污水乱流,气味难闻(尤其下午4点之后)。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新密市来集镇政府、新密市畜牧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养鸡场内有气味,有蚊蝇。未发现养鸡粪便污外排、污水乱流的情况。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养鸡场负责人郭青春作出保证于2018年7月11日处理完全部蛋鸡、清理鸡笼、水槽、断水断电。

新密市要求来集镇东于沟村委督促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新密市来集镇党委、纪委研究决定,对东于沟村村委副主任司向平同志诫勉谈话。

新密市畜牧局研究决定,对分包来集镇东于沟村网格人员李春风同志诫勉谈话。

3

『 郑州市新郑市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51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古城村驾校西边的沟旁边,有个塑料管厂和饲料豆饼厂加工过程中机器噪声扰民,废气和粉尘颗粒物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9日,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工商局、新郑市国土局等职能部门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进行调查。

1.现场检查时,郑州帅毅塑胶有限公司未生产,但近期有生产痕迹。车间内堆放有30余包密封条成品及其他原材料。该公司东侧为树林,南侧为荒沟,西侧为树林,北侧为树林和道路,周围无环境敏感点,采用厂房隔音、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音,上料口、下料口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河南明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噪声、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2.现场检查时,豆瓦饼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堆放有豆粉及其他原材料200余包、豆皮100余箱,工人正在搬运原材料及拆卸设备。负责人邱小亮不能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新郑市继续加强对郑州帅毅塑胶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新郑市龙湖镇政府要求豆瓦饼加工点自行搬离,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6月29日下午18时,豆瓦饼加工点已搬离完毕。

问责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给予古城行政村支部书记卢全民全镇通报批评。

4

『 郑州市高新区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55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交叉口新建化工厂,距诉求人住房300米,希望重新选址。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要求郑州市上级部门跟进核实处理,绿色生态用地不允许建厂。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属实,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档,尚未开工建设。

(一)关于“郑州市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交叉口新建化工厂,距诉求人住房300米,希望重新选址。”的问题

1.环评方面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润滑油项目新址距离高新区实验小学430米,距离祝福红城小区560米,距离碧桂园西湖小区1050米,敏感点均位于150m卫生防护距离之外。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

环评分析认为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可行。

2.安评方面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2018年6月11日,郑州市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储罐组与附近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关于“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要求郑州市上级部门跟进核实处理,绿色生态用地不允许建厂”的问题

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

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关注度较高,郑州市高新区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两名分管领导(正县级)任副组长,一名副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级发改、国土、规划、安全、环保等业务部门均深入实地进行了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并将有关调查情况及时进行了回复;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高新区环保、规划等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5

『 郑州市金水区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56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英协园中苑小区一楼门面房有两家饭店油烟机正对居民区,油烟污染环境,反映两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郑州市金水区工商质监局、郑州市金水区食药监局和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

1.巴辣重庆鱼火锅店的后厨有灶头4个,理论出风量为8000m³/h。后厨外面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和排烟通道,油烟净化器排风量为20000m³/h,符合安装规格,使用正常。烟道设置符合要求,油烟净化器与集烟罩正常清洗。该饭店的排烟通道处均设置有隔音、隔烟设施,未发现有油烟机正对居民区,但是排烟口的百叶窗存在一些油污现象。

2.谷连天八宝粥店后厨有灶头4个,理论出风量为8000m³/h。后厨外面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和排烟通道,油烟净化器排风量为8000m³/h,符合安装规格,使用正常。烟道设置符合要求,油烟净化器与集烟罩正常清洗,该饭店的排烟通道处均设置有隔音、隔烟设施,未发现有油烟机正对居民区,但是排烟口的百叶窗存在一些油污现象。

关于“反映两年未解决”的问题,巴辣重庆鱼火锅店和谷连天八宝粥店开业时间分别为2017年11月13日和2017年10月13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接到巴辣重庆鱼火锅店投诉1次,谷连天八宝粥店1次,且均已作出处理并有回复结果。

综上,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现场检查排烟口的百叶窗有油污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现场已要求商户进行清洗;

2.对于居民反映“油烟污染环境”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已安排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油烟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

无。

6

『 郑州市高新区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58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新建化工厂问题,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其认为规划不合理根据国务院法律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七条绿化用地;第三条违反城乡规划法,需要国务院批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档,尚未开工建设。

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郑州市高新区规划部门很重视居民反映的问题,已多次进行回复,并将持续保持和居民代表的联系,随时欢迎咨询和洽谈。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关注度较高,郑州市高新区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两名分管领导(正县级)任副组长,一名副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级发改、国土、规划、安全、环保等业务部门均深入实地进行了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并将有关调查情况及时进行了回复;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高新区规划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7

『 郑州市新密市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77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岳村镇郑密路,有家华越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有大量黄土未覆盖。该厂西边有两个铝石和青石的开采坑,不知道是否有合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6月29日,新密市岳村镇、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问题1:“华越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有大量黄土未覆盖”问题

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没有发现厂区内有大量黄土未覆盖现象,但厂区内道路有积尘。

问题2:“华越建材有限公司西边有两个铝石和青石的开采坑,不知道是否有合法手续”问题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华源铝土矿年产10万吨露天开采铝土矿项目于2009年4月25日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审批文号:豫环审〔2009〕69号)。2015年9月25日,取得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豫安监管一设〔2015〕A18号)。2009年6月1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09063120026447),有效期限:2009年6月至2019年6月。采矿区现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青石采矿坑。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华越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道路积尘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加强管理,保持道路整洁。

下一步,新密市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问责情况: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研究决定,对负责现场监管的环境监察七中队刘泮超给予诫勉谈话。

8

『 郑州市登封市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90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陈楼村,村长在207国道边上建了一个大型煤场,将煤矸石倒入207国道加油站北边50米处水库里面;另外在此处还建了一个石材厂占用水库的库容,污染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登封市大金店镇、登封市环保局、登封市水务局、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及登封市大金店镇陈楼村“两委”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举报件反映的存煤点,现场荒废没有经营迹象。该存煤点2009年因经营合伙人之间矛盾停止经营并废弃。

2.207国道加油站北边50米处水库边存在煤矸石,是该存煤点停止经营后矿区过往车辆夜间偷倒产生。

3.举报件中反映的石材厂,位于水库管理保护区域。现场废弃没有生产经营迹象,不存在污染水源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组织人力机械对该存煤点进行复耕,对水库边煤矸石进行进行清运。目前,存煤点已复耕到位,水库边煤矸石正在清理,预计7月8日前清理到位。

对于石材厂占用水库库容问题,登封市大金店镇已安排专人督促经营者张占超按照水利方面规定进行拆除并恢复地貌,预计7月8日前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

登封市对原水站站长高欣涛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9

『 郑州市管城区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91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区大湖村和毕河村分别有一家养猪场,粪便臭气难闻,距离南水北调水渠较近,投诉人要求取缔。

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南曹乡开展联合调查,经查:

1.大湖村一处养猪场,经现场调查,该养猪户于2018年6月26日从外地搬至此地,目前存栏30多头;

2.毕河村一处养猪场,经现场调查,该养猪户于2018年6月初搬至此地,目前存栏60多头。

经查,南曹乡大湖村、毕河村各一处养猪场,原为废弃养猪场,2018年6月被两养猪户占用,无任何手续,存在粪便气味难闻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根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7年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管政〔2017〕2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管城回族区全区禁止一切畜禽集中养殖,为切实改善辖区生态环境,2018年6月28日,南曹乡联合区环保局对大湖村养猪场、毕河村养猪场进行综合整治,劝导养猪户对成猪、猪仔进行转运安置,转运完毕后,6月29日南曹乡组织工作人员对废弃圈舍进行了清理和覆盖,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无。

10

『 郑州市管城区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93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区管城西街92号楼后面塑料厂家属院的车棚过道内下水道堵塞,垃圾无人清理,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中心、北下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管城西街92号楼后面塑料厂家属院的车棚过道内下水道堵塞的主要原因是该污水管道和化粪池由92号楼和93号楼共同使用。由于基础设施老旧,长期没有疏通,造成下水道堵塞以及污物外溢等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第一时间安排区住房保障中心、北下街办事处进行处置,组织专业疏通人员对管道及化粪池等设施进行了疏通清理。2018年6月30日,三个污水井已经全部疏通完毕,下水道周边堆积垃圾也已清理完毕,车棚过道内的下水管道已无堵塞,举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将督促问题辖区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无主管楼院的日常管理,安排网格长定时定期对楼院进行巡查,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问责情况:

无。

11

『 郑州市新郑市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02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乔彩红在世纪广场建了一个旱冰场,在私占停车位经营桌球(15台)15台,毁坏绿地,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处未建旱厕,在诉求人门前随地大小便。还在世纪广场将路挖断私接水管。乔彩红的保护伞是新港办事处的书记吴书义。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7日,新郑市薛店镇、新郑市公安局对该广场进行现场检查。

问题1:“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乔彩红在世纪广场建了一个旱冰场,在私占停车位经营桌球(15台)15台,毁坏绿地,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处未建旱厕,在诉求人门前随地大小便”的问题

该旱冰场位于世纪广场东南角,台球桌在其外部,在广场建设初期属于待建空地,并非规划的停车场。2008年乔彩红(吴鹏飞妻子)租赁世纪广场部分区域非法经营旱冰场,新郑市薛店镇多次依据场地租赁合同第三条就噪音、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责令乔彩红限期搬离,并恢复该处原有地貌,当事人停业整改后,又反复私自占用。2018年6月27日,该旱冰场已停止对外经营,现场停放的桌球也已经破损不堪,但迟迟未予以搬离,新郑市薛店镇政府就该问题多次联系旱冰场场主,一直联系不上,鉴于其合同到期迟迟未能办理相关手续,新郑市薛店镇政府立即对其下达取缔通知书,强制拆除旱冰场整体设施。在世纪广场其他地方未发现毁坏绿地、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居民随地大小便现象。

问题2:“还在世纪广场将路挖断私接水管。乔彩红的保护伞是新港办事处的书记吴书义”问题

由于该旱冰场自2015年至今已停止经营有2、3年之久,且在旱冰场经营期间不涉及用水,未发现有道路挖断私接水管现象;新郑市就举报人反映的当事人社会关系已移交新郑市公安局开展调查。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政府对旱冰场已经拆除并覆盖防尘网,下步对裸露黄土进行草坪铺设。

问责情况:

无。

12

『 郑州市新郑市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06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郑新快速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向西1公里处十七里河河道恶臭,水质发黑发臭,蚊虫满天飞,无人治理。当地政府部门应付检查。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6日,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住建局进行现场核查,经查:1.关于“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郑新快速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向西1公里处十七里河河道恶臭,水质发黑发臭,蚊虫满天飞”问题

新郑市阳光大道十七里河桥两侧分别为融侨城小区与翰林华府小区,融侨城与翰林华府之间支沟内污水,一部分为融侨城及周边小区的生活污水排出,物业处理不到位,进入阳光大道桥东侧市政管网后,进而排入支沟造成;一部分为阳光大道桥东侧市政管网破损,部分污水排入河道。

2.针对“污水无人治理,当地政府部门应付检查”的问题

新郑市龙湖镇的为满足发展需求,不断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同时加快融侨城及周边小区区域内清风路、泰山东路污水管网建设进度,针对该区域污水问题已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将收集的污水进行处理后排入十七里河。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阳光大道融侨城及周边小区已购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十七里河,目前一体化处理设备正在安装中,预计7月5日安装到位。同时,加快区域内清风路、泰山东路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尽快实现该区域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问责情况:

无。

13

『 郑州市登封市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12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嵩山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200米,有个正在建设的熙园住宅小区施工工地,噪音大,扬尘大,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下午,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登封市住建局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对该项目进行调查。

该项目现在不存在土石方开挖、回填作业,规划为三层,现已建至三层,大部分主体工程已结束,即将进行二次结构施工。现场部分回填黄土防尘网苫盖严密,围挡、喷淋设备和全自动冲洗机等扬尘防治设施正常使用。目前,工程进行二次结构施工期,因安全及工程质量需要,无法在夜间施工作业,因此,现在不存在夜间施工的问题。

该工地处于居民区,南侧与居民楼相距五米左右,北侧与居民楼院相距十米左右,由于距离过近,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噪音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要求该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工地“7个100%”的标准落实好扬尘防治措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问责情况:

无。

14

『 郑州市荥阳市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16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高村乡前侯村(原村组长李明启)私自扩建了一个机械厂,喷漆气味刺鼻,机器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荥阳市高村乡政府、荥阳市环保局到达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该公司自2018年6月12日因市场原因停产至今。公司建有车间2间,厂棚1间,仓库1间;生产设备有车床7台、钻床2台,铣床1台、电焊机1台;没有喷涂工序,未发现喷涂设备及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

该公司产生噪声的生产工序在密闭、隔声的车间内, 2016、2017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显示噪声排放符合环保标准。工人日常操作不当时行为时,会产生突发性高分贝噪声。

该公司南面有一块空地,约2亩左右,有一小部分被占用,用于露天存放原材料,未见建有厂房,不存在扩建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责令企业把南边空地上的原材料转移到厂区内,归拢堆放,目前已清理到位。要求企业生产时严格操作,避免出现噪声超标扰民。

问责情况:

无。

15

『 郑州市城管委 』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25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新建垃圾焚烧场,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结果上称该垃圾场没有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1.项目公开情况。

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回头看”交办案件中涉及西部项目的问题从6月22日起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专栏进行公示。

2.该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合规、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第三方监测的“四层监管模式”,确保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该项目目前还未开工建设。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各个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16

『 郑州市城管委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2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环境问题。因工作需要,我经常往返河南各个城市之间,途中发现是高铁出入高铁站两侧、高速互通立交桥附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处可见,特别影响感官和心情,垃圾的长期堆存可能还会对周边环境乃至地下水造成影响,更有甚者还有焚烧的情况,对大气环境和行驶安全带来不可忽视的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5日-6月15日郑州市城管委已经委托郑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出入市区的四环内铁路沿线、四环沿线及绕城高速出入站点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查明环境现状,建立问题台账。共确定铁路沿线存在问题58处,绕城高速沿线存在问题59处,并且拟定了相关整治方案。

综上,该问题反映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将进一步细化排查、统计存在问题的具体位置及垃圾存量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整治。

问责情况:

无。

17

『 郑州市管城区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2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我们是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绿都紫荆华庭雅园小区的居民,反映十八里河镇卫生院(十八里河社区服务中心)违反环保规定违法建设,以及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与该医院勾结,为医院违法建设提供掩护以及该医院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与居民区无隔离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卫计委、十八里河办事处开展联合调查。经查,2018年3月2日,十八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备案号201841010400000030,举报“违反环保规定违法建设”相关内容与实际调查不符。

十八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郑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每三万到五万人口区域内规划预留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内容,进行规划建设(郑规建(建筑)字第〔410100201409171〕号),举报“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与该医院勾结,为医院违法建设提供掩护”相关内容与实际调查不符。

十八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楼宇东侧为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西侧为小区大门,南侧为小区绿地,北侧为临街道路,楼宇不直接与居民楼相连。该中心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进行设置,整体设置布局仅能够满足周边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内部不设手术室和消毒供应室,不开展手术及其他大型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卫生法规中,未明确医疗机构设置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限制,经走访,部分居民对十八里河社区服务中心与居民区之间设置距离存在意见。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8日,十八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停止内部装饰工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管城回族区卫计委将积极征求辖区居民意见,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基础上,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问责情况:

无。

18

『 郑州市荥阳市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3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阳泰建筑设备公司在荥阳高村乡东大村和油坊村违法占地(荥国土资罚决字〔2017〕第147号),至今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我三次到现场查看取缔不到位时,于6月12日电话举报到央环督查组,之后环保局黄书记带人责成限期两天内搬走,以取缔到位。6月19日我到环保局索要“中央第一环保督查组”转办查处结果时,互相推诿,使我无果而归,对环保局一年多来欺上瞒下、不作为,让违法人依然我行我素,仍在违法建筑的承包地上胡作非为,且电话威胁我,剥夺我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9日,荥阳市环保局、荥阳市国土资源局、荥阳市高村乡政府到达现场进行了核查。

1.针对“郑州市阳泰建筑设备公司在荥阳高村乡东大村和油坊村违法占地(荥国土资罚决字〔2017〕第147号)”问题

经核实,郑州市阳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在东大村是租用王立功的场地,该宗土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实际为王立功非法占地。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7月10日对王立功非法占地依法立案调查,2017年9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7〕第147号),并依法2018年4月18日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郑州阳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从东大村搬离后,租用张培涛在高村乡油坊村建设的厂房,该厂房为非法占地建设,2017年5月17日,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张培涛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责停字〔2017〕035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责改字〔2017〕035号,要求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地貌。

2.针对“至今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问题

2018年3月28日,荥阳市高村乡政府和荥阳市环保局在对油坊村进行排查时,郑州市阳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不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环评审批手续。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未取得环保手续前禁止生产经营,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

3.针对信访人反映“三次到现场查看取缔不到位时,于6月12日电话举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之后环保局黄书记带人责成限期两天内搬走,以取缔到位”的问题。

经查,荥阳市环保局黄书记当时答复的是:一是针对该企业没有环评手续,督促荥阳市高村环保中队处罚到位并限期办理环评手续;二是如果不符合办理环评手续的条件只能作为仓库不得从事生产;三是如果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一定要取缔到位。黄书记并没有说责成限期两天内搬走。

4.针对“6月19日信访人到环保局索要“中央第一环保督查组”转办查处结果时,互相推诿,使我无果而归,对环保局一年多来欺上瞒下、不作为,让违法人依然我行我素,仍在违法建筑的承包地上胡作非为,且电话威胁我,剥夺我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

经核实,荥阳市环保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当时热情接待了信访人,并告知他处理结果已经在网站和报纸上公示,可以自行查询,不存在互相推诿。目前,对该企业已经处罚并且取缔到位。针对电话威胁,剥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说法,经核实,企业负责人称没有打电话威胁过举报人。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已经处罚到位,截至6月29日,该公司已从荥阳市高村乡搬离。

问责情况:

荥阳市正在综合分析研判具体问责事宜。

19

『 郑州市登封市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4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乡上沃村村支书兼村长李占好开了一家名为鑫赢钙业有限公司,实际为石子厂。占用农民的退耕还林土地长期开采,致使山体严重破坏,采石厂离百姓生活居住区不足百米,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24小时拉沙拉石子车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同时产生大量扬尘(只在检查时洒水),老百姓衣服不能在室外晾晒,庄稼也不长,部分百姓房屋也被采石放炮震漏了。该村还有一个石灰厂,也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登封市石道乡政府联合登封市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组成调查组,再次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登封市石道乡上窝村郑州鑫盈钙业公司附近共有两家企业,分别是:河南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财源石料分公司。其中,河南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和郑州鑫盈钙业公司处于一个院内,外侧30米为财源石料分公司。郑州鑫盈钙业有限公司脱硫及除尘设备正在运行,环保在线监控数据运行正常;河南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因无原料处于停产状态;财源石料分公司由于采矿许可证于2017年12月29日到期未续,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乡上窝村村支书兼村长李占好开了一家名为鑫赢钙业有限公司,实际为石子厂”的问题。鑫盈钙业公司为石灰石生产企业,非石子厂,法人王潇君,处于上窝村辖区,与李占好无关,该公司脱硫及除尘设备正在运行,在线监控数据运行正常,符合国家标准,此问题不属实。

2.关于“占用农民的退耕还林土地长期开采,致使山体严重破坏”问题。据登封市森林公安局调查,鑫赢钙业有限公司和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非林地。财源石料分公司拥有2014年6月河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征用林地1.33公顷”;在采矿区,占用2003年造林工程2.1亩、2005年造林工程17.4亩,在2016年被核销19.5亩,已停发农户退耕还林补贴款,此问题不属实。

3.关于“采石厂离百姓生活居住区不足百米,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24小时拉沙拉石子车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同时产生大量扬尘(只在检查时洒水),老百姓衣服不能在室外晾晒,庄稼也不长,部分百姓房屋也被采石放炮震漏了”的问题。经查,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条、第十二条之规定,财源石料分公司属“小型露天采石场”、作业安全距离不低于300米,而据现场GPS测量,最近农户离采石厂460米,采石场在安全距离之外。郑州鑫盈钙业公司、河南鹏辉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鹏辉实业有限公司财源石料分公司三家企业运输产品道路属于上窝村村道,道路部分路段损坏严重,存在道路扬尘问题。经走访农户,上窝村地处山区丘陵地带,水利灌溉设施不完善,农作物主要靠天收,庄稼生长与企业运输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道路部分路段损坏严重,存在道路扬尘属实。

4.举报人反映的“该村还有一个石灰厂,也存在类似污染问题”问题。经走访调查农户,上窝村只有一个石灰厂,即郑州鑫盈钙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有两个石灰厂。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登封市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加强主体责任,提升环保档次,提高环保标准,一是要求财源石料分公司采矿许可证续期没到位情况下,禁止采石;二是鑫盈钙业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三是要求上窝村委加强对村级道路的维护,增加洒水次数、频率,降低扬尘,给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

无。

20

『 郑州市登封市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4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登封市马庄安置小区北墙外路面有1公里多路段,十几辆渣土车水泥罐车飞奔,灰尘扬起数米,过路人捂着鼻子,对小车不让道,车辆过后土块散落,有布篷布也是摆设。环卫工也没有办法打扫。偶然有洒水车,也是应付,有1公里多的路段,洒水路段只有100多米,十天八天也不洒水一次,就是洒一次水路上像活泥,泥浆很深,行人也不好走。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下午,登封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到达该项目进行调查。经查,原大禹路西段市政道路南侧慢车道进行热力管网开挖铺设施工中,为保障附近居民正常通行,南侧慢车道实行半幅通行。主干道进行给水、污水、雨水管网开挖铺设中,进行全封闭施工。由于南侧半幅保通路较窄,附近居民私自将主干道的封堵围挡拆除,过往车辆及附近村民在施工作业面通行,不仅存在施工安全隐患,而且导致防尘网大面积破损、缺失,另外进入汛期后,雨水较多,过往车辆和行人及雨水将原覆盖好的黄土带至低洼处的保通路面上,发生扬尘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住建局安排工作人员要求登封市热力公司及施工单位中建七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扬尘管控。目前,热力公司对南侧慢车道共出动钩机、铲车各一台对多余渣土进行清运,洒水车7台次对热力管网施工作业面进行清洗,共冲洗路面1000米,对施工作业面铺设防尘网2200米;中建七局对主干道共出动机械水车3辆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冲洗,铲车一台、运输车一台对渣土进行清运,并修复破损围挡1300平方米,覆盖裸露黄土22000平方米;同时协调登封市政管理单位,出动高压冲洗车2台、洒水车1台、大型洗扫车2台、中型洗扫车2台对保通路面进行彻底清洗。

问责情况:

无。

21

『 郑州市荥阳市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4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郑州安泰建材有限公司,在国家重点治理环保期间,仍违规偷偷生产,并于2018年3月26号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致一死两重伤。事故至今未调查未处理,死者伤者家属没有得到任何调查询问及妥善处理。黑心企业违规生产、瞒报事故,当地安检部门不作为,老百姓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9日,荥阳市安监煤炭局、荥阳市环保局、荥阳市贾峪镇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经查,2018年1月1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荥阳市政府责令该公司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并采取了断电、停止火工用品的发放等措施。荥阳市安监煤炭局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2月1日,各职能部门及贾峪镇人民政府联合拆除了该公司的电力计费装置,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荥阳市安监煤炭局、荥阳市环保局有关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多次检查,未发现郑州安泰建材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偷生产现象。

根据电力部门提供的郑州安泰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的用电记录情况,显示该公司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份的用电量为零。

荥阳市公安局自郑州安泰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已停止审批对该公司的一切爆破作业。

经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询问和走访乡镇、村委工作人员了解,被调查人均表示该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未生产,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综上所述,该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该公司按要求停产到位。

问责情况:

无。

22

『 郑州市金水区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4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上海大众豫港4S店位于花园路与徐寨路十字路口西北角,与西邻的嘉瑞园小区仅一墙之隔。豫港4S店在紧邻嘉瑞园小区大门口的1号楼和2号楼位置的围墙外建有一座喷漆车间,多年来长期排放喷漆有毒气体污然空气。前些年经小区居民坚持不懈的多次向市长热线及环保部门举报,4S店为了应对举报,采取应付差事般的措施,把开在喷漆车间屋顶的大功率排气口封堵上,却在与小区围墙外几十公分的夹缝暗处又开了3个排气口,为了不被居民发现,还加装了向下隐蔽的铁皮排气管道,这反而造成有毒气体更加直接地排向嘉瑞园小区,并在小区内弥漫扩散。小区内紧临排气口的绿化树木被污染的接近死亡,几栋居民楼不能开窗户,广大居民整天生活在有毒气体中,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巨大威胁和危害。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及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针对“多年来长期排放喷漆有毒气体污然空气”问题

该单位共有烤漆房2个。2016年小区居民拨打市长热线投诉该店排放气体有异味,经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和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督促整改,该单位在废气管道出口处增加过滤棉及活性炭层数,并在出口处加装水池过滤废气。2017年初小区居民拨打媒体“小莉帮忙”热线投诉该单位排放气体有异味,金水区环保局和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督促该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对烤漆房的废气处理装置进行了升级改造。该企业按照环保要求整改,投入近6万元购买安装水帘除雾废气处理设备。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该单位于2017年已将烤漆房烟道由喷漆车间西侧改到东侧,远离居民区,并且改造完毕后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该单位喷漆房才投入使用。

(二)针对“夹缝暗处的三个铁皮排气口”问题

该企业喷漆车间西侧(南)两个排气口是车间的通风装置排风口;车间西侧(北)一个是原烤漆房废弃管道,该管道已于2017年初烤漆房改造时废弃,且一直处于关闭状态。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对于“多年来长期排放喷漆有毒气体污然空气”问题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在2017年废气排放检测的基础上,再次对废气排放进行检测。同时要求其加强对废气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2018年6月28日该单位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瑞安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根据河南瑞安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7月2日检测报告,该单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苯排放浓度及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均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中规定要求。

(二)对于“夹缝暗处的三个铁皮排气口”问题

2018年6月28日,上海大众豫港4S店已对车间西侧(南)两处通风装置排风口进行了拆除,并用铁皮进行密封处理。对车间西侧(北)原烤漆房废弃管道进行了拆除,并用铁皮进行了密封处理,目前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针对上级督查交办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和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将对该企业持续关注,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保持警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

无。

23

『 郑州市惠济区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4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郑焦铁路大桥旁500亩鱼塘,被黄河桥村党支部书记黄革卫,暗箱操作下,填倒建筑、生活垃圾,填平谋取暴力上千万元资金后,又做停车场、修理厂、商店、饭店出租收取费用,现被强制拆除,倒土方覆盖一层处理。大桥墩68号桩周边,还有大量垃圾没被覆盖,裸露在外与黄河水直接连接,现反映如遇雨季或小浪底水库调水调沙期间,黄河水位上涨时,肯定覆盖的垃圾都会被黄河水直接冲入黄河内,还会继续污染黄河。2、古荥镇黄河桥村第八村民组,邙山山顶墓园内,经黄河桥村党支部书记黄革卫授权常年倒生活垃圾及部分建筑垃圾,使美好的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臭气难闻的气味,几十米外就能闻到,黄革卫倒垃圾的目的是做墓地使用,因墓地无证经营,现约开发200多亩,他独管经营十多年,现有他亲哥黄红伟管理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惠济区积极行动对督办案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013年10月25日黄革卫与武警郑州市支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租用该宗地,该宗地部分为鱼塘用地,黄革卫对鱼塘进行了土地平整,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黄革卫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017年4月7日王保欣与黄革卫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租用该宗地。2017年5月8日,王春生与王保欣签订《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同》租用该宗地,王春生在土地上搭建了部分临时房,作为临时物流停车使用。2017年6月,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王春生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地块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土地已进行平整,覆盖防尘网及播撒草籽。大桥墩68号桩周边垃圾,正在进行集中清理。

问题2: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时,邙山山顶墓园内垃圾场确实存在。经调查,邙山山顶墓园内垃圾是由黄河游览区和黄河桥村倾倒的生活垃圾。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组织人力物力对原亚东物流停车场覆盖的砖渣进行清离,恢复土地原貌,预计7月10前完成。同时,对江山路全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对私拉乱倒的渣土车严管重罚,坚决查堵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问题2:郑州市惠济区已要求黄河游览区及黄河桥村生活垃圾不得在邙山山顶墓园内随意倾倒。同时,古荥镇要求黄河桥村对邙山山顶墓园内垃圾场进行平整覆盖。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加大督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

问题1:惠济区纪委监委正在启动追责程序。

问题2:无。

24

『 郑州市登封市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5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登封市龙玺湾小区附近的棋盘山公园。1.公园西门,每天有十人左右团队甩鞭子,像放炮一样。2.公园内有拉大音响跳舞唱戏。3.早上5、6点有部分人到棋盘山喊山。园林局不管,110出警多次,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登封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到棋盘山公园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

1.每天有10人在公园西门外甩鞭子锻炼身体,但是是在早上6:50以后进行。

2.公园内每天早上和晩上有跳广场舞、唱歌、唱戏的,所用音响平时已劝导他们把音量调至最小,并在晚上10点之前结束。

3.原来有人早上5、6点到山顶锻炼后会大喊几声,经公园管理人员制止劝导后,这一现象目前基本得到遏制。

综上所述,该举报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在日常管理中,棋盘山公园加派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劝导、引导群众不用音响或用最小音量,若发现用大音响现象,将立即劝阻,并已制作温馨提示牌在群众跳舞、唱歌区域的醒目处进行悬挂,引导群众在夏秋季10点之前,春冬季9点之前结束,尽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棋盘山公园管理处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并制作温馨提示牌挂在山顶醒目位置,避免发生喊山等噪音扰民现象。

3.棋盘山公园管理处在日常巡查劝导中,如有不听劝阻现象,公园管理处将及时报警,请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登封市公安局建立了接处警应急机制,一旦接到此类警情,第一时间安排警力赶到现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并将联合公园管理部门积极对当事人进行劝阻制止,要求当事人降低音量或者离开,不得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问责情况:

无。

25

『 郑州市金水区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5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56号天佑小区15号楼(天泰轩酒店)后院因酒店排污、排气等问题没有科学规划、合理设置,造成污水管道经常堵塞,加之排风系统离居民楼仅3米远,臭气熏天,噪音严重,使居民无法开窗通气。同时,该后院的临时板房内存放着酒店烤鸭用的大量易燃木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实地查看。经查:

1.河南天泰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前身大董餐饮(郑州)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递交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1年1月12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郑-金环验报告表(2011)3号)。又于2013年4月22日,同意了关于大董餐饮(郑州)服务有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环保意见。

2.天泰轩酒店后院有3个管道,其中2个为油烟排放专用管道,1个为新风系统的排风管道。其中油烟排放管道沿后院墙体向上到楼顶平台延伸向东,最后油烟净化器和抽风设备都安置在楼顶东部隔音房内。新风系统的排风管道沿后院墙体向上到楼顶平台,距离居民楼约5米处有一新风系统风机,该设备位于楼顶平台靠西部的中间位置。

