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空调设备维修记录表怎么填,物业设施设备巡检计划怎么安排?
导读:机房空调设备维修记录表怎么填,物业设施设备巡检计划怎么安排?,物业设备的巡检是对物业中比较重要的、关键的设备及其机房按一定的频次进行周期性的巡视和检查,它是物业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物业设备的巡检工作计划谈
一、机房空调设备维修记录表怎么填,物业设施设备巡检计划怎么安排?
物业设备的巡检是对物业中比较重要的、关键的设备及其机房按一定的频次进行周期性的巡视和检查,它是物业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物业设备的巡检工作计划谈一点看法。
一、高低压配电房的巡查管理
1、由运行值班人员每班每2小时巡查一次低压配电柜、电容柜等; 每4小时巡视一次变压开关柜、变压器; 每班对控制室环境清洁, 打扫一次; 各配电箱、电柜表面每天清洁一次,设备责任人每周对责任设备进行巡查及保养,并填写《配电日志》。
2、巡视内容及具体要求依照《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规程》执行。
3、设备的维修保养依照《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执行。
二、热力站的巡查制度
1、热力运行值班人员每班每2小时一次巡查, 每班对设备、设施环境清洁打扫一次, 各配电和电柜表面每天清洁一次设备责任人每周对责任设备进行巡查及保养,并填写《热力站值班日志》。
2、巡查内容及具体要求依照《热力站运行规程》的规定执行。
3、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依照《供暖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给排水(生活变频水泵、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水池、水箱及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设备、设施巡查制度。
1、由维修人员负责巡查,每四天进行一次巡查,设备设施责任人每月对泵体地面每周清洁一次,控制柜灰尘每月清洁一次,并负责对设备、设施保养计划的实施。填写《水泵巡视记录表》。
2、巡查内容及具体要求依照《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制度》的规定执行。
3、给排水设备、设施的保养依照《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层间配电间水管井、楼内公共照明系统安全疏散指示、分户电表箱的巡查记录。
1、按楼栋及区域制定负责人, 负责人每周巡查一次, 并负责更换损坏部件及对设备、设施控制柜清洁打扫一次,楼内公共照明系统如有质量损坏的,直接解决或报修后由当班维修人员维修。
2、 层间配电间(强弱电井) :检查有无上锁,各种开关是标志清晰。房内是否有杂物及垃圾,有无乱接临时电的,接线端是否坚固。
3、水管井:检查有无渗漏水现象,管道外观有无损坏,房内是否有杂物垃圾,房间有无上锁。
4、分户配电箱:配电箱有无上锁,有无声音和私自接用电行为。
5、公共照明系统:灯具开关有无丢失损坏或线路故障及安全隐患。
6、安全疏散指示:有无破损,指示灯是否亮,安装是否坚固,电池是否有效。
7、填写《楼内公共设施设备巡查记录表》。
五、外围公共设备、设施的巡查管理(照明系统、沙井、水井、电井盖、给水、排水设施)
1、照明系统每天晚班维修人员进行巡查(由配电运行负责启闭) 沙井、水井、电井盖、给排水设施、房屋整体部位每周巡查一次并负责维修,巡查排班表每月一排。
2、外围照明系统: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灯是否不亮,有无安全隐患,灯源亮度是否不够,是否不一致。
3、沙井、水井、电井盖:是否破损、丢失、有无安全隐患。
4、给水排水设施:检查有无破损渗漏水,开关闸、阀是否有效,管道地漏有无堵
塞等,并填写《外围公共设施设备巡查记录表》。
六、消防设备的巡查制度
1、由设备责任人每月巡查及开机试验一次并负责对设备及环境的清洁打扫。
2、巡视的内容、要求及保养见《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制度》。
3、巡查时填写《消防设备责任人巡查保养记录表》
七、电梯的巡查制度
1、由电梯工或电梯公司维修员负责对电梯机房每天巡视一次,每周对机房设备及卫生清洁打扫一次。
2、巡视的内容要求有保养见《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规程》《电梯运行规程》
八、房屋的本体部位及配套的设施的巡查制度
1、由事务员负责对房屋的本体部位及配套设施的巡查,巡查每周一次内容包括:房屋的天面、屋面有无渗漏,有无堵塞; 屋面雨棚有无松脱及安全隐患; 楼宇外墙有无脱落变色、开裂等; 空调机及台板上有无板置杂物及其它安全隐患; 小区道路、花槽、台阶有无破损缺失; 地面墙面石材有无破损,小区配套的装饰; 休闲设施有无损坏; 有无安全隐患; 配置是否齐全; 事务员同时对其它的公共用部位的设施、设备有巡查的义务。
2、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普查,填写《房屋安全年度普查记录》。
九、门禁系统巡查制度
每周至少对门禁系统设备、线路状况巡查一次,并填写《门禁系统周检查记录表》。
十、空调系统巡查制度
1、空调运行值班人员在空调使用期间,每月监控中央空调机组运行状况,填写《约克风冷热泵机组运行值班表》。
2、巡视内容及要求见《空调管理制度》及《中央空调维修保养规程》中有关日维护的内容。
面对如此繁琐的设施设备巡检工作内容,传统的设施设备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当前物业管理企业的需求。随着物业管理企业的迅猛发展,物业建设中的科技需求也在迅速上升,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服务已经成为当前物业管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例如一直致力于物业管理信息化的高新技术企业——极致科技所研发的功能完善的物业管理软件。
其中巡检管理子系统可分为“设备巡检”、“区域巡检”。“区域巡检”可以按巡检类型自定义“客服巡检”、“保安巡检”等,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制定各类专业人员的巡检任务。巡检是通过指定巡检节点、设计节点内巡检内容,规划各类巡检人员的巡检线路,制定按时间执行的巡检计划并下发巡检计划到极致办公APP中,由巡检人员通过极致办公APP根据巡检计划在规定时间到达巡检地点,通过极致办公APP对巡检点二维码扫描,确认巡检任务被执行并记录巡检点的实际情况。巡检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可实时通过极致办公APP文字与拍照记录巡检点异常情况,实时提交服务派工,由系统工作流自动转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巡检执行情况可由系统实时查询,也可由客服调度人员实时监控巡检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短信等进行巡检的及时催办。
通过极致办公APP实现巡检记录的无纸化。通过设备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降低安全隐患,增加设备使用年限,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区域巡检及时发现脏、乱、差现象,跟进处理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品牌价值。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水平,弥补传统管理的漏洞。
本文由极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理发布。官方网站http://www.jeez.com.cn
二、详细图解溴化锂中央空调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
机组安全管理
开停机操作
1.制冷开机时,必须先开空调水泵后开冷却水泵。
2.制冷运行时必须打开温水排水阀并卸掉手柄;
3.严禁随意调节机组浓度调节阀。
4.制热切换时,角阀必须100%关严。
注:本课件以“远大”溴化锂机组为例。
检查方法:高发温度升至100℃,检查阀门主体侧管道温度是否升温。
燃烧
1.确保机房通风良好。
2.严禁燃气泄漏。
3.严禁漏烟气。
4.燃料过滤器定期清洗或更换。
6.供气压力及燃料热值必须稳定。
7.开机前确认排气门全开。
真空、寿命
1.确认机组真空性能及自动抽排气装置完好。
2.严防他人乱动真空阀。
3.认真对待制热或停机管理。
4.按厂商要求使用溶液。
5.严禁用药水清洗机组铜管。
使用药水不当→可能腐蚀铜管→影响机组寿命。
6.严格水质管理。
控制
1.严格执行冷水防冻管保护。
2.务必采用联动控制开机。
3.严禁短接安全装置和随意调整安全装置设定值。
4.电源必须正确,电压必须稳定。
接地线至少采用6mm2多股黄绿线,接地电阻≤4Ω。
5.互联网并保证24小时在线。
其他注意要素
1.泄气门上严禁压放重物。
2.严禁管路系统震动或机组承受外力。
3.机房温度应控制在5-43℃,湿度控制在85%以下。
4.注意机组保管。
5.用户应自备防雷设施。
6.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米,运输与储藏温度应-25℃-55℃之间。
7.严格按照《用户手册》和《服务档案》进行调试、操作、保养。
机组安全标识-比较重要
本次课件,以远大机组为例。
系统机组维护保养
零停机故障
将发生故障报警及异常降至最低
降低能源消耗
零维修成本(正常保养配件消耗不属维修)。
传统中央空调保养都采用定期保养方式,未考虑保养周期与负荷的关系,以致长期高负荷运行的机组未得到及时保养而引发故障或能源效率下降。因此,空调主机保养分为负荷保养和定期保养。
负荷保养分高负荷、中负荷、低负荷用户三种情况。
① 高负荷用户:指高发温度长期运行在150℃以上的用户,如区域空调、工艺空调、高级酒店、超级卖场等。
② 中负荷用户:指高发温度长期运行在142~150℃的用户,如商场、一般酒店、剧院、娱乐会所、医院等。
③ 低负荷用户:指高发温度长期运行在142℃以下的用户,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学校、体育馆等。
负荷保养
负荷保养的特点:
高负荷每2月、中负荷每3月、低负荷每6月的保养
N0.
项目
方法要领
1
查阅记录,感受效果
查阅机组运行、故障及能源消耗记录
询问并分析用户能源消耗情况,向领导提出降耗建议
检查机组及末端运行状况,到各空调区域感受效果
2
运行观察及参数设置检 查
燃烧机是否频繁启停
高发液位是否异常波动及异响,至少观察30分钟
冷剂液位是否异常升高
机组出力是否下降,能耗是否增加
3
燃烧机
清除钢带上的灰尘及水渍,防止生锈
清洗燃烧机风叶及油泵过滤器,检查风机轴承
燃烧机
清洗雾化盘、喷嘴(燃油)、点火电极、离子火焰探针上的积炭,并确认其无损坏、位置正确
清洁火焰检测器并确认感光部位透明无损
检测过量空气系数。燃气型:1.18~1.25,燃油型:1.13~1.20
4
溶液及锈蚀
溶液泵运行时,从溶液视镜观察,溶液应清澈透明
观察机内铜管、钢板锈蚀情况,发现异常立刻确认真空
5
真空检测
用抽气泡法确认机组真空
检查真空阀阀罩、堵头、真空压力表前的阀门是否关闭
检查自动抽排气装置是否可靠
6
控制柜
检查柜内各元器件发热及老化情况
检查PLC信号与操作屏显示是否一致
检查控制柜风扇是否正常,风扇过滤网除尘
7
屏蔽泵及变频器
检查电机温升及有无汽蚀、异响,变频器工作是否正常
8
温度传感器
校验。用精密温度计测量冷水、高发及结晶传感器温度并与操作屏上的显示值对比:差值<2℃进行修正补偿
差值≥2℃则检查接线是否可靠
9
冷却水水质
检查化验记录,如达不到要求,督促改进
10
机房通风
检查机房通风及温度是否过高或过低(应在5~32℃)
高负荷每4月、中负荷每6月、低负荷每12月的保养:
N0.
项目
方法要领
1
铜管水侧
取下冷水和冷却水测垢计,打开卫生热水、温水软接头,检查铜管是否结垢。如结垢则清洗,且清洗方法应由远大书面认可
检查加药、排水、补水装置及控制的可靠性
2
燃料过滤器
清洗
3
流量控制器 动作试验
启动水泵后,调节水泵变频器或出口阀门,流量控制器在额定流量的 55% 以上时应闭合,在额定流量的45%(冷却水40%)时应断开。确认冷水泵、冷却水泵启停顺序正确
4
高发压力及温度控制器
确认压控器动作值设定正确(同出厂设定值)
当机组充氮维修、保养时检查是否保护动作
确认温控器动作值在高发温度高于170℃时应停燃烧机
5
燃气阀组气 密性及上、 下限压力 开关
用皂液对管阀连接处检漏并参照燃烧机说明书相关内容对阀组充气保压
检查燃气泄漏检测装置动作是否正常
确认两级电磁阀均能可靠打开和关闭
试验供气压力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设定值时,停燃烧机
6
各保护试验
检查有无导致停机事故的可能
高负荷每2年、中负荷每3年、低负荷每5年的保养:
N0.
项目
方法要领
1
溶液过滤
挂精密过滤器过滤溶液
2
高发液位传感器及UDK上下套
更换
3
防爆片及密封件
更换
4
高温区其他真空密封件
更换
5
前后烟箱密封材料
更换
6
温水、卫生热水水盖密封圈
更换
7
燃烧机
更换喷嘴、离子火焰探针、电机轴承
高负荷每5年、中负荷每7年、低负荷每10年的保养:
项目
方法要领
1
燃烧机
更换油泵、点火电极、电磁阀线圈
2
变频器
更换
3
绕流片
更换
4
保温、保冷材料
更换
定期保养
有些项目的保养周期与机组负荷大小没有关系,这些项目的保养称为定期保养。
每年的保养
N0.
项目
方法要领
1
溶液送检
机内溶液充分稀释后,取样50ml通过快递公司或邮局寄远大化验
2
控制柜(包括水系统控制柜)
检查柜内各元器件发热及老化情况
检查控制柜风扇是否正常,风扇过滤网除尘
变频器、软起动器工作是否正常,显示是否完整
检查电线、电缆连接头及坚固程度,清除散热器灰尘
检查并确认周围温度在允许范围5~32℃以内,通风良好
3
烟管、炉膛烟垢
打开泄气门检查高发烟管是否结垢,前烟箱凝水排水管是否畅通
若结垢应除垢并重新调整燃烧机的过量空气系数
4
烟道烟囱
检查、清理
5
机组油漆
检查机组外部锈蚀情况,若有锈蚀,则应除锈并补漆或整机油漆(注:油漆时机内应为真空常温状态)
6
水室及管板
打开各水室盖板检查管板及水室内侧是否锈蚀。
7
空调水水质
化验,如达不到标准,应进行软化处理
8
油箱
彻底清理日用油箱和储油箱内赃物,检查油位传感器工作是否正常
9
电阻检测
机组接地阻值应≤4Ω,所有电机对地绝缘电阻≥0.5MΩ
10
水泵
a.检查运行噪音及振动,水泵基础有无松动
b.检查系统管道是否满水,轴密封等是否漏水正常,观察进/出口压力差并校对压力表
c.检查控制是否符合要求、流量是否满足要求,电机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
d.检查电机温升及泵有无汽蚀、异响
e.检查油漆有无脱落,如脱落则补漆
f.检查润滑油油面、油温、油质、油乳化、油无杂质,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新润滑油
g.检查电机接线端子及接线可靠性,接地电阻≤4Ω、对地绝缘电阻≥0.5MΩ
h.环境温度可能低于0℃时,添加防冻液或停用时放掉泵体内的水
11
冷却水泵过滤集箱及出口箱
排尽水,清理滤网和箱内杂物
12
管道、阀门及 附件
a.检查管道连接处及阀门密封是否有无漏水
b.检查保温、保冷或油漆有无缺损,支撑是否牢固
c.检查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开度是否合适
d.清理管道、阀门及附件上的脏污
13
软水器
a.检查盐箱盐量达到1/3容积,否则添加工业盐,不得使用碘盐、细盐,否则影响交换树脂的使用寿命或再生效果
b.检查并清理进水口过滤器
c.确认软水器环境温度不得低于,进水温度不超过
d.确认水压不超过0.6MPa
e.每年检查树脂量,并补充树脂量5%~10%
f.闲置时,须对树脂罐内充注盐水,防树脂脱水、冻裂或滋生菌藻
14
自动水处理器
a.检查加药记录及药箱内药水量,如缺药水则添加
注意:可能接触药剂或被药剂溅射时,请采取防护措施,如戴面罩、安全镜及手套等
b.检查药水吸入管底阀过滤网,如有污物则清理(清洗方法:拧开阻垢剂泵或杀菌剂泵吸入管路接头,将阻垢剂箱或杀菌剂箱上的泵吸入管定位件和吸入管一同提起,用清水或中性溶液清洗底阀过滤网)
c.检查泵头、管路连接等是否正常
15
冷却塔
a.检查并清除播水器及塔出口过滤器残留物,确保水流运行畅通
b.检查减速器轴承,必要时从注油孔添加或更换新润滑油(一般用3#锂基脂),并确保油脂不进入冷却水内,否则影响换热
c.检查风机传动皮带,不过紧不过松,过紧导致轴承的损坏,过松导致皮带打滑发热,检查风机、叶片腐蚀及受损程度,运行震动及噪声符合要求
d.检查填料破损程度,清洗填料、集水盘泥垢、污垢、菌藻,清洁风机叶片
e.检查风机轴承润滑油,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新润滑油,并确保油脂不进入冷却水内,否则影响换热
f.检查电机接线端子及接线可靠性,接地电阻≤4Ω、对地绝缘电阻≥Ω
g.检查补水阀、溢流管、泄水阀是否正常
h.冬天检查并开启排污口或管道低处阀门,确认管道及集水盘中的水已排尽
16
膨胀水箱
a.检查自动补水阀、信号管、溢流管、排污阀及保温是否正常
b.清洗,除锈补漆
17
流量计
a.确认流量计上的显示值与操作屏上显示一致
b.检查并清洁流量计外部,绝不损坏外壳及密封圈,不能用清洗钢球及化学类洗涤剂清洗
c.检查环境条件(空气流动、湿度),工艺连接密封是否完好,电缆接头及紧固件是否松动
d.检查接地是否完好,有无干扰及抗干扰影响
每2年的保养
N0.