3.天泰轩酒店后院餐厨袋装垃圾存放在地上,有废水流出,垃圾排放地沟近期未进行清理,沉淀池上盖已损坏。

4.该楼顶共有2个产生噪音源的机械设备,其中1个新风系统风机设备和1个油烟净化抽风设备。现场查看,发现位于楼顶靠西部中间位置的新风系统抽风机未接电源线,处于停止运行状态,现场询问天泰轩负责人贾文,该抽风机已于2014年5月停止运行。油烟净化抽风设备位于该饭店楼顶的偏东部,距离居民楼约有30多米,且上述净化抽风设备已采取加装隔音房进行隔音降噪措施。

5.后院板房内确实存有大量易燃木料。

综上,交办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投诉人反映的噪音问题,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保部公告 2008年 第44号)4.1.2规定:“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处无法进行噪声测量或测量的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程度的情况下,噪声测量应在可能受影响的敏感建筑物窗外1m处进行”。目前因无法确定投诉人受噪声影响的窗户位置,所以请投诉人与金水区未来路执法中队联系,联系电话:69350593,以便执法中队申请进行噪音检测。下一步,金水区未来路执法中队将根据噪音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天泰轩负责人贾文,立即对污水管道进行反复洗刷清理,6月29日上午已清理完毕,污水管道内部通畅,垃圾排放地沟已清理干净,无废水流出,现异味已消除。

3.社区工作人员已督促将易燃木料堆放至安全处存放,6月29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未来路执法中队前往现场查看,木材已全部转移完毕。

问责情况:

无。

26

『 郑州市登封市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5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我们是登封市颍阳镇郝岭村村民,近几年我村种植的农作物通过地下水灌溉以后不能正常生长,做饭感觉水质苦涩、难喝。村东北角250米左右的地方建有除草剂农药厂,该厂为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在我村建厂十余年,我们怀疑是该厂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可能是通过生产废水下渗、过期报废退货药品及包装偷埋地下、厂区生产存放有害有毒化学品不规范等行为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厂东200米有两口深井,一口大口井,厂西300米处有深井3口,大口井一口(属于201 6年农业开发时建,深井属于民用),村北部及西北部地下水污染明显偏重。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近几年我村种植的农作物通过地下水灌溉以后不能正常生长”问题

经查,该公司南侧种植有玉米,西南300米处路两侧处有农户零星种植的芝麻、花生及蔬菜,现场未发现农作物生长异常状况。

问题2:“怀疑是该厂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可能是通过生产废水下渗、过期报废退货药品及包装偷埋地下、厂区生产存放有害有毒化学品不规范等行为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问题

经查,该厂建设有生产废水收集池两个均做防渗漏处理,规格为14.5mx2.8mx2m和19.5mx3mx3m,建设有生活污水池一个,储量为220.5立方米,建有雨水收集池一个,规格为32mx21mx3.5m,储量2352立方米。

过期退货产品经过重新处理合格后返回市场销售;外包装破损产品经过翻新后返回市场销售;用过的废旧包装袋、包装瓶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处理。未发现有过期报废退货药品及包装偷埋地下的现象。

该企业液体原料存放固定储存罐内,设置专区存放。其它原料按规定存放于原料库、成品库,地面用水泥做硬化处理。

问题3:“厂东200米有两口深井,一口大口井,厂西300米处有深井3口,大口井一口(属于2016年农业开发时建,深井属于民用),村北部及西北部地下水污染明显偏重”的问题

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周边的农户水井及灌溉机井水进行抽检(东侧郑州欣农科技有限公司井水、西侧约100m深井水、南侧约200m大口机井、北侧登封市中灵山纸品有限公司井水以及郝岭自然村四家农户井水)共计八个监测点位,经登封市颍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登封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见证进行取样,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该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要求”。

综上所述,该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登封市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27

『 郑州市中牟县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6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中牟县春和景明小区东隔壁东方银座项目长期不按装修时间装修,噪音扰民。经常夜里十一二点有大渣土车进进出出拉土,推土机等大型工程车施工。夜里向环保部门反映,值班人员说夜间施工不归他们管,归住建局管,打住建局电话,住建局说噪音归环保局管,这样来回踢皮球,打110报警电话偶尔一次会有人来制止,但是过不了十几分钟就又开始施工了。早上五点多室内、外装修电锯、电焊等机器,各种敲打声,刺耳的声音让家中老人小孩无法安睡,中午也是各种敲打电锯声不停。多次打环保局电话投诉,在值班人员回答会派人去解决之后每天早上还是刺耳的电锯声。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30日,中牟县住建局、中牟县综合执法局、中牟县环保局成立联合查办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目前,工程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装修过程中切割设备及管网铺设回填土方时设备会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自6月份以来,中牟县环保局共接到3次关于该项目噪声污染的举报,中牟县环保局都按要求进行了回复。第一次是2018年6月15日,中牟县环保局接到郑州市长电话转办案件,案件编号:zz201806113139,市民反映“东方银座工地有夜间(22:00—6:00)施工”的问题,6月15日上午,中牟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执法人员针对施工噪声的问题,对该施工工地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负责人也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在夜间施工。第二次和第三次举报是举报人通过中牟县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方式进行举报,时间分别是2018年6月20日上午11点08分和6月29日上午7点33分(举报录音编号:2018062011083404;2018062907333904),根据环境噪声管理的相关规定,东方银座项目第二次、第三次被举报施工噪音扰民的时间是上午11点08分和7点33分,不属于“夜间”范畴,属于正常施工时间。

另外,6月30日晚上,中牟县综合执法局对东方银座项目工地进行现场值守,未发现渣土车辆。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中牟县环保局对东方银座项目工地下达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牟环限改〔2018〕第193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该项目的督查和巡查力度,并督促项目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减少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问责情况:

无。

28

『 郑州市荥阳市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6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孙世君在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荥阳市广武镇孙寨村西占用数十亩基本农田违法开办郑州恒益水泥管厂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的粉尘、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也未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治措施,在其生产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粉尘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9日,荥阳市环保局、荥阳市国土资源局、荥阳市广武镇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该公司两个水泥罐,一台搅拌机已经安装到位,配料机等设备在地上放置未安装,未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放有部分水泥管成品,经询问,此部分水泥管成品是从别处运来在此处存放的。现场存放的石子、水泥等生产材料用防尘网覆盖进行覆盖,场区内有洒水降尘的痕迹。

2018年4月,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就孙世君占地建设水泥管厂的问题,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罚责停字〔2018〕1015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罚责改字〔2018〕1015号),并抄告广武镇人民政府(荥国土资函〔2018〕033号)。要求广武镇人民政府督促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2018年5月,当事人责令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未恢复土地原状。荥阳市国土资源局针对该宗地立案调查。经查,郑州恒益管业有限公司投建人为汪元勋,该宗地圈占面积21108.58平方米(合31.64亩),不符合广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8年6月25日,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汪元勋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8〕028号),责令当事人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65975.1元。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郑州恒益管业有限公司已将厂内的设备拆除完毕并运走,生产材料已经清理干净,购买了防尘网对厂区清理后裸露的黄土进行覆盖。

问责情况:

无。

29

『 郑州市金水区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6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郑州市金水区白庙社区环评造假投诉举报等”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一)项目历史背景

郑州市金水区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郑州市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二)关于李春霞等30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均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均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于2018年6月26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裁定结果。

(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宋XX教授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拆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因此,关于“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出具了验收批复”的举报情况属实。

(四)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出具文件的有效性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是金水区环保局的正式文件,合法有效。因此,关于“环保局批复文件造假”的举报情况不属实。

因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设置不完善,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致使在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办理时给予了不予审批的意见。因此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郑金环许不予决字〔2017〕第01号)、2017年8月2日出具的《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金环听不字〔2017〕第1号)和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2017-02)文件均存在瑕疵,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对上述文件声明作废。虽然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在发现此问题后及时将上述文件声明作废,但已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综上,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党组和有关人员作出了深刻检讨。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在思想认识、人员管理、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要针对环评审批程序衔接不够到位、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的问题,重新修订环评手续办理的流程和制度规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

无。

30

『 郑州市惠济区 』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1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局修建江山北路时为了偷工减料,减少日常管理费用,在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第五村民组,北氓驾驶人考试基地对面,江山路路东,门头标有巴记烩面涮锅城的院子里面,挖了一万平方米的大水坑(惠济区江山北路黄河桥村第五村名组地界范围,距离枯河桥向北2,5公里,江山路路东60米),水坑周围垒石头,并架钢丝网,水坑底部铺上了石子,以保证污水可以长期渗漏在黄河滩里。随着污水排放量的逐渐加大,一万多平方米的大坑已经不能满足污水排放,江山北路第八工程段经常出现屎尿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局面。多次投诉,几年来得不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古荥镇、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指挥部立即行动,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江山路站北路附近确实有两处大水坑,坑底铺设有抛石,水坑周围垒有石头,四周架设有钢丝网,坑内存有积水,无异味。

经查,江山路站北路附近大坑为雨水蒸发池,是江山路拓宽改造指挥部为收集枯河以北雨水,根据黄委会河务部门专家评审意见及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在此处修建了2座雨水蒸发池,该雨水蒸发池是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的附属工程。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由郑州市城管委负责修建,成立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指挥部,由其负责具体工作。郑州市惠济区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非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修建江山北路时为偷工减料,减少日常管理费用,挖的大水坑。

江山路站北路附近第八标段出现污水外溢问题是江山路拓宽改造指挥部为了收集处理枯河以北至黄河风景名胜区江山路两侧区域的污水,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穿越黄河大堤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郑城规交〔2014〕7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城建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4〕91号)要求,在江山路东侧绿化带内建设一座1100吨/天处理量的污水处理站。2017年前,污水和雨水系统均能按规划和设计要求正常使用,未出现污水外溢问题。2018年起,枯河以北江山路道路两侧住户、商户增多,污水突增,超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污水管网内有污水存留,大雨时,蒸发池内雨水外溢,淹没路面,部分地方雨水流入污水井,致使个别地方污水外溢。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由江山路拓宽改造指挥部、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和古荥镇在每次雨停后组织人员,架设抽水泵,将雨水抽提排入就近荒地的排水沟,解决蒸发池雨水淹没路面问题。同时,对枯河以北江山路两侧污水排放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并结合实际,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站,彻底解决枯河以北至黄河风景名胜区江山路两侧区域的污水处理问题。

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加大督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

无。

来源:郑州电台会面客户端、绿色郑州

中央空调防尘网清洗周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

二、关注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公开信息:第二十七批200例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6月1日12时,我市累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4148件。其中:滨海新区384件、和平区238件、河东区526件、河西区388件、南开区471件、河北区260件、红桥区254件、东丽区202件、西青区290件、津南区200件、北辰区309件、武清区116件、宝坻区90件、静海区153件、宁河区108件、蓟州区146件、海河教育园区9件,市环保局2件,市公安局1件,市市场监管委1件。现将第二十七批200例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荣业大街和慎益大街交口南市商业街内的大力水手烧烤排放油烟污染,噪音扰民;新汇华庭南门口和车库出口之间经常有严重的煤气味,不知具体异味来源。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油烟,噪声,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大力水手烧烤店已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留有清洗记录,但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新汇华庭小区口有6个煤气减压阀。天津燃气公司委托天津克瑞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专业检测人员对新汇华庭一号楼南侧有6个地下跳压器从27日9点开始进行了24小时的煤气检测,结果显示正常不存在煤气泄漏。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大力水手烧烤店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将其列入监测计划,将于6月5日前安排油烟监测。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据监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置。

针对新汇华庭南门异味问题,已安排专人巡视监控,若有异常会及时上报维修。

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新华路155号-阿一KTV噪音扰民,并且该处还贩卖烤串油烟污染。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噪声,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阿一KTV门口有两个音箱,产生噪声扰民,内部经营烤串产生油烟污染。该单位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擅自经营。

处理和整改情况

繁华办针对噪声问题依法对阿一KTV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其门前的音箱进行了拆除。区环保局针对该单位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阿一KTV补办了环评备案登记手续,并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了清洗。经区环保局监测站监测,阿一KTV油烟排放达到天津市油烟排放标准。

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新华路和滨江道交口兄弟联烤翅产生油烟污染。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兄弟联烤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营烧烤,产生油烟污染。居民反映的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繁华地区综合执法大队针对该餐厅油烟污染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区环保局针对其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使用。目前,该店已停业整改,店主作出书面承诺,补办相关环保手续,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待环保部门监测达标后,再恢复营业。下一步,繁华办和区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餐厅环保手续齐全,油烟排放达标。

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荣业大街新南市商业街的多家饭店和烧烤店排放油烟。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南市街综合执法大队和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处共有八家商户经营餐饮,从事餐饮的有羴兄弟、港式餐厅、尚善若蜀、大力水手、唯咖啡、吉林餐厅、老潮来了、我家酸菜鱼等8家店,其中吉林餐厅、老潮来了、我家酸菜鱼3家已经停业。羴兄弟、尚善若蜀、唯咖啡3家店主营蒸煮类餐食,基本无油烟污染,产生油烟的有大力水手、港式餐厅2家店,均已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留有清洗记录。上述5家正在经营的店铺均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

区环保局针对五家餐厅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主营蒸煮类的羴兄弟、尚善若蜀、唯咖啡3家店已书写保证书,承诺不经营炒菜、烧烤等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下一步,区环保局和南市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5家餐厅环保手续齐全,油烟、噪声排放达标。

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浯水道龙瀚东园小区内有商户占路经营洗车、烧烤和简易餐馆,导致油烟污染、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散发恶臭气味。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油烟,垃圾,水,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在龙瀚南园小区内,而是在龙瀚南园小区外已建成的江林支路上。江林支路上占路经营户共计有23个集装箱,小卖部4个,早点部8个,废品收购2个,烧烤1个,冲车1个,五金店1个,空箱6个。这些集装箱违章占地经营户均为春节前艺林路违法市场清理后转移至此处。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散发恶臭气味问题,已于5月30日前将垃圾清理完毕。针对违章占路经营问题,责令商户立即停止营业并搬迁,目前已清理完毕。违章占路经营取缔后,计划于6月20日前完成路面清理修复工作,并将江林支路予以封闭,暂由龙瀚东园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

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东海街祺林园内有垃圾堆放和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垃圾,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祺林园存在垃圾堆放问题,东海街会同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对社区内的残留装修工程土、堆物、垃圾进行了清理,已整改完毕,并对今后小区内产生的装修垃圾做到3日内清理完毕。

针对祺林园小区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物业公司加大扫保力度,并定期进行洒水作业,对于部分塌陷地面进行修缮。为彻底解决道路问题,居委会对85个楼门的业主进行走访。经入户走访,大多数业主都希望尽快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在新的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重新研究制定道路维修方案,公开选择施工单位,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小海地双水道松江里小区附近的小海地三水道菜市场进行扩建,拆除过程中无洒水无苫盖措施,产生扬尘污染,而且昼夜不间断施工,噪音扰民。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扬尘,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小海地三水道菜市场施工现场正在进行开发地基作业,有水枪车喷洒降尘,裸露地面无苫盖。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东海街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完善防尘降噪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苫盖,并现场配备一台消防水车做防尘处理,同时坚决杜绝夜间施工扰民现象产生,现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复。

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白云路-长岛渔人家饭馆产生油烟,营业至深夜噪音扰民,并且将污水随意倾倒。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噪声,油烟,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长岛渔人家饭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环保手续,有油烟净化设施,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油烟问题,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环保手续。

针对噪声问题,属地接到对商户进行相关法规的宣传,责成该饭店立即整改,并签署保证书,保证降低噪声污染。针对污水随意倾倒问题,现已将污水清理完毕。商户已签署保证书,保证不再倾倒污水。

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小海地浯水道祺林园小区的主干道路坑洼到处都是扬尘,小区24号楼南面金地菜市场东面一排违章底商经营烧烤,产生噪声污染。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扬尘,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发现浯水道祺林园小区的主干道路坑洼,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祺林园小区24号楼南面金地菜市场东面一排违章底商经营烧烤,产生噪声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祺林园小区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物业公司加大扫保力度,并定期进行洒水作业。针对小区主干道路坑洼问题,下一步将重新研究制定道路维修方案,公开选择施工单位,彻底解决道路问题。目前,物业公司已经组织人员对于部分塌陷地面进行修缮。

1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大沽南路金海湾花园小区西围墙外有一条臭水河,河道内垃圾很多,散发异味;河道东侧岸上垃圾遍地,距河道不足10米有一私人废品回收点,冬季使用劣质煤取暖做饭排放烟尘异味。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垃圾,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河道垃圾及废弃物堆积问题情况属实。废品回收站已于2017年4月15日停止营业,周边还遗留部分废纸夹、燃煤等堆物,现场未发现用劣质煤做饭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河道垃圾问题,区建委已协调市排水部门基本清理完毕。针对河岸东侧废弃物堆积问题,已清理完毕。针对废品回收站遗留堆物问题,柳林街道已将易燃塑料、废纸夹、燃煤清理完毕;将废弃金属部分清理,剩余的做好苫盖,预计于10月底前彻底清除。下一步,柳林街道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环湖中道(环湖中路至环湖西路路段)华夏未来幼儿园从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7:20和下午16:45使用高音喇叭扰民;此路段设有机动车停车场,汽车鸣笛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河西区华夏未来双语幼儿园存在噪声污染问题。该路段产生噪声问题是因部分司机在错车过程中鸣笛造成的。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华夏未来双语幼儿园噪声污染问题,幼儿园现已关闭喇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音响,一定将音量控制在合规分贝内。下一步,将加强管理,保证不会出现噪音污染情况。针对汽车鸣笛噪声扰民问题,天津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如下整改措施:1.立即责令停车场管理公司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秩序。2.规范管理员引导行为,避免大声喧哗。3.由停车场管理员告知车主禁止鸣笛,文明停车。

1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解放南路联合里天津医院对面的大眼餐厅排放油烟污染,向地沟里倾倒油渍污水,导致污水外溢。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油烟,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大眼餐厅(天津市河西区傅瑜小吃店)证照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有环评手续。周边污水井确有污水外溢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油烟排放污染问题,区环保局计划于6月15日前完成油烟监测工作,如油烟监测超标,将依法进行处置。针对污水外溢问题,区建委市政排水所已进行清掏作业并更换污水井盖。街保洁队已对大眼餐厅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整,洗刷油污地面,更换垃圾箱桶并督促商户清整并保持周边环境卫生。下一步,挂甲寺街将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体育学院东门公交站对面“掀起你的盖头来新疆主题文化餐厅”排放油烟污染。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掀起你的盖头来新疆主题文化餐厅证照齐全,无环评手续,无油烟净化设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区环保局已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办齐环评手续,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待其整改完毕后,需经区环保局油烟监测达标后,方可营业。

1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围堤道(马场道至友谊路之间)道路破损严重产生扬尘。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该路段为迎全运道路整修项目,为了抑制路面行车引起的扬尘。道路部门已经加大了洒水降尘措施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该路段已完成施工,彻底解决了路面扬尘问题。

1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新世纪菜市场西侧奔宝通汽车维修厂喷漆异味、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该单位没有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该商铺证照不全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下达立即《停业整改通知》,责令立即停业整顿。下一步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待该单位办齐相关证照、环评手续,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1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津谊桥公交站,因喷漆异味刺鼻。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公交站牌有灰色涂料涂盖小广告,但无异味。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用涂料涂盖公交站牌广告问题,刷涂料是当前清理违章小广告一种方式。下一步,将更换清理方法,采取其它方式清除。

1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环岛东路半岛蓝湾天睐园27号附近有扬尘情况。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天睐园小区27号附近小区入口甬路有破损,部分区域垃圾未及时清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梅江街道责成物业公司对未及时清运的垃圾进行清理,对小区甬路进行清扫维修,加强园区内洒水降尘措施。该小区甬路于七月底前完成区域性维修。同时,物业公司加强园区内老化路面的洒水降尘措施,确保路面湿润不起尘。

1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浦口道广田里底商三个渔夫蒸汽海鲜餐饮油烟乱排乱放,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油烟,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河西区三个渔夫蒸汽海鲜(营业执照名称为:天津四海蒸鲜餐饮有限公司浦口道店)有环保手续,有油烟净化设施;监测部门对其噪声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噪声超标问题,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完成噪声治理,待其噪声治理完成,经河西环保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针对油烟污染问题,区环保局将于6月5日前,对其油烟排放进行监测,如油烟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进行处置。

1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范围内的海河两边垃圾堆积,菜市场周边地面破损污水淤积产生臭味;天津市多处工程渣土堆积产生扬尘,已成为普遍现象。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垃圾,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河西区范围内海河沿线及亲水平台河西段从徐州道至海津大桥下,由三个清扫作业队每日实施清扫和保洁,每周六进行水洗水冲作业,未发现垃圾成堆现象。曾存在个别游客、居民违反公德在此路段夜间烧烤,水务部门打捞水草杂物过程中,造成亲水平台垃圾存留现象。

关于工程渣土堆放,河西区始终对渣土扬尘严格管理,但是由于个别施工现场洒水不到位、苫盖不密闭等原因,加之运输渣土车辆行驶中路面颠簸,可能造成临时的扬尘现象。

关于菜市场周边地面破损污水淤积,由于菜市场商户过多,装卸蔬菜、货物时间不集中,曾有过垃圾清理不及时,部分菜市场污水滴漏的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河西区范围内的海河两边垃圾堆积”问题,区市容园林委在落实好保洁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巡查管理,加大保洁频次,做到随有随清,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

2、针对“菜市场周边地面破损污水淤积产生臭味”问题,区商旅局将对辖区每一个菜市场派专人管理,坚决杜绝商户污水乱倒、杂物乱放,确保门前环境整洁、无堆物。

3、针对“天津市多处工程渣土堆积产生扬尘”问题,区建委将实施“三全”管控机制,对我区工地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五个100%防尘措施,对不规范作业,产生扬尘污染问题的施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2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珠江道欣水园小区(靠近九华山路一侧)多家餐饮底商排放油烟。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欣水园区域内共有餐饮商户26家,其中:1、天津市梅江土大力快餐店等20家餐饮商户证照齐全;农家饭店无证无照;河西区小城味道饭馆等5家商户,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2、天津市梅江土大力快餐店等20家餐饮商户无环保手续;河西区淘弟弟砂锅粥坊、河西区仁品尚火锅店、河西区鱼吉餐厅、天津市蓝水湖海鲜菜馆4家餐饮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河西区穆沙拉面馆等16家餐饮商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6家饭馆证照不全问题,区市场监管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针对20家餐饮没有环保手续问题,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补齐环保备案手续。

3、针对4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商户油烟污染问题,区环保局将于6月20日前进行油烟监测,如油烟监测超标,将依法进行处置。

4、针对16家餐饮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问题,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待其手续齐全、需经区环保局油烟排放监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2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津河南道佟卫里1号楼底商批发饮料、啤酒、面包的商铺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佟卫里1门楼下确实存在一家批发饮料、啤酒、面包的商铺,群众反映的噪声是该商户日常装卸货物过程中产生。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对该商户进行说服教育,该商户承诺在装卸货物过程中轻拿轻放,尽量降低声音,避免扰民。

2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西区越秀路珠海里22门底商香河肉饼门前有垃圾堆放并排放油烟。

行政区域

河西区

污染类型

垃圾,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餐馆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处于停业状态,门前无垃圾,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该餐馆证照不全问题,区市场监督局已于5月24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如有继续经营意愿,需补齐相关手续,经区环保局油烟监测达标后,方可营业。

2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古林街上古村附近古贝壳堤保护区内私搭乱盖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古贝壳堤保护区内已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有2处,一处位于上古林村津歧公路西侧、骨灰堂以南区域违法建设的彩钢房,另一处位于古林古海岸遗迹博物馆东围墙外违法建设的钢结构架。对彩钢房,古林街已于2016年5月10日立案查处,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因涉及赔偿问题未能拆除。针对钢结构架,古林街于2017年3月巡查发现后,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正在依法履行执法程序,目前该违建处于停工状态。古林街又对该地段进行了排查,又发现2处违法圈占。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工作:

1.对新发现的另2处违法圈占,包括12处板房、集装箱和1处废品收购站,目前已清理完毕,恢复土地面积4300平方米。

2.古林街已责令上古林村禁止以任何出租出让等形式变相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3.对违法建设的钢结构架问题,已劝导相对人自拆。若相对人拒绝自拆,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4.对前期违法建成的彩钢房再次做上古林村和相对人工作,争取自拆,若相对人拒不自拆,古林街将于2017年7月30日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下一步工作:

1.对贝壳堤上古林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保护区内其他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列入滨海新区三年拆违计划。

2.由古林街负责报请新区政府协调市海洋局研究解决保护区征地补偿问题和保护区内历史遗留违法建设的解决方案。

3.协调滨海电力公司停止对违法建设场地供电。

4.安排人员加强对古贝壳保护区内的日常巡视,坚决防止新增违法建设。

5.协调相关部门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标桩、标牌。

6.古林街联合相关部门制作宣传资料,加大古贝壳堤保护的法制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保护意识。

2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云山道上的西中环到河北路的路段晚上有很多大型货车通行,噪音扰民而且扬尘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噪声,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云山道上的西中环到河北路的路段晚上很多大型货车通行,噪音扰民问题,区交管分局采取管控措施,加强夜间交通秩序管理,保证居民夜间的休息环境。海洋科技园区将加强对道路洒水压尘作业,确保每天对道路不少于2次的洒水压尘作业,防止发生扬尘污染,同时,做好道路清扫保洁,确保卫生环境干净整洁。目前,大型货车在云山道违章通行现象已基本遏制,道路扬尘问题也同步解决。

2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塘沽区远洋城第八期前两排中间位置和第二排西侧分别有一个信号发射塔有电磁辐射污染。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电磁辐射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中反映的区域内确实存在两个信号发射塔。一个位于塘沽第一公路管理处办公楼楼顶,已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停止使用。经现场检查,此设备无任何电源连接,没有使用的痕迹。另一个位于塘沽第一公路管理处院内。

处理和整改情况

现已对塘沽公路管理处院内的信号发射塔该进行了封停,并在基站附近贴出基站停止运行公告。同时,经检查该机组不存在重新启动的情况。

2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大港前程里17号楼西侧堆放许多垃圾一直无人清理。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前程里17号楼西侧未发现积存垃圾情况。但对前程里小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15号楼西侧电控箱后有新堆放的装修废弃涂料桶,7号楼3单元有新近堆放的装修垃圾,7号楼1单元堆放有一位老人近一周新捡拾的垃圾。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大港街已对新出现的垃圾堆物及时进行了清理,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针对新出现的垃圾堆放情况,五方里居委会及时入户走访给相关户主做工作,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下一步,加强对社区的巡查,一经发现乱堆乱放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清整,不断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2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塘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天保金海岸9号楼底商高原拉面排放油烟污染。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高原拉面证照齐全,涉及油烟作业,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存在设施运行不正常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对高原拉面涉及油烟作业的用具进行查封,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维护或更换,并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油烟监测达标后,方可申请恢复油烟作业。

2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津唐公路和七加三路交口有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滨唐公路和七加三路交口处涵洞项目工程名称是“2016年滨海新区汉沽家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围挡不完整、苫盖不完全等扬尘隐患。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要求并督促建设单位立即停工整改。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扬尘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桥涵西侧明渠开挖工地裸土苫盖也已整改完毕。杨家泊镇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抓紧落实,在工地周围进一步设置围挡,达到围挡百分之百的要求;有土方施工的点位,进行湿法作业,做到施工过程百分之百喷淋;对于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进行苫盖并对车辆进行百分之百清洗;对于施工现场裸露的地面和堆放的土堆进行百分之百的苫盖;对已硬化的工地进出口、七加三路及周边道路进行定时清扫,洒水作业,消除扬尘隐患。

2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和风路与和畅路交口中新天津生态城荣馨园7号楼和9号楼中间的地下车库堆放装修垃圾无人清理。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反映的荣馨园7号楼和9号楼中间的地下车库堆放装修垃圾问题属实,堆放垃圾的位置为小区物业为了解决部分居民装修垃圾处理问题临时设立的一个集中堆放点。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向小区物业公司下达了《日常检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规范行为整改单》,要求立即将堆放的装修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对荣馨园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清理其他堆放的装修垃圾。物业公司已取缔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保证对个别住户产生的装修垃圾进行袋装,随产随清。

3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塘沽中心桥胡家园街八堡村村口西面靠近津塘公路处的小荒地被人圈占成厂院用于存放大型旧机械、喷漆稀料及柴油汽油,且有商户修理机械露天进行喷漆作业异味刺鼻。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垃圾,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厂院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由个人承包,承包人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在厂院内违法搭建建筑物,包括厂房3间,板房2间,用于经营大型停车场。

处理和整改情况

胡家园街已对该企业及周边区域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面整治,取缔大型停车场2个,木材加工厂1个,私人圈占2处,面积近30000㎡。针对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用地当事人依法进行了训诫。胡家园街已将该处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完毕,现场存放的喷漆稀料及柴油汽油全部清除,并将该地块交由八堡村管理。现八堡村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及土地性质恢复工作。

3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华苑产业园区迎水道麦迪逊广场底商多家餐饮存在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油烟,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检查发现入驻餐饮单位正在营业,其中6家单位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净化设施内侧沾有油污,清理维护不及时;8家单位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无油烟产生;味好家牛排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操作过程产生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经现场核查,该广场物美超市安装的冷水机组为主要噪声源,经监测,噪声超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关于油烟污染问题,高新区城环局对于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餐饮单位,要求其对净化设施及排烟管道立即清理和维护,加强设施管理,确保高效稳定运行;对于无环评手续的9家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与此同时,为建立长效机制,高新区城环局责令天津物美未来商贸有限公司加强监管,重新调整麦迪逊广场业态布局,特别是引入新餐饮单位时,应引导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后方可装修营业,并严格管理油烟及噪声排放。高新区城环局依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物美超市关闭部分噪声设备,降低影响,立即安装隔声屏,同时更换老化设备,并要求该公司缴纳噪声超标排污费。

3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汉沽东风南路四季花苑底商金星排挡把抽油烟机放在消防通道,存在噪音扰民且有安全隐患。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举报内容属实。该店环境影响评估手续齐全,油烟减排设施完备。但因加装了隔音罩,致使消防通道净宽不足4米,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的事实。排风机启动后,噪音明显。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寨上街办事处针对现场核查的实际情况,已责令该店立即停业整顿,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对噪音污染源的整改,并对整改后的降噪效果进行检测,直至达标,同时对油烟进行监测,稳定达标后方可营业。寨上街派出所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对防噪音罩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改正。金星排挡经营者已联系拆除人员对占用消防通道区域的抽油烟机进行拆除,正在整改中。同时寨上派出所民警对金星排挡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管理,务必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3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大港胜利街兴旺美郡二期西门两侧餐饮底商乱排餐厨污水、直排油烟。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油烟,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兴旺美郡二期即兴旺里小区,属兴安里居委会管辖,西门两侧餐饮底商在育秀街上,两侧共有36家商户,其中15家餐饮商户,该15家餐饮商户厨房均安装有环保净化设备,证照齐全。其中8家餐饮商户由于较长时间没有清洗使环保净化设备上附着大量油污,造成轻微油烟排出,且没有环评备案。信访举报反映的餐饮底商乱排餐厨污水问题,经核查,该15家餐饮商户污水都排入市政污水排放管道,经对市政排污管道排查,发现个别污水井污水水位较高,存在外溢隐患。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油烟问题,大港街已责令这8家餐饮商户停业整改,要求立即清洗或更换净化单元,同时责令其完成环评备案,完成环保净化设备的清洗或净化单元更换。在环保设施清洗更换到位且运转正常,油烟排放持续稳定达标,完成环评备案后,方允许其继续营业。针对污水问题,目前已对污水水位较高的污水井进行抽吸清运作业,降低污水管道污水的存续量,防止污水外溢情况发生。后续大港街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管网污水水位一旦偏高,立即进行抽吸清运作业,避免污水外溢。