项目
方法要领
1
燃气过滤器滤芯
更换
2
水泵
a.解体检查、清洗、除垢,特别是叶轮内外表面及叶轮流道内水垢
b.检查轴封、连轴器、填料等易损件及轴承磨损情况
c.更换机械密封
3
冷却塔
a.电机解体检查轴承磨损情况
b.更换风机皮带
4
自动水处理器
更换隔膜、阀球及注入阀弹簧、密封圈,注意不得使用钳子或扳手,不要使用聚四氟乙烯胶带或管道胶来密封
5
流量计
送当地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点对流量计进行检验、校核。精度合格方可使用,否则需由专业人员调整
每4年的保养
N0.
项目
方法要领
1
冷水流量控制器
更换
2
PLC、操作屏电池
更换
3
排气温度传感器
更换
4
冷水温度传感器
更换
5
燃气阀组或油过滤器密封件
更换
6
水泵轴承
更换
7
水泵挡水圈及垫圈
更换
8
空调水泵过滤集箱及止回 集箱
排尽水,清理滤网和箱内杂物
9
冷却塔风机轴承
更换
10
法兰密封垫
更换
11
三通阀、止回阀密封件
更换
12
软水器
更换PVC管路组件
13
冷却水电导率传感器
更换
14
自动水处理器
更换PVC软管、液位开关
15
控制柜
更换电源指示灯、按钮
16
变频器风扇
更换
每8年的保养
N0.
项目
方法要领
1
冷却水流量控制器
更换
2
冷却水温度传感器
更换
3
高发温度传感器
更换
4
高发结晶温度传感器
更换
5
温水温度传感器
更换
6
卫生热水温度传感器
更换
7
低发结晶温度传感器
更换
8
环境温度传感器
更换
9
冷剂液位传感器及UDK上下套
更换
10
贮气量传感器及UDK上下套
更换
11
排气传感器及UDK上下套
更换
12
漏液传感器及UDK上下套
更换
13
低温区其他真空密封件
更换
14
视镜片及密封件
更换
15
冷水、冷却水水盖密封圈
更换
16
真空压力表、水压力表
更换
17
控制柜风扇
更换
18
触摸屏
更换
19
自抽装置电动阀执行机构
更换
20
冷剂旁通阀执行机构
更换
21
热源电动阀执行机构
更换(包括蒸汽、热水、烟气电动阀)
22
冷却水泄水阀执行机构
更换
23
高发压力控制器
更换
24
高发温度控制器
更换
25
冷却塔
更换喷头、填料、浮球阀及泄水阀
26
控制柜风扇
更换
27
变频器风扇
更换
28
软起动器风扇
更换
29
保温、保冷材料
更换
30
自动排气阀
更换
31
橡胶隔振器
更换
32
橡胶软接头
更换
33
自动加药装置
更换计量泵(除隔膜外)、四功能阀、药箱、加药阀、液位传感器
34
软水器
更换水压表、盐液安全阀、布水器、中心管、盐箱、盐板、盐井、盐井架及盖
35
燃烧机雾化盘
更换
机组保养
溴化锂溶液过滤
以下两种情况须对溴化锂溶液进行过滤:
一是机组调试全过程;二是透过溶液视镜发现溶液浑浊时,此种情况下,一般至少需过滤一周,直至精密过滤器进出口溶液颜色一致为止。
精密过滤器安装:
精密过滤器应竖直安装,悬挂于机组相应位置并可靠固定,或单独制作固定支架。
精密过滤器使用:
①过滤溶液前在制冷工况下充分循环机组溶液,取50ml封样留存。
② 按溶液过滤示意图联接阀门、软管,用两级卡箍 锁紧,并用铁丝将软管与阀门可靠联接,防止溶液泵冲击脱落。
③ 精密过滤器安装且联管可靠后,开真空泵、抽气阀、进液阀及出液阀,将软管和过滤器内空气抽尽,同时每次使用前均需用抽气泡法确认过滤器及软管的气密性。关抽气阀和真空泵。
④ 制冷运行时,确认溶液泵已开的情况下,开低交取样阀,然后开稀液取样阀,溶液过滤开始。过滤过程中应观察溶液流速及颜色。
⑤ 停止溶液过滤,应先关稀液取样阀,然后依次关精密过滤器进液阀、出液阀,最后关低交取样阀。
⑥ 新机组过滤时间约100~150小时。变质溶液过滤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注意事项:
①溶液过滤时,过滤器入口要有一定的压力,因此只能在制冷时进行过滤。稀液取样阀开度不宜过大。
② 溶液过滤完毕,应化验机内溶液,并以化验报告为准调整溶液化学成分。
精密过滤器清洗:
a. 精密过滤器内腔滤芯(毛细管束)须用反冲清洗以恢复渗透过滤功能。
① 依次关闭1、2、4、5阀,拧开集污堵头 6 及阀 3, 充入微量氮气,收集残留溶液,沉降后回收。
② 阀3接自来水管,用清水反冲滤芯(冲洗压力越高越好)。冲洗 1 小时后自阀 3 充氮气(P≤0.06MPa)吹20分钟。如果溶液较脏,则重复上述过程循环清洗1~2次。
③ 清洗完毕须再次确认气密性后方可使用。
b. 新机组溶液过滤期间可不反冲清洗。变质溶液过滤过程中每2天至少清洗一次精密过滤器。
精密过滤器检查:
每2年检查滤芯一次,清除已断裂毛细管,并更换所有密封件
过滤器防冻、防干裂:
a.过滤器的放置必须用湿保养,否则滤芯的毛细管易断裂。使用完毕按反冲法流程将滤芯彻底清洗干净,并用氮气吹干滤芯。
b.如环境温度高于 5 ℃,抽真空后灌蒸馏水或洁净溴化锂稀溶液湿保养;如温度低于 5℃,则只能灌洁净溴化锂稀溶液湿保养。
危险提示:严禁由非溶液厂家处理溶液,否则可能导致溶液变质,机组制冷能力下降,甚至造成机组腐蚀和报废!
过量空气系数检测
a.单位体积(1m3)或重量(1kg)的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空气量称为理论空气量。实际上要使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空气量要超过理论空气量。实际需要的空气量与理论空气量之比,称之为过量空气系数(λ)。
b.过量空气系数(λ)标准值
燃气型:1.18~1.25,燃油型:1.13~1.20。为了保持最佳的燃烧效率,每 3 个月应使用烟气分析仪对过量空气系数进行检测,如有偏差应立即调整。
要确保燃烧机工作稳定,必须调整好燃烧过量空气系数。
供应的空气量太多,过多的热量就会被烟气通过烟囱带走,浪费能源,甚至使燃烧不稳定或吹灭火焰;
如果供应的空气量过少,则会引起火焰变长或CO含量增加,甚至诱发烟道中的二次燃烧,这是相当危险的;
然而从环保的角度看,适当减少过量空气系数可以减少 NOX 的排放量,也就减少了燃烧生成物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也减少了热损失。
燃料过滤器清洗
燃气过滤器清洗
燃气过滤器由滤筒、滤芯等组成,其作用是过滤燃气中的杂质,阻止其进入调压器、电磁阀等部件,保证燃烧机正常工作。清洗步骤如下:
① 关闭球阀,打开主电磁阀上的入口堵头,将球阀至电磁阀这段管道的燃气排尽。
② 拆掉过滤器上盖板,将滤芯拿出。
③ 用力甩脱滤芯上附着的杂质或用吸尘器把滤芯上的杂质吸附掉。
④ 如果滤芯杂质太多则用水清洗(必要时加入不含腐蚀性的清洁剂),晾干后再将滤芯原样装回。
⑤ 滤芯用水清洗过后,如发现滤芯出现细毛状物,则必须更换新的,否则可能会导致电磁阀泄漏。
⑥ 过滤器清洗完毕,应对过滤器检漏,以防燃气泄漏。
警告:如果不及时清洁燃气过滤器,致使气体中的杂质进入电磁阀,将可能导致电磁阀关闭时密封不严,燃气漏入炉膛, 燃烧机再次点火时, 会出现爆燃等情况,使机组无法运行,严重时还会危及设备和人员安全!
燃料过滤器清洗
首先关断油过滤器燃油进口阀门,卸掉油过滤器底部排污塞盖,通过排污口将过滤器及油管中的油收集起来;拆下过滤器法兰的螺栓、螺母,将法兰板拿开,拆下过滤器滤芯的固定螺母及垫片;取出滤芯并用清水由内向外冲洗,除尽滤网上的渣子后,晾干;用抹布清洁油过滤器积污斗中的渣滓,将滤芯照原样装回,注意滤芯底边应完整地放入底座的槽中,重新装好法兰盖板;打开进油阀门,排尽油过滤器及管路中的空气。
油系统空气排放
油系统如果存在空气的话,空气就会进入油泵,使油泵齿轮不能完全浸泡在燃油里面,当燃烧机油泵高速运转时,齿轮就会因干摩擦而迅速损坏,因此,燃油系统在第一次灌油或每次拆洗完燃油过滤器后,都必须排出油系统内空气。
a. 燃油过滤器空气排放: 打开燃油过滤器进油阀门,慢慢拧松燃油过滤器上排气装置的小螺帽, 直到空气全部排尽为止,然后拧紧螺帽。
b. 油泵空气排放: 用内六角扳手拧松油管进口上的内六角螺栓堵头, 待空气排尽后拧紧。如果该螺栓堵头拆开困难,可拧松油压表排气。
油系统空气排放
自动水处理器药箱清洗与备件更换
a.加药泵排出管泄压
①确认单向阀安装正确且处于工作状态;
②确认返回管与四功能阀相连,另一端伸入药剂箱中;
③旋转四功能阀的黑色旋钮1/4圈,使排出管泄压,直到溶液从返回管流至药箱。
b.阻垢剂、缓蚀剂药箱清洗
①加药泵排出管泄压;
②打开药箱底部的排污阀,排尽残余药剂,并用清水冲洗药剂箱2~3次,直到干净为止;
b.阻垢剂、缓蚀剂药箱清洗(续)
③关紧排污阀,旋开药箱顶部的盖子,向药箱内添 加药水至适量;
④灌注加药泵泵头;
⑤投入正常运行。
c.杀菌剂药箱清洗
①加药泵排出管泄压;
②取出泵头组件,用水清洗干净;
③取下药箱,倒出残余药剂。
c.杀菌剂药箱清洗(续)
④回装药箱,从泵头组件插入口向药剂箱内添加药水至适量,回装泵头组件;
⑤灌注加药泵泵头;
⑥投入正常运行。
d.备件更换
①更换隔膜
排出管泄压后,排空并取下排出管一端。把底阀放入水或中性溶液箱中,启动泵,冲洗泵头,然后把底阀提离液面,并继续运行泵,直到泵头内灌满空气。
d.备件更换
①更换隔膜(续)
若隔膜已破裂,无法工作,就须戴上乳胶手套,小心地取下吸入和排出管,取下泵头上的4个螺丝,把泵头浸入水或中性溶液中。
启动泵,在运行过程中把流量旋钮调到零,停泵。
小心地抓住隔膜边缘并沿反时钟方向扭松,取下隔膜及隔膜背面的圆盘(若有)。检查新隔膜尺寸代码是否与旧隔膜相符。
再装上圆盘,使它的对准线对准EPU的凹处(注意:不要划伤隔膜的TEFLON表面)。
d.备件更换
启动泵,并按“Liquifram”冲程设置表调节流量旋钮。泵运行时,顺时针拧紧新隔膜直到其中心开始向内扣紧,停泵。
抓住隔膜的边缘,旋转到使隔膜中心与隔块Spacer的边缘齐平。
装好隔膜后,把泵头用4个螺丝装入隔块并旋紧。1周后检查螺丝是否松动。
②更换密封圈、阀球和注射阀弹簧。
排出管泄压后,排空并取下排出管一端。
把底阀放入水中,启动泵,冲洗泵头,然后把底阀提离液面,并继续运行泵,直到泵头内灌满空气。戴上乳胶手套,小心地取下吸入和排出管。取下泵头上的4个螺丝,把泵头浸入水或中性溶液中。注意:拆开阀时,需记下密封圈和阀球的正反面及位置顺序。
取下管接头,拆下已损坏的密封圈、阀球。取密封圈时,用一把螺丝刀从密封圈的中心处插入,向左右撬几下即可。装上新密封圈、阀球。应注意其正反面及位置顺序。装上新的注射阀弹簧。
a.软水器人工加盐
软水器人工加盐就是向盐箱补充再生盐的过程,因为软水器在工作中会不断消耗再生盐,为保证软水器正常工作,盐箱内需有足够的再生盐。人工加盐只能使用工业盐(颗粒),不许使用碘盐、细盐。加盐很简单,只需揭开盐箱盖子,向里加入适量的再生盐便可。
b.软水器树脂添加
①关闭软水器进出口阀门;②打开软水器排污阀排尽管道内残余水;③松开控制阀进出口管道上的活接头,旋下控制阀;④从控制阀安装口加入适量的树脂;⑤装好控制阀和进出口管道。
水泵过滤集箱清理
①关闭空调水(或冷却水)进出口阀;
②打开排污阀排尽水泵过滤集箱内残余的水;
③小心取下过滤集箱清污口上的保温(冷却水泵过滤集箱无),打开清污口盖板;清理干净过滤集箱内的污物;
回装清污口盖板,如螺栓有损坏应更换;
按原样做好盖板保温,保温应严密,不得有缝隙。
冷却风机皮带更换
①开风机电机底座固定螺栓和水平方向调节螺栓;②取下风机皮带,装上相同规格的新皮带;③利用电机水平方向调节螺栓,调节皮带松紧度至适合要求;④紧固水平方向调节螺栓和底座固定螺栓;⑤启动风机试运行。
冬季防冻
每年进入冬季前,应仔细检查主机或系统是否符合防冻要求,不符合的应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冻坏机组或系统。
a.空调系统停用时的防冻
冬季空调系统停用,如果环境气温可能会低于0℃,则需将系统中的水排放干净,有条件最好添加防冻液,且防冻液的冻点应低于可能的最低环境温度,以确保主机及水系统不发生冻裂事故。这样有利于防止水系统管道和主机铜管腐蚀。
b.冷却水系统的防冻
彻底放尽冷却水管路、冷却塔、主机内冷却水,特别注意检查低处不能有积水。
c.卫生热水系统的防冻
①卫生热水系统未采用二次换热
冬季卫生热水系统停用时,如果环境气温可能低于0℃,则必须打开卫生热水排水阀,排尽系统中的水,确保主机卫生热水系统不发生冻裂事故。
②卫生热水系统采用二次换热
冬季卫生热水系统停用时,一次换热侧系统中的水不要放掉,这样有利于防止热水管道和主机铜管腐蚀。但如果环境气温可能低于0℃时,则应在一次换热侧添加防冻液,且防冻液的冻点应低于可能的最低环境温度,以确保主机及一次换热侧热水系统不发生冻裂事故。二次换热系统部分则需将水排掉。
d.机组防冻
①机组铜管水侧(空调水、冷却水、卫生热水)如果机房内温度可能会低于0℃,在系统添加了防冻液情况下,机组铜管水侧不必放水,否则应将水放尽以防铜管冻裂
②机组冷剂泵、冷剂压差管及冷凝压差管由于存在残留的冷剂水,冬季机房温度低于0℃时有可能冻裂,此时应将冷剂水旁通至吸收器,机组主体采用真空保养。
③长期停用充氮保养和上过试验台已充氮发货但未使用的机组,应在充氮前将一定量的溶液从冷剂取样阀加入冷剂水箱,最好能调整冷剂水箱的溶液浓度在52%为佳。
e.燃料系统防冻
燃油机组应选用合适标号的柴油以适应气温变化:最低气温在-5℃以上的地区使用-10号轻柴油,最低气温在-14~-5℃以上的地区使用-20号轻柴油,最低气温在-29~-14℃以上的地区使用-25号轻柴油,最低气温在-44~-29℃以上的地区使用-50号轻柴油。
f.防冻液介绍
①防冻液作用
防冻液是在空调水及卫生热媒水中添加可溶性物质,使其凝固点下降到系统可能遇到的最低温度以下,具有防止管道冻裂的作用。
f.防冻液介绍
①防冻液作用(续)
同时,防冻液还须添加多种精细化学品达到防腐、防垢、杀菌功能。在正常条件下,防冻液可永久保护机组,还有延长管道使用寿命、降低污垢热阻的作用。
②防冻液配方
防冻液配制与当地最低气温和水系统总容积有关。在水系统清洗后排水时,测出该系统的总容积,每100升容积按下表比例配制。
③防冻液检测
防冻液应该进行比重(密度)和酸碱度(pH值)检测。
三、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industrial buildings
GB 50019-2015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9-2015,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4.12、 5.5.2、5.7.4、5.8.17、6.1.13、6.2.2、6.3.2、6.3.10、6.4.7、6.9.2、6.9.3、6.9.9、6.9.12、6.9.13、6.9.15、6.9.19、6.9.30、8.5.6、9.1.2、9.4.4(4)、9.7.12、9.11.3、10.2.12、11.2.11、11.6.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11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有关科研成果,借鉴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和1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矿井空气调节、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对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将空气调节冷热源名称调整为冷源与热源,对监测与控制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3.增加了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局部排风罩、防火与防爆、有害气体净化、真空吸尘、粉尘输送、喷雾抑尘、排气筒、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矿井空气调节、绝热与防腐等相关规定;
4.增加了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统计方法、局部送风的计算。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邮政编码:10003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广州大学
重庆大学
东华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湖南大学
参加单位:上海拓邦电子有限公司
河南乾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昆仑空调有限公司
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唐纳森(无锡)过滤器有限公司
澳蓝(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任兆成 罗英 高波 邓有源 欧阳施化 戴自祝 秦学礼 袁志明 陈佩文 叶鸣 赵波 赵炬 刘强 舒春林 朱映莉 许小云 路宾 郑翔 李先庭 王福林 燕达 张崎 赵晓宇 张旭 刘东 周翔 赵加宁 董重成 刘京 姜益强 李安桂 冀兆良 李百战 李楠 沈恒根 黄翔 张国强 韩杰 钱怡松 叶方涛 胡洪明 孟辉
主要审查人:潘云刚 丁力行 李著萱 江亿 罗继杰 张家平 李娥飞 魏占和 刘文清 赵继豪 孙敏生 张小慧 李建功 周敏 宋波
以下规范内容由合景净化工程公司http://www.hejiejh.com/进行整理编辑
1、总 则
1.0.1 为了工业企业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产品质量和人身安全,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与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以及建筑物的用途与功能、使用要求、冷热负荷构成特点、环境条件、能源状况,结合现行国家相关卫生、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针政策,会同相关专业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设计中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4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明确施工及验收的要求以及应执行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当对施工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1.0.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 工业建筑 industrial building
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以及生活、行政辅助建筑的统称。
2.0.2 活动区 activity area
本规范中特指建筑物内人的活动区,一般指从地面、楼面或操作平台以上3m以内的空间。
2.0.3 工作地点 work site
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或作业地点。
2.0.4 爆炸性气体环境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
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该混合物中点燃后,燃烧将传遍整个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2.0.5 干式除尘 dry-type collection
捕集下来的粉尘或烟尘呈干态,未增加含湿量的除尘方法。
2.0.6 湿式除尘 wet separation
捕集下来的粉尘或烟尘呈泥浆状的除尘方法。
2.0.7 工艺性空调 industri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指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为主、人员舒适为辅,对室内温度、湿度、洁净度有较高要求的空调系统。
2.0.8 舒适性空调 comfort air conditioning
为满足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设置的空调。
2.0.9 分区两管制水系统 zoning two-pipe water system
按建筑物的负荷特性将空气调节水路分为冷水和冷热水合用的两个两管制系统。
2.0.10 二流体加湿 two fluid humidification
利用压缩空气雾化水,并利用细水雾加湿空气的技术。
2.0.11 矿井空气调节 mine air conditioning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矿井,为了防止冬季井口结冰或为了维持作业面一定的环境温度,对矿井进风进行加热的技术;以及原始岩温较高的热井或深井,为了维持作业面一定的环境温度,对矿井进行人工制冷、空调降温的技术。