3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宏达街芳林泰达园D栋底商的澜宝石咖啡(巢湖路一侧)在D栋车库私建厨房以及在D栋与E栋之间安装多个风机造成油烟和噪声污染。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油烟,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澜宝石咖啡厅证照齐全,涉及油烟作业,虽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有噪声影响。 关于澜宝石咖啡厅在车库私建厨房问题,经现场勘查,情况基本属实,澜宝石咖啡厅在门店厨房后身车库内搭建了一间储物间,面积约8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冰柜、餐具。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于澜宝石咖啡厅油烟污染问题,开发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商户涉及油烟、噪声的作业用具进行查封,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对油烟净化器、风机等设备进行清理维护或更换,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油烟、噪声监测,经监测合格后,再申请恢复油烟作业。企业负责人已签署了承诺书。

对于澜宝石咖啡厅在车库私建厨房问题,开发区到泰达芳林园D栋车库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经房管部门核查,澜宝石咖啡厅所搭建厨房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已责令其停止使用,开发区建交局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发区城管局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下一步,开发区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3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闸南路东沽和盛园、和美园和和荣园三个小区的一楼底商为超市、理发馆、小饭馆等营业到深夜噪音扰民以及饭馆将油烟排到小区油烟污染。外面摊贩来小区摆摊遗留大量垃圾。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垃圾,噪声,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其中群众反映的这些商户中,证照齐全15家(9家超市、5家美容美发、1家蔬菜店),1家美发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美苑有各类经营主体25家,其中证照齐全16家(13家超市、1家经营化妆品、1家美发、1家餐饮),1家旅馆无证无照,1家为疑似无证照餐饮经营者(无牌匾,经营者否认是餐馆),1家幼儿园无证照,6家(1家幼儿园、3家餐饮、1家烘焙、1家美容)锁门现场无人。和荣苑有各类经营主体17家,其中证照齐全11家(8家超市、1家保健按摩、2家美发),1家超市无证无照,1家餐饮无证无照;4家幼儿园(其中2家锁门现场无人)。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和盛苑8-104的1家已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美发店,大沽街配合市场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对和美苑6-206的旅馆,大沽街配合市场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下一步将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清理;对8-106的疑似餐饮经营者市场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对6-101(快餐)、7-104(烘焙)、9-103(饭店)、9-306(美容)、11-104(快餐)现场无人的经营户进行进一步核查。对和荣苑4-2-103的无证照超市、7-105的无证照餐饮联合市场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4-2-103的超市经营者已自行将商品清理,货架拆除;7-105的餐饮经营者已自行将食品清理,桌椅已集中堆集在一间房间内);对5-101(快餐)现场无人的经营户进行进一步核查。对6家幼儿园,大沽街将配合教体委计划在6月15日前做好下一步处置工作。对小贩进小区经营行为已得到制止,所产生的垃圾也得到清理,同时大沽街责成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的日常管理。大沽街对所有超市、理发馆发书面通知,要求其缩短营业时间,杜绝深夜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3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福州道鸿正绿色家园道路破损严重扬尘污染。小区内垃圾成堆,商铺后面私搭乱盖严重无人管理。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扬尘,垃圾,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小区道路破损严重,是由于小区路面为广场砖,经过长时间车辆碾压,道路部分破损,大风天气会有一定程度的扬尘。小区内垃圾成堆,商铺后面私搭乱盖严重等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小区道路破损的问题,杭州道街已责成业主委员会联合物业管理公司征求业主意见,拟启动大修基金进行维修改造。如未通过,则由杭州道街负责呈报区政府,申请纳入“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进行全面改造。对于路面扬尘问题,小区内垃圾堆放问题,杭州道街、区规国局一并到现场监督小区物业公司逐楼进行了全面清整;今后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垃圾堆放现象再次发生。对于小区商铺后面私搭乱建现象严重的问题,杭州道街对此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和清整,现存个别涉及房屋主体的违建将结合区“三年拆违规划”进行全面统计,按计划逐步拆除。杭州道街已责成物业加大对小区巡查管控力度,确保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3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大港街振业里小区8号楼3单元101住户占用公共用地堆放大量垃圾。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振业里居委会也将加强对社区的巡查,防止问题反复。

3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与河北西路交口大型停车场产生噪声、尾气以及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噪声,大气,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停车场内裸露地块在3月份已完成苫盖。同时,新北街对部分路面硬化3000余平方米,对裸露地面进行苫盖防尘绿网近2万平方米。并约谈停车场负责人,责令其停止车辆存放,车场内车辆陆续撤出。停车场现已停止经营,车辆已清理完毕,不存在噪音、尾气及扬尘污染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停车场汽修及停放车辆已清理完毕。为抑制扬尘污染,新北街安排专车定时洒水压尘。交管分局塘沽支队将进一步加强停车场周边交通秩序的管控,对道路两侧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进行处罚。

3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塘沽胡家园街义和庄村、头道沟村自从政府部门整体组织规划拆迁后,拆迁地周围的空地里河沟中到处都是垃圾堆积。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中反映的义和庄村因“天津第三煤气厂”污染已启动住宅拆迁,头道沟村因头道沟还迁区建设还迁房而整村拆除,但两村内非住宅、公建用房、乡镇企业未进行拆迁。目前,两村内共有河道及沟渠4条,分别为西四丈河义和庄段、西干渠义和庄段、津塘公路绿化带排水渠头道沟段、两丈河头道沟段。以上4条河道及沟渠已由胡家园街进行了综合整治,清理各类垃圾,并对清理后的边坡进行了清整加固。信访举报案件中反映的垃圾为村内企业在村庄个别空地及河道边堆弃的,由于两个村拆迁,胡家园对两个村环境卫生的治理不够及时,导致空地和河道内存在垃圾。

处理和整改情况

胡家园街启动了义和庄村、头道沟村空地和河道整治工程,对两村的空地、4条河道及沟渠进行了清整,清运空地垃圾,打捞河内垃圾漂浮物。胡家园街又结合实际,对西四丈河义和庄段的水体进行置换,对津塘公路绿化带排水渠头道沟段河道进行疏通。同时,街道在4条河道及沟渠沿线合理放置垃圾桶,以便企业存放垃圾。

4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隆盛花园小区南门附近多家商铺,例如隆发断桥铝、惠断桥铝、诚信门窗加工厂、盛森门窗加工厂、永发塑钢断桥铝不锈钢、鑫隆不锈钢等,均有噪声扰民、异味刺鼻、扬尘、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噪声,大气,扬尘,固体废物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隆盛花园底商共有12家经营铝合金加工的店铺,其中滨顺不锈钢(有两个招牌相同的门店)和兄弟铁艺不锈钢2家商铺没有营业执照,12家商铺均没有环评手续。现场检查发现,确实存在占道作业、噪音扰民的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杭州道街已责令隆盛花园底商12家经营铝合金加工的店铺停业,禁止其从事占道加工及产生噪音、扬尘等污染的作业。由于12家店铺内均有人员居住,杭州道街执法人员将加工所用切割机等加工工具没收。杭州道街已经派专人对该处的12家底商店铺进行跟踪监管,杜绝噪声扰民、异味刺鼻、扬尘、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现象的出现。

4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中心生态城科技园私建两个加油站未通过环保审批;海滨高速中新生态城段货车噪音、尾气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建设项目,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生态城科技园内部没有加油站,周边有两个加油站,建设单位均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目前,两个加油站均未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运行条件,也不满足环保验收条件,故建设单位未申请办理环保验收,举报件反映的加油站未通过环保审批问题不属实。针对反映的海滨高速中新生态城段货车噪音严重问题,涉及的建设项目为海滨大道和海滨大道北段二期工程两个项目。前期已有生态城居民反映海滨高速存在噪声污染,生态城管委会已组织对海滨高速两侧敏感建筑进行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超标。举报件反映的海滨高速中新生态城段货车噪声污染问题属实。针对反映的海滨高速中新生态城段货车尾气污染严重问题,经现场核实:海滨高速车流量较大,且多以重型运输车辆为主,中新生态城段多个住宅项目距高速公路较近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天津港散货物流煤炭集港,不再接受汽运煤炭,煤炭集港转为铁路运输,也有效的减少了海滨高速货运车辆。

处理和整改情况

1.经生态城管委会与滨海建投、海滨大道公司共同研究,隔声屏障工程由生态城管委会负责投资,海滨大道公司具体负责建设,按照计划,海滨大道公司立即组织开展前期设计工作,并将于6月进场施工,8月底完成整体工程建设。同时滨海建投集团责成海滨大道公司增加湿扫频次(由每日一次增加至每日两次),增加交通设施清洗频次(由每季度一次增加至每月两次),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

2.针对海滨高速机动车尾气污染,区环境局机动车排污检控站将协同交管部门,在海滨高速沿线各进出口选择适当点位,加强对上下高速公路的过往车辆遥感和手工监测,减少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上高速行驶,减少尾气污染。

4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武清区工业园庆龄大道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院内有危险固体废物存放。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固体废物

调查核实情况

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清逸仙工业园庆龄大道一号,主要产品为锂电池。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中废化学品空桶和废离子交换树脂贮存处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检查中未发现其它非法存放危险固体废物的行为。

处理和整改情况

开发区环保局依法对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中废化学品空桶和废离子交换树脂贮存处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今后开发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在第一时间依法立案处罚,同时对园区内企业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类似的环境违法行为。

4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胡家园街安达里和乐达里垃圾管道处乱堆垃圾无人清理,小区内普遍有居民向楼下随意倾倒污水的情况。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垃圾,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胡家园街对安达里和乐达里两个小区所有垃圾通道内的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并采取病毒消杀措施后对每层楼垃圾通道的进口、底层出口进行全面封闭。同时,街道对两个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整。为解决垃圾存放问题,在每个楼门门口及重点点位共摆放了80个垃圾桶。为进一步巩固成果,胡家园街将督促五十间房村委会安排扫保人员做好小区日常卫生清理,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远洋城香颂园和滨翔花园中间“未来汇商场”的中央空调室外机噪音扰民。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未来汇商场网络机房的2台变频空调的室外机并排悬挂在商场西侧,每天24小时运转。环境检测公司对该商场的噪声值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均未超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未来汇商场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胡家园街工作,解决群众诉求,对2台空调室外机安装隔音罩。

4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塘沽听涛苑小区紧邻临港工业区,工业区内的工厂排放异味,市民表示之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过,但是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因临港经济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仓储企业布局集中,近年来区内及周边居民日益增多,在出现静稳天气及不利风向时,异味扰民现象偶有发生,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临港管委会安环局会同新区环境局开展联合夜查,对工厂厂界进行了采样监测并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达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多年综合治理,临港经济区异味现象已得到一定遏制,但化工园区异味整体治理难度大、周期长,要完全消除异味扰民现象绝非一朝一夕,临港经济区将常抓不懈,持续改善区内大气环境。临港经济区遵循“分类施治、一企一策”原则,制定了《临港经济区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临港经济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和提升改造。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防偷排、超标排放现象发生。针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的无组织排放问题,推动泄漏检测与修复和综合治理项目;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排放问题,推动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加盖治理;针对化学品储罐、化学品装卸过程中挥发问题,推动相关企业安装油气(化学品)回收装置;针对化工企业停车检修及非正常工况异味问题,督促企业开展精细化管理;针对化学品运输车辆排空过程的化学品挥发问题,运用科技手段严格监管;加强异味排查、夜查工作,严防夜间偷排情况发生;制定《临港经济区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异味综合整治工作。

4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华苑产业园区物美生活广场底商的饭馆每天向附近小区排放油烟污染,噪音扰民。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噪声,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检查发现入驻餐饮单位正在营业,其中6家单位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净化设施内侧沾有油污,清理维护不及时;另8家单位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无油烟产生;一家餐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操作过程产生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器。该广场物美超市安装的冷水机组为主要噪声源,环境监测人员进行了监测。

处理和整改情况

关于油烟污染问题。对于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餐饮单位,要求其对净化设施及排烟管道立即清理和维护,并提交油烟检测报告,加强设施管理,确保高效稳定运行;对于无环评手续的9家单位,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办理环评网上备案,味好家牛排馆安装油烟净化器等环保设施,经检测持续达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检测,噪声水平超标。已责令物美超市关闭部分噪声设备,降低影响,立即安装隔声屏,同时更换老化设备,并要求该公司缴纳噪声超标排污费。

4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泰丰家园71门、72门底商餐饮店铺经营过程中未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泰丰家园71门、72门底商共有餐饮店铺2家,分别为原味餐厅(71门102)和“一馍样”餐厅(72门101-2),均存在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单位均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临时封存了其涉及油烟作业的用具。执法人员已要求这两家企业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维护或更换,并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油烟监测,待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保洁维护,且油烟监测合格后,再申请恢复油烟作业。这两家企业负责人均已签署了承诺书,承诺落实整改要求。

4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武清开发区逸仙工业园“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将加工锂电池正极材料清洗工艺中产生的镍、钴泥浆(危险废物)不以危险废物出售给湖南邦普公司,而邦普公司也没有运往湖南,中途非法出售给了“天津铁阳商贸有限公司”孙万兴非法加工。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固体废物

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三星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环评验收手续齐全。经查,信访投诉中所述“加工锂电池正极材料清洗工艺中产生的镍、钴泥浆”即为该企业产生的废阳极粉浆。经审核不属于危险废物”。2016年9月,三星公司出售75.41吨废阳极粉浆给当时尚未取得电子废物拆解利用资质的邦普公司;2017年2月,按照《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三星公司出售废阳极粉浆20.45吨给在2016年12月23日取得电子废物拆解利用资质的邦普公司。其他时间均未向其出售。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该单位非法转移废阳极粉浆的行为,开发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于2017年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于邦普公司是否将废阳极粉浆完全中途非法出售给天津铁阳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加工一事,现正在调查当中,拟于2017年6月16日前完成。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4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紫荆花园小区内存在垃圾随意堆放的情况,不及时清理,环境脏乱差。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紫荆花园小区位于新北路与塘汉路交口以东,2009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先后进驻过两家物业公司,但都因经营管理不善而撤出,目前紫荆花园为业委会自治小区,在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垃圾随意堆放、清理不及时现象,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新北街立即联系紫荆花园业委会主任,对其进行约谈,并对小区内部的堆物、原水系景观内的杂物进行集中清理,对清理后的裸露区域进行防尘网苫盖。目前小区内所有垃圾、堆物已经清理完毕,裸露地面已苫盖。

5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大港南环路以北古林里与睦林里中间的津歧路上每天机动车经过时鸣笛噪音扰民,路口有标志显示禁止鸣笛,但是鸣笛现象还是存在。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津岐公路是贯通天津市与河北省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承载繁重的交通运输任务。随着大港东部城区的开发建设,该路段正逐渐演变为城区内道路,车流量较以往骤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在津岐公路与南环路交口、津岐公路与北环路交口分别安装了禁止鸣笛的交通标志。为确保津岐公路交通秩序安全和畅通,区公安局交管分局大港支队积极开展津岐公路的各类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和交通疏导工作,并且在津岐公路与世纪大道路口安装了电子警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处罚,同时津岐南环与津岐北环的电子警察设备也在积极建设中。区公安局交管分局大港支队正常工作时间在海景轻纺、津港南环设置两处固定点位,拦检过程中进行提示,并安排一部巡查车在上述区域巡查管控。

5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蓟州区别山镇西九户村村民高玉柱开山建砖厂2个、铝粉研磨厂1个,目前都是夜间偷偷生产。铝粉研磨厂生产用过的水都是黑色的直排地下。砖厂生产的时候扬尘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

蓟州区

污染类型

水,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件反映的“西九户村村民高玉柱建2个砖厂”,经核实,实为一家企业——天津市世纪兴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经营有两套加气块轻体砖生产线,燃煤锅炉均有水除尘设施。该公司无环评及验收手续。

举报件反映的“铝粉研磨厂”。该厂全称天津市蓟州区恒泰建航新型建筑材料厂,主要生产水性铝膏,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该公司无环评及验收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天津市世纪兴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别山镇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要求,对该公司拉闸断电,并限该公司6月25日前完善环保等相关部门手续,逾期未完善,给予彻底取缔。

针对恒泰建航新型建筑材料厂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别山镇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要求,对该公司拉闸断电,并限该公司6月25日前完善环保等相关部门手续,逾期未完善,给予彻底取缔。

5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蓟州区下仓镇南赵庄村天津农商银行对面-渔阳线缆厂产生异味,作业时噪声扰民;蓟州区下仓镇北石庄村赛男电力器材(鑫达意超市北侧第二家)噪音扰民并有油污外排。

行政区域

蓟州区

污染类型

大气,噪声,水

调查核实情况

1.举报件反映的渔阳线缆厂,实际名称为天津安质宇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无环评及验收手续。

2.举报件反映的赛男电力器材,实际名称为赛男电力器材工贸有限公司,无环评及验收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5月25日,下仓镇政府申请区工信委对赛男电力器材工贸有限公司拉闸断电,责令停产整顿。5月30日,责令安质宇公司停产整顿。区环保局对上述两家企业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分别罚款人民币10万元。

5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有多家大型炼铁厂,排放工业废气污染。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西堤头镇唯一一家炼铁企业为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区环保局组织对该单位烟气、颗粒物、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烧结机设施出口烟气、烧结机机头无组织颗粒物、转炉车间出口无组织颗粒物及高炉上料口无组织颗粒物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处理和整改情况

环保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同时,该单位原料堆场安装有防风抑尘网,料堆已苫盖,但作业面面积较大,造成扬尘污染,区环保局已对其立案处罚。

5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大张庄镇永定新河桥北侧一公里的大张庄窑地附近二百亩地左右的地下埋藏垃圾。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点位曾于2009年堆积过垃圾,目前该地块已经过开发整理,表层为1.5米深种植土,地下无垃圾,供村民耕种农作物。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该地块地表有散落垃圾,大张庄镇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预计6月4日前清理完毕。

5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旭日里8号楼底商的多家饭馆排放油烟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涉及油烟排放的饭馆有3家,检查时均在营业。其中,香锅烤鱼、无名熏鸡2家饭馆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家常饭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令上述3家涉事饭馆立即停业整改。目前,上述3家饭馆均已停业,待整改完毕后进行油烟排放监测,监测合格方可营业。对于家常饭馆,由于其未办理营业执照,已由区市场监管局处理,并严格落实停业措施。

5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辰通路瑞贤园2号楼楼下有垃圾废物堆放,2号楼后侧的市场有多家摊贩排放油烟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垃圾,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瑞贤园2号楼楼下,为小区物业清理楼道杂物临时堆放点,存在垃圾堆放问题;瑞贤园2号楼后侧,有便民早点摊位,经营时间为早上5点至9点,有部分摊位经营油炸食品。

处理和整改情况

瑞贤园2号楼楼下垃圾堆物清理完毕,今后加强管理,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针对小区外早点摊位问题,早点摊贩经营时间由早上5:00-9:00调整至6:30-9:00,在此时间段内禁止其他摊贩经营,同时设立专人值守,确保环境卫生的整洁。

5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万隆桃香园小区入口处福大家乐果蔬平价超市以及旁边的早点铺和牛肉馆均为违章建筑,北辰区政府对此问题视而不见,不作为;桃香园小区道路破损严重导致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扬尘,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万隆桃香园入口福大家乐果蔬平价超市及旁边的早点铺和牛肉馆属违章建筑,共计16间约500平方米。桃香园小区存在柏油路面破损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点位的违法建设问题,天穆镇已于5月18日开始依法履行责令限拆程序。按照住建部五年拆违计划,对存在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拆除,其中圈占违建预计6月底前拆除完毕,砖混违建预计10月底完成。待拆违完成后,11月1日启动小区道路修缮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

5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柳滩村堆放了大量的装修垃圾,并且村里排水排污极不到位。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柳滩村内的装修垃圾和杂物进行清理,对下水管道进行了养护、疏通,同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北仓镇长瀛里社区绿地被破坏地表裸露产生扬尘,垃圾成堆无人清理,联名反映。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扬尘,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对社区绿地、卫生死角等脏乱点位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目前,该社区的垃圾已被清理完毕。其中,4500m2被损毁绿地,现已完成修补1700m2,剩余破损绿地预计于6月15日前完成修补。

6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北仓的都旺新城小区门口有卖早点摊位,噪声扰民,露天炸制食品产生油烟污染,遗留垃圾无人清理。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垃圾,噪声,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对都旺新城小区门口早点摊位进行集中整治,将该点位早点摊位全部取缔,同时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复。

6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北辰区北仓镇引河里第二社区底商天盛居大酒店附近堆积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行政区域

北辰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对上述点位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6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满江道兵营桥东侧有垃圾堆放,附近的凤溪路有扬尘情况。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满江道兵营桥东侧垃圾已清理完毕。凤溪路属于规划道路,已列入天津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由于用地征地问题致使道路建设项目无法实施。目前,正就征地、拆迁等问题与相关单位研究解决中。

6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上杭路街第六大道小区内绿地被破坏,土地裸露,有扬尘污染;小区物业在俊东公寓西南角、第博雅园5号楼东南角设立了开放式垃圾存放点,散发恶臭异味;第博雅园5号楼和陆典庭园18号楼之间的中央花园从傍晚开始,有露天烧烤摊贩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第六大道小区内私搭乱盖、违规圈占现象非常严重。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油烟,扬尘,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第六大道小区内绿地被破坏、土地裸露问题,已对裸露地面进行苫盖,并将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补绿工作。

2、针对俊东公寓西南角、第博雅园5号楼东南角垃圾存放点散发恶臭异味问题,已将两个垃圾存放点清理完毕,并进行了清扫消毒。

3、针对第博雅园5号楼和陆典庭园18号楼之间的中央花园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问题,已对该处露天烧烤摊贩进行了取缔。

4、针对第六大道小区内私搭乱盖、违规圈占问题,已将该点位纳入2018年清拆范围,将于2018年6月底前将该处违建拆除完毕。

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6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万新庄大街凤麟公寓周边建筑拆迁,露天堆积大量杂物垃圾无人清理,刮风扬尘污染,污水跑冒严重,而且有人焚烧垃圾造成大气污染。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大气,水,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裸露地面进行了苫盖,杂物和垃圾已清理完毕,并进行了冲洗降尘,现场未发现污水跑冒和焚烧垃圾现象,待该片拆迁完毕后,由南大桥村委会对该地块进行清理。责成专人对该点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6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一号桥安吉花园6号楼1门1楼为一家无证幼儿园,每天10:00左右左右高音喇叭扰民。耐火路口有人圈占绿地,对面是无证修车点,营业期间噪声扰民,有刺鼻异味。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噪声,垃圾,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该幼儿园负责人承诺停止室外活动,不再使用喇叭播放音乐。

2、针对耐火路口圈占绿地问题,二号桥街道已于5月27日向河东规划分局发函,如认定该处点位为违章建筑,将该点位违建纳入三年拆违计划,于2018年6月底彻底拆除完毕。

3、针对耐火路对面无证修车点营业期间噪声扰民、异味问题,已将该点位修车点取缔。今后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复。

6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津塘公路建新楼前有早市摊贩随处堆放垃圾。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建新楼前早市摊贩予以取缔,已将该点位垃圾清理完毕,并责成专人对该点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6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津塘路的丰盈花园公寓小区的4、5、6号楼的楼顶被移动公司私自安装了三个通讯塔,市民怀疑存在电磁辐射 。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电磁辐射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令该点位小区物业公司于5月31日前拆除4、5、6号楼顶3个通讯塔基站,逾期未自行拆除,将于6月1日前对该处3个通讯塔强制拆除。

6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广东山庄路天穆烧烤城每天晚上油烟污染。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单》,现已停业整改,待该店整改完成,经审验合格方可营业。同时,责成专人对该点位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6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广宁路和悦馨苑小区靠近高铁线路噪声扰民;铁路涵洞内积满污水垃圾散发异味;小区附近50米处铁道旁2米处有一个大型喷涂烘烤设备,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在小区西面50米处一家大型钢铁收购网点每天装卸货物噪声扰民,金属粉尘漂浮在空气中,导致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噪声,大气,扬尘,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和悦馨苑小区靠近高铁线路噪声扰民问题,对该点位实施监测,检测结果为噪声超标。区政府已向铁路天津办事处发函,请该办事处对该点位增设相关隔音降噪设施,确保列车经过时产生的噪声达到国家标准。

2、针对铁路涵洞内积满污水垃圾散发异味问题,对该点位进行抽水作业,同时实施清淤、垃圾清理,将于2017年6月底前清理完毕。

3、针对小区附近存在大型喷涂烘烤设备排放废气问题,区环保局于5月28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已责令该商户加装废气净化设备,整改后经审验合格方可启用喷漆设备。

4、针对在小区附近大型钢铁收购网点每天装卸货物噪声扰民、金属粉尘漂浮导致扬尘污染问题,已将该网点清理完毕。

7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八纬路与九经路交口正阳春烤鸭店产生噪声污染,八经路和九经路有多家摊贩和餐饮类底商排放油烟。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噪声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该点位正阳春等5家餐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停业整顿,待整改后经检测合格方可营业。同时,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7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常州道常州里32号楼后侧有一片空闲的土地,产生扬尘。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常州里32号楼后侧空地苫盖完毕,区市容园林委将于2018年春季进行补绿,2018年4月底完成。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7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太阳城祁连路与卫国道交口路边平房的刘记特色牛杂面将含油污水直接倒入门前的非机动车道的雨水井中导致周边路上都是含油污水。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责令刘记特色牛杂面立即整改并按照环保规定处理油污废水,对路面油污进行了彻底清理。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7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卫国道辅道的星河花园小区4号楼2门某公司(无具体名称),空调机外挂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向阳楼街道于5月29日到星河花园小区4号楼2门现场核查,未发现该点位空调外挂噪声扰民问题,该楼门所有外挂空调均属家用常规机型。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7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津塘路二号桥轻轨站左侧有废品回收站,垃圾杂物堆积,环境脏乱。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将二号桥轻轨站左侧废品回收站周边的垃圾堆物清理完毕。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7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汇贤里小区,直沽街和红星路交口有家大灶台铁锅炖鱼烧烤产生油烟,产生噪声垃圾。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油烟,垃圾,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大灶台铁锅炖鱼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单》,该饭馆现已停业,待整改后经审验合格方可营业。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7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对面家乐福超市旁湘府情饭馆产生油烟。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湘府情饭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该饭馆已停业,待整改后经审验合格方可营业。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7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金湾花园小区附近万达广场楼下的麻辣烫、蜀留香、土豆粉、黄焖鸡米饭等饭馆产生油烟和垃圾。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麻辣烫、土豆粉、黄焖鸡米饭,3家饭馆经营中不存在煎、炒、炸等工序,不产生油烟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蜀留香火锅店下达了改正通知单,对饭馆产生的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该店已停业,待整改后经审验合格方可营业。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7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大直沽中路福泽温泉公寓小区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地面裸露、装修工程土无苫盖有扬尘污染,多个垃圾箱破损,小区地面坑洼不平。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福泽温泉公寓小区的杂草垃圾清理完毕,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了苫盖,装修工程土已清理完毕,破损垃圾桶已更换完毕。针对小区地面坑洼不平问题,已将福泽温泉公寓小区列入河东区2017年至2019年三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范围,对存在的路面破损按计划予以整治。

7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晨光道阳光星期八北苑金乐家房屋中介附近有一块20多平米的绿地被破坏,搭建了违章建筑作为洗车房,将洗车污水排放到马路上。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水,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将举报的违章洗车房拆除完毕,并对周边道路绿地进行提升改造,其中金乐家房屋中介附近的绿地将于6月15日前补植完毕。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8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东兴路与光华路交口蝶桥公寓13号楼底商东起顺饭店排出油污废物,堵塞下水道,有严重异味。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将举报的东起顺饭店下水道疏通完毕,并对该处地面油污进行清理。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8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泰兴南路(晨阳道与卫国道之间)靠近临池里一侧有私搭乱盖、占路经营遗留的垃圾无人清理。道路两侧餐馆油烟直排。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临池里一侧私搭乱盖问题,已将该点位违章建筑列入清拆范围,于2017年12月前拆除完毕。

2、针对临池里占路经营遗留垃圾问题,已将该点位垃圾清理完毕。

3、针对临池里道路两侧餐馆油烟直排问题,由于该餐馆为违建,已对其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单,目前该餐馆已停业,将于2017年12月前拆除完毕。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8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太阳城喜悦公园2号楼聚瀛食府经营烧烤油烟直排,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油烟,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商户在店内经营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备在有效期内且检测合格。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该点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发生。

8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后台小区2号楼附近肘子酥餐馆直排油烟,随意堆放垃圾杂物。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肘子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待整改后经审验合格方可营业。对垃圾堆物清理完毕。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8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大直沽街后台6号楼楼前堆积杂物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将该点位6号楼前垃圾堆物清理完毕。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8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月牙河西路绿化带破损,黄土裸露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完成对月牙河西岸绿化带枯枝死苗的清理工作,并对该点位进行了部分绿化补植补种工作,全部绿化提升工作将于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同时,对现未能栽植苗木的裸露地面进行了苫盖。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8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十五经路丰盛园(二期)小区的污水管没有和津塘路上的市政外管网接通,需要使用排污泵排放污水,打泵时产生刺鼻臭味,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迟迟未解决。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小区污水管网已和市政外管网接通,由于外管网水位高,直接连通污水会倒灌小区管网内,所以加设了排污泵防止污水倒灌,待市政外管网更新后再取消该排污泵。

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已为排污泵加盖了封闭式板房,今后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大王庄七纬路丰业里小区五号楼底商“民间小灶”餐厅排放油烟,向小区生活污水井内倾倒油污和泔水,堵塞污水井;该小区内违章建筑无人处理,角落里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无人清理,居民曾多次向属地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未解决。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水,油烟,垃圾,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已对“民间小灶”饭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现该商户已停业,待整改后经审验合格方可营业,同时对污水井进行了疏通。2.已将该点位违建纳入清拆范围,将于2017年10月底前拆除完毕。3.已对建筑装修垃圾进行了苫盖,按计划进行清运。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8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泰兴南路与晨光道交口-昕旺南苑小区(南门到地下车库之间)道路破损车辆经过产生扬尘。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对该点位破损道路进行苫盖,并按程序申请启用维修基金,于2017年底前完成修复。