3、基本规定
3.0.1 建筑室内环境的热舒适性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等热环境PMV和PPD指数的测定及热舒适条件的规定》GB/T 18049的有关规定,评价指标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PMV)值宜大于或等于—1,并宜小于或等于1,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PPD)值宜小于或等于27%。
3.0.2 高温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高温作业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的有关规定,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分级、评价。
3.0.3 供暖、通风与空调设备应按设计工况选型。
3.0.4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设计中,应留有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需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的空间,并应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设置运输通道和起吊设施。
3.0.5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0.6 位于地震区或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防沉降措施。
3.0.7 供暖空调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或《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的有关规定。
3.0.8 通风、空调及制冷设备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备用设备:
1 防毒、防爆通风设备,设备停止运行会造成安全事故,或仅允许设备短时间停止运行时;
2 通风、空调及制冷设备,设备停止运行会造成所负担区域工艺系统运行异常,且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事故,危害较大时。
3.0.9 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利用。
3.0.10 供暖、通风、空调系统在技术经济条件合理时,应进行余热回收。
3.0.11 供暖、通风、空调水系统设备、管道及其部件等,其工作压力不应大于允许承压。
4、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
4.1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4.1.1 冬季室内设计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采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的工作地点应按劳动强度确定设计温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劳动应为18℃~21℃,中劳动应为16℃~18℃,重劳动应为14℃~16℃,极重劳动应为12℃~14℃;
2)当每名工人占用面积大于50m2,工作地点设计温度轻劳动时可降低至10℃,中劳动时可降低至7℃,重劳动时可降低至5℃。
2 生活、行政辅助建筑物及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的辅助用室的室内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浴室、更衣室不应低于25℃;
2)办公室、休息室、食堂不应低于18℃;
3)盥洗室、厕所不应低于14℃。
3 生产工艺对厂房有温、湿度有要求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室内设计温度。
4 采用辐射供暖时,室内设计温度值可低于本条第1款~第3款规定值2℃~3℃。
5 严寒、寒冷地区的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仅要求室内防冻时,室内防冻设计温度宜为5℃。
4.1.2 设置供暖的建筑物,冬季室内活动区的平均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厂房,当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3时,不宜大于0.3m/s,当室内散热量大于或等于23W/m3时,不宜大于0.5m/s;
2 公用辅助建筑,不宜大于0.3m/s。
4.1.3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性空气调节室内温湿度基数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应根据工艺需要及卫生要求确定。活动区的风速,冬季不宜大于0.3m/s,夏季宜采用0.2m/s~0.5m/s;当室内温度高于30℃时,可大于0.5m/s。
2 舒适性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宜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4.1.4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生产厂房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可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其与工作地点的允许最大温差进行设计,并不得超过表4.1.4的规定。
表4.1.4 夏季工作地点温度(℃)
4.1.5 生产厂房不同相对湿度下空气温度的上限值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生产厂房不同相对湿度下空气温度的上限值
4.1.6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员经常停留或靠近的高温地面或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大于40℃,瞬间最高温度不宜大于60℃。
2 在高温作业区附近应设置休息室。夏季休息室的温度宜为26℃~30℃。
3 特殊高温作业区应采取隔热措施,热辐射强度应小于700W/m2,室内温度不应大于28℃。
4.1.7 热辐射强度较高的作业场所采用局部送风系统时,工作地点的温度和平均风速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表4.1.7 工作地点的温度和平均风速
注:1 轻劳动时,温度宜采用表中较高值,风速宜采用较低值;重劳动时,温度宜采用较低值,风速宜采用较高值,中劳动时,其数据可按插入法确定。
2 表中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对于夏热冬冷或夏热冬暖地区可提高2℃,对于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小于25℃的地区可降低2℃。
4.1.8 工业建筑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及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
4.1.9 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4.2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4.2.1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5d的日平均温度。
4.2.2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最冷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4.2.3 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1d的日平均温度。
4.2.4 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冷月月平均相对湿度的平均值。
4.2.5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
4.2.6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50h的湿球温度。
4.2.7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4.2.8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平均相对湿度的平均值。
4.2.9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4.2.10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温度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tsh——室外计算逐时温度(℃);
twp——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按本规范第4.2.9条采用;
β——室外温度逐时变化系数,按表4.2.10采用;
△tr——夏季室外计算平均日较差;
twg——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按本规范第4.2.5条采用。
表4.2.10 室外温度逐时变化系数
4.2.11 当室内温、湿度确需全年保证时,应另行确定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参数。
4.2.12 室外平均风速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2 冬季室外最多风向的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最多风向(静风除外)的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3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热3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4.2.13 最多风向及其频率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的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2 夏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热3个月的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3 年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4.2.14 冬季日照百分率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各月平均日照百分率的平均值。
4.2.15 室外大气压力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室外大气压力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各月平均大气压力的平均值;
2 夏季室外大气压力应采用累年最热3个月各月平均大气压力的平均值。
4.2.16 设计计算用供暖期天数及供暖室外临界温度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计算用供暖期天数应按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供暖室外临界温度的总日数确定;
2 工业建筑供暖室外临界温度宜采用5℃。
4.2.17 极端最高气温应采用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4.2.18 极端最低气温应采用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4.2.19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平均值应采用历年极端最高气温的平均值。
4.2.20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平均值应采用历年极端最低气温的平均值。
4.2.21 累年最低日平均温度应采用累年日平均温度中的最低值。
4.2.22 累年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应采用累年月平均温度最高的月份的平均相对湿度。
4.2.23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逐时计算焓值可采用24个时刻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7h的空气焓值。
4.2.24 室外计算参数的统计年份宜取近30年。不足30年者,应按实有年份采用,但不得少于10年;少于10年时,应对统计结果进行修正。4.2.25 设计用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应从本规范附录A中与建设地地理和气候条件接近的气象台站中选取。确有必要时,应自行调查室外气象参数,并应按本规范第4.2.1~4.2.24条确定的统计方法形成设计用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基本观测数据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其冬夏两季室外计算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所列的简化统计方法确定。
4.3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4.3.1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根据当地的地理纬度、大气透明度和大气压力,按7月21日的太阳赤纬计算确定。
4.3.2 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
4.3.3 透过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标准窗玻璃的太阳直接辐射照度和散射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D采用。
4.3.4 采用本规范附录C和附录D时,当地的大气透明度等级应根据本规范附录E及夏季大气压力按表4.3.4确定。
表4.3.4 大气透明度等级
5 供 暖
5.1 一般规定
5.1.1 供暖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及规模,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能源政策、环保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2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d的地区,宜采用集中供暖。
5.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有余热可供利用或经济条件许可时,可采用集中供暖:
1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d~89d;
2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d,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d。
5.1.4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工业建筑,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的时间内,当室内温度需要保持在0℃以上,而利用房间蓄热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5℃设置值班供暖。当工艺或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需要另行确定值班供暖所需维持的室内温度。
5.1.5 位于集中供暖区的工业建筑,如工艺对室内温度无特殊要求,且每名工人占用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宜在固定工作地点设置局部供暖,工作地点不固定时应设置取暖室。
5.1.6 除外窗、阳台门和天窗外,设置全面供暖的建筑物,其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不得小于按下列公式计算所得值:
式中:Ro,min——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2·℃/W);
tn——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节和表5.1.6-1采用;
te——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表5.1.6-2采用;
α——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表5.1.6-3采用;
△ty——冬季室内计算温度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允许温差(℃),按表5.1.6-4采用;
αn——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W/(m2·℃)],按表5.1.6-5采用;
Rn——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m2·℃/W),按表5.1.6-5采用;
k——最小传热阻修正系数,砖石墙体取0.95,外门取0.60,其他取1。
表5.1.6-1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
注:tn为冬季室内计算温度(℃),td为屋顶下的温度(℃),tg为工作地点温度(℃),tnp为室内平均温度(℃),△th为温度梯度(℃/m),H为房间高度(m)。
表5.1.6-2 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te(℃)
注:twn和te,min分别为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和累年量低日平均温度(℃)。
表5.1.6-3 温差修正系数α
表5.1.6-4 允许温差△ty值(℃)
注:1 室内空气干湿程度的区分应根据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按表5.1.6-6确定。
2 与室外空气相通的楼板和非供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其允许温差△ty值可采用2.5℃。
3 tn为冬季室内计算温度,t1为在室内计算温度和相对湿度状况下的露点温度(℃)。
表5.1.6-5 内表面换热系数αn和换热阻值Rn
注:h为肋高(m),s为肋间净距(m)。
表5.1.6-6 室内空气干湿程度的区分
5.1.7 集中供暖系统的热媒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供热情况和当地气候特点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厂区只有供暖用热或以供暖用热为主时,应采用热水作热媒;
2 当厂区供热以工艺用蒸汽为主时,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物可采用蒸汽作热媒,生活、行政辅助建筑物应采用热水作热媒;
3 利用余热或可再生能源供暖时,热媒及其参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的热媒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规定。
5.2 热 负 荷
5.2.1 冬季供暖通风系统的热负荷应根据建筑物下列耗热量和得热量确定。不经常的散热量可不计算。经常而不稳定的散热量应采用小时平均值。
1 围护结构的耗热量;
2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3 加热由门、孔洞及相邻房间侵入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4 水分蒸发的耗热量;
5 加热由外部运入的冷物料和运输工具的耗热量;
6 通风耗热量;
7 最小负荷班的工艺设备散热量;
8 热管道及其他热表面的散热量;
9 热物料的散热量;
10 通过其他途径散失或获得的热量。
5.2.2 围护结构的耗热量应包括基本耗热量和附加耗热量。
5.2.3 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W);
α——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5.1.6-3采用;
F——围护结构的面积(m2);
K——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W/(m2·℃)],按本规范公式(5.2.4)计算;
tn——供暖室内计算温度(℃);
twn——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5.2.4 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K——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W/(m2·℃)];
αn——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W/(m2·℃)],按本规范表5.1.6-5采用;
αw——围护结构外表面换热系数[W/(m2·℃)),按表5.2.4-1采用;
δ——围护结构主断面各层材料厚度(m);
λ——围护结构主断面各层材料导热系数[W/(m·℃)];
αλ——材料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按表5.2.4-2采用;
Rk——主断面封闭的空气间层的热阻(m2·℃/W),按表5.2.4-3采用;
——考虑热桥影响,对主断面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
表5.2.4-1 外表面换热系数αw和换热阻Rw值
表5.2.4-2 材料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αλ
表5.2.4-3 封闭的空气间层热阻值Rk(m2·℃/W)
5.2.5 与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或等于5℃时,应计算通过隔墙或楼板等的传热量。与相邻房间的温差小于5℃,但通过隔墙和楼板等的传热量大于该房间热负荷的10%时,此项传热量应计入该房间热负荷。
5.2.6 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项附加(或修正)百分率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护结构耗热量朝向修正率应根据当地冬季日照率、辐射照度、建筑物使用和被遮挡等情况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北、东北、西北宜为0~10%,东、西宜为—5%,东南、西南宜为—10%~—15%,南宜为—15%~—30%;
2)冬季日照率小于35%的地区,东南、西南和南向的修正率宜采用—10%~0,东、西向可不修正。
2 在不避风的高地、河边、海岸、旷野上的建筑物,以及城镇、厂区内特别高出的建筑物,垂直的外围护结构风力附加率取值宜为5%~10%。
3 短时间开启的、无热空气幕的外门,外门附加率取值宜符合下列规定,其中n为建筑物的楼层数:
1)一道门宜为65%×n;
2)两道门且有一个门斗时,宜为80%×n;
3)三道门且有两个门斗时,宜为60%×n;
4)主要出入口宜为500%。
5.2.7 除楼梯间外的供暖房间高度大于4m时,围护结构基本耗热量可采用下列简化的计算方法:
1 本规范式(5.2.3)中tn应采用室内设计温度;
2 计算结果采用高度附加率修正。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8%;采用热水吊顶辐射或燃气红外辐射供暖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15%;采用其他供暖形式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2(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15%。H为房间高度。
5.2.8 间歇时间较长,只要求在使用时间保持室内温度时,可间歇供暖。间歇供暖应采用能快速反应的供暖系统,并应对房间供暖热负荷进行附加,间歇附加率选取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仅白天使用的房间不宜小于20%;
2 不经常使用的房间不宜小于30%。
5.2.9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内部隔断、门窗构造、门窗朝向、室内外温度和室外风速等因素确定,宜按本规范附录F和附录G进行计算,也可采用计算机模拟方法计算。
5.2.10 采用辐射供暖作局部供暖时,局部供暖的热负荷应按全面辐射供暖的热负荷乘以表5.2.10的计算系数确定。
表5.2.10 局部辐射供暖负荷计算系数
5.3 散热器供暖
5.3.1 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供暖系统的压力要求确定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 放散粉尘或防尘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应采用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3 具有腐蚀性气体的工业建筑或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耐腐蚀的散热器;
4 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在非供暖季节供暖系统应充水保养;
5 采用铝制散热器时,应选用内防腐型铝制散热器,并应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6 蒸汽供暖系统不应采用板型和扁管型散热器,并不应采用薄钢板加工的钢制柱型散热器;