8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津塘公路茶城后侧二楼(靠近东瀛海鲜)有一排排风扇,距离怡祥园5号楼不超过5米,产生噪声污染。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对该点位噪声监测,显示昼间达标、夜间超标,区环保局已对该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责令其7日内(6月6日前)整改完成,如逾期未整改合格,将依法处罚。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9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广瑞西路东风立交桥旁的废品回收站产生刺鼻异味和垃圾堆放情况。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对广瑞西路东风立交桥旁的废品垃圾进行清理,6月2日前清理完毕。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9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八纬路直沽园12号楼1门底商的津城串吧排放油烟,12号楼楼下有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场无生活垃圾,有少量工程垃圾。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对该津城串吧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待整改后经审验合格方可营业。直沽园12号楼下工程垃圾已清理完毕,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9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津塘路14号楼楼下堆放很多装修垃圾无人清理。

行政区域

河东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津塘路14号楼下堆放的装修垃圾进行了装袋和苫盖,今后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9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蓟州区官庄镇官庄村燕山西大街漳河桥南侧有排污口乱排污水,不清楚污水的具体来源;盘山滑雪场东侧四五百米处垃圾成堆,存在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

蓟州区

污染类型

水、垃圾、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在石佛新农村小区建设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用吸污车运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杜绝生活污水外排。6月10日前完成收集池建设并投入使用。

2、官庄镇对盘山滑雪场东侧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后,按有关要求无害处置,同时设立隔离护栏,防止再次出现倾倒垃圾现象。

9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蓟州区下窝头镇嘴头村中央的丁长东洗浴中心向附近排放污水和刺鼻性气味。

行政区域

蓟州区

污染类型

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清理该洗浴中心附近沟渠的垃圾污物,打通排水通道,封堵排污口,消除水体异味,同时将其锅炉烟囱拆除,6月7日前将燃煤锅炉分解拆除。

9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蓟州区东赵乡牛道口村村边一垃圾坑内填埋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也未做任何防渗处理,污染空气和地下水,村民曾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但得到的答复是未发现牛道口村村边大坑内有医疗垃圾污染环境违法问题。

行政区域

蓟州区

污染类型

垃圾,大气,水,固体,废物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坑位于东赵各庄镇牛道口村内,蓟州区环兴保洁公司把该坑作为城区生活和建筑垃圾填埋点,表面覆盖渣土和净土压实。该垃圾填埋坑属于历史形成且已停止使用的填埋场范畴,无环保部门审批验收手续。区卫计委对医疗垃圾统一按正规流程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无外流掩埋现象。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区环保局就环兴保洁公司垃圾填埋坑无环评手续问题,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

2、对于历史填埋存量生活垃圾的处置,国家住建部正在研究,待出台相关治理意见后组织实施。

3、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9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蓟州区下营镇石头营村在大沙河河道旁建设处理村内粪便的污水处理池,产生的污水污染天津市区饮用水源地于桥水库的一条上游支流。

行政区域

蓟州区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件反映情况不属实。该污水处理池实为石头营村污水处理站的污水调节池,项目已得到区审批局环评批复,尚未建成使用。该污水调节池集中收集村内生活污水,采用MBR膜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国标一级A标准,排入大沙河河道,不会造成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

9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静海区静海镇四街新华路奥景小区对面菜市场有大量垃圾无人处理而且污水外溢,环境脏乱差。

行政区域

静海区

污染类型

垃圾,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区市容园林委指派专人,定时上门进行清运,同时加大日常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目前,该处垃圾和污水问题已经解决。

9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静海区东方商业街西侧鱼肚白饭店排放油烟污染。前几天有工作人员检查时该饭店将油烟机开启,等检查组走后该饭店就将油烟机关闭。

行政区域

静海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鱼肚白饭店为天津市静海县鱼肚白海鲜馆,主要从事餐饮服务, 在餐馆三楼楼顶安装有3台油烟净化设施并由厂家每年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现场检查时,该餐馆正常营业,油烟净化设施正在运行。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要求该餐馆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于2017年6月10日前对油烟进行监测,如结果超标,将依法责令停业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餐馆加强日常管理,按时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有效运行。

9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静海区静海镇东五里北区旭华大道东方快捷宾馆附近有垃圾堆放问题。

行政区域

静海区

污染类型

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将东方快捷宾馆后身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今后继续做好对该点位的清扫保洁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下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10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静海区唐官屯镇露天烧烤,每天下午5点至夜间经营,产生油烟,遇检查就转移到屋子里面经营。

行政区域

静海区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唐官屯镇镇区范围内存在16家露天烧烤摊点,镇区外的大郝庄村存在1家露天烧烤摊点,孙坝口村存在1家露天烧烤摊点,其中部分存在油烟直排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取缔两家露天烧烤摊点(V587烧烤、聚友快餐烧烤),责令16家烧烤摊点立即停业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在室内经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下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信息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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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

2018年6月20日

一、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3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王村电厂西边有三个煤场,三家煤场负责人分别是田国臣、张晓松、田国文,三家煤场没有拆除到位,只是简单的覆盖了一层土,随时可以开工生产。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超化镇王村电厂西边3家煤场,负责人分别是张晓松、张涛、张亚军,均无任何合法手续,都被列入新密市2017年574家台账内“散乱污”取缔企业,台账序号分别为493号、497号和494号。

田国臣、田国文真实姓名为:钱XX、钱XX,家住新密市超化镇王村村核桃树窝12号,身份证号分别为:41XXX、410XXX,此2人分别是张涛煤场和张亚军煤场的日常管理负责人。

2018年6月13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到达超化镇王村村,分别对位于超化镇王村村7组的张涛煤场、张亚军煤场和位于超化镇王村村10组的张晓松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

1.关于三家煤场没有拆除到位问题

以上3家煤场内均未见有生产设备、原料和成品,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关于只是简单的覆盖了一层土,随时可以开工生产问题

以上3家煤场采用黄土覆盖,是为了下一步实施撒播草籽进行控尘作业。

下一步,新密市政府要求超化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散乱污”企业出现,严防死灰复燃。

无。

二、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5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7组申万顺养鸡场,臭气难闻,蚊蝇滋生,污染环境。

一、基本情况

申万顺养鸡场,位于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7组,负责人申万顺,62岁,残疾人,2000年建场,现存栏蛋鸡2400羽,为养殖专业户。该鸡场东面为耕地和树林,西面约10米有一闲置民房,鸡场距西边村委约60米距离,南面3米为居民区,北面为耕地。该鸡场建设有2栋鸡舍,鸡舍面积约260平方米;建有30立方米污水沉淀池、24立方米贮粪场、62立方米干粪临时储存场、28.5立方米沼气池。鸡舍污水由管道进入密封的储存池发酵后还田利用;粪污在贮粪场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

2018年6月10日,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畜牧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申万顺养鸡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养殖场内有气味,但气味不大,蚊蝇不多,未发现有粪污外排现象。

2018年5月3日,新密市畜牧局曾接到该养鸡场的信访举报,畜牧局迅速与牛店镇人民政府、华家店村调查处理,经镇、村与当事人协调达成协议,养殖户申万顺2019年5月17日在此批蛋鸡到龄淘汰后,不在此地从事养殖,生产期间必须确保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好粪污,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外排及污染环境,确保养殖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在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从2016年开始新密市畜牧局按照新密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服务职责,统一印制下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通知书、指导养殖场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建立畜禽粪污消纳利用台帐、发放畜禽养殖户告知书,逐场户讲解、指导,强化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综上所述,该举报基本属实。

按照《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文件的精神,养殖场应根据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该鸡场负责人申万顺年龄大,又是残疾人,因养殖效益不好欠银行几万元贷款,镇、村两级进行了调解,按照2018年5月17日签订的协议意见执行,2019年5月17日此批蛋鸡到龄淘汰后,不在此地从事养殖,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中“三进三退”精神。按照该场实际情况,夏天天热加之紧邻居民区,做到粪污日产日清,粪污清理到贮粪场及时用塑料棚布覆盖,及时做好场区和贮粪区域消毒灭源,减少气味和蚊蝇滋生,与周边种植户实事求是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及时进行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保持场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新密市畜牧局对分包牛店镇花家店村网格人员郭富民处以通报批评处分。

三、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7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东南角新郑煤电有限公司赵家寨煤矿后面的砖厂,每天运输煤渣时产生扬尘,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东南角新郑煤电有限公司赵家寨煤矿后面的砖厂名为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为许西民,主要产品是生产销售多孔烧结砖。该公司于2013年1月6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郑环然〔2013〕24号。2014年8月15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验收文号:郑环然〔2014〕14号。

2018年6月13日,新郑市辛店镇政府立即联合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对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1.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门前至运煤公路之间的道路未整修之前,确实存在道路扬尘的问题。新郑市辛店镇政府也多次对该路段道路进行查看,但该路段属于煤矿塌陷区,因政策原因不能对该路段进行整修,只能采取加大洒水频次的方法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

2.2018年5月,新郑市辛店镇政府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矿区周边企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期间,辛店镇政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该厂制订了“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因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门前至运煤公路之间的道路多为该公司人员、车辆通行,根据实际情况,自愿负责对此路段进行整修。该公司投资30万对进厂东西路铺设水泥路长400米(2018年6月4日完工),投资117万对进厂南北路铺设沥青路1000米(2018年6月6日完工),并制订道路保洁制度,配备一辆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清洁洒水作业,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道路清洁洒水降尘,并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该公司对原材料运输车辆进行覆盖,车辆冲洗设施运行正常,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自动冲洗,最大限度减少运输环节产生的道路扬尘。

4.该公司由于厂区内部环境卫生打扫不到位,未及时对道路清扫洒水,导致厂区道路运输中容易出现扬尘污染。

1.新郑市辛店镇政府将加强对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同时,责令该公司在2018年6月25日前对厂区已经破损的道路进行重新硬化,立即对厂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做到物品归放整齐,道路不起尘。并加强对门前至运煤公路之间道路的日常保洁和洒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2.新郑市辛店镇加强矿区周边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新郑市辛店镇政府对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包厂村干部村委委员高爱香做出全镇通报批评的处理,责成辛店镇鲁楼村村委向辛店镇党委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四、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38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与农业西路交叉口东南边,一个院子里养殖家禽、狗,臭气难闻,噪声扰民。向市长热线反映两年未解决。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位于桐柏北路与农业西路交叉口东南一小院内,属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朱屯村辖区。因朱屯村城中村拆迁改造后,拟规划道路暂未建设而形成的一片荒地,地块比较隐蔽。朱屯村村民冯冬成在此处圈养拆迁遗留的家禽,及宠物犬(有犬证)。

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棉纺路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现场发现鸡鸭犬只20余只,动物粪便清理不及时造成气味较大,给周边邻居造成影响。棉纺路街道办事处曾多次接到投诉,自2017年以来2次接到关于此案件的市长热线投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了处置,要求当事人整改。但当事人仅暂时转移所饲养家禽转移,隐瞒、应付检查,检查组离开后,问题反弹。

综上,该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查看取证,并对当事人朱屯村民委员会六组村民冯冬成依法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现场督促当事人整改,清理所有家禽、宠物犬,并拆除铁丝网、鸡棚等设施,彻底打扫院内卫生,安排车辆将垃圾全部清运。2018年6月14日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消杀除味。目前,举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中原区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热线投诉交办、整改、反馈、督察工作机制,杜绝敷衍应付的情况发生。

已将案件移交中原区监察委处理。

五、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42、D410000201806110081、D410000201806110088、D410000201806110099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与华美石材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左右,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经常排放刺鼻的臭味,污染环境,最近两天变本加厉,臭味更大了。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场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场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场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该场负责人王书砖主任和党元申副主任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场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时间段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综上,该问题属实。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针异味采取的措施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6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郑州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八次除臭、二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郑州市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无。

六、郑州市城管委、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43

反映情况:1.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大学路东南角万科大都会一期业主反映,每天晚上都会有刺鼻的臭味,是垃圾场产生的臭气;2、南四环向南走南京路道路扬尘严重,无人治理。

关于“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大学路东南角万科大都会一期业主反映,每天晚上都会有刺鼻的臭味,是垃圾场产生的臭气”的问题,见本批编号为D410000201806110042相关公示内容。

关于“南四环向南走南京路道路扬尘严重,无人治理”问题: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南四环向南走南京路道路扬尘严重,无人治理”道路为金源路,属于二七区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南岗刘村。施工单位为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6年下旬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17日开始摊铺沥青面层施工。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分管大气污染工作领导李XX联合二七区控尘办、二七区建设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核实,该道路尚未正式通行,周边新入住业主停放车辆较多占据道路,车辆占道地方清扫不彻底,导致了道路扬尘问题的发生,该道路目前由施工单位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扫保洁。

综上所述,此举报基本属实。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筹备组立即组织施工方对此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并采取动态清扫方式,对停放车辆的道路区域,在车辆开走后及时进行清扫。同时,督促工地严格按照“8个100%”标准施工,有效降低扬尘。下一步,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将继续联合建设、控尘等单位加大对此道路的督查督导和盯守力度,督促施工方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次道路扬尘问题不再发生。

七、郑州市城管委、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2

反映情况:1.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南荆路与京广路段,地下排污管道污水外溢,气味难闻,2.京广路到紫荆山路段雨水井篦子被垃圾覆盖。3.嵩山路侯寨垃圾处理厂难闻异味。4.芦庄路南四环往南填埋垃圾很多,没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正在办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正在办理。

问责情况:正在办理。

八、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6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药厂街与石楠路路交叉口祝福红城小区业主反映,1、拓洋实业公司烟囱排放灰黑色的烟,污染环境。2.环保督察组来的这段时间,附近的企业都是夜间偷排。6月10日晚上小区附近有刺鼻的臭味,不清楚是哪个企业偷排。3.中石化润滑油加工厂要在碧桃路与化工路建设,该厂环评报告是违规的。

一、基本情况

(一)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30号(原中原制药厂院内),厂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产品主要作为食品添加剂,原料主要为玉米淀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发酵-精制-烘干包装。2010年7月,该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审批(郑环评验﹝2010﹞47号);2017年9月,该公司对厂区内两台7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实行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并于2017年9月通过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现场核审,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数值。

(二)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

润滑油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罐区、生产车间、成品罐区、成品库等。润滑油、防冻液均采用单纯化学品复配、分装工艺,将基础油、添加剂、软化水、乙二醇等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立项;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

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省、市环保督查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润滑油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档,尚未开工建设。

同时,高新区环保局朱XX、吴XX等工作人员赶到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目前仅运行一台75吨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进行生产。

(一)关于“拓洋实业公司烟囱排放灰黑色的烟,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郑州拓洋实业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其燃煤锅炉配套建设有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于2017年9月份完成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及验收核查,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保局联网。通过现场查看公司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均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锅炉配套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通过现场调阅2018年5月份、6月份锅炉运行月报表及6月12日、6月13日的锅炉烟气排放日报表、设施运行记录等资料,均未发现超标或异常情况。

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二)关于“企业夜间偷排,有刺鼻的臭味”的问题

2018年6月12日,高新区接到周边居民反映夜间气味问题后,高新区环保局朱XX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一起到拓洋实业公司现场查看锅炉运行在线监测情况,未发现异常情况。

当天下午,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局和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第六大队一起对梧桐街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时,发现在原中原制药厂(停产多年)院内有一家医药公司(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搅拌熬制中药原料时会产生较多的挥发性异味气体,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导致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高新区冬青街7号B1004,实际经营地与生产地址不符,且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高新区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搬离。

当天晚10点,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赵XX、环保局李XX、张XX等工作人员和7名问题反映人,共10余人再次进行排查至凌晨1点,先后排查了药厂街、雪松路及周边区域,并到中石化润滑油生产车间(梧桐街南厂区)实地查看,该企业正常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气味刺鼻现象。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郑州市高新区非常重视,已安排区环保部门、石佛办事处、梧桐办事处持续开展夜间巡查监管,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润滑油项目环评违规”的问题

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环评违规”问题主要涉及环评单位资质问题、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问题等,调查情况如下:

1.环评单位资质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有效期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 (设施) 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表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3.环评审批情况

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开发分局、郑州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意见表明,该项目符合郑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并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和听证要求。项目批复后,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环评批复结果公示,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进行告知。

(四)关于“润滑油项目土地性质”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宗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它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

(五)关于“化工厂建在这里存在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

1.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2.安全问题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3.消防问题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m。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环评分析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

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一)关于“拓洋实业公司烟囱排放灰黑色的烟,污染环境”的问题处理情况

郑州市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二)关于“企业夜间偷排,有刺鼻的臭味”的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中排放挥发性异味气体的问题,高新区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搬离。

(三)关于“润滑油项目”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无。

九、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7、D410000201806120047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云山路与化工路交叉口要建一个润滑油厂,附近有学校和住宅区,认为不合理。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

2018年2月22日,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拍得到该地块(土地合同号:郑国土资出-GX-2017104)。3月12日,该项目取得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410152-25-03-008949),为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

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档,尚未开工建设。

关于“附近有学校和住宅区,认为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附近有学校和住宅区,认为不合理”问题主要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等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 (设施) 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表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2018年3月,《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无。

十、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8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五鹏工贸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燃煤,粉尘污染严重。该公司一般情况下污染防治设施不使用。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和政府反映没有解决。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五朋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宣化镇土门村,法人代表张春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10185581725615K(1—1),年产7.5万吨熟铝矾土项目,建有3条生产线,配套安装3套烟尘污染防治设施,建有2座天然气站。2017年7月1日前,该公司以煤炭为燃料,用煤气发炉把煤炭转换为煤气进行煅烧。2017年7月1日改为天然气作为能源燃料。

2018年6月13日,登封市宣化镇、登封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登封市五朋工贸有限公司第一生产线位于宣化镇土门村三组,负责人张春明,由于原材料紧缺于6月3日停产至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完好;第二生产线位于宣化镇七里庙村十一组,负责人冯基超,因5月15日窑体内保温砖损耗严重无法生产,停产至今,污染防治设施能完好,物料入库存放,在窑体西侧约50公斤煤炭用塑料篷遮盖,涉嫌非法用煤的问题;第三生产线位于宣化镇七里庙村十一组,负责人薛银山,由于产品滞销于5月29日停产,污染防治设施能完好。由于物料库设计不合理,物料露天堆放,不能有效控制扬尘产生,生产时,有部分扬尘产生。经查登封市五朋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日的污染源监测数据,3条生产线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经询问,该公司第二生产线负责人承认使用过煤炭,天然气压力不够时,偶尔会用以前剩下的燃煤。

针对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和政府反映没有解决的问题,调阅了2018年以来环保举报热线12369电话记录、登封市环保局信访科信访记录,未发现群众对此情况的举报信息。

针对该公司违规使用燃煤的和料仓密封不严等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责令将煤炭清理出厂区,对第三条生产线的料仓进行整改,对露天堆放原料进行覆盖。

登封市环保局对负责该区域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刘杰进行诫勉谈话。

登封市宣化镇决定给予七里庙村片区首席监管服务官王怀中、七里庙村11组网格长李钰龙等两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全镇通报批评,扣罚半年绩效工资。

十一、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9

反映情况:1、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修市政廊道堵住了索须河,把诉求人的树木淹死了,现在已经赔付过了,但是水还在地里没有清理。2.来童寨村村长和房地产开发商联合开发商业别墅,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村子南边的河内,排水口在村子东南角桥下。

一、基本情况

1.索须河是贾鲁河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荥阳,流经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后汇入贾鲁河,是郑州市的主要排涝泄洪河道,由于历史原因,索须河经人为改道后由惠济区的祥云寺直接入贾鲁河,祥云寺下游至金水区兴达路街道河段被称为索须河故道;

2.郑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工程于2016年8月取得郑州市发改委批发(郑发改审批〔2016〕480号),并被列为住建部重点项目,承建单位为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渔场路地下综合管廊(兴达路-鸿发路)属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一部分,全长1900米,施工开挖范围为50.1-71.4米,其工程需要穿过索须河。

3.原金水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来童寨村委会和河南丰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郑州来童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南来童寨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开发建设,安置房项目名称为“星河湾”。截至目前已建成安置房200套,还有60套正在建设。2018年2月初将安置房分配到村民手中,现村民正在装修阶段。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索须河故道积水问题

渔场路地下综合管廊(兴达路-鸿发路)属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一部分,是省市重点项目,承建单位是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施工单位是中建二局。2018年3月下旬,中建二局对渔场路地下综合管廊(兴达路-鸿发路)项目进行施工,管廊项目部对于金水区农委签订临时围堰协议,并配备有相关的水泵等设备,根据河水积存情况,对河水进行疏流。现场查看,水在河道没有溢出,村民将树种在河道内。

(二)来童寨新村排水口问题

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排水口在村南边东南桥下的情况(位于地下),由于目前来童寨新村群众未入住,该处管道未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1.针对投诉人投诉地里有水未清理问题,一是要求施工方合法施工,文明施工,保障施工环境,保证河道卫生,保障河道正常排洪、泄洪,保证防汛安全,并利用水泵等设备,及时有效的处理索须河积水情况;二是兴达路街道办事处正在对索须河故道进行汛期紧急疏挖,目前正在对索须河故道积存河水问题进行治理。

2.针对投诉人投诉村里存在生活污水排水口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已于2018年6月13日组织人员将排水口用水泥浇灌堵死;2018年6月14日上午金水区市政所、区城管局及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查看,确认该处排水口已用水泥浇灌封堵。

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协调和督促该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排放标准方可使用。

无。

十二、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75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与昆仑路交叉口南100米,建筑工地昼夜施工噪声扰民,夜间清运土方扬尘污染。向中原区城管局反映过该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中的建筑工地——和昌瑞景园,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与昆仑路交叉口南100米,属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该项目占地1.9万平方,建设单位为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省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自2014年7月至2019年3月,目前处于主体施工与桩基施工阶段。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

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局、汝河路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项目落实工地扬尘“8个百分百”的要求,工地三员在岗,区攻坚办督导组及办事处人员昼夜进行巡查督导,无扬尘污染严重情况。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夜间扬尘管控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8〕90号)要求,市区三环内工地渣土清运时间为每日晚22时至次日5时,该项目位于市区三环内,允许在夜间清运土方。但工地距离周边家属院较近,施工期间存在噪音。

综上,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郑州市中原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音检测,汝河路街道办事处人员全程参与,确保真实、准确。2018年6月14日,经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百天和晚上,选取工地北侧的淮河西路113号院1号楼1单元东侧、1号楼3单元楼顶、1号楼4单元西侧、南侧水利局家属院2号楼,共4个点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中原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整部分施工时间,并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代表、社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定期召开协调会,针对群众诉求,研究具体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遵守。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将加大督导巡查及监管力度,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居民满意。

无。

十三、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92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密州大道东郡一品小区,每天晚上施工到12点,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密州大道东郡一品小区四期项目工地,位于新密市密州大道与东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单位为河南中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昶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开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地占地约20亩,现正在进行基础建设。

2018年6月13日,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密市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东郡一品四期项目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项目正在进行基础建设,存在夜间施工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属实。

2018年6月13日,针对该施工工地违规施工的问题,现场检查人员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夜间施工。

下一步,我们将对辖区建筑工地加强巡查力度,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

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惠沟村副支书王福来党内警告处分。

十四、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93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河南省团校家属楼下,老狼大盘鸡饭店油烟污染严重,安装的油烟净化器不使用,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老狼大盘鸡饭店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6号1层,门头名称:豫老狼大盘鸡,营业执照编码:92410105MA4347LQ4Q,经营者:田留新,经营范围:餐饮服务。

2018年6月13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文化路执法中队和文化路街道办事处接到问题通知后,立即前往问题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该饭店有灶头5个,其中1个闲置不用,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的油烟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14000m³/h,与灶头数量匹配,符合要求,且使用情况未见异常。该饭店存在油烟净化装置、集烟罩和排烟通道清洗不及时的情况。

针对投诉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文化路执法中队及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均没有收到过相关投诉及举报。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文化路执法中队已对郑州市金水区豫老狼大盘鸡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07003号),责令郑州市金水区豫老狼大盘鸡限期整改,责令其彻底清洗油烟净化器、集烟罩和排烟通道等设施,并要求其在工作时使用油烟净化器,定期按时清洗油烟净化器。截至2018年6月13日下午,豫老狼大盘鸡油烟净化设施已清洗完毕。现已安排第三方(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店进行环保监测。

无。

十五、郑州市管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94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杨园村东地,有个自称是垃圾处理厂的地方,制作免烧砖,粉碎石块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案件所述区域,位置在南曹乡杨园村东,项目占地面积63亩。该单位全称为:河南建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付安,该厂2018年1月开始建设,主要生产设施粉碎机1台,铲车1台,叉车2台,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018年6月13日,自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由管城区南曹乡主要领导带队赶赴现场,联合区攻坚办、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开展调查。经查,经现场调查,为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郑州市全区域城镇化建设要求,在郑州市管城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南曹乡以开元盛世产业园为依托已相继启动了南曹乡李马庄、南曹乡杨园村、南曹乡新庄村和金岱路、豫十路、乐山路、潮河东路的合村并城项目及道路拆迁项目。项目启动后房屋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因道路不通造成外运困难,且易造成二次扬尘污染。鉴于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为落实郑州市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专案要求,开元寺项目和拆迁公司结合在杨园村东、李马庄村北、金岱路以南项目征收过的建设用地上(豫政土(2016)461号)建设一座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该项目占地面积63亩,用于解决周边村庄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合理化、再生化、无尘化处理。

举报人所反映的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杨园东地,有个自称是垃圾处理厂的地方,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经现场调查,建筑垃圾消纳属室内作业,室内扬尘问题正在按要求整改(一是室内正在加装喷淋降尘设备,二是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100%硬化),该消纳场属室内作业有噪音,但周边村庄都已拆迁,目前无村民居住,不存在扰民情况,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由管城区南曹乡政府、区攻坚办、区环保局和区执法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查看,该消纳场位于南曹乡杨园村东,周边的村庄都已拆迁,目前无村民居住,不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该厂目前处于筹建当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四周围墙装有喷淋,内有雾炮四个,洒水车两辆。厂房属于封闭状态,厂房内的喷淋正在安装当中,喷淋安装后计划硬化车间内的地坪,以解决室内扬尘问题。厂区内建有出入车辆冲洗设施,室外存在部分黄土裸露,已覆盖防尘网,对厂区内外加装喷淋降尘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加强对喷淋降尘设施使用频次。车辆出入行驶路段属于开元盛世项目征收范围,洒水车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冲洗路面。目前该消纳场已全面停工,正在按要求整改中。

无。

十六、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108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在建一个中石化工厂,1.环评造假,舍近取远,附近300米有大量居民区,实验中学、小学。2.郑州市环保局审核失职,没有实地考察,3.高新区规划局私自更改用地性质。4.高新区管委会在环评上发表了化工厂生产过程中没有化学反应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

润滑油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罐区、生产车间、成品罐区、成品库等。润滑油、防冻液均采用单纯化学品复配、分装工艺,将基础油、添加剂、软化水、乙二醇等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立项;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

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省、市环保督查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档,尚未开工建设。

关于“环评造假,附近300米有大量居民区,实验中学、小学”的问题

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环评造假”问题主要涉及环评单位资质、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等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1.环评单位资质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有效期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 (设施) 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表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关于“郑州市环保局审核失职,没有实地考察”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评审会前,与会专家及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均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环评批复前,按要求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和听证要求。项目批复后,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环评批复结果公示,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进行告知。

关于“规划用地性质”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宗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它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

关于“化工厂生产过程中没有化学反应的意见”的问题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环评报告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项目润滑油主要为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即可外售;防冻液的主要原料为纯化水、乙二醇,再加入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来达到防腐防锈的作用,整个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

综上,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8年3月,《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无。

十七、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25、D410000201806120041、D410000201806120046

反映情况:1.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要建一个年产十万吨的润滑油化工厂,距离小区太近,环评报告造假,距离很近的小区、学校都没有提。环评报告是安徽四维环评公司做的,这个是被列入黑名单的环评公司,是不负责任的。这块土地原本规划的是绿色生态用地,现在被变更成了工业用地。化工厂建在这里存在大的安全隐患,政府部门相互踢皮球。2.高新区化工路拓洋实业烟囱冒烟,有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

润滑油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罐区、生产车间、成品罐区、成品库等。润滑油、防冻液均采用单纯化学品复配、分装工艺,将基础油、添加剂、软化水、乙二醇等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立项;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牌。

(二)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30号(原中原制药厂院内),厂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产品主要作为食品添加剂,原料主要为玉米淀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发酵-精制-烘干包装。2010年7月,该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审批(郑环评验﹝2010﹞47号);2017年9月,该公司对厂区内两台7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实行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并于2017年9月通过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现场核审,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数值。

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唐现永和赵军胜、张伟山、吴耀辉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省、市环保督查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润滑油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档,尚未开工建设。

同时,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赶到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目前仅运行一台75吨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进行生产。

(一)关于“润滑油项目环评违规”的问题

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环评违规”问题主要涉及环评单位资质问题、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问题等,调查情况如下:

1.环评单位资质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有效期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 (设施) 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表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3.环评审批情况

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开发分局、郑州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意见表明,该项目符合郑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并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和听证要求。项目批复后,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环评批复结果公示,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进行告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润滑油项目土地性质”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宗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它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

(三)关于“化工厂建在这里存在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

1.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2.安全问题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3.消防问题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m。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环评分析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四)关于“拓洋实业公司烟囱冒烟,有刺鼻气味,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郑州拓洋实业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其燃煤锅炉配套建设有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于2017年9月份完成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及验收核查,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保局联网。通过现场查看公司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均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锅炉配套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通过现场调阅2018年5月份、6月份锅炉运行月报表及6月12日、6月13日的锅炉烟气排放日报表、设施运行记录等资料,均未发现超标或异常情况。

(一)关于“拓洋实业公司每天都会排放废气,影响正常生活”的问题处理情况

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二)关于“润滑油项目”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无。

十八、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34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1.五里堡办事处建新街整条街没有一个公厕,晚上吃饭的人随地大小便,街上很多卖东西的商贩,污水直接倒入雨水井内,整条街非常油腻,气味难闻。只要环保督察组来了整条街的商贩大部分都休息,等督察组离开后继续营业。2.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左右,中苑名都小区门口地铁十号线工程每天晚上施工到凌晨2点左右,噪声扰民。施工现场黄土裸露,扬尘污染。因为地铁工程的围挡,导致小区没有消防通道。3.中苑名都小区的垃圾箱没有及时清理,气味难闻。4.中苑名都小区门面房,状元烧烤、渔歌子饭店油烟外排,污染环境。

关于问题1: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按照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对河医周边进行全面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突店经营行为,为做到堵疏结合,在建新街设立了堵疏结合点,将河医周边部分商户引入进来,形成了现在的疏导点规模,目前有商户57家。2017年“双迎攻坚”期间,五里堡办事处曾对建新街疏导点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并组织专业清洁公司用火碱、强酸对疏导点地面进行彻底冲刷清洗,坚持每月组织专业下水管网疏通人员对建新街下水道进行疏通,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疏导点的环境卫生。同时,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计划将疏导点引到建新街2号院一处旧厂房内,先后5次和市场管理方、中州煤机厂、建新街2号院居民代表进行协商,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成功。

接到中央督察转办件后,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五里堡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发现虽然周边社区的三级网格员加大了巡查力度,并经常告知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往下水道偷到污水,但疏导点仍然存在地面有油污和部分商户偷倒污水问题。同时,也有市民反映夜晚有随地大小便的不文明现象。此外,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建新街便民服务点原配套建设的公厕,根据二七区“百城提质”工作安排,目前正在对其提升改造,暂时不能使用。五里堡办事处要求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解决周边人员入厕问题。

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属实。

关于问题2: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地铁十号线工程,建设单位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管理员苏金阳,网格员党万峰,监督员冯硕,该项目开工时间2017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19年7月。

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及大学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施工方称,此项目属于郑州市民生重点工程,因郑州市攻坚办《郑州市2018年夜间扬尘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晚上10点之前渣土车不允许进入三环以内,所以导致必须夜间外运渣土;工地施工现场晚上噪音平均在45dB左右,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符合施工噪音要求。施工现场需要修建地铁需将防尘网揭开,并且按照要求进行湿法作业,在出土完成以后,立即将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场地进行清理;工地按照规定划立红线搭设了围挡,留有大于等于3.5m的消防通道。

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问题3: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中苑名都小区,位于大学路中原路交叉口,周围交通网络密集,小区楼下建有商场和些许餐饮饭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分布各大银行、学校、医院,配套设施完善。

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环保办王XX、执法中队马XX,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小区内放置的各个垃圾箱,其物业公司人员每日会进行两次的垃圾清运,做到对垃圾日产日清,对周边定时进行消毒和除臭,同时,也会对垃圾车进行定时的清洗,调查时未闻见有散发异味,气味难闻的现象。

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问题4: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状元烧烤、渔歌子饭店,位于大学路中原路交叉口东南角中苑名都小区门面房二楼,状元烧烤自助餐厅注册日期2017年3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3MA40MMT17G;渔歌子饭店注册日期2012年3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3MA41W4UM16。

接到交办问题后,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及大学路街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两家饭店都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均能提供油烟净化清洗记录,检查了烟道抽风设备均能正常使用,油烟是经过净化后才外排出去。

群众反映的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问题1:一是集中淸洗,全面提升。组织流动餐车到建新街2号院旧厂房内,集中对建新街整条街地面进行彻底冲刷清洗;租赁化粪池清掏作业车对建新街、建新北街下水道全面清理疏通;对下水管网入口全面排查清理,确保下水管网畅通。二是综合整治,规范经营。针对建新街、建新北街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大力整治突店经营、占道经营,依法取缔新增夜市摊点,规范经营、还路于民。三是提升公厕,便民利民。加快建新街便民服务点公厕提升施工进度,争取早日正常开放,彻底解决周边居民入厕问题,方便居民生活。四是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建立市容环境长效监管机制,组建环境巡查队,加大巡查密度,设置市容监督岗,加强监管,确保整治不反弹,巩固治理成果。

关于问题2:要求施工方向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渣土清运声音。

关于问题3:充实监管力量,加大巡查密度,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垃圾清运。

关于问题4:责令两家饭店再次清洗油烟净化器。

关于问题1: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对建新街、建新北街社区三级网格长黄绒、田晨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街道办事处环保办主任、建新街和建新北街社区主任向街道党工委做书面检讨,并签订整改落实目标责任书,以问责促落实、保实效。

关于问题2:无。

关于问题3:无。

关于问题4:无。

十九、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39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与107国道交叉口正商红河谷小区业主反映,每天早上、晚上在小区都能闻到刺鼻的臭味,具体是哪里散发出来的臭味不清楚。

一、基本情况

正商红河谷位于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西侧,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南侧,隶属于新郑市龙湖镇荆垌社区辖区。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以南是新郑辖区,以北区域为二七区。

2018年6月13日,新郑市龙湖镇副镇长危XX、包村干部朱XX、张XX及龙湖镇政府工作人员、荆垌村支部书记胡XX,对正商红河谷周边进行了现场排查。

经查,凌晨时分,正商红河谷小区举报人楼栋周围,检查人员闻到有轻量臭味。通过检查发现,在正商红河谷3期楼房下有一处深10米的化粪池,化粪池盖子密闭不完全,存在未密闭缝隙,轻微臭味从未密闭完全的缝隙处溢出。检查人员打开盖子,臭味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此举报基本属实。

新郑市龙湖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正商红河谷物业对3期楼下的化粪池进行完全密封,并加强对该处化粪池的后期管理。

无。

二十、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48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和昌湾景国际1期小区,西墙有一个加油站,大车来回进出,汽油味道重,没有相关手续,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中所指的加油站是郑州光华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位于陇海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东南角,属郑州市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该站原位于陇海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东北角,因郑州市“两环十七放射”陇海路高架施工,经营地址由东北角迁建至东南角。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09号,要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手续。2013年7月10日,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发《关于郑州光华郑燃责任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的相关规划意见》(郑城规规〔2013〕83号),原则同意郑州光华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在陇海路南、西三环东建设临时加油站。郑州市领导在《关于郑州光华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拆迁后续问题的紧急报告》(郑光燃〔2016〕05号)上批示,要求市有关部门积极完善手续,使之规范经营。

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商务局李XX、程XX及区安监局、工商质监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和街道办事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联合检查。经查,该加油站未经营,出入口设置围挡,包裹加油机。油气回收装置、双层罐、防渗池改造验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齐全,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转。但该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未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14年1月过期,且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工商营业执照》地址未变更。调阅近期监控视频,发现2018年6月10日、11日存在夜间经营情况,白天未营业。现场未发现投诉中反映的汽油味道重,噪声扰民问题。

针对举报问题“大车来回进出,汽油味道重,噪声扰民”,据了解,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该加油站曾实施双层罐和防渗池改造。“大车来回进出”是当时起旧罐和破拆地面铺设管线使用的起重机、挖掘机等重型器械车辆;“噪声扰民”也是当时施工产生的;“汽油味道重”是旧油罐在起出前,需按要求将罐内油气全部抽出,由于无法收集造成的。目前,加油站已完成双层罐和防渗池的改造并通过环保验收,站内施工全部结束。

综上,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郑州市中原区商务局现场对该加油站下达了《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相关经营手续补办齐全前,不得私自营业。郑州市中原区将安排专人盯守该加油站,并不间断巡查,防止在手续补办齐全前擅自经营。

无。

二十一、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52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1.副村长程天曾和书记李小毛开了一个混凝土站,无证经营,违规建筑。2.程庄村1组王艳群自家仓库,广告牌喷漆,气味难闻。

一、基本情况

督办问题涉及地块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1.混凝土站全称是:郑州市惠济区兴隆预制构件厂,法定代表人:张富军,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2410108MA40X2LB39,主要产品为路边石、彩砖。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机、粉炭灰罐、压砖机、配料机等;2.程庄村1组王艳群家有2个仓库,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占地面积600平方米。

2018年6月3日,惠济区古荥镇主要领导带队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现场调查时郑州市惠济区兴隆预制构件厂没有生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郑州市惠济区兴隆预制构件厂于2016年委托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与2017年1月通过环保备案公示。2013年5月, 郑州市惠济区兴隆预制构件厂法定代表人张富军经华中食品厂负责人程相勤租赁郑州市惠济区兴隆预制构件厂现有的集体建设用地7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是:邙土集建(用)字第9504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是:郑邙村规第字(95)034号,NO:0002949;建筑许可证编号:郑邙村建管字第038号NO:0002135。故该问题举报不属实。

2.2017年11月,程庄村1组王艳群家仓库租赁给河南省光山县城关镇余集村顾湾汪元和存放标识牌,在对标识牌维修时会有喷漆行为,没有任何防治措施。

综上,该问题举报属实。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督促汪XX立即办理,并依法对仓库进行取缔。截至目前,仓库已清空。

无。

二十二、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0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三仙庙水库,长期以来水库承包人采取恐吓手段,伙同库边一村书记王振兴。往水库倾倒了1200吨粪便,还有化肥、石灰等,造成水体严重污染,死鱼满库。

一、基本情况

三仙庙水库位于崔庙镇翟沟村吉寨组北部,荥密公路西0.5公里,属淮河流域贾鲁河支流索河上游的一座小(Ⅰ)型水库,总库容316.2万立方米。始建于1958年,于2010年完成除险加固。该水库水面面积220亩。水库周边涉及崔庙村抽斗沟组,索坡村牛家组、索坡组、翟沟村吉寨组1200口人。该水库主要功能是防洪、养殖、灌溉。

三仙庙水库于2005年10月由崔庙镇农办合同租赁给索坡村村支部书记、三仙庙水库站长王振兴用于水产养殖,2006年3月王振兴又转租给乔楼镇东郭村帖河组帖新营至今。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2日,荥阳市崔庙镇政府、环保局、水务局、畜牧局等单位到三仙庙水库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该水库周边索坡、崔庙、翟沟等行政村全部实行垃圾集中处理,村委没有接到过群众反映有人向水库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的情况和投诉,同时也未发现有人向水库倾倒、排放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现象,只有雨季下雨时雨水会自然流入水库。

三仙庙水库周边村组没有发现畜禽养殖行为,也未发现畜禽养殖场向该水库倾倒鸡粪现象。根据水库承包人帖新营供述,在自己承包期间的2012年以前,曾往三仙庙水库投放过鸡粪、牛粪等,主要目的是通过投放有机物促进淡水鱼快速生长增肥。2012年10月24日,荥阳市崔庙镇政府、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水务局、荥阳市环保局、荥阳市农委、荥阳市畜牧局等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三仙庙水库水域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清理网箱养殖和禁养区畜禽养殖的通告》,自此帖新营采取散养方式养殖花鲢、白鲢、鲫鱼、草鱼等鱼类,未再投放过鸡粪、牛粪等物。但根据养殖需要,每年会投放两次药物和生石灰(或漂白粉),用于防治鱼病和水体净化。

经荥阳市水务局对周边饮用水源进行勘察,荥阳市三仙庙水库附近的村庄共涉及5个,分别为翟沟、索坡、崔庙、竹园、盆窑5个行政村,根据2016年2月的《崔庙镇所辖自然村饮用水安全情况调查表》,这5个行政村饮用水源均为地下水,而非以三仙庙水库为水源。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文件,三仙庙水库未被列入饮用水水源地名单。荥阳市环境监测站对三仙庙水库水质取样检测,三仙庙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四类水质相关标准,满足农田灌溉用水要求。

综上所述,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荥阳市政府责成荥阳市崔庙镇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三仙庙水库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无。

二十三、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2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李庄村九组李建甫无证经营,非法营运、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防护措施差,一旦泄露,可能导致水源污染。

一、基本情况

李建甫为具茨山管委会李庄村九组村民,一直有心脑血管疾病,有一辆牌照为豫A0YJ77的面包车。无证私自经营批发营运乙醇气的院子,位于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李庄村9组靳家门滹关路西侧,属于李建甫所有。

2018年6月13日,新郑市交运局执法所工会主席周XX、新郑市运管局副局长王XX、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大气办主任安XX,李庄村支部书记丁XX、李庄村主任丁XX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李建甫使用的院大门紧锁,大门外没有悬挂经营性标志。经询问李庄村支部书记丁东亮和村主任丁大伟得知,这里已经一年多没有生产,自停产后一直没有再从事过货物运输。院内存放有5个各约30立方米的储罐,均为空罐,目前处于荒废状态。

综上所述,此举报基本属实。

为彻底消除储存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与李建甫协商一致,决定把5个储存罐转移到安全地带。由李建甫和具茨山管委会共同将院内废弃设备和5个空储存罐全部清理移走。截至目前,现场也清理完毕,后期回填土壤,填平挖掘的坑。

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决定对李庄村监委会主任、第九村民组组长李财楼进行通报批评。

二十四、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3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自20 1 6年6月底开始,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村民徐占亭、徐占峰、徐占超、徐进财、徐见彬、徐占团、王国新、冯占东等人在原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采矿证到期后(有效期至2016年6月26日),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依仗庞大家族势力在该村南坡非法侵占、破坏耕地300余亩,毁坏柏树、花椒树等1 000余棵。以非法取得的炸药炸开石头,再由挖掘机开采,疯狂掠夺集体资源,至今已非法开采两年多了。非法开采点位于登封市“育林区保护牌”附近。非法开采致使水土流失,大量植被被破坏。选矿污水肆意排放,直排颍河,流入白沙水库,污染了水源。尾库乱堆乱放,侵占大量村北农田,造成不可挽回损失。

一、基本情况

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第三采区,采矿证号:C4101852010127130101127,矿区面积5.9353平方公里,采矿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26日。

2018年6月13日上午,登封市告成镇、登封市环保局等相关人员到实地进行了调查。

1.关于“自2016年6月底开始,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村民徐占亭、徐占峰、徐占超、徐进财、徐见彬、徐占团、王国新、冯占东等人在原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采矿证到期后(有效期至2016年6月26日),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依仗庞大家族势力在该村南坡非法侵占、破坏耕地300余亩,毁坏柏树、花椒树等1000余棵”的问题。经查,庙庄村村民徐占亭、徐占峰、徐占超、徐进财、徐见彬、徐占团、王国新、冯占东不属于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员工,其中徐占亭为登封市鑫顺矿业有限公司石子加工点负责人,徐占峰、徐占超、徐进财、徐见彬、徐占团、王国新、冯占东为庙庄村村民,由于个人矛盾,曾向上级部门反映非法侵占、破坏耕地、毁坏树林问题。登封市告成镇有关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清理庙庄村南坡地表。经登封市林业局调查,发现有毁林行为,登封市林业局对登封市永兴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5100元的行政处罚;登封市告成镇国土所对其进行实地查看,该区域用地性质属于采矿用地和未利用地,非耕地300余亩。

2.关于“以非法取得的炸药炸开石头,再由挖掘机开采,疯狂掠夺集体资源,至今已非法开采两年多,非法开采点位于登封市“育林区保护牌”附近,非法开采致使水土流失,大量植被被破坏”的问题。经查,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三采区归属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办理有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C4101852010127130101127),原采矿证到期后,于2017年7月经上级部门批准又延续至2018年6月26日。2018年1月23日郑州登电嵩恒建材有限公司在修路期间,在修路清理地基过程中,因遇岩石材质坚硬,使用机械无法正常施工,向登封市公安申请爆破物品,并委托登封市诺信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爆破服务,2018年1月29日登封市公安局对该公司申请使用爆炸物品进行了审批。

3.关于“选矿污水肆意排放,直排颍河,流入白沙水库,污染了水源”的问题。按照相关标准,选矿是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矿物原料中的有用矿物和无用矿物(通常称脉石)或有害矿物分开,或将多种有用矿物分离开的工艺过程就称为选矿,又称“矿物加工”。经查,该辖区没有选矿企业,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4.关于“尾库乱堆乱放,侵占大量村北农田,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问题。经查,该区域没有尾矿库,有一家石子加工点,名称为登封市鑫顺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徐占亭,该企业原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完全,但不存在侵占大量农田的情况。

综上所述,此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1.要求登封市鑫顺矿业有限公司对露天堆放原料进行重新覆盖,已全部覆盖到位。

2.加强对该区域巡查频次与力度,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联合执法,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登封市告成镇政府对经济发展办包厂人员邓电辉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二十五、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4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新郑规划局公职干部赵国建和其兄赵国强在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和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心小学南邻违法建设楼房,从2017年4月至今,不论白天晚上,建筑噪音和扬尘严重影响我们四邻的工作和生活,我们多次反映,一直制止不了,恳请查处!

一、基本情况

中心小学南邻建设楼房位置位于小乔村文昌路和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属小乔社区。该建筑南侧从西向东有三栋两层小楼房,户主分别为:第一栋赵国强、第二栋赵国剑、第三栋赵随根。

赵国建实际名为赵国剑,为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职工,和赵国强是弟兄关系。赵国强现为小乔村1组村民。

2018年6月13日,新郑市龙湖镇主要领导、包村干部胡XX等、新郑市龙湖镇政府工作人员闫XX等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1.2008年,赵国强从原河南双喜农业开发公司购买合法商住不动产,证号为新土国用(2008)第386、387,(2011)第207号。2017年年初,该处建筑因长期漏水雨泡等客观原因成为危屋,为安全起见,赵国强把危房拆除。并于2017年4月准备在原址新建房屋。该建筑开工建设之前,由于赵国剑、赵国强两兄弟的父亲赵遂根身体原因,2017年4月26日,在见证人赵春喜、赵亮有等人见证下,赵国强、赵国剑及乔爱英(两兄弟母亲)共同签署分家协议,赵国剑产权归赵国强所有。

2.2017年,新郑市规管中心、新郑市龙湖镇调查时,发现赵国强在新郑市龙湖镇107过道东侧、商业街北侧开工建设住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手续不全。新郑市规管中心依法于2017年8月6日对赵国强下达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停字〔2017〕第06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新郑市市规管中心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新郑市政府对龙湖镇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停止供水供电,2017年9月6日新郑市政府批复:新郑市查违办督查相关单位对其进行停水停电,新郑市龙湖镇牵头组织实施。

3.2017年9月26日,经新郑市规管中心在现场勘验,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在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19.6平方米;2018年5月9日经现场勘验,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在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19.6平方米,地上一层钢筋框架已建模板,未浇筑混凝土。目前,因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

综上所述,此信访举报案件基本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在建违法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暂停施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取证后,以书面形式责令停止建设、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建设、自行拆除的,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停水、停电等措施,并可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工程立即予以拆除。2018年6月11日,新郑市规管中心依法对赵国强下达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停字〔2018〕第053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改〔2018〕第051号),责令当事人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拒绝签字。

当事人赵国强如果逾期内拒不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新郑市规管中心将依规申请新郑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该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目前,新郑市龙湖镇规划科、新郑市龙湖镇查违办、新郑市龙湖镇巡防队、新郑市龙湖镇扬尘办对该处违建房屋采取盯点值守,严防违规施工。

新郑市龙湖镇委员会决定,给予龙湖镇小乔村负责环境治理工作的村干部赵亮亮同志全镇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二十六、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4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新密市城关镇湾子河村在很早以前挖矿石大坑(约20多亩),后来本村张炎峰父亲栽杨树成林一片绿色,几十年后,郑登快速通道走大坑路过。带有黑恶势力的张建营、张秋峰等人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和耕地,平坑建停车场称霸一方,非法占地经营2年多时间,没有任何相关证照,大把收钱,经多方面信访举报,新密市及有关部门不管不问,不作为、不担当。

一、基本情况

张建营、张秋锋均为城关镇湾子河村十四组村民。张建营,男,现年54岁,在家务农,身份证号:410126196412250098。张秋峰,男,现年46岁,在家务农,身份证号码:410126197209030014。反映的废弃石坑为历史遗留废弃老石坑,位于新密市城关镇湾子河村十四组,郑登快速路与长乐路交叉口东北角,现为广超汽车修理门市,该地块现状为平整土地约15亩,汽车修理门市占地约2亩,其余土地没有硬化地面,没有建造建筑物,用于临时停放车辆。

2018年6月13日,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新密市林业局、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公安局、新密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到城关镇湾子河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张建营、张秋锋等人带有黑恶势力、称霸一方问题

新密市公安局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张建营、张秋峰等人有非法侵占或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称霸一方的违法行为,也未发现张建营、张秋峰有公安机关管辖的“黑、恶”犯罪行为。

2.关于张建营、张秋锋等人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和耕地问题

新密市林业局现场勘验、群众走访,张炎峰父亲在世时在该石坑内栽植有20棵左右杨树,其父去世后无人管理这些树木,大部分杨树已于填坑前陆续死亡,再经本组李金建、张建军等12名村民提供的证明,该石坑内没有成片树木,与张炎峰所表述的情况基本一致,因此平整土地时不存在成片树林。

3.关于张建营、张秋锋等人平坑非法占地问题

2016年12月,新密市国土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湾子河村十四组原填埋平整石坑土地上建房,现场立即进行制止并上报。针对2人违法占地行为,2017年1月,新密市国土局执法中队已进行了立案查处。

4.关于平坑建停车场,无照经营问题

经查,该汽修业户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合法经营。但该维修门市存在环境卫生较差、杂物随意摆放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新密市运管局针对汽修门市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业整改。目前,该维修业户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新密市城关镇政府将加强巡查力度,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监管。同时,新密市湾子河村督促十四组对该地块进行综合治理,按照协议约定用于农业种养项目。

无。

二十七、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4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锦艺国际华都濠庭(住宅楼3号楼、4号楼),房子坐落在锦艺商业广场锦艺城B区5层以上,现针对小区业主无法容忍的噪音和油烟问题进行举报。一、噪音扰民,4年来业主们屡次反馈,商业广场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单方面伪造噪声测量数据,糊弄业主,整改效果甚微。二、油烟扰民。诉求:1.我们建议五楼平台上的风机和空调外机等设备应加装专业的消噪装置确保噪音分贝值达标。2.针对五层平台上的油烟排烟管道也要进行专业的整改,整改后要加强管理,保证净化设备处于可用状态。3、针对几十家饭店通过公共烟道排到29层楼顶的油烟口,加高排烟口置,排烟口远离高层业主窗户,改变排烟方向,排烟口加装油烟净化备,确保油烟不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高层业主的生活。三条整改诉求,召开业主、物业协调会,形成一个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商场物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后要真正回访群众达到满意。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位于棉纺路桐柏路交叉口向西,属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5楼以下为大型商业综合体,面积约4万平方米,2012年12月正式对外运营,目前由郑州佳潮物业公司进行管理。2016年,为了降低中央空调冷却塔噪音影响,该公司在B区5楼平台上,安装了冷却塔降噪钢结构及隔音墙体,之后委托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噪音检测,出具了噪音检测报告;该商业体内部餐饮有专用排烟管道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

2018年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秦岭路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锦艺城B区2期豪庭3号楼、4号楼之间平台安装中央空调冷却塔4台,现场存在一定噪音。经过测量,现场隔音墙体与2016年整改时施工合同相符合,分别为96平米和58平米,未发现拆除现象。物业管理方现场出具了关于前期降噪施工合同,及河南中测技术检测公司出具的噪音检测报告,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锦艺城商场内餐饮油烟与居民住宅楼公共油烟排放通道为双向分离,居民楼油烟排放通道与住宅楼一体规划设计建设,商场内部共有餐饮企业26家,油烟单独排放,排放口位于五楼平台,每个排放口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定期进行维护清理,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

综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牵头,物业公司主导,对锦艺国际华都濠庭3、4号楼的居民进行回访,由33户业主推选出12名业主代表,2018年6月16日召开业主沟通会,搭建了物业、居民之间的沟通平台,深入听取居民建议,鼓励业主代表积极参与到后期的噪音处理及评测过程中。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将楼顶中央空调冷却塔错时开机运行,并调整运行时间,将关机时间由晚上9点30提前至晚上8点,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居民休息产生的影响。

二是督促物业公司在原有隔音墙的基础上,委托专业降噪公司,研究制定施工方案,通过加装或改装等施工方案进一步降低冷却塔运行噪音。

三是由业主及物业公司共同寻找一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噪音进行再次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采取进一步的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力争使业主满意。目前,按照业主代表的要求,正在积极寻找第三方机构,待业主代表确认后,进行噪音监测。

无。

来源:郑州电台会面客户端

记者 罗燕

编辑 佳泽

统筹 王莹

四、【中央环保督察】本市第十三批111件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5月18日12时,我市累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1680件。其中:滨海新区173件、和平区56件、河东区164件、河西区120件、南开区176件、河北区91件、红桥区88件、东丽区95件、西青区132件、津南区101件、北辰区171件、武清区63件、宝坻区52件、静海区91件、宁河区36件、蓟州区61件、海河教育园区7件,市环保局2件,市公安局1件。现将部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和平区绵阳道与昆明路交口的一片平房,都是餐饮底商,营业时间每天11:00开始,16:00开始,导致附近油烟污染严重;紫阳路竞业里小区都是占路经营的商贩,导致附近环境脏乱差,并且该处花坛里面的花都枯萎了,无人管理。

行政区域:和平区

污染类型:油烟,占路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通过现场核查,该市场所有食品加工商户均加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但部分设备损坏,造成油烟异味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环保局已与治理厂家签订协议,对设备进行排查更换,对污染较重的商户进行深度治理,南营门街和区环保局将于治理完成后组织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占路商贩,已全部清理。下一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打击违法行为。绵阳道对其商户进行严格要求,签订保证书,区市容园林部门已植入新的花束,解决花坛内花卉枯萎问题。

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和平区电台道佳怡公寓4号楼1门业主,私自拆改房屋结构,私搭乱盖经营集餐饮娱乐为一体的桌面游戏厅,运营期间,排放油烟,下水管道经常堵塞,夜间噪声扰民,垃圾随意堆放,影响该楼环境卫生,已持续10年,一直无人管理。

行政区域:和平区

污染类型:油烟,噪声,垃圾,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关于私搭乱盖及店外经营问题,4号楼1门一层室外阳台外存在违章搭建行为,已进行拆除,店外摆放桌椅已清除,停止店外经营,避免噪声扰民。与主体相连部分,待规划部门确定后,如属违章,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按程序坚决拆除。

关于排放油烟问题,区环保局已进行现场检查,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责令其整改,南营门街执法队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商户已咨询环保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中。

关于室外下水管道堵塞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房管局已对佳怡公寓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下达了《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规范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及时整改。

关于垃圾随意堆放问题,责成物业通知业主,按小区内规定点位放置,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垃圾管理。

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和平区气象台路何兴里6号门外,有人私搭乱盖,木工作坊,产生噪声以及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和平区

污染类型:噪声,扬尘,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5月16日,新兴街综合执法大队对该违章小屋进行了拆除。新兴街道办事处将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力度,强化长效管理。

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和平区新兴路竞业里,居委会将小区中间的平房租给商家商用,总有人在居民区里施工,产生噪声和扬尘污染,持续一个多月。

行政区域:和平区

污染类型:噪声,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南营门街道办事处已要求施工方严格落实五个100%防尘措施;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不扰民。下一步,将加大对施工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津塘路旁边的万明园小区,小区内外的路面破损,产生扬尘污染,持续了一年多时间;小区门口左侧有工程垃圾,无人清理,持续7年未解决。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扬尘,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该举报件反映路面为冶金局供热站和小区居民共同使用,属于冶金集团企业产道路。河东区已于2017年5月10日向天津市冶金集团致函,建议由冶金集团对该道路进行修缮。

处理和整改情况:1、区市政管理局对所反映的小区内外破损路面进行修补,于2017年5月17日完成修缮。

2、针对小区门口左侧工程垃圾问题,富民路街道及时协调区市容园林委进行了清理,已于2017年5月9日清理完毕,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了苫盖。

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福天道与雪莲南路交口的路段,很多占路经营的,遗留垃圾无人清理,破坏绿化带,刮风扬尘严重;朝阳绿茵小区里面上百户居民私搭乱盖,破坏草坪。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垃圾,扬尘,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河东区福天道与雪莲南路交口的路段占路经营,垃圾无人清理、刮风扬尘严重的问题属实,但绿化带被破坏的问题不属实。朝阳绿茵小区私搭乱盖、破坏草坪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5月12日上午,二号桥街道对问题点位占路经营和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对裸露地面进行了苫盖,并派专人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复;2.针对私搭乱盖问题,二号桥街道已于5月10日对违建相关人依法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5月前拆除完毕,并进行草坪还绿工作。

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芳水河畔小区位于河东区万意路月牙河旁边,津秦高铁附近,万意路与广宁路要对接的地道口常年被积水浸泡,而且周围有许多私搭乱盖的建筑用于收废品,环境脏乱差;在月牙河边的违章建筑中有汽车店、洗衣厂、废品回收站每天产生大量的污水,而且该区域每天有人焚烧垃圾产生烟尘污染。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水,大气,垃圾,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万意路与广宁路对接的地道口积水问题情况不属实;月牙河旁每天有人焚烧垃圾产生烟尘污染问题情况不属实。私搭乱盖、环境脏乱差问题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接到转办件之前,上杭路街道与东丽区万新街,联合市容、综合执法、公安等多部门,于4月底对该区域垃圾堆放及京秦铁路沿线违章搭建、垃圾堆物、废品收购点等进行了联合治理。目前,上杭路街道、万新街街道共同对此点位加强巡查管理。下一步将相互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成。

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七经路与八纬路交口-积善里小区,该小区4号楼3门一楼的所有底商(天合菜馆,老四川名小吃,东起顺火锅店等),油烟直排,将污水随意向地下排放,堵住地下管道,造成污水外溢,并产生巨大噪声,已经持续了2年时间。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油烟,水,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涉及底商共有17家餐饮经营商户,其中14家餐饮经营商户无照经营,3家餐饮经营商户无环保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嫌无照经营的14家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无照商户立即停业整顿。区环保局对无环保手续的3家商户下达了限期补办环保手续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程林庄路程林里24号楼,楼上和对面有两个发射信号台,安装有两年了,市民怀疑有辐射,市民表示之前向居委会和派出所都反映过,但是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电磁辐射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上杭路街道5月17日对两个信号塔全部拆除。

1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广宁路与津塘路交口处-中山门南里小区4号楼2门的一楼有一家饭馆(属于违章建筑)津津饭馆,产生油烟,直排进居民楼,持续了10多年时间。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油烟,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1、该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为90年代“住改商”,于2008年奥运前期,区市容园林委对一楼商户进行统一规范),但该商户属无照经营。

处理和整改情况:1、中山门市场监管所、区环保局对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2、5月14日中山门街道对其排放油烟管道进行拆除,并对污染环境进行清整,对其违法经营行为立案调查。

1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万新村6区曲溪西里3号楼底商门口,有个污水井总是跑冒污水,造成周围环境脏乱差,已经持续有3年。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东新街街道和区市政管理局于5月12日进行了污水井掏挖养护,并约谈周边商户,将路面清理消毒,环境脏乱差现象已消除。下一步,东新街街道将长期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1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东新街恒山路,有一自由市场,很多商贩占路经营,使用煤炉烧煤,产生噪声污染,排放汽车尾气;此处还堆放了大量的垃圾,已经持续十年。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垃圾,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商贩占路使用煤炉烧煤,噪声污染情况属实。排放汽车尾气情况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东新街街道、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委于5月14日对恒山路商贩占路经营进行了规范,对使用煤炉问题进行了彻底治理,对噪声污染的商户进行了教育制止,对商户遗留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责令各商户做到日产日清。下一步,东新街街道将长期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1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成林道广东山庄路的北海里小区1号楼的楼顶上安装了三个移动通讯发射塔,未和居民事先沟通,也没和居委会事先商量,私自安装,没有相关手续,居民认为存在辐射污染。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建设项目,电磁辐射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唐家口街5月13日切断发射塔电源并给予强行拆除,责成唐家口街道实施长期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1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八纬路的宫前东园小区的6号楼5门的一楼底商是一家往事小镇饭馆,无环评手续与消防许可证,同时使用煤气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大直沽街的综合执法人员知道这个情况,但一直没有解决。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建设项目,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餐厅确实存在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无消防许可证,使用煤气罐的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和大直沽街道已责令该商户停止营业,办理相关资质许可证,现该商户已停业整改。

1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新开路与华龙道交口聚安西园7号楼和8号楼底商,大宅门饭馆,经常造成小区的下水管堵塞,排风设备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噪声,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噪声超标情况属实,下水管堵塞情况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对于该饭馆排风设备噪声超标,区环保局已立案处罚,并限期整改。