7 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供暖系统采用铸铁散热器时,应采用内腔无砂型;
8 应采用外表面刷非金属性涂料的散热器。
5.3.2 布置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热器宜安装在外墙窗台下;
2 两道外门之间的门斗内不应设置散热器;
3 楼梯间的散热器宜布置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
5.3.3 散热器应明装。确实需要暗装时,装饰罩应有合理的气流通道、足够的通道面积,并应方便维修。
5.3.4 铸铁散热器的组装片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粗柱型不宜超过20片;
2 细柱型不宜超过25片;
3 长翼型不宜超过7片。
5.3.5 确定散热器数量时,应根据其连接方式、安装形式、组装片数、热水流量以及表面涂料等对散热量的影响,对散热器数量进行修正。
5.3.6 供暖系统中明装的不保温干管或支管,其散热量应计为有效供暖量。供暖管道暗装时,应采取减少无效热损失的措施。
5.3.7 建筑物热水供暖系统高度超过50m时,宜竖向分区设置。
5.3.8 垂直单管和垂直双管供暖系统,同一房间的两组散热器可采用异侧连接的水平单管串联的连接方式,也可采用上下接口同侧连接方式。当采用上下接口同侧连接方式时,散热器之间的上下连接管应与散热器接口同径。
5.3.9 有冻结危险的场所,其散热器的供暖立管或支管应单独设置,且散热器前后不应设置阀门。
5.4 热水辐射供暖
5.4.1 低温热水辐射供暖系统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且不宜小于5℃。辐射体的表面平均温度宜符合表5.4.1的规定。
表5.4.1 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
5.4.2 确定地面散热量时,应校核地面表面平均温度,且不宜高于本规范表5.4.1的温度上限值;当由于地面平均温度低而使得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暖量小于建筑物热负荷时,应通过改善建筑热工性能减小建筑物热负荷,或同时设置其他供暖设备。
5.4.3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的有效散热量应经计算确定,并应计算室内设备等地面覆盖物对散热量的折减。
5.4.4 供暖辐射地面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与土壤接触的底层地面作为辐射地面时,应设置绝热层。设置绝热层时,绝热层与土壤之间应设置防潮层。
2 加热管及其覆盖层与外墙之间应设置绝热层。
3 当不允许楼板双向传热时,楼板结构层间应设置绝热层。
4 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或与不供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作为供暖辐射地面时,应设置绝热层。
5 潮湿房间的混凝土填充式供暖地面的填充层上、预制沟槽保温板或预制轻薄供暖板供暖地面的面层下应设置隔离层。
5.4.5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敷设加热管的覆盖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构造层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的位置、距离及宽度应会同相关专业计算确定。加热管穿过伸缩缝时,宜设置长度不小于100mm的柔性套管。
5.4.6 生产厂房、仓库、生产辅助建筑物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时,地面承载力应满足建筑的需要,地面构造应会同土建专业共同确定。
5.4.7 加热管的敷设管间距应根据地面散热量、室内设计温度、平均水温及地面传热热阻等通过计算确定。
5.4.8 每个环路加热管的进、出水口应分别与分水器、集水器相连接。分水器、集水器内径不应小于总供、回水管内径,且分水器、集水器最大断面流速不宜大于0.8m/s。每个分水器、集水器分支环路不宜多于8路。每个分支环路供、回水管上均应设置可关断阀门。
5.4.9 在分水器的总进水管与集水器的总出水管之间宜设置旁通管,旁通管上应设置阀门。分水器、集水器上均应设置手动或自动排气阀。5.4.10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阻力应计算确定。加热管内水的流速不应小于0.25m/s,同一集配装置的每个环路加热管长度应接近,每个环路的阻力不宜超过30kPa。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分水器前应设置阀门及过滤器,集水器后应设置阀门;系统配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5.4.11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工作压力应根据选用管道的材质、壁厚、介质温度和使用寿命等因素确定,不宜大于0.8MPa;当工作压力超过0.8MPa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5.4.12 辐射供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耐久年限、管材的性能、管材的累计使用时间,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条件确定。
5.4.13 热水吊顶辐射板供暖可用于层高为3m~30m建筑物的供暖。
5.4.14 热水吊顶辐射板的供水温度,宜采用40℃~130℃的热水,其水质应满足产品的要求。在非供暖季节,供暖系统应充水保养。
5.4.15 热水吊顶辐射板散热量应根据其安装角度、循环水量进行修正,修正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吊顶辐射板倾斜安装时,散热量修正系数应按表5.4.15取值;
2 辐射板的管中流体应为紊流,达不到最小流量要求时,辐射板的散热量应在其标准散热量的基础上加以修正,修正系数应取0.85~0.90。
表5.4.15 辐射板安装角度修正系数
5.4.16 热水吊顶辐射板的安装高度应根据人体的舒适度确定。辐射板的最高平均水温应根据辐射板安装高度和其面积占天花板面积的比例按表5.4.16确定。
表5.4.16 热水吊顶辐射板最高平均水温(℃)
注:表中安装高度系指地面到板中心的垂直距离(m)。
5.4.17 热水吊顶辐射板与供暖系统供、回水管的连接方式可采用并联或串联、同侧或异侧连接,并应采取使辐射板表面温度均匀、流体阻力平衡的措施。
5.4.18 布置全面供暖的热水吊顶辐射板装置时,应使室内作业区辐射照度均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吊顶辐射板时,宜沿最长的外墙平行布置;
2 设置在墙边的辐射板规格应大于在室内设置的辐射板规格;
3 层高小于4m的建筑物,宜选择较窄的辐射板;
4 房间应预留辐射板沿长度方向热膨胀的余地;
5 辐射板装置不应布置在对热敏感的设备附近。
5.5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5.5.1 无电气防爆要求的场所,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时,燃烧器宜设置在室外;
2 燃烧器设置在室内时,应采取通风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规定。
5.5.2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严禁用于甲、乙类生产厂房和仓库。
5.5.3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的燃料应符合城镇燃气质量要求,宜采用天然气,可采用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燃气入口压力应与燃烧器所需压力相适应。燃料应充分气化,在严寒、寒冷地区采用液化石油气时,应采取防止燃气因管道敷设环境温度低而再次液化的措施。燃气质量、燃气输配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5.5.4 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热负荷应按本规范第5.2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室内计算温度宜低于对流供暖室内空气温度2℃~3℃。当由室内向燃烧器提供空气时,还应计算加热该空气量所需的热负荷。
5.5.5 燃气红外线辐射加热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加热器的辐射强度、安装角度由生产工艺要求及人体舒适度确定。除工艺特殊要求外,不应低于3m。
2 用于固定工作地点供暖时,宜安装在人体的侧上方。
3 当安装高度超过额定供热量的最大高度时,应对加热器的总输入热量进行附加修正。
5.5.6 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进行全面供暖时,加热器宜沿外墙布置,且加热器散热量不宜少于总热负荷的60%。
5.5.7 当燃烧器所需要的空气量超过按厂房0.5次/h换气计算所得的空气量时,其补风应直接来自室外。
5.5.8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采用室外进气时,进风口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相关要求。
5.5.9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的尾气宜通过排气管直接排至室外,其室外排气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人员不经常通行的地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m;
2 水平安装的排气管,其排气口伸出墙面不宜小于0.3m,且排气口距可开启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 垂直安装的排气管,其排气口高出本建筑屋面不宜小于1m,且排气口距可开启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3m;
4 排气管穿越外墙或屋面处应加装金属套管。
5.5.10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燃烧尾气直接排放在室内时,厂房上部应设置排风设施,宜采用机械排风方式。排风量应根据加热器的总输入功率和燃气种类经计算确定,宜为20m3/(h·kW)~30m3/(h·kW)。当厂房净高小于6m时,尚应满足换气次数不小于0.5次/h的要求。
5.5.11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应在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能直接切断供暖系统及燃气供应系统的控制装置。利用通风机提供燃烧所需空气或排除燃烧尾气时,通风机与供暖系统应连锁。
5.5.12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的燃烧器安装在厂房内时,燃气系统的相关安全措施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规定。
5.6 热风供暖及热空气幕
5.6.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热风供暖:
1 能与机械送风系统结合时;
2 利用循环空气供暖,技术经济合理时;
3 由于防火、防爆和卫生要求,需要采用全新风的热风供暖时。
5.6.2 当采用燃气、燃油或电加热空气时,热风供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6.3 工业建筑采用热风供暖时,应采取减小沿高度方向的温度梯度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风供暖系统或运行装置不宜少于两台。一台装置的最小供热量应保持非工作时间工艺所需的最低室内温度,且不得低于5℃。
2 高于10m的空间采用热风供暖时,应采取自上向下的强制对流措施。
5.6.4 选择暖风机或空气加热器时,其散热量应留有20%~30%的裕量。
5.6.5 采用暖风机热风供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厂房内部的几何形状、工艺设备布置情况及气流作用范围等因素,设计暖风机台数及位置;
2 室内空气的循环次数宜大于或等于1.5次/h;
3 热媒为蒸汽时,每台暖风机应单独设置阀门和疏水装置。
5.6.6 采用集中送热风供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区的风速应按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确定,但最小平均风速不宜小于0.15m/s;送风口的出口风速应通过计算确定,可采用5m/s~15m/s;
2 送风温度不宜低于35℃,并不得高于70℃。
5.6.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门宜设置热空气幕:
1 位于严寒地区、寒冷地区,经常开启,且不设门斗和前室时;
2 当生产工艺要求不允许降低室内温度时或经技术经济比较设置热空气幕合理时。