1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津滨大道与东兴路交口-第六大道小区,该小区大洋30号楼底下防空洞,被私人改建成宿舍,已经有2个月时间,并且在该小区内其他地方,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持续了2年时间。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处人防工程虽进行了装修改建,但没有破坏人防工程的结构和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一章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同时经查,该处存在人防门固定的问题,故情况部分属实。小区内私搭乱建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针对物业公司为便于进出方便将人防门固定的问题,区人防办已于5月14日责令该公司于一周内将人防门整改恢复。2、上杭路街道办事处已将该小区私搭乱建问题列入住建部五年拆除计划,并联合小区物业对私搭乱建问题逐步治理,防止问题反复。

1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大王庄街六经路与七纬路交口处,有一个花园,现在改成了自由市场,破坏了绿地;六经路的单行道上,有树坑,但是一直都没有种树,并且在六经路北方,有许多黑作坊,产生生活垃圾;九纬路上有自由市场,道路破损,产生扬尘,并且产生垃圾,无人清理。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扬尘,垃圾,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花园改成自由市场问题不属实,该自由市场用地为铁路所有,已租赁给个人,有正规的租赁合同;自由市场旁边的一块绿地被破坏,树坑没有种树问题属实;不存在黑作坊,产生生活垃圾的问题;九纬路自由市场,道路破损,产生扬尘垃圾的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区市容园林委对圈占空地的硬化路面进行破拆,5月底前完成还绿施工,大王庄街道对破拆路面进行了苫盖;2、区市容园林委对树坑进行了苫盖,5月27日前完成补植补栽或硬铺工作;3、5月14日,区市政局联合大王庄街道对道路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破损道路进行了养护。

1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七纬路卓越浅水湾小区,开发商违规占地,搭盖违章建筑,持续4年时间。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卓越大厦项目于2010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存在开发商违规占地,搭建违章建筑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太阳城橙翠园20号楼101业主侵占绿地违章建筑经营烤羊腿,油烟污染,而且遗留垃圾,导致环境脏乱差;(目前该餐馆已经停业转让,但是遗留的垃圾尚未清理)太阳城橙翠园临街民宅改为商用,破坏绿地严重;且太阳城凤山商业广场很多都有违建行为,附近环境脏乱差。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垃圾,私搭乱盖,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餐馆确实停业转让,其他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鲁山道街道已于13日对20号楼101业主店铺外垃圾清理完毕,同时对其侵占绿地的违章建筑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拆除,并在之后15天内,恢复绿地。对于凤山商业广场一侧违章,将于2017年10月31日前拆除。针对附近环境脏乱差,由鲁山道街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清理,防止问题反复。

2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西区五号堤路与珠江道交口-瑞江花园小区,附近有一条瑞江道,道路两侧有许多餐馆,油烟直排,无净化措施,已持续了5年时间;并且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理不彻底,产生异味,已持续了一年时间。

行政区域:河西区

污染类型:油烟,垃圾,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处8家企业均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有环保设施,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目前,8家企业均已办理了环保备案手续。其中,隆顺发达小吃店、麻辣记忆小吃店、孙高明小吃部、有缘得福餐馆4家企业,经环保监测,油烟排放达标。针对余下4家企业,区环保局于5月22日前完成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针对小区内多处垃圾问题,现已清理完毕,并督促物业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问题反复。

2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西区珠江道与解放南路交口,名都新园16号楼7门底商“兰州拉面馆”及“炸酱面馆”均有油烟污染,其中兰州拉面馆每天晚上不定时进行露天烧烤,排放油烟。

行政区域:河西区

污染类型: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举报问题反映两家企业都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有油烟排放,但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将烧烤炉立即清理,尖山街加强巡查,如发现烧烤问题立即查处。二是“兰州拉面”、“炸酱面馆”均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经区环保局监测,油烟排放达标。

2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西区纪庄子北道年德里小区,靠近紫金山路万和桥下坡临街,有多家住户私改房屋结构,私搭乱建,占路经营;天塔街春华秋实花园小区内,私搭乱盖,聚众赌博,存在安全隐患。

行政区域:河西区

污染类型: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年德里有私搭乱建约10.73平米,春华秋实小区一间简易棚子约20平米 。

处理和整改情况:1、关于年德里私搭乱建问题,天塔街综合执法队已经启动执法拆除程序,并对年德里违章搭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2、小区内春华秋实花园私搭乱建问题已清拆完毕。3、关于聚众赌博问题,属地派出所已将当事人带回处理。

2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西区丁家桥附近黄埔里小区附近的津河沿岸有一个垃圾转运站,每天早上六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二十分钟一个来回,垃圾车来回运送垃圾,产生极大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行政区域:河西区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提到的河西区丁家桥黄埔里小区附近的津河沿岸,有一个垃圾转运站,为十五段转运站,区环保局对其进行监测,噪音超标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6月10日前将现使用的16吨机械挤压车改为10吨电子挤压车,最大限度降低噪音;二是调整垃圾转运时间,主要安排工作时间运送,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的影响;三是加强垃圾转运操作卫生清理,最大限度保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

2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西区尖山路96号艺都花园小区,市民是4-4-102的住户,市民的邻居,在院内私自种植树木,滋生虫子,并且院内不做卫生,有大量垃圾,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河西区

污染类型:垃圾,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负责艺都花园小区绿化养护的为中物联物业服务公司,该处树木位于艺都花园4号楼3门101室居民小院内,树龄比较长,虫害情况属实,垃圾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组织对小院内的树木进行了修剪,喷洒了杀虫剂,及时防治了病虫害,垃圾已清除。下一步:一是督促物业公司举一反三,对小区内所有树木喷洒防治虫害的药物。二是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垃圾进行清理。三是督促物业公司对4号楼3门101室居民进行教育,清理完成小院内垃圾,加强对该住户的监督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和平区新兴路40号院门口(与鞍山道公安局招待所毗邻)私搭乱盖,烧烤摆摊,每天造成大量油烟,产生大量污水。

行政区域:和平区

污染类型:油烟,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责令烧烤经营户停止营业整改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该烧烤经营户已停业整改。天新里社区和保洁队已对该处周边环境卫生和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关于私搭乱盖问题,新兴路40号院门口确实存在6间临建房屋,根据调查,6间房屋均为上世纪地震后所盖,有发放的临时使用证,不属于私搭乱盖。

2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和平区万全道天赐园小区5号楼和6号楼的底商,经营露天烧烤和饭店(众兴和家常菜、京东香饭店、香河肉饼饭店、万全烧烤),油烟直排,产生噪声,持续了6年多时间;在该小区车库出口处的停车场里,有人搭建违章建筑,并在此养殖鸽子和流浪狗,持续3年多时间。

行政区域:和平区

污染类型:油烟,噪声,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对万全烧烤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已停业整改。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3家餐馆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依法对3家餐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要求上述3家餐馆停业整顿,整改完毕后经监测合格方可开业。3、街综合执法队协同街保洁队已对饲养鸽子的违章建筑拆除完毕,所养鸽子与流浪狗已由物主自行处理。

2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和平区滨江道与陕西路交口,一辆白色本田一般12:00-21:00左右在此贩卖光盘,后备箱内有音响,噪音扰民,持续大概3-5年左右。市民曾经向信访办,综合执法举报过,好了一段时间,不久以后又有反复,市民希望彻底解决,希望和平区领导能重视。

行政区域:和平区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繁华办已联系该白色本田车主,讲明政策要求,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车主已作出书面保证,承诺以后不再在此地贩卖。由繁华办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公安、交管、保安等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巡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现象,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扰民问题。

2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南开区松杉路南端天津大学院内,石油化工研究中心靠近新园村周围有一大型垃圾堆,无人清理,异味刺鼻。

行政区域:南开区

污染类型: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该点位现无生活垃圾,有天津大学存留的工程渣土。

处理和整改情况:天津大学方面承诺,将联合学府街尽快将堆土推平并加以苫盖,并在围墙上张贴宣传画,预计6月5日前整改完毕。学府街办事处将继续跟进此事,直至整改完毕。

2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南开区学湖里小区25号楼紧邻普天和酒楼,该酒楼座落于南开区南丰路187号,其后方是学湖里小区25号楼和26号楼之间的空地,该酒楼私自将两楼之间空地搭起违章建筑用作厨房,产生噪声污染。

行政区域:南开区

污染类型:噪声,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确认来信人反映的普天和酒楼私自在学湖里小区两楼之间空地上搭建违章建筑的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现已拆除完毕。

3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南开区苏堤路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有一块裸露地面改成了停车站,现在因为督察组检查,拿布进行苫盖,但是刮风导致部分地面裸露,产生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南开区

污染类型: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来信人反映的第二人民医院院内裸露地面导致扬尘污染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院方立即停工整改,落实“五个百分百”的要求,特别要求施工方在恶劣天气下对工地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同时要求“四级网格长”加大恶劣天气巡察力度。现裸露地面问题已整改完毕。

3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南开区白堤路上南开大学校内有一个612路公交车站,因为车站靠近居民楼,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半有公交车进站,并且每天早上6点开始发车,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行政区域:南开区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车站所影响的居民楼为天津大学新园村社区。2015年11月,天津大学新园村校区居民向南开大学反映车站扰民问题,南开大学方面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对原场地及公交停放方式和时间进行调整,且已于2015年12月全部整改到位。学府街办事处经与区环保局联系,由区环保局派员到该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噪声标准。

处理和整改情况:1.严格控制发车时间,避免在早、晚时间影响居民休息。2.控制噪声污染,经停车辆不许鸣笛,尽可能停靠在离居民楼较远一侧。

3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北侧有一家欣洲物流,与居民住宅区只有一墙之隔,物流场内地面没有硬化,车辆经过,产生扬尘污染,并且夜间经常工作,噪音扰民,场内堆放砂石料,无遮盖,产生扬尘,持续了3年多时间,并且该物流公司的车辆使用液化燃油器,将液化石油气储罐和管道私自埋在物流场的地下,污染土壤。

行政区域:蓟州区

污染类型:扬尘,噪声,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经国土部门认定,该公司停车场为一般耕地,无法进行场地硬化,下仓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责令该公司每日常态进行洒水控尘作业。对该公司场地内石料堆,责令于5月25日前清运完毕。二是区安监部门责令该公司5月15日全部清除剩余柴油7吨,5月16日两个储油罐已全部注满水,并对两个储油罐依法进行了查封。三是区交通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对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强化日常检查,促其依法规范经营。四是下仓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文明运输,科学调度,减少夜间车辆出入。

3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蓟州区别山镇东北侧有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叫“绿色动力垃圾发电厂”,该厂焚烧垃圾产生异味,持续有一年多了,市民表示之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但是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蓟州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位于别山镇东北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蓟州区城乡生活垃圾收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占地面积100亩,一期工程规划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2014年8月,该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得到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6年7月至9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经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竣工验收现场监测合格。举报件反映“该厂垃圾焚烧产生异味,持续有一年多了,市民表示之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但是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经核查,该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垃圾贮存池及渗滤液收集室等都采用封闭设计,并设置了吸风装置。焚烧垃圾时,采用负压运行方式,将上述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全部引入焚烧炉内焚烧。在停炉检修期间和非正常工况下,通过除臭引风机由专用风道抽取垃圾池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除臭味,保证产生臭气的构筑物处于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溢。自焚烧发电厂试运行以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加强项目监管,多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除臭设施长期正常运行,并未发现异味问题。其它排放指标已和市、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时在线监测,低于国家标准限值。2017年5月16日,区市容园林委委托优信联(北京)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采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对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再次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标准值20(无量纲)。区市容园林委作为生活焚烧发电厂的主管部门,要求绿色动力蓟州项目公司加强环保措施,规范达标运行,保证除臭设施长期正常开启,确保安全环保、稳定运营。

处理和整改情况:

3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蓟州区东施古镇咀吧庄村村南有一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厂内垃圾废料乱堆乱放,扬尘污染,生产中排放工业废水及废气。村北一餐具清洗厂乱排废水,异味刺鼻。

行政区域:蓟州区

污染类型:大气,垃圾,水,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4月24日、28日,东施古镇对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两次下达停产停业通知书,并责令其拆除设备、清理原料。5月15日,区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无环评手续,立即对其立案处理,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东施古镇政府责令该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于5月20日前将设备全部拆除运走、原料全部清理,清理后的场地全部进行平整苫盖,储水罐废水交由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为防止村民恢复餐具清洗业务,东施古镇政府于2017年5月17日,对其三相动力电实施断电,责令于5月20日前拆除并运走剩余餐具清洗设备。

3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群众对“蓟州区津围公路建华页岩砖厂”公示的处理结果显示“针对页岩砖生产线,区环保局已依法对实际经营者进行立案处理,并取缔其中一条生产线”不认可,建议两条生产线全部取缔。建华页岩砖厂的南侧,有一家华宇搅拌站(可能是此名称),没有环评手续,并且该厂西侧未封闭,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持续半年。

行政区域:蓟州区

污染类型:建设项目,扬尘,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1、举报件反映的“建华页岩砖厂”问题属实。

2、举报件反映的“华宇搅拌站”问题,经现场调查,华宇搅拌站实为天津市华宇混凝土有限公司。2017年5月16日,检查时发现该厂西侧料场苫盖不严,部分防尘网破损。关于该公司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具备环评手续,信访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下仓镇政府责令建华页岩砖制品有限公司对有环评手续的一条生产线,在未完善环保等各部门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2017年8月31日没有完善环保等相关部门手续则予以取缔;对另一条无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验收手续的生产线,于8月31日前拆除设备,予以取缔。

3、对天津市华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料堆苫盖不严问题,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区建委、区环保局、下仓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料堆清运。

3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南开区三纬路(自南开三马路至南开六马路段)破烂不堪,路面未修好。南开区保利国际博朗园物业管理极差,该小区底商盖房子,6号楼和1号楼公用房对外出租用于开美容院对业主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

行政区域:南开区

污染类型:私搭乱盖,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1.南开三纬路(南开三马路-南开六马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属于旧路改造项目,现场地上地下各种管道、线缆复杂密集,由于周边商户较多,施工周期较长。其中南开三马路-南开五马路段为在施路段,南北两半幅主路均已完成至道路底面层,北半幅现已通行,南半幅因五马路路口排水方涵(1200cm*2400cm)与新建雨水管道及供热管线高程冲突,造成施工难度大而暂时停工,不存在破烂不堪现象。另南开六马路-南开五马路段因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正在进行,尚无法进场施工,待征收工作结束后将立即组织实施。此前建设单位也对部分破损路段进行了修补,今后将继续做好养护。

2.关于小区底商私搭乱盖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经广开街办事处派员现场核查,确认违章建筑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南开三马路-南开五马路段,排水方涵及南半幅路内局部供热管线切改工作计划5月底前完工,南开五马路路口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计划于6月底完工。考虑到全运会会期临近,中重型车辆交通限行等因素,建设单位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该路段全部施工并正常通行。南开六马路-南开五马路段待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后立即组织施工,此前将做好养护工作。

2.关于小区底商私搭乱盖导致环境污染问题。6号楼美容院商铺前堆放的垃圾现已清运完毕,同时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商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营业。该处违章建筑计划于2017年7月13日前拆除完毕。

3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南开区冶金路与集园道交口豪鹏超市旁边外延扩建4,5间房屋,其中一间每天19:00开始经营烧烤,油烟直排,经常经营到半夜3:00左右,噪音扰民。

行政区域:南开区

污染类型:油烟,噪声,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此点位扩建的房屋属于豪鹏超市,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已对豪鹏超市下达了违章拆除通知,5月13日开始拆除工作。并对此处经营烧烤的商户依法进行了清理,5月21日之前完成拆除和清理工作。

3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红桥区西青道10号楼2门1楼住户在厨房窗口的铁栅栏里面饲养大概10多只鸽子,导致附近环境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红桥区

污染类型: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目前,住户已将鸽子全部移走,并将饲养鸽子设施一并拆除。该住户承诺今后不在窗罩护栏里饲养鸽子。邵公庄街道保洁队对其周边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

3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红桥区涟源路燕宇新城小区,有人在小区公共绿地上搭盖违章建筑,当作存车处,并且有垃圾车在小区里的存车处附近停靠,产生异味,持续有一年多了。

行政区域:红桥区

污染类型:垃圾,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燕宇小区原规划开发时无自行车存放处。该点位于2005年由小区物业建设成为公共存车处,服务小区居民,该存车处现存500余辆车。同时,该处确有保洁车辆临时停放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关于搭盖违章建筑,西沽街道办事处已进行调查问询笔录,并已立案。小区内临时停放的保洁车辆,西沽街道办事处已组织连夜清走。下一步,西沽街道办事处将对该处加强巡视,防止问题反复。

4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沿庄镇东禅房村北侧,维军维华电镀厂,非法排放硫酸,排放到厂子后院的坑里,水井就在旁边,造成污染。现在村主任带头将此坑进行填埋。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重金属,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2017年4月21日,根据天津市对“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关停的要求,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封。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及排水痕迹,未发现外排管道。

2015年8月起,东禅房村将此坑塘确定为该村垃圾填埋点。现场检查时,坑内已填埋了150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其余为水面,水体呈淡黄色,无味,经监测,此坑塘水质呈中性,重金属未超标。该坑塘南150米处和西北角100米处各有1眼已报废的灌溉机井,建设初期深度约200米,现只剩余50米,已彻底淤塞,井内无水。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环保局、沿庄镇政府将对该企业依法取缔,环保、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企业用酸调查,严厉打击违法问题。同时,沿庄镇政府已责令东禅房村停止向该坑塘倾倒垃圾,并尽快将所有垃圾清出坑,暂存于防渗漏地点。垃圾清理后,区环保局对该坑塘垃圾、底泥、渗滤液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治理方案。

4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良王庄乡北岳家园村,村东头紧邻住户有一家养猪场,每天该处脏乱差,臭气熏天排出大量污水。北岳家园村村主任高祝树勾结私人开发商在无规划无环评的情况下违规拆迁,市民称该开发商经营的项目在拆迁时会造成大量扬尘污染,认为如果该拆迁工程开始也会造成大量扬尘。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畜禽养殖,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天津市静海区康文明养猪场,位于该村村东,距离最近住户约100米,占地约2000平方米,生猪存栏500头、年出栏1100头,粪尿经集水池收集后溢流至场区东侧土坑,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该养猪场东侧有猪粪便露天堆放,东南侧有约60平方米的猪粪尿污水坑一处,西侧有1米见方的粪池一座,现场臭气较重。群众反映的北岳家园村拆迁建设问题,经调查了解,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对于该养猪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投入使用等问题,区环保局依法进行立案处罚。良王庄乡政府于5月12日完成对其东侧露天堆粪、东南侧污水坑、西侧粪池清理工作,堆粪、粪池已清理干净,污水坑已填平。鉴于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较近,良王庄乡政府、区环保局、区畜牧水产中心正在与养殖户进行沟通,要求该养殖场6月底前完成搬迁或拆除。在此之前,要求其每日清理一次粪尿,并用封闭式粪车运输,确保猪场环境整洁。针对北岳家园村拆迁建设问题,良王庄乡政府正在制定全乡整体规划,将该村房屋改造项目纳入全乡整体规划,彻底解决该村村民住房问题。

4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陈官屯镇一街村南几乎所有胡同因为集中供水破开地面施工,现在施工已经完成,但是路面没有给硬化,一刮风就扬尘污染严重。并且村里几乎所有的公共厕所,无人清理,环境脏乱差。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扬尘,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村已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完成了村内上下水、道路硬化及部分胡同路面硬化施工,正在进行剩余胡同路面硬化施工,其中包括群众反映的村南1960平方米未硬化胡同。现场检查时,发现未进行路面硬化的胡同,存在刮风产生扬尘污染的问题。该村现有公共厕所10个,其中水冲式厕所8个、旱厕2个。虽已安排专人负责清理,但仍存在脏乱差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陈官屯镇政府加快工程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胡同硬化工程,对未硬化的胡同实行洒水降尘,对工程渣土进行集中清理,洒水降尘,做到随产随清,减少扬尘污染。下一步,镇政府将派专人对该施工工程进行监管和巡查,确保所有要求全部落实。

针对公共厕所脏乱差问题,陈官屯镇政府已责成该村安排专人负责公厕清理和长效保洁工作。下一步,区政府责成市容委对全区所有公厕进行排查,一是对公厕脏乱差,清理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二是建立公共厕所长效管理机制,做到专人管理,粪污日产日清,每日消毒,防止问题反弹。

4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静海开发区天宇科技园内泰安道与南区一号路交口西侧,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挂牌),内有大型油罐,产生异味(现在已经停产),持续了半年多时间,但是市民怀疑该企业没有环评手续。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建设项目,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企业为天津卓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技术研发及防水建筑材料、隔音隔热材料制造及销售。该企业已完成“三同时”验收监测,目前环保验收手续正在公示中。由于公示期间出现群众信访投诉,区审批局已撤回公示。5月3日,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因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而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5月11日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环保局严格履行处罚程序,并安排在该企业装卸沥青时,对空气环境中的恶臭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完善污染物治理设施。区环保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将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生产将严肃查处。

4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子牙经济开发区新城四号路与山东路交口往西300米处北面,微融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一金属加工铸造厂,无环评资质,每天8:00-17:00期间,排放工业废气,粉尘异味刺鼻,生产中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建设项目,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该企业铸造车间已停产。5月12日现场检查时,在该企业未闻到异味,未听到噪声。但据调查,在生产过程中,该企业铸造车间的废铁熔炼、浇铸工艺会产生废气异味,砂处理工艺和除尘设施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音。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企业铸造车间异味和噪音问题,区环保局和子牙园区管委会责令该企业立即进行改造升级,要求该企业复工前须提出书面申请,各项指标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下一步,区环保局和子牙园区管委会将加大监管力度,如发现私自开工或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4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静海镇104国道旁边,有一家家具板封边的工厂(无具体名称),排放刺鼻性异味,持续了半年多时间。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工厂为天津市静海县鸿林祥装饰材料经营部仓库,主要经营生态板,2017年3月该企业新增1台封边机,热熔过程中有VOCs气体产生,未配套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因订单不足,该企业自4月初停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企业存在的无废气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静海镇政府已将该企业设备封停,责令该企业5月30日前完成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彻底消除污染,逾期未清除的,镇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

4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中旺镇韩庄子村,除了村北侧,都被一条类似高压线的围线包围,怀疑有辐射污染,持续有半年了。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高压线为蒙西至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线路,此线路途经中旺镇韩庄子村周边。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防止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干扰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国家标准。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对该线路的电磁环境水平进行了详细测试,测量结果表明1000千伏输电线路在经过的各种不同地区时,电磁环境指标均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不存在电磁辐射污染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静海区供电公司将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群众的疑虑,并加大对该线路巡查,确保供电安全。

4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梅江小区竹沁园等地经常有刺鼻性异味,市民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过,工作人员说是附近东侧的开发区内食品加工厂产生的,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食品厂为天津麟发顺清真食品厂,坐落于静海开发区和山路与天海道交口,主要产品为香精、罐头,热源为电加热,有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验收,建有粉尘吸收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该企业于2016年12月21日因无环评验收,被区环保局罚款1万元,并责令立即停产,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四个多月。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正在拆除生产设施,目前设备已基本拆除完毕,但仍有残留气味。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院内北侧有一处黑作坊,正在进行食用面筋的加工,散发大量油烟及刺鼻异味。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天津麟发顺清真食品厂拆除后残留的异味,开发区管委会将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异味。针对发现的食品加工黑作坊,开发区管委会已联系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静海分局到达现场,对该黑作坊进行了查封。目前,该黑作坊加工设备、原料、成品及车辆被查扣,市场监管局正在立案查处中。

4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静海区良王庄岳家园(分减河南、减河北两个自然村),该村西侧有污水管道,但是生活污水仍然直接排放至村后的河流里,产生污染;该村内的生活垃圾无人清理,公厕无人管理,产生臭味,并且在该村东侧,有一家养猪的住户,产生臭味。

行政区域:静海区

污染类型:垃圾,水,畜禽养殖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群众反映的良王庄岳家园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无人清理、公厕无人管理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村北侧胡同外存在25处3米宽5米长的垃圾堆;公厕脏乱差,产生臭味。另外,该村污水管网还未实现全部入户,其中村西侧的220户居民已接入管网,村东侧的314户居民住宅多为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老房,因地质松软,居民担心地下管网发生渗漏会影响房地基,未接入管网,而是通过自建的管道排入村北侧的排水沟内,造成水体黑臭。群众反映的养猪场污染问题在5月11日转来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X510130号信访举报案件已反映,已安排整改。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良王庄乡政府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全村生活污水统一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关于生活垃圾无人清理、公厕无人管理问题,已安排人员和机械清理村北侧垃圾点位,并责成该村“两委”安排专人负责长效保洁和公厕清理工作,安排5名保洁人员对公厕彻底清理消毒。针对北侧排水沟黑臭问题,良王庄乡政府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治理。以上工作5月底前全部完成。针对猪场污染问题,良王庄乡政府将按照整改方案抓紧落实,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武清区梅厂镇农贸市场里面,有露天经营烧烤的商户,产生油烟污染,并且将经营中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将废水直接泼向地面,无人清理,持续了几年时间;并且该市场的门口有占路经营的商贩,丢弃大量垃圾,无人清理。

行政区域:武清区

污染类型:油烟,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梅厂镇已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场内商户进行逐一检查,对违法违规商户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罚。镇政府每天组织保洁人员对市场内及周边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下一步,梅厂镇政府将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执法检查,不断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同时组织保洁人员对农贸市场定期开展环境清整,确保干净整洁的环境秩序。

5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武清区下朱庄街花郡家园小区,该小区旁边有京津高铁经过,产生噪声污染,并且杨村机场也在该小区附近,也有噪声污染,持续了5年时间。

行政区域:武清区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下朱庄街花郡家园小区西南侧楼房距离城际高铁直线距离约400米。

处理和整改情况:正组织专业人员对噪音情况进行测量,若噪音强度符合相关规定,将与举报人沟通,告知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噪音分贝数如果超出相关规定数值,武清区政府将与铁路方面沟通,安装隔音网或隔音板。机场噪音为空军某部训练,属于正常训练计划。

5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武清区梅厂镇镇政府东侧200米处,堆积了大量生活垃圾,还有污水坑,呈现黑色,散发异味。

行政区域:武清区

污染类型: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镇政府东侧,有一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存在一条污水渠,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梅厂镇政府将继续加强管理,及时对垃圾进行相关处理,待区垃圾处理厂恢复运营后,将现存垃圾集中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该垃圾堆放点进行绿化。同时,制定污水渠治理改造规划,计划6月底前完成治理规划,8月底前进场施工,10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5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北区铁东路街北宁湾宁宇家园,3号楼下有几家底商餐馆,餐馆的排烟设施通到小区里,产生油烟,已持续一年。

行政区域:河北区

污染类型: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北宁湾3号楼底商有12家餐饮单位,其中5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分别为:伊品椒麻鸡、QQ炸鸡、肥仔云南过桥米线、川香居麻辣香锅、筷乐任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的商户均能提供油烟净化装置的合格证书,且已签署承诺书。未安装有净化装置的有7家分别为:羊肉汤、窦四牛杂面、肥仔烤肉拌饭、驴肉火烧、寿司欧巴、转角遇到爱、涮烤吧。

处理和整改情况:由于宁宇家园3号楼底商12家餐饮单位均存在证照不全的情况,铁东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12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查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对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商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油烟净化装置验收前不得经营。

5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市民表示有好的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的方法,并且建议河东区天水园小区附近不要用除草剂了,希望相关部门联系,才会告知具体情况。

行政区域:河北区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区市容园林委在该公园未使用过除草剂。已与反映人沟通,反映人表示理解。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市容园林委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园的养护管理工作,为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休闲环境。

5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北区王串场一号路明溪里4号楼底商有家卖麻辣烫的饭馆,往小区地下井里排放油污,并且产生油烟,持续有一年多了。

行政区域:河北区

污染类型: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发现2家麻辣烫餐馆向小区地下井排污,未加装除烟净化设备,产生油烟且无照经营。

处理和整改情况:王串场街综合执法大队协同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5月13日上午对2家饭馆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2家饭馆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目前2家餐馆已停业整顿,待其除烟净化设备安装完毕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且办理好相关营业执照后,允许其开业经营。

5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市民来信,反映河北区真理道秀山花园5号楼1门旁家乐福(河北店),每到夏天,从中午至夜间,该店因制冷设备无隔音设施,导致噪声扰民。并且真理道与红星路交口舒云台夜总会,夜间经常有音响设备噪声扰民及探照灯光污染等问题。

行政区域:河北区

污染类型:噪声,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天津劝业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河北商场,该店楼顶有12个制冷风机,风机24小时运行,造成噪声扰民。关于舒云台夜总会探照灯光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舒云台夜总会未发现探照灯,有三盏自设的照明路灯,其他牌匾为LED灯、灯光较弱,不存在光污染,但该店空调室外机和音响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

处理和整改情况:家乐福超市已将三盏装饰照明灯拆除。并责成舒云台夜总会将三盏照明路灯改装为照明亮度小的路灯,装于马路东侧围墙下方,在不影响夜间行人照明的前提下,降低光亮强度。对家乐福(河北店)下达了《环境违法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5月22日前完成整改。家乐福已委托环保治理单位进行治理,将采取设置隔声墙措施解决噪声超标问题。对舒云台夜总会音响设备进行噪声监测,噪声排放值达标。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加强对两家单位巡查,定期进行噪声监测。

5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北区中山路与宇纬路交口天津造币厂后中宇里内进出口狭窄,通行不便,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盖,流浪犬较多,乱停车等问题。

行政区域:河北区

污染类型:私搭乱盖,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由中山路进出中宇里小区道路,便道上由于居民私自装有地锁胡乱停车导致进出口狭窄,通行不便。关于私搭乱盖问题,经调查不存在,流浪犬问题偶有发现。

处理和整改情况:对于居民私自安装的停车地锁,望海楼街协调公安、交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其拆除,并对停车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对流浪犬问题进行了处理。下一步,望海楼街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监管,防止问题反复。

5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北区金钟路金兰园小区,临街多家平房商铺,占路经营,主要包括电气焊,不锈钢护栏等,经营中噪音扰民。中山公园前门围墙与解放军测绘大队围墙之间的通道内,有私搭乱盖,垃圾肆意堆放,散养家禽等行为,该公园门前有人经营露天烧烤,排放油烟。

行政区域:河北区

污染类型:垃圾,油烟,噪声,私搭乱盖,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金兰园临街多家商铺占路经营、噪音扰民问题属实;中山公园前门围墙与测绘大队围墙之间通道内,存在私搭乱盖、垃圾堆放等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关于金兰园临街商铺占道经营、噪音扰民问题,前期望海楼街结合迎全运道路整治五年拆违和“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治理,共拆除违建680㎡、牌匾60处、没收了加工工具和经营物品,已整改完毕。中山公园前门附近的垃圾,望海楼街进行清理,同时处理了家禽;该处私搭乱盖房屋,望海楼街已于5月13日组织人员进行了拆除。下一步,望海楼街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监管防治问题反复。

5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河东区津塘路140号,该处有大量垃圾无人处理,市民还反映该处不可以燃煤,而且没有集中供暖。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垃圾,大气,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富民路街道立即联系产权单位并对其下发《关于加强控制扬尘的通知》,要求其对该点位的垃圾进行处理,并监督其进行长效管理,防止此问题反复。该点位垃圾已于2017年5月10日清理完毕。

2.针对该小区无集中供暖问题,现产权单位协调供热单位自行解决。

5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和平区庆善大街(和平区新世界花园西侧)的和平区国资委、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食堂和中央空调每天产生大量噪声。

行政区域:和平区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环保部门现场监测,食堂风机噪声值超标,空调室外机噪声值未超标,噪声扰民问题存在。

处理和整改情况:1.5月13日向和投集团下达《关于立即停止使用食堂、空调的通知》,责成其通知区国资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食堂,空调(尚未开启使用)在整改完成前不能启用。

2.和投集团已聘请北京泰安静业噪声振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就安装降噪设施进行现场勘测、研究,并签订意向书,6月20日前可完成降噪设施安装工作。

6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北区喜峰道汇恒园小区靠近京山货运铁路线,沿线靠近居民区两公里,靠近居民区不足二三十米,周边过火车时候鸣笛达到80分贝,有噪声污染。

行政区域:河北区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南仓站是全国第四大编组特等站,处于京沪、津山铁路运输的交汇点。主要承担京沪、津山、京九、津蓟到达列车解体,始发列车编组任务。列车过往车站的鸣笛和场内的噪音确实对市民生活带来不适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1、对天津机务段职工加强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在天津市区限制鸣笛的有关规定。

2、唐山机务段、丰台机务段、济南西机务段、石电机务段在该区域均有作业任务,由天津铁路办事处将情况通报上述单位,并立即整改。

6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东区大王庄津塘路和北十五径路交口烧烤摊“福满堂包子铺”(该处是违章建筑)产生大量油烟;河东区大王庄八纬路与八经路交口“平安大排档”烧烤摊产生噪声和油烟污染。

行政区域:河东区

污染类型:噪声油烟 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所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已对“福满堂包子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2、5月10日,大王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对“平安大排档”烧烤摊进行了清理,今后将加强点位巡查,防止问题反复。

6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南开区水上公园街宁福里上谷商业区内,夜间多家歌厅22:00-2:30期间噪音扰民。

行政区域:南开区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所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由水上公园街、文化局、环保局和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责令产生噪音的所有商户关闭门窗,防止噪声扰民。下一步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西青区杨柳青镇鹭岭景园小区旁边有条小河(子牙河的分支),一到夏天恶臭严重,小区污水管道和市政的管道没有连接,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小河里面。西青区104国道与西青道快速路交口,冬天的时候不定时能闻到恶臭,臭味来源不清楚。并且104国道与西青道快速路交口24小时不间断有大车经过,尾气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为解决杨河排干水体黑臭问题,杨柳青镇拟在与北辰区交界处筑坝,将杨河排干西青段黑水经处理后排放,对河道进行清淤,彻底解决水体黑臭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鹭岭景园小区污水管道和市政管道未连通问题,区建委已制定方案,拟建设一座生物膜(MBR)污水处理站,对该小区及周边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目前已启动了方案深化设计工作,开始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计划2017年12月开工,2018年5月完成,彻底解决群众关心的污水处理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104国道与西青道快速路交口货车尾气污染严重问题,公安交警西青支队将加强该路口的交通疏导,引导车辆快速通行,以减少车辆因怠速行驶造成的尾气污染。

6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西青区大寺镇津港公路东侧玺悦都小区附近,堆放了很多渣土,无苫盖,造成扬尘污染,周边垃圾肆意堆放无人清理,持续3年。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扬尘,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大寺镇已对该处垃圾、杂物进行了清理,对土地、渣土进行了平整及苫盖。下一步,大寺镇将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6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西青区微电子开发区(此开发区隶属滨海新区)南侧的芦北公路上,在洗刷刷洗车店旁边,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将回收废品和工程垃圾堆放在此处,只是简单遮盖,持续2年。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废品收购站问题,大寺镇已加快废品清理速度,5月24日前清理完毕,并对该点位卫生进行清整,对裸地进行苫盖。针对该处渣土堆,大寺镇已进行了平整并落实了苫盖措施。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区域环境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治问题反弹。

6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西青区绥江道富力津门湖湖水有异味,一直无人管理,并且靠近富力津门湖小区附近的河面上都是垃圾,持续有一年了;同时该小区旁江湾路上的绿化带被破坏了,土壤裸露,产生扬尘污染,持续有一个月了。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垃圾,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富力津门湖小区内湖水未发现明显异味,部分湖面有杂草、漂浮物。小区旁江湾路绿化翻新过程中部分绿植损坏,造成土壤裸露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李七庄街已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对湖面杂草、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保障良好环境。同时,责成物业公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小区内部日常巡查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今后,李七庄街将进一步加大对富力津门湖区域的日常管理力度,努力为群众营造良好环境。针对绿化带土壤裸露问题,李七庄街已落实苫盖措施,下一步补种草皮。

6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西青区大寺镇梨双公路的津奥优贝幼儿园旁边有两个大型KTV(包括音乐魔方与90号KTV)与附近的一些饭店,持续到凌晨两三点,产生严重的噪音扰民。梨双路上大寺中学的校门口有一个集装箱式的小卖店,占路经营,附近学生买零食随地乱扔垃圾,污染周边环境。梨双路上龙居花园附近有拉石子的大型货车晚上来回运货鸣笛,噪音极其扰民。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噪声,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90号KTV正在进行室内装修,音乐魔方KTV无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过程中存在开窗营业现象,噪声影响周边群众。大寺中学校门口确有集装箱小卖部。梨双路龙居花园附近大型货车夜间过往存在鸣笛现象,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KTV噪声问题,大寺镇已责令90号KTV禁止夜间装修施工;对音乐魔方KTV责令停业整顿,暂扣音乐播放器械。下一步将全面加强KTV等娱乐场所治理,防止噪声扰民。大寺中学校门口集装箱小卖部目前已经清理,周边垃圾已经清运。针对梨双路龙居花园附近大型货车鸣笛噪声问题,大寺镇将在道路两侧设立禁鸣标志,并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夜间大货车鸣笛治理。

6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西青区旧津保路18号的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施已经损坏,没有维修,已经三到四年没有进行污水处理了,所排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天津市下水管道。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环保局已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6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西青区翠波道融创瀚波园北侧围墙外公共林地被人砍伐,搭建了大量的违章建筑从事烧烤,洗车店,饭店,烧烤产生油烟污染,洗车店每天排出大量污水。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水,油烟,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翠波道融创瀚波园北侧围墙确实存在违章建筑,共31间,目前该处沿街彩钢房已全部对外出租经营,其余房屋均闲置。

处理和整改情况:李七庄街已责令违建建设人限期自行拆除。同时,依法履行执法程序,确保违建于12月31日前拆除完毕。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洗车店污染路面以及烧烤店和饭店排污情况,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予以查处。

7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西青区西营门街利海花园小区,本小区紧邻天津侯台城市公园,小区的北侧市楚雄西道,西侧是文洁路,这两条路上有大量的违章建筑,并且有大量垃圾。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垃圾,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区域建筑垃圾,西营门街已连夜进行了清理,目前清理完毕,裸露地块已全部苫盖。下一步,将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防止垃圾堆放问题出现反弹。针对违章建筑问题,西营门街将按照治理方案,于5月25日前完成违建拆除工作。

7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河西区梅江会展中心周围海逸长洲恋海园,红树花园等居民区,经常有人将垃圾废物和生活污水,肆意倾倒至周边湖泊及沼泽内,还有占用公共用地填土圈地私搭乱盖等行为。因此地段为西青区与河西区交界处,所属不清,两区政府互相推诿,至今未处理。

行政区域:西青区

污染类型:垃圾,水,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向湖泊倾倒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问题,李七庄街将设置严禁倾倒垃圾废物污水告知牌,在红树小区增加20个垃圾桶放置点位,并责成物业公司及网格员加强巡查。街综合执法大队将对该区域重点巡查,对随意倾倒、抛洒和堆放生活废弃物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针对违建问题,李七庄街综合执法大队已在违建点位张贴《通告》,责令相对人限期自行拆除。同时,依法履行执法程序,确保12月31日前拆除完毕。下一步,李七庄街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7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均胜路国宜北里,小区7号楼有几家底商是饭馆,产生油烟排放到小区里,持续有两年了。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发现“老川味”、“聚福菜馆”、“四海砂锅居”、“三六九家常菜”4家餐饮单位存在油烟排放不达标,油烟扰民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老川味”、“聚福菜馆”、“四海砂锅居”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已被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营业,接受调查处理;针对“三六九家常菜”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区环保局已对其进行处罚。目前,以上餐饮单位已全部停止营业。下一步,普东街道办、区环保局将增加巡查次数,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7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引河桥北铁合金院南侧,盈隆无缝钢管工贸有限公司,该厂产生的废酸未经处理就进行排放,污染水资源,持续6年。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盈隆无缝钢管工贸有限公司”为“天津市盈隆无缝钢管工贸有限公司”,该企业自2016年10月起停产进行燃煤锅炉改造,于2017年5月8日开始试生产。

处理和整改情况:双街镇政府已于5月13日将该单位查封。其生产废酸由天津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处置情况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下一步,双街镇政府、区环保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并按照“小散乱污”企业治理整改方案的要求,于9月底前治理到位。

7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青光镇104国道两侧有多家砂石料厂,生产时有扬尘污染,周边道路垃圾成堆,黄土裸露。附近村庄使用烟煤炉取暖污染大气,104国道经常堵车,导致尾气污染严重。青光镇红光农场武静线红光碧野新苑小区内,有居民散养家禽,垃圾肆意堆放。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垃圾,扬尘,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1、104国道两侧青光镇域内有1处砂石料场,为天津市北辰区信诚永固建材销售中心,位于104国道与北辰西道交口军事用地警备区农场内;

2、龙凤道两侧确有裸露空地和石灰堆;

3、附近村庄存在村民用燃煤炉做饭、烧水的情况,由于现在并非供暖期,未发现使用燃煤炉取暖的现象。

4、群众反映的“104国道”为武静公路,确实存在机动车辆超饱和通行的问题;

5、红光碧野新苑内确有家禽养殖户3户,存在装修垃圾堆积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1、天津市北辰区信诚永固建材销售中心砂石料露天堆放无防尘措施,区环保局已对其立案处罚。目前该点位已整改完毕,料场已被查封和苫盖完全;2、已对裸露空地和石灰堆进行苫盖,确保对垃圾及时清理。3、青光镇政府将于今年10月底前为未使用清洁炉具的更换环保炉具,并在供暖期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不使用清洁煤的,立即取缔或更换清洁燃煤。4、交警北辰支队设置巡查车加大巡查疏导力度,最大限度减小拥堵程度,保障车辆正常通行。5、3户家禽养殖户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完成整改,对小区堆积的装修垃圾已清理完毕。

7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红光农场和青光镇工业园交界处,104国道与津霸公路交口,青光镇工业园的排放的废水不经处理流过居民区,产生异味并且污染水资源,持续有十多年了。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点位为青光村南大沟,主要用于青光村生活污水排放,水体呈浅绿色、发臭。

处理和整改情况:南大沟已经列入今年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厂区与居民区内雨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5月20日主体工程进场施工,7月份全部完成。

7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普东街宜白路的今日家园小区9、10号楼之间有一家老李烧烤,以前在小区外的路上摆摊,因为近期有城管检查把摊位挪到小区内,产生了严重的油烟污染。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烧烤店为今日家园小区9、10号楼间的“老李砂锅”店。执法人员于该店后门发现一环保炉具,检查时并未从事烧烤经营活动,但炉具有一定温度。

处理和整改情况:普东街综合执法队已暂扣“老李砂锅”经营所用的炉具1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停止营业,接受调查处理。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经营。下一步,普东街道办将加强巡查,对烧烤油烟污染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线河小学旁有家天津市银锚龙兴铝业有限公司,该工厂是一家铝合金型材工厂,产生黑烟,异味,扬尘和噪声,并且排放工业废水,污染水资源,没有环评手续。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水,大气,噪声,建设项目

调查核实情况:天津市银锚龙兴铝业有限公司未生产,已被查封。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环保局对该单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违法问题已立案处罚。双口镇政府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该单位擅自恢复生产。双口镇政府、区环保局将依照“散乱污”企业治理整改方案的要求,9月底前对其治理到位。

7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线河村内存在上千家生产自行车配件的小企业、小作坊,生产过程中要是使用大量的酸水进行酸洗电镀,造成大量的废酸水排入附近沟渠、坑塘及河道,该地点所属不明,具体位置在与武清区王庆坨镇交界处附近(但在北辰区内)、津霸公路与津同公路交口。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线河村内企业共399家,其中多为自行车配件、家具木器等相关企业,近300家已被查封。经排查,发现有2家企业仍存在酸洗设备,分别为天津邦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福奇特静电喷涂厂,上述两家企业均已被查封。

处理和整改情况:天津邦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区环保局已于今年4月对天津市福奇特静电喷涂厂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发现有企业违法排污或已被查封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立即依法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按照“小散乱污”企业治理整改方案的要求,9月底前治理到位。

7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刘园地铁站延长线院内,有几十家企业(无具体名称),没有环评手续,其中还有使用煤炭的企业,产生大气污染,并且经营场地属于违章建筑。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大气,建设项目,违章建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在群众反映的“刘园村地铁站延长线”院内,发现商户46家,多为篮球馆、足球馆及废弃仓库等非生产性场所,其中天津市余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创美视界广告有限公司2家企业没有环评手续,金霞日租、顶晟日租2家快捷酒店存在冬季取暖期违规使用燃煤设施。

处理和整改情况:天津市余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创美视界广告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被断电封停,区环保局正在对其立案处罚。金霞日租、顶晟日租2家快捷酒店使用的燃煤锅炉已被拆除。针对该区域内的商户建筑,对确属违法建筑的,将于6月底前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依法对其拆除。

8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佳宁道佳荣里派出斜对面,均是占路经营烧烤的商户(一共11家),产生油烟污染,并且这些商户丢弃的垃圾无人清理,其中有7家属于违章建筑,持续了10年时间。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油烟,垃圾,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占路经营烧烤的商户”为园成顺烧烤、一鸣海鲜、老姨海鲜、清真海鲜、火车头、老船长、马记烧烤、伊亮烧烤、大宇烧烤、疯狂烤翅等十家商户,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部分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正进一步核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区环保局已责令正在经营的餐饮单位停止营业并对其进行处罚。目前,上述商户均已停业。佳荣里街道办责令上述商户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其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如不达标将依法处理。街道已向区规划局发函,请相关部门协助对上述商户建筑性质进行认定,预计5月23日完成核实工作,若该商户建筑确属违章将依法处理。下一步,北辰区区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增加巡查次数,防止问题反复。

8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北辰区均胜路国宜北里,小区6号楼有几家底商是饭馆,尤其是其中的369家常菜馆,将油烟排放到小区里,并且排烟机噪声非常扰民,持续有两年多了。

行政区域:北辰区

污染类型:油烟,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老川味”、“聚福菜馆”、“四海砂锅居”因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餐饮服务,被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区环保局正在对“369家常菜馆”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上述餐饮单位已全部停止营业。

8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新城东路与第一大街交口东侧万通华府三期小区周围没有绿化,空地上是尘土,扬尘污染严重,小区东侧的一片空地杂草丛生。万通华府三期南侧有火车的线路和轻轨线路,轻轨上没有隔音板,火车经常半夜鸣笛,噪音扰民。

行政区域: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扬尘,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完成小区东侧空地内杂草、垃圾的清理工作和小区周边及东侧空地裸露土地的苫盖工作。万通华府小区周边绿化项目已经纳入开发区2017年基建计划,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抓紧履行手续。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将对该小区周边进行巡查,确保苫盖完好避免扬尘污染。针对铁路噪声问题,经监测噪声达标。针对轻轨噪音问题,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对包括万通华府三期在内的开发区金融贸易生活区路段两侧加装声屏障。下一步,对辖区范围内类似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杜绝问题反弹。

8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滨海新区开发区二大街贝肯山二期斯茹园(招商地产项目)南侧有一个大花坛,预计做园林景观的,但是一直被垃圾占据,现在暂时垃圾被清理了,但是斯茹园里面很多违章建筑正在施工导致垃圾还会往花坛里面倾倒。并且斯茹园小区里面也是很多违章建筑的垃圾,无人清理,违章建筑的时候综合执法和物业也不予管理,市民建议从根去除违章建筑,才能保护小区环境没有建筑垃圾。

行政区域:滨海新区

污染类型:垃圾,私搭乱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围墙内确有垃圾存在,该地块系待建的绿化用地,虽经治理,但垃圾问题反复发生。别墅区周边确有施工材料及装修垃圾,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绿化主管部门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启动斯茹园南侧大花坛内地块绿化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执法巡查工作,自5月10日起开发区执法部门每天安排工作人员轮班巡查;三是现场对违法建设施工进行制止,暂扣施工工具,清理建筑材料;四是对有违法搭建行为的相对人逐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告;五是安排执法队员和物业管理单位,对该小区进行全天候值守;六是该小区违建已列入开发区五年拆违计划(2017-2018年拆除计划)中,现已经启动执法程序。

(信息来源:天津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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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2018年6月12日

一、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46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政府后面500米,小型煤炭中转站煤炭露天堆放,粉尘飞扬,道路泥泞。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煤炭中转站工商注册名称为郑州国能煤炭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超化镇杏树岗村五组,法定代表人靳国亮;该公司煤炭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0年3月11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10年5月5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工艺:原料—车辆运输—煤场堆存—装载—火车发运;该中转站装载站台装载作业时设置了11个固定人工洒水降尘点、储煤场日常降尘配备了8个摇臂式洒水喷头和1台洒水车。

按照《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全市煤炭企业储煤场实行全密闭的通知》(新密煤字〔2017〕108)号)要求,该公司未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煤炭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整改工作任务,现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密市超化镇政府、新密市煤炭局、新密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郑州国能煤炭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该公司未按照《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全市煤炭企业储煤场实行全密闭的通知》(新密煤字〔2017〕108号)要求,建设密闭储煤库房,露天堆存的原煤采取了篷布遮盖措施,场区地面有积尘;因通往该村西侧的七组居民区和南侧的六组、八组居民区2条乡村道路横穿该中转站项目储煤场中间,导致洒水降尘后居民出行道路有湿滑泥泞现象。

(一)环境监管情况

2018年6月4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屈海军、陈曙光、马旭增对郑州国能煤炭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储煤场堆存原煤遮盖防尘措施不完善,导致部分原煤处于露天堆存状态,新密市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整改。

(二)环境监测情况

2017年11月27日,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出具《郑州国能煤炭有限公司监督监测报告》(报告编号:XMHJJC/QG 455-2017-2),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均在排放限值以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针对露天堆放、粉尘飞扬问题

郑州国能煤炭有限公司已对部分露天堆放原煤全部采用篷布遮盖。

(二)针对道路泥泞问题

郑州国能煤炭有限公司已对储煤场道路进行清扫,同时安排人员加强日常道路保洁,对场内地面进行防尘网覆盖。

2018年6月4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屈海军、陈曙光、马旭增对郑州国能煤炭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储存原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已立案查处,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新密市煤炭局下发的“十要十有”标准进行施工。

问责情况:对新密市煤炭管理局环境治理办公室主任云少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郑州国能煤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学彬予以免职处分并罚款2000元。

二、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61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平陌村6组,公路破损,道路已经扬尘半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单中反映的路段为省道S232(荥密路),道路全长20.699公里,南接平陌界河村,北到荥阳交界。新密市平陌镇平陌村6组所在道路为省道232路段,位于新密市平陌镇与登封市大冶镇交界处。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密市交运局、新密市平陌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省道232平陌镇平陌村6组路段路面破损严重,车流量较大,造成道路扬尘,公路破损的路段是由于新密市平陌镇界河村界河煤矿一四井挖煤采空导致路面沉陷。

处理及整改情况:

由于该段路位于煤矿采空区,该区域尚处于沉降活跃期,路基没有沉稳,路基沉稳大约需要3年时间,目前路基还在一直下沉,新密市交运局已联系矿方对其破损的路面进行垫补,为了不造成修复路面二次资金浪费,待路基沉稳后,新密市公路局将严格按照公路规范标准对该路面进行彻底修复。同时,新密市交运局、新密市平陌镇政府指定专人负责该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对该路段进行垫补、平整、清扫,并配备洒水车对该路段增加洒水频次,减少该路段扬尘现象。

问责情况:无。

三、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69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北四环与东三环交叉口西南角,有一条无名路,每天晚上有人在这条路上倒渣土、垃圾,没有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正在办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

正在办理。

问责情况:无。

四、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72*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连霍高速上街出站口北2公里路西,郑州中星流体有限公司离南水北调干渠500米左右,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下,喷漆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中星流体设备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王村镇薛村,法人为武军,原为机械生产,后改为仓库储存,并通过环评备案,主要经营为仓库存储,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仓库外围确实距离南水北调干渠距离500米,周围400米以内没有群众居住。对厂区进行检查时,没有发现有生产迹象,对厂房内检查时没有发现任何可以生产的设备,也没有发现主要的生产原料和成品,不具备生产能力。举报问题所指的喷漆气体刺鼻现象与调查事实不符。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废水经检查主要排入到该厂化粪池内,厂区内全部进行了硬化防渗处理,不存在污水未经处理外排地下现象。日常监管中也未发现该企业有污染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

加强监管,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五、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77*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东永兴路北,巨象小区停车场对面一家电镀厂夜间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该厂已经生产将近两年,据说该厂是由某个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的队长保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中涉及无名企业位于长椿路铁炉地铁站东北角永兴路北侧,属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铁炉村。铁炉村于2015年启动城中村拆迁改造,目前85%已拆迁完成。2016年8月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企业手续不全,现场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因适逢拆迁,该企业随后主动搬迁,举报所指位置现为空厂房。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郑州市中原区环保局局长邢辉、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宋瑞军,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侯慧芳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巨象小区停车场对面附近并未发现电镀厂,只有一处空厂房。随后安排人员对巨象小区周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也未发现有电镀厂存在。据了解,巨象小区停车场对面空厂房所在处原来是一家电镀厂,但在2016年已主动搬离,现在作为存放塑料管件的仓库和附近居民停车使用。现场走访了附近长期居住的居民,据周边居民反映,该区域近2年并没有电镀厂的存在,实际不存在受地方保护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自2017年开始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列为工作重点,层层签订了排查整治取缔目标承诺书,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承诺,按照时间节点、按要求整治到位。同时建全完善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以网格为基础,责任到人,明确任务,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彻底清理城市郊区“死角”,扫除城乡结合部“盲区”,加强巡查,防止反弹。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将压力层层传导,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相关局委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杜绝“小散乱污”新增、死灰复燃等问题,同时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问责情况:无。

六、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82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王沟村,3家养猪场,夏天蚊蝇特别多,没有做粪便污水处理,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涉及荥阳市广武镇王沟村3家养猪场分别为王沟村三组冯陆平养猪户、王沟村二组王广志养猪户和王沟村一组闫春喜(刘刚)养猪户。

(1)散养户冯XX,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人,该散养点位于王沟村西南角。主要进行饲料猪的养殖。该散养点2015年冬开工建设,2016年4月建成,2016年6月开始进行养殖活动。该散养户于2017年7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并按照畜禽养殖要求配备有相应的防污设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2MA444GPNOF(1-1),经营范围是生猪养殖。

(2)散养户王XX,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人,该散养点位于王沟村西南角。主要进行饲料猪的养殖。该散养点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建成,2011年11月开始进行养殖活动。该散养户于2017年7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并按照畜禽养殖要求配备有相应的防污设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2MA444GYOXA(1-1),经营范围是生猪养殖。

(3)散养户刘X,河南确山县新安店人。该散养点位于王沟村东北角,2017年8月以每年25000元租用王沟1组村民闫XX的承包地进行养殖活动。该场地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设完毕。该散养户主要进行泔水猪的养殖经营,没有按照畜禽养殖要求建设相应的防污措施且提供不出任何相关手续。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荥阳市环保局、畜牧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对3家养殖户逐一进行了调查。 

(1)散养户冯XX养殖点。该养殖点猪仔存栏量约40头,现场未见有体型较大的生猪,养殖原料为饲料养殖;猪舍面积约300平方,猪舍西口建有一座长约5米,宽3米,深3米,约45立方的硬化处理过的化粪池。养殖区内地面全部硬化,猪舍外墙墙体下砌有排污明渠,与化粪池相连。化粪池内粪便主要用于王沟村村民冯小全、冯西岭、冯福岭、冯建伟等人的日常生活沼气使用。

(2)散养户王XX养殖点。该养殖点猪仔存栏量约90头,养殖原料为饲料养殖;猪舍面积约400平方,猪舍西口建有一座长约3.5米,宽3米,深2米,约20立方的硬化处理过的化粪池。养殖区内地面全部硬化,猪舍外墙墙体下砌有排污明渠,与化粪池相连。化粪池内粪便主要用于王沟村村民车长生、王春贵的日常生活沼气使用。猪舍东北角建有一座约15平方的晾晒棚。

(3)散养户刘X养殖点。该养殖点猪仔存栏量约200头;猪舍面积约1000平方,猪舍东面建有一座长约8米,宽约3米,深约1.5米,约35立方的的化粪池,化粪池东半部分硬化已坍塌。养殖区内地面全部硬化,猪舍间砌有硬化排污明渠,与化粪池相连。该养殖户主要进行的是泔水猪的养殖。现场检查时该散养户提供不出任何相关手续。

处理及整改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该3家养殖个体属于散养户,不属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范畴。

(1)散养户冯XX、王XX限期整改。要求养猪户加强养殖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场区卫生消毒。针对王XX养猪户未建设堆粪场、沉淀池塌陷问题,责令其2日内整改到位、建成投用。两家都取得了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且配套有相关防污设施。两家化粪池内粪便主要用于王沟村村民的沼气使用。责令两家单位对防污设施进一步按照畜禽养殖要求加强整治。

(2)散养户刘X限期搬离。散养户刘X属于泔水猪养殖,卫生环境不符合畜禽养殖要求。责令刘X立即停止养殖行为,在6月20日前清理出售现有生猪。截止6月10日,刘X已完成生猪出售清理;王XX养猪户塌陷沉淀池已建设完工,新建堆粪场正在建设施工,预计6月12日前建成投用。

问责情况:无。

七、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83

D410000201806060019

D410000201806060031

D410000201806060036

D410000201806050130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华美石材路附近,郑州市综合垃圾处理厂每天晚上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曾向当地市政府反映过该问题,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问题均为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场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场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场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该场负责人王书砖主任和党元申副主任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场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时间段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转办案件的举报内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针异味采取的措施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6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八次除臭、二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无。

八、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90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东方明珠小区东门北侧,有6、7家烧烤饭店,油烟直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方明珠小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与凤鸣路西北角,该小区北门东侧饭店分别为郑州市金水区柘城蒸羊肉饭店(经营者:杨启间)、郑州市金水区建英爆炒鸡店(经营者:牛建英)、郑州市金水区赵记大盘鸡店(经营者:赵连胜)、郑州市金水区泓缘居餐馆(新疆味道,经营者:刘永美)、郑州市金水区胖同新密特色农家菜馆(经营者:马晓柯)和郑州市金水区京都老蔡记馄饨馆英协路店(经营者:陆丹)。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接到问题后,金水区执法局凤凰台执法中队联合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东方明珠小区东门北侧共有6家饭店,分别为郑州市金水区柘城蒸羊肉饭店、郑州市金水区建英爆炒鸡店、郑州市金水区赵记大盘鸡店、郑州市金水区泓缘居餐馆(新疆味道)、郑州市金水区胖同新密特色农家菜馆和郑州市金水区京都老蔡记馄饨馆英协路店。这6家饭店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的油烟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功率和处理风量符合要求,且使用情况未见异常。但其中3家饭店(郑州市金水区柘城蒸羊肉饭店、郑州市金水区建英爆炒鸡店、郑州市金水区赵记大盘鸡店)存在后厨窗户密闭不严和排烟设施清洗不及时等违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执法局执法人员责令郑州市金水区柘城蒸羊肉饭店、郑州市金水区建英爆炒鸡店、郑州市金水区赵记大盘鸡店三家饭店限期整改,彻底清洗油烟净化器、集烟罩和排烟通道等设施,并完全封闭后厨窗户。截至2018年6月8日上午,上述三家饭店油烟排放设施的清洗和后厨窗户的封闭均已完成。

问责情况:无。

九、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91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农业西路机建市场北1500米,科丰搅拌站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此交办件科丰搅拌站问题实际应为郑州信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和商砼公司),信和商砼公司位于化工路与紫竹路向北1500米路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DG3E00,法定代表人:张胜林,主要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3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内容为两条HZS180混凝土生产线、全封闭料棚、办公楼,搅拌罐配有两套脉冲袋式除尘设施等。信和商砼公司建设项目被列入2016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名单,2016年12月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按照清改要求完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完成清理整改备案(郑开环文[2016]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9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局朱本鹏、李飞及市环境监察支队六大队史广利、张军杰、纪建森、付涛等到信和商砼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企业正在生产。

经查,信和商砼公司东侧紧邻郑州豫星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西侧紧邻紫竹路,路西为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南侧一路之隔是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及中原区部分工矿企业,北侧150米为须水河,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其生产现场发现,物料输送带底部未完全密封;搅拌楼计量层储料仓口粉尘外溢,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等问题。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信和商砼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环监改字[2018]065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要求其立即整改,抓紧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物料输送设备进行封闭,减少无组织排放;三是我区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无。

十、郑州市郑东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7*

反映情况: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办事处鸿宝路与贾鲁河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下雨天时废水排入贾鲁河,车辆运输过程中损坏道路。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鸿宝路贾鲁河桥东100米路南,属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薛岗社区集体土地范围,该搅拌站于2016年11月7日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了环保备案并公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市督查期间,分别于7月18日(第十一批)、2016年8月17日(第三十批)因“该搅拌站存在粉尘污染问题”进行了交办,接件后,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立即按要求对该搅拌站实施停产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该搅拌站在整改期间,于2016年8月1日,委托河南思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总悬浮颗粒物、PM10、PM2.5以及厂界噪声的监测,均显示达标。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件后,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党工委委员岳志丹、薛岗社区干部、建设环保所、扬尘执法中队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立刻展开调查。2018年6月7日上午,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小组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正在进行拆迁作业,非作业面覆盖完好,并配有雾炮进行湿法作业。

该公司因贾鲁河绿化占地所需,2018年5月2日起,开始拆除工作,还需约20天左右拆除完毕。拆除期间已无法正常生产,因此不存在生产过程中大量粉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

该公司场区有沙石分离池,雨水、冲洗设备、喷淋等场区工业用水全部收集至沙石分离池,沉淀后通过沙石分离机处理进行二次利用。且贾鲁河河岸高于该厂区地面,无法通过管道直排,在现场也未发现提升泵,因此不存在废水直排贾鲁河现象。

冬季封土期间(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该企业在封土行动名单内未生产。2018年3月15日到4月30日期间复工生产,每天生产运输量仅1000方左右。鸿宝路是连接东三环与东四环的主要通道,过往车辆较多,道路损坏因素不定,因此,道路损坏不能完全因该企业运输物料导致。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东新区管委会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在拆除期间,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问责情况:无。

十一、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8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宋表矿区与汝州交界处,有两个采石场夜间生产,无任何降尘设施,运输石子车辆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登封市送表矿区东送表村,法人李文源,采矿证号:C4101852009127130048596,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万吨/年,有效期:自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7日,该矿山按要求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017年,该企业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精神,按照《登封市“三区两线”综合整治》的要求,对G207国道可视距离内500米的老坑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为使矿山更好地修复整治,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编制了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采坑治理方案。目前,该处矿山开采点已进行前期平整,整理台阶已近过半,对易产生的扬尘点安装有雾炮降尘设施 。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韩玉晓牵头,由登封市环保局石道乡中队矿区环保中队刘益民、国土资源局送表矿区国土所刘梦恩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所反映的地点为登汝交界处,该处共有两个开采点,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组合后遗留的老开采点,现正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所发映的问题,下一步登封市送表矿区党委、管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进行落实整改,并要求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大巡查频次,送表矿区国土所要督促该企业加快对矿山进行环境治理修复,矿区环保中队要加强对该企业矿山的日常管理,另要求该企业从思想上再提高,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实行台账式管理,责任到人、到点。

该公司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矿山恢复治理当中的扬尘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矿山洒水车二十四小时不定时洒水降尘,矿山治理过程中对机械作业时易产生的扬尘点要增加洒水频次并继续加装雾炮降尘设施,矿山内出入的渣土车辆一律加盖篷布冲洗后方可进出,彻底解决矿山恢复治理中的扬尘问题。并要求该企业尽量晚上不作业,避免使村民造成误解,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十二、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9*

反映情况:1、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第七生产组山坡上,王长旺开挖了一座大型铝矿,侵吞集体财产,占用老百姓几十亩耕地,铝矿的废渣堆放在耕地内,污染环境。2、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针对“1.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第七生产组山坡上,王长旺开挖了一座大型铝矿,侵吞集体财产,占用老百姓几十亩耕地,铝矿的废渣堆放在耕地内,污染环境”问题,属于重复交办。第4批第12个问题,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142:“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个体企业采挖铝石堆放在海眼村责任田地内,占地一百多亩,污水渗入地下及(王堂水库)河道。”该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针对“2.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问题,该问题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东南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有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上午,登封市大金店镇副镇长韩峻峰带领登封市大金店镇国土所、环保所、工业办、海眼村“两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问题1属于重复举报,不属实已办结。

问题2部分属实。沙锅窑村属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居民户前河道内及河道周边,存在生活垃圾3-4立方。该问题所在地为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处生活垃圾由大金店镇负责清运。

污水调查情况。经环保部们沿沙锅窑村河两侧走访调查,没有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7日下午,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出动机械一台、人员三名,加班加点的紧张作业,截至目前,该处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鉴于登封市大金店镇垃圾积存问题受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处,根据登封市《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登办〔2017〕13号)要求,将登封市大金店镇该问题纳入2018年第二季度农村卫生检查考核扣分问题,并加倍扣分。同时,要求大金店镇加强对此地的监管,举一反三,对属地管理垃圾清运实施日产日清。

十三、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10

反映情况:1、郑州市惠济区森林湖小区东南角旁边,有一家印刷厂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2、森林湖北侧有一家搅拌站,生产中噪声扰民。搅拌站东侧有一家液化站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督办问题中涉及的印刷厂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与索须河交叉口向东800米,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该厂全称: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振东,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14101086716500399(1-1),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图文设计,企业营销策划,摄录服务,标识标牌设计及其他印刷品印制;2、督办问题中涉及搅拌站和液化站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北路东黄河农牧场,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搅拌站全称:郑州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栗遂军,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1410108050884879M,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与零售,水泥、大沙、石子的零售;液化站全称:郑州找对了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人代表:时建民,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太阳能热水器、中央空调、光伏及配套产品和瓶装燃气(工业用途燃气除外)的销售、修理维护及清洁服务。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惠济区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1、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2017年11月起租赁岗李村李金聚的仓库,12月开始生产,现场不能提供环评手续,检查时没有发现该单位有生产迹象。2、郑州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建有2套HL180型混凝土搅拌设备,环评手续经郑州市环境环保局审批,2013年4月建成并投入生产,7月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文号:郑环验表〔2013〕71号,噪声源来源主要为搅拌机、自动配料系统、风机和空压机等机械噪声,以及原料及成品运输产生的噪声。2018年6月7日,郑州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未超出规定标准;郑州找对了新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站仓库面积20平方米,仓库现存约100瓶瓶装液化气,营业执照、瓶装燃气分销站点经营许可证注册地与现地址不符,督办问题中涉及的液化站主要从事瓶装液化气的销售经营,未有分装液化气销售的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督促整改,1、要求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自行搬迁;2、依照《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县(市)、上街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内各区无执法权限,现属地监管单位黄河农牧场已经督促该液化气站搬离。截至2018年6月10日,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已搬离完毕,郑州找对了新能源有限公司瓶装液化气已搬离完毕,安全隐患已经消除。

问责情况:无。

十四、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11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唐庄镇张村与曲村,生活垃圾堆放在曲村东侧一条河内。污染地下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位于登封市唐庄镇曲村东侧,河道内堆放有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

二、现场调查情况

针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问题,登封市唐庄镇副镇长宋武举牵头,由爱卫办、水务局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唐庄镇屈村东侧一条河内及周边,存在生活垃圾6-7立方。该问题所在地为唐庄镇屈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处生活垃圾由唐庄镇负责清运。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登封市唐庄镇于6月7日当天开始对该处及周边进行清理整治。截至目前,该处垃圾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

鉴于登封市唐庄镇垃圾积存问题受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处,登封市爱卫办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登办〔2017〕13号)要求,将登封市唐庄镇该问题纳入2018年第二季度农村卫生检查考核扣分问题,并加倍扣分。同时,要求登封市唐庄镇加强对此地的监管,举一反三,对属地管理垃圾清运实施日产日清。

十六、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14、D410000201806050115、D410000201806050116、D410000201806050123、D410000201806050125、D410000201806050128、D410000201806060012、D410000201806060015、D410000201806060044

反映情况:1、高新区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排放含铅的固体废物。2、郑州市高新区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夜间生产过程中排放酸性废气。3、中石化润滑油厂存在环评作假,安全距离不够。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高新区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排放含铅的固体废物。

一、基本情况

(一)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化工路26号,占地128亩,主要产品为钢丝弹簧及钢丝绳的制造,该公司1万吨/年弹簧钢丝和不锈钢丝中试生产搬迁项目环评于2005年4月办理(2005-100号);于2007年12月10日通过验收(郑高开建环验﹝2007﹞045号);2015年9月,厂区内酸雾净化塔经批准停运(郑开环许准字﹝2015﹞第3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局朱本鹏、吴耀辉等工作人员赶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省、市环保督查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该公司生产正常,部分生产工艺已淘汰并停止运行。

经现场调查,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目前公司生产过程中酸洗及涉铅工艺已全面淘汰并停止运行,其酸洗车间及酸洗处理设施已于2015年停止运行并拆除完毕,酸雾净化塔于2015年停止运行,目前已不具备再次运行条件;涉铅工艺全面淘汰停运,经现场查勘,未发现涉铅生产工艺及设施,因此不存在含铅固废;目前,公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油淬火产生的油烟,水污染物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及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边角废料及生活垃圾等。

依据该公司2018年3月份污染源检测报告显示,车间有组织污染物油烟经车间内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无组织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据此,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问题2:郑州市高新区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夜间生产过程中排放酸性废气。

一、基本情况

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30号(原中原制药厂院内),占地面积约1000亩,产品主要用于食品添加剂,原料主要为玉米淀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发酵-精制-烘干包装。2010年7月,该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审批(郑环评验﹝2010﹞47号);2017年9月,该公司对厂区内两台7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实行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并于2017年9月通过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现场核查;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局朱本鹏、吴耀辉等工作人员赶到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省、市环保督查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该公司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现中原制药厂院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燃煤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气味。

该公司燃煤锅炉在2017年9月完成了超低排放,并经环保部门核查后投入运行,改造后锅炉烟气排放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烟尘≤10mg/m3、SO2≤35mg/m3、NOx≤50mg/m3),烟气排放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

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含有硫化氢等成份的无组织异味气体。为改善周边环境和减少无组织排放,目前该公司已将调节池、IC罐、污泥池、曝气池和污泥棚等运行设施进行了封闭、收集,采用碱液洗涤处理,且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现场监测,主要污染因子硫化氢能够达标排放。

经查看,异味气体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问题3: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该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

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是将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防冻液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软化水、乙二醇、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进行混合分装,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立项;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项目用地问题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号)中工业项目分类清单, 无化学反应过程的专用化学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中的石化化工大类,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

2.环评编制有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该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范围。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 (设施) 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表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3.环评单位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接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该项目委托的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l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评价范围包括一般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安全评估工作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m。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三)控规编制工作

根据高新区规划局目前初步调查和论证结果,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它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调查期间暂停该项目一切手续办理。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无。

十七、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17

反映情况:1、新郑市龙湖镇龙湖的污水,小刘桥南头的污水,都流到了十八里河内,臭气熏天。2、红河谷小区南侧有两大污水坑。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新郑市龙湖镇龙湖的污水,小刘桥南头的污水,都流到了十八里河内,臭气熏天。

(一)基本情况:十八里河自上游有两条支流,分别至下游后湖水库处汇合。小刘桥位于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西侧,祥云路北侧,是郑州市管城区小刘交界处。据周边群众反映,龙湖大道小刘桥南头右岸排污口,为南部正商红河谷生活污水与龙湖大道周边雨水混流,未经处理进入十八里河河道,流量约150吨/天,水质差,但无臭味。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郑市龙湖镇联合市水务局、新郑市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业务科室人员对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小刘桥南头的污水,分别是正商红河谷的生活污水和侯庄东沟的生活污水经107国道西侧暗涵流入十八里河,经河道东侧涵管流出,但现场未有异味。

问题2:红河谷小区南侧有两大污水坑

(一)基本情况:正商红河谷位于龙湖镇老107国道和祥云路交叉口路南五十米路西,隶属于新郑市龙湖镇荆垌辖区。荆垌村分包领导危红亮、东管区区长李建国、包村干部朱东昌。红河谷南侧两处污水坑确实存在,水量约2000方。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郑市龙湖镇潘高峰、闫永亮、王长伟,联合新郑市水务局、新郑市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业务科室人员对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正商红河谷小区西南侧有两大污水坑,一处位于正商红河谷小区内,水质富营养化,存在水华现象,水面存在大量绿藻,不属于水坑,反映情况不属实;另一处位于该小区西南角,为东徐村生活污水流入该处,反映为污水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龙湖镇联合新郑市住建局、水务局等单位形成一致意见:在该处设立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对雨污水进行就地净化、提升水质,确保污水净化后排入河道。目前,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工作。

在此处设立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就地净化,净化后将该处水体抽排至下游河道。目前已对该处水面抛洒药物进行水质净化,污水处理设施已采购,正在安装。

问责情况:无。

十八、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39*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岳村镇岳村第三村民组,有一家煤矿,扬尘污染严重。煤矿废水直接排入五星水库,污染水源。采煤破坏生态坏境,破坏公路。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煤矿工商注册名称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一六井,位于新密市岳村镇岳村村,法定代表人杨帆。该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项目于2007年9月12日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豫环审〔2007〕207号),2010年8月27日经河南省环保厅验收(豫环然验〔2010〕16号);于2014年取得采矿许可证(C4100002012011140122216),有效期为2014年11月-2019年9月;于2008年11月20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新密集用(2008)第062号)。

现已建成:主井1座、副井1座、风井1座,原煤堆场已密闭;生产工艺:原煤—开采—装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1座矿井水斜管沉淀处理设施、煤场安装有喷淋装置、自动在线监测设施1套。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密市岳村镇政府、新密市煤炭局、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国土局、新密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一六井进行现场调查。

(一)针对扬尘污染问题

该企业原煤堆场已密闭,原煤库内堆放;煤矸石堆场已完全覆盖并安装标准化抑尘网;该公司与新密市岳村镇岳村村签订煤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用于平整铺垫乡村道路。

(二)针对煤矿废水排入五星水库,污染水源问题

五星水库系市管中型水库,隶属于新密市水务局。该库建成于1956年8月,流域面积26平方公里,总库容1044万立方米。水库沿岸涉及新密市岳村、刘寨两个乡镇,水库自建成以来,主要为沿岸群众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从2008年开始向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业用水。但由于水库流域面积不大,除了依靠降雨补源,沿库煤矿排水经处理达标后可以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排污口废水正在排放,排入马沟河,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显示外排废水SS为8mg/L。2017年10月19日、2018年4月13日,该公司委托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主要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

(三)采煤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公路问题

新密市国土局在2018年第一季度实测中没有发现该煤矿越层越界开采现象。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批准使用面积相符,无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的违法行为。经现场查看,该煤矿运煤通道与郑登快速通道连接处来往车辆过多,造成连接处路面有破损现象,企业立行立改,已进行连接处路面维修。

处理及整改情况:

要求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执法力度,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问责情况:无。

十九、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11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牟县文通路轩城大道西北角,前李庄的人在此处挖土卖土。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问题点位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文通路与轩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的一处土岗。土岗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归中牟县郑庵镇前李庄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问题调查。根据现场调查,获知该处土岗所处位置为前李庄河道(中牟县人民政府基础设施项目环形明渠规划范围施工项目清障任务段之一),该处土岗于2018年4月已完成征用补偿,并由郑庵镇前李庄村民委员会进行项目集中清障工作(土岗清运),而非举报人反映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文通路轩城大道西北角,前李庄的人在此处挖土卖土”。此项清障工作经前李庄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安排,属于村集体行为而非个人行为。

项目集中清障过程中,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土岗清运过程中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2018年5月18日和2018年6月7日两次督查工作中,发现该村村委会再组织相关人员在清障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分两次对该村沙岗清障现场负责人李奎下达《郑庵镇环境污染防治整改通知书》。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7日该处土岗项目清障点已全面停止清障作业,同时对项目清障点进出口加贴政府封条,并督促村委全面转入对裸露黄土的防尘网覆盖工作,截止6月8日上午10时按照扬尘治理防尘网全覆盖工作标准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十、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13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八号院与十号院之间,中国机电郑州公司的员工宿舍,现在已破产,该地方已经拆迁一半,被搁置6年,院内垃圾成堆,臭气熏天,环境卫生差。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为天明路十五号院,位于天明路南丰街口向南150米路西,系中国机电郑州公司未拆迁完毕的家属院及待建工地,属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丰二社区管辖范围。该院南楼因无人管理,下水道有时会堵塞,环境卫生较差。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接到问题后,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分包领导孟马成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向中国机电郑州公司相关负责人、院内老住户等询问得知:天明路15号院拆迁后剩余住宅楼一栋(北楼),原该公司老办公楼现被出租给外来户当住房一栋(南楼),正对大门为待建工地。院内有杂草,临近大门南侧有堆积垃圾已覆盖防尘网,里边放有废弃面包车一辆,蓝色铁皮房一间;待建工地内覆盖的防尘网存在部分破损。该院南楼因无人管理,下水道有堵塞现象,环境卫生较差。交办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立即调集工作人员清理门口堆积杂物,并找来专业人员疏通整栋楼的下水管道,对待建工地防尘网进行重新覆盖。2018年6月8日上午,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开展“全城清洁”活动,组织公共单位、社区和办事处机关人员100余人对天明路15号院进行打扫,金水区城管科科长刘强、丰二社区社区主任郭宝印组织人员将南北楼楼栋以及院内积存垃圾全部清理干净。此次清洁行动共清理生活垃圾50余立方,建筑垃圾3立方,清扫道路300平米,清除楼道杂物15处,卫生死角20余处,清理淤泥3处,使院内环境卫生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变。

下一步,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要求网格长对该区域重点关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问题反弹。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58*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岗牛村张黄组,有人向村子农田里倾倒了上千车建筑垃圾,向村里反映至今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10日、11日晚上,郑州启轩土石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泽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从郑州市大学路泰宏建业国际城10号院建筑工地运输渣土至新密市曲梁镇岗牛村张黄组、小王庄组北边计划修建的S317路基上面倾倒,5月11日晚,新密市岗牛村张黄组村民自发组织起来,拦扣渣土运输车辆32台至今。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密市曲梁镇、新密市住建局、新密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到岗牛村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交办问题属实。

具体情况:2018年5月10日、11日晚上,郑州启轩土石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泽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从郑州市大学路泰宏建业国际城10号院建筑工地运输地基土及部分建筑垃圾至曲梁镇岗牛村张黄组、小王庄组北边计划修建的S317路基上面倾倒,S317道路是计划修建的新密市至郑州国际机场道路,2017年4月底前已完成拆迁及地面附属物清理,并设立施工围档,但尚未开工建设。5月11日晚,新密市曲梁镇岗牛村张黄组群众在发现这一非法倾倒渣土问题后,拦扣渣土运输车辆32台,并于5月12日向新密市曲梁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新密市曲梁镇党委、政府当即派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军带领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新密市公安局曲梁派出所于5月12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期间,当地村民多次向新密市政府、郑州市政府、中央环保督查组及新闻媒体反映此事,均因村民要求赔偿条件过高未得到妥善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

1、6月7日晚,经当地村民与渣土车运输公司双方进行协商后,现场拦扣车辆已被放行。

2、6月8日,新密市曲梁镇政府已安排相关人员对现场倾倒渣土进行清理及平整,并覆盖了防尘网。

3、新密市曲梁镇政府要求村两委及二、三级网格长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新密市曲梁镇政府对岗牛村二级网格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军,岗牛村党支部书记牛莉均给予诫勉谈话,并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二、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93*

反映情况:登封市东华镇,鹏翱冶金有限公司使用煤炭烧铝石,夜间冒烟很大,企业周边的农田寸草不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检查调查核实:督办问题清单中所述的:“登封市东华镇,鹏翱冶金有限公司”正确名称为: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登封市东华镇安窑村,法定代表人:姚现龙,该公司建设有5条高铝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安装有2套除尘脱硫塔和一座天然气站设施(正常生产时使用的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建设有原料封闭车间及产品堆放车间各一座,建设安装喷淋装置18个,年产6万吨高铝熟料项目,该公司于2016年9月列入清改项目后开始全面进行技改,并于2016年12月按照有关环保要求完成了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工作,已于2016年12月公示、公告备案完毕,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2018年6月7日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工会主席宋书军同志,登封市东华镇镇长李俊峰同志组织环保执法人员甄骁强、李战国联合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工业办主任荣浩、副主任牛占令等依法对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该公司建设有5条高铝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安装有2套除尘脱硫塔和一座天然气站设施(正常生产时使用的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建设有原料封闭车间及产品堆放车间各一座。经现场检查调查核实:由于三夏收麦农忙季节,公司职工全部都是周边本地农民,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3日停止生产,员工放假收麦种地,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督办清单中的问题:“该公司使用煤炭烧铝石”。经现场检查调查核实: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已将2台煤气发生炉的管道全部拆除,拆除后并于2017年06月底技改为清洁能源(天然气)。

针对督办清单中的问题:“企业周边的农田寸草不生”。登封市执法人员于2018年06月07日对该公司周边农田及农作物进行现场实地走访查看,经登封市执法人员对位于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西围墙外正在农田内干农活的安窑村5组农民陈天然调查走访:该公司对我庄稼地内生长的农作物(花生)影响不大。走访位于该公司南围墙外正在责任田除草的安窑村6组村民安天营表示:自家的庄稼地里农作物收成很好,并不影响农作物生长。走访位于该公司南围墙外正在基本农田锄地的安窑村6组村民安振伟:我家责任田内春季没有种庄稼,今年5月份种植的花生,绿油油的生长的挺好,这家企业并不影响种植的农作物庄稼。走访位于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东围墙外正在麦茬地内种植玉米的安窑村8组村民郑书平说:这家厂东围墙这1亩多耕地都是我的,今年我家地里种的小麦收成挺好,不影响庄稼生长及收成。

针对督办清单中的问题:“该公司冒烟很大”。经现场检查,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庆伟当场提供出由河南中弘监测中心(具有法律效力)于2018年03月25-27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测,并于2018年03月28日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弘环检(2018)第03-46号;及于2018年5月8日-11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测后并于2018年05月12日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弘环检字(2018)第05-70号,报告中显示该公司各项废气数据,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三、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50004

X410000201806050005X410000201806050006

X410000201806050007X410000201806050008

X410000201806050009X410000201806050011

X410000201806050013X410000201806050014

X410000201806050015X410000201806050016

X410000201806050017X410000201806050018

X410000201806050019X410000201806050020

X410000201806050021X410000201806050022

X410000201806050024X410000201806050025

X410000201806050026X410000201806050027

X410000201806050028X410000201806050029

X410000201806050030X410000201806050031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白庙社区环评造假投诉举报。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村)改造安置小区位于郑州市东风路以南、文博东路以西、文博西路以东,属于安置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审批(郑环审〔2012〕4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项目历史背景

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

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二)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来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宋宏杰教授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拆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并且,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

(三)环保局出具文件的有效性

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是金水区环保局的正式文件,合法有效。

因金水区环保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设置不完善,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致使在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办理时给予了不予审批的意见。因此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郑金环许不予决字〔2017〕第01号)、2017年8月2日出具的《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金环听不字〔2017〕第1号)和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2017-02)文件均存在瑕疵,金水区环保局对上述文件声明作废,且深刻检讨。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环保局将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信息的衔接,加强与来访群众的沟通。

问责情况:无。

二十四、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50010

反映情况:来信中未提供违法企业名称,仅在照片中有注册地址:荥阳市飞龙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博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6号楼。来信反映:作为一名环保志愿者,通过无人机发现一家生产塑料制品的企业,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大肆生产,在没有印刷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印刷,非法买卖储存甲基苯丙胺危险品,强烈建议查封,抓人。请联合执法,并且该企业存在偷税漏税情况,建议封存账本严查,还豫龙百姓一个蓝天。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2018年6月7日,荥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涉及的位于荥阳市飞龙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角6号楼的企业进行了核查,经核实该企业为郑州宏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为范波利,该公司用房属于租用郑州博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500㎡,总投资600万元。该公司建设项目为年产300吨包装袋建设项目,生产设备为全自动电脑印刷机2台、吹膜机1台、制膜机1台、制袋机6台;生产工艺为塑料颗粒-融化-挤出-吹膜-冷却-表面冲击-收卷-印刷-制袋-包装。

二、现场调查情况

针对郑州宏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大肆生产”的问题,2018年6月7日10时10分,荥阳市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环保手续调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对厂区检查时厂区没有明显刺鼻气味,现场未发现有异常排污情况。对生产车间现场检查时未见到大批量的生产原料和生产成品,现场见到少量技术人员正在对设备进行调试,经问询企业负责人,目前企业正处于试生产安装调试阶段。对周边范围检查时,500米范围内未发现存在居民居住点。在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时,看到企业针对污染物排放的各主要环节均按照要求安装有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在调查企业手续时,该企业于2017年11月14日办理有相关环保手续(荥环审〔2017〕280号)。

(二)甲基苯丙胺调查情况

针对涉及的“非法买卖储存甲基苯丙胺危险品”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厂只有一个生产车间,所有原料和设备均在车间内,在对车间检查时并未发现该涉毒物品存放,经查阅该厂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工艺属于印刷工艺,厂区内只有印刷设备,并未发现有制毒需要的反应釜、沉淀池等设备,也未发现制度需要的麻黄碱、溴素等原料,厂区外也未发现制毒需要的废弃物收集池,未闻到刺鼻气味或臭味等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企业合法有序生产。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6001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举报:1、郑州康乐万家餐具消毒公司(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光武店组郑密路与华丰(字迹模糊)路交叉口向东盛翔超市东隔壁),无环评手续,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每天22时生产。2、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紫玉路绿林仓库16号,金水源办事处红花寺村委会向西二百米路北,小作坊餐具消毒公司,无环评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每天14时生产。希望进行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郑州康乐万家餐具消毒公司(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光武店组郑密路与华丰(字迹模糊)路交叉口向东盛翔超市东隔壁),无环评手续,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每天22时生产。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为:郑州康乐万家餐具消毒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3MA411A999M (1-1),法定代表人刘同强,成立日期:2017年5月22日,经营范围:餐具消毒、清洗、配送服务。该公司年清洗消毒350万套餐具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4月4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密环建〔2018〕95号)。主要设备:全自动洗碗机、餐具消毒机、包装机;生产工艺:原料(餐具)—除渣—粗洗—侵泡—精洗—消毒—烘干—包装—成品;产品:已清洗消毒餐具;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一座污水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处理工艺:气浮+生化+MBR,处理后废水经镇区污水管网排入白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气处理工艺:采用负压风集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密市白寨镇政府、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已安装到位,污染防治设施已安装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培养生化菌种,未生产。

(一)针对无环评问题

该公司年清洗消毒350万套餐具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4月4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密环建〔2018〕95号)。

(二)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问题

该公司建设有一座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镇区污水管网排入白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目前,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培养生化菌种,每天间歇性曝气,尚未排水。

(三)每天22时生产

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培养生化菌种,每天间歇性曝气。生产系统尚未投入正常运行,无外排水。

三、走访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崔俊义、郭海涛对该公司周边11名群众进行走访,均未反映该公司污染问题。

问题2: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紫玉路绿林仓库16号,金水源办事处红花寺村委会向西二百米路北,小作坊餐具消毒公司,无环评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每天14时生产。希望进行查处。

群众反映的洗碗厂全名河南清珏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5843941106,法定代表人荆宜军,建有一条年清洗消毒餐具600万套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生活用品消毒服务。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93号)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2017〕7号文件要求,该企业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在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二七清改环备〔2017〕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二七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黄晓杰、翟欣,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副主任李玉斌及街道大气办主任胡金龙等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接入郑州晟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用作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由当地居民拉走用作农家肥。

群众反映的“无环评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新密市环保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

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员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后,分别制作现场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指导意见,针对厂区环境与布局要求、生产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物料仓储和运输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卫生要求、档案管理8个方面给予指导,并要求该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在进行生产前,严格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上的内容进行自查,全部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新密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严格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对郑州康乐万家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进行后续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处,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郑州市经开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6003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前程大道交汇处)华丰建材交易中心内有几家不锈钢烤漆加工作坊,烤漆房作业散发出刺鼻味道,导致周边居民出现难受、恶心、头痛的现象。切割焊接时噪声刺耳,使人耳鸣。相关部门一来检查,就提前停产,不检查时就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华丰钢铁物流园A4区项目位于郑州市经开区前程办事处前程大道东、航海东路南,建设单位为郑州市舜业钢铁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96227321,该项目2012年12月经

环评批复(郑经环建〔2012〕77号)后建设,主要从事钢材仓储、配送、加工、包装等,2014年1月建成,根据环评报告及批文,允许该项目存在简单加工。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郑州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樊福太、郑州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马良带领区环保局、项目所在地前程办事处人员到现场查看。经现场调查,郑州市舜业钢铁有限公司郑州市华丰钢铁物流园A4区项目建成后,企业在项目区内加设不锈钢加工点,安装有真空镀、不锈钢切割、焊接等设备,存在焊接烟尘气味和噪声。其中真空镀设备不同于水电镀,没有废水和废气产生。企业营业时间为早8:30至晚8:30,夜间停业期间场区内生产用电全部断开,企业周边无任何村庄与社区,企业内部也并无人员居住区,导致周边居民出现难受、恶心、头痛、耳鸣的举报内容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郑州市经开区环保局要求该不锈钢加工项目停止使用,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原状。

6月7日,郑州市经开区前程办事处组织人员对不锈钢加工点进行拆除,截至6月8日,已拆除完毕。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七、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60041*

反映情况:驻部纪检组转办来信:郑州市惠济区食品厂所有证件齐全,但6月4日惠济区大河办事处主任范鹏带队把成品拉走,并要求一晚上时间必须把原料拉走,违背了禁止一律关停,一刀切的原则。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食品厂实为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东1000米处(怡丰森林湖小区东邻),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该食品厂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4间,共180平方米,负责人是廖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080887855503(1-1),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蔬菜制品(酱腌菜)。范鹏为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惠济区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始经营生产。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食药所分别于2017年11月30日、2018年3月9日对该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查验产品原辅料供货者的许配合格文件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分别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018年5月27日,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召开科级干部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及违法建筑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对手续不齐全的小作坊进行查封,关停整改;对没有土地手续、不符合土地规划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郑州市惠济区毛庄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显示怡丰森林湖东侧区域为绿地,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在怡丰森林湖东侧区域,不符合规划,在此次清理整顿范围内。

2018年6月3日,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督促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自行搬离,未违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坚决禁止“一刀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2018年6月4日,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自行搬离,成品及生产原料于6月7日搬离完毕。 6月8日,开始对违章房屋进行拆除。期间,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没有拉走成品,也未要求一晚上时间必须把原料拉走。

2018年6月10日,惠济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落实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不符合区域规划,此次清理整顿没有违背禁止一律关停,一刀切的原则,现场查看时,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确实已搬离,违章房屋也已拆除完毕。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规违法行为,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八、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6004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老107国道和祥云路交叉口路南五十米路东正商红河谷,小区原本环境优美,但近一年来小区西侧河道上游一个养猪场不断往河里排放污水,河道下游被一家企业人为截断建停车。目前河道水质变黑,空气污浊难闻,反映多次得不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正商红河谷位于郑州新郑市龙湖镇老107国道和祥云路交叉口路南五十米路西,隶属于龙湖镇荆垌辖区,河道上游为龙湖镇东徐村,养猪场原来位于十八里河河道西侧东徐村东头,于正商红河谷小区隔河相望。河道下游为河南锐泰实业有限公司,在郑州新郑市龙湖镇十八里河小刘桥段河道内建设东、西两个二手车车交易市场,目前河道已经断流,主要是东徐村生活污水流入十八里河。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新郑市东徐村东头十八里河西侧,河道上游并无养猪场,养猪场不断往河里排放污水情况不属实。河南锐泰实业有限公司对河道做勘察后,发现不存在河道,只剩下小河沟在排污水,锐泰公司用暗涵代替河道,铺设600米排污管道。河道下游区域没有固定建筑物,停放有多辆待销售汽车。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对于十八里河,由郑州市龙湖镇政府牵头,联合新郑市环保局、水务局,借助河海大学研究院技术优势,制定污水处理方案对存量污水进行综合治理;沿线污染源整治取缔工作正在加紧推进;西部污水处理厂选址基本确定,建设运营方案正在协商调整。治污单位永泽集团投放一体化治污设备和药剂治理水库下游污水,正商红河谷启用排污泵站。

二、2018年5月30日,新郑市水务局对河南锐泰实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5月30日下午,对该公司违法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制作了询问笔录。5月31日,该公司到新郑市水务局提供了情况说明。

问责情况:无。

来源:郑州电台会面客户端

记者:罗燕

编辑:弓雪

统筹:乔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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