5.6.8 设置热空气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门宽度小于3m时,宜采用单侧送风;大门宽度为3m~18m时,可采用单侧、双侧或顶部送风;大门宽度超过18m时,宜采用顶部送风。
2 热空气幕的送风温度应根据计算确定,不宜高于50℃。对于高大的外门,不应高于70℃。
3 热空气幕的出口风速应通过计算确定,不宜大于8m/s。高大的外门,热空气幕的出口风速不宜大于25m/s。
5.7 电热供暖
5.7.1 电供暖散热器的形式、电气安全性能和热工性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及相关规定。
5.7.2 低温加热电缆辐射供暖宜采用地板式,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宜采用顶棚式。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4.1条的相关规定。
5.7.3 低温加热电缆辐射供暖和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的加热元件及其表面工作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额定电压300/500V生活设施加热和防结冰用加热电缆》GB/T 20841和《低温辐射电热膜》JG/T 286的有关安全的规定。
5.7.4 低温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和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系统应设置温控装置。
5.7.5 采用低温加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方式时,加热电缆的线功率不宜大于17W/m,且电缆布置时应避开无支腿家具占压区域,当面层采用带龙骨的架空木地板时,应采取散热措施,且加热电缆的线功率不应大于10W/m。
5.7.6 电热膜辐射供暖安装功率应满足房间所需散热量的要求。在顶棚上布置电热膜时,应为灯具、烟感器、消防喷头、风口、音响等留出安装位置。
5.8 供暖管道
5.8.1 供暖管道的材质应根据其工作温度、工作压力、使用寿命、施工与环保性能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明装管道不宜采用非金属管材。
5.8.2 散热器供暖系统的供水、回水、供汽和凝结水管道在热力入口处与下列系统宜分开设置:
1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
2 热风供暖和热空气幕系统;
3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4 生产供热系统;
5 生活热水供应系统;
6 其他需要单独热计量的系统。
5.8.3 热水型热力入口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水、回水管道上应分别设置关断阀、过滤器、温度计、压力表;
2 供水、回水管之间应设置循环管,循环管上应设置关断阀;
3 应根据水力平衡要求和建筑物内供暖系统的调节方式设置水力平衡装置。
5.8.4 高压蒸汽型热力入口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汽管道上应设置关断阀、过滤器、减压阀、安全阀、压力表,过滤器及减压阀应设置旁通;
2 凝结水管道上应设置关断阀、疏水器。单台疏水器安装时应设置旁通管,多台疏水器并联安装时宜设置旁通管。疏水器后应根据需要设置止回阀。
5.8.5 高压蒸汽供暖系统最不利环路的供汽管,其压力损失不应大于起始压力的25%。供暖系统最不利环路的比摩阻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蒸汽系统(汽水同向)宜保持在100Pa/m~350Pa/m;
2 高压蒸汽系统(汽水逆向)宜保持在50Pa/m~150Pa/m;
3 低压蒸汽系统宜保持在50Pa/m~100Pa/m;
4 蒸汽凝结水余压回水宜为150Pa/m。
5.8.6 室内热水供暖系统总供回水压差不宜大于50kPa。应减少热水供暖系统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超过15%时,应设置调节装置。
5.8.7 供暖系统供水、供汽干管的末端和回水干管始端的管径不应小于20mm。
5.8.8 室内供暖管道中的热媒流速应根据热水或蒸汽的资用压力、系统形式、防噪声要求等因素确定,最大允许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供暖系统室内供暖管道最大允许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行政辅助建筑物应为2m/s;
2)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物应为3m/s。
2 低压蒸汽供暖系统最大允许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水同向流动时应为30m/s;
2)汽水逆向流动时应为20m/s。
3 高压蒸汽供暖系统最大允许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水同向流动时应为80m/s;
2)汽水逆向流动时应为60m/s。
5.8.9 机械循环双管热水供暖系统应对水在散热器和管道中冷却而产生自然作用压力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5.8.10 供暖系统计算压力损失的附加值宜采用10%。
5.8.11 蒸汽供暖系统的凝结水回收方式应根据二次蒸汽利用的可能性以及室外地形、管道敷设方式等情况,分别采用下列回水方式:
1 闭式满管回水;
2 开式水箱自流或机械回水;
3 余压回水。
5.8.12 高压蒸汽供暖系统,疏水器前的凝结水管不应向上抬升;疏水器后的凝结水管向上抬升的高度应经计算确定。当疏水器本身无止回功能时,应在疏水器后的凝结水管上设置止回阀。
5.8.13 疏水器至回水箱或二次蒸发箱之间的蒸汽凝结水管应按汽水乳状体进行计算。
5.8.14 供暖系统各并联环路应设置关闭和调节装置。当有冻结危险时,立管或支管上的阀门至干管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m。
5.8.15 多层和高层建筑的热水供暖系统中,每根立管和分支管道的始末段均应设置调节、检修和泄水用的阀门。
5.8.16 热水和蒸汽供暖系统应根据不同情况设置排气、泄水、排污和疏水装置。
5.8.17 供暖管道必须计算其热膨胀。当利用管段的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
5.8.18 供暖管道宜有坡敷设。对于热水管、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和凝结水管,坡度宜采用0.003,不得小于0.002;立管与散热器连接的支管,坡度不得小于0.01;对于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坡度不得小于0.005。当受条件限制时,热水管道(包括水平单管串联系统的散热器连接管)可无坡度敷设,但管中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0.25m/s。
5.8.19 穿过建筑物基础、变形缝的供暖管道,以及埋设在建筑构造里的管道,应采取预防由于建筑物下沉而损坏管道的措施。
5.8.20 当供暖管道确需穿过防火墙时,在管道穿过处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并应在管道穿过处采取使管道可向墙的两侧伸缩的固定措施。
5.8.21 供暖管道不得与输送蒸气燃点不高于120℃的可燃液体管道,或输送可燃、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在同一条管沟内平行或交叉敷设。
5.8.2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供暖管道应保温:
1 管道内输送的热媒必须保持一定参数时;
2 管道敷设在地沟、技术夹层、闷顶及管道井内或易被冻结的地方;
3 管道通过的房间或地点要求保温时;
4 管道的无益热损失较大时;
5 人员易触碰烫伤的部位。
5.9 供暖热计量及供暖调节
5.9.1 集中供暖系统应按能源管理要求设置热量表。
5.9.2 热量表的设置应满足各成本核算单位分摊供暖费用的需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源处应设置总热量表;
2 用户端宜按成本核算单位、单体建筑或供暖系统分设热量表;
3 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有关规定。
5.9.3 热量表的选型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量表应根据公称流量选型,并应校核在系统设计流量下的压降。公称流量可按设计流量确定。
2 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仪表安装要求。
5.9.4 供暖热源处应设置供热调节装置,并应根据气象条件、用户需求进行调节。
5.9.5 对于需要分室自动控制室温的散热器供暖系统,选用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垂直或水平双管系统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供水支管上安装高阻恒温控制阀;
2 单管跨越式系统应采用低阻力两通恒温控制阀或三通恒温控制阀;
3 当散热器有罩时,应采用温包外置式恒温控制阀。
5.9.6 热力入口处设置的流量或压力调节装置应与整个供暖系统的调节目标相适应;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变流量系统时,不应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6 通 风
6.1 一般规定
6.1.1 工业通风设计应在合理进行工艺设计、建筑设计、厂区总平面设计的基础上,采取综合预防和治理措施,并应防止生产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6.1.2 生产工艺应按清洁生产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对放散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宜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并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放散的有害物质,在排放前应采取通风净化措施,并应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6.1.3 放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宜采用湿式作业,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输送粉尘物料时,应采用不扬尘的运输工具。放散粉尘的工业建筑,地面清洁宜采取水冲洗措施;当工艺或建筑不允许水冲洗且防尘要求严格时,宜设置真空吸尘装置。
6.1.4 大量散热的热源宜布置在生产厂房外面或坡屋内。对生产厂房内的热源应采取隔热措施,并宜采用远距离控制或自动控制的工艺流程设计。
6.1.5 确定建筑物方位和形式时,宜减少夏季东西向的日晒。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建筑物,其方位还应根据主要进风面和建筑物形式,按夏季最多风向布置。
6.1.6 位于夏热冬冷或夏热冬暖地区,工艺散热量小于23W/m3的厂房,当屋顶离地面平均高度小于或等于8m时,宜采取屋顶隔热措施。采用通风屋顶隔热时,其通风层长度不宜大于10m,空气层高度宜为20cm。
6.1.7 对于放散热或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散不同毒性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应与毒性小的隔开;
2 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设备,宜布置在厂房自然通风的天窗下部或穿堂风的下风侧;
3 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设备,当布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应采取防止热或有害气体向相邻层扩散的措施。
6.1.8 厂房内放散热、蒸汽、粉尘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设备应设置局部排风装置。当设置局部排风装置仍不能保证室内工作环境满足卫生要求时,应辅以全面通风系统。
6.1.9 厂房内放散有害气体或烟尘,无组织排放至室外,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及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时,应采取封闭和净化措施,并应采用机械通风。
6.1.10 设计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时,宜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卫生、环保或生产工艺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的联合通风。
6.1.11 组织室内送风、排风气流时,不应使含有大量热、蒸汽或有害物质的空气流入没有或仅有少量热、蒸汽或有害物质的人员活动区,且不应破坏局部排风系统的正常工作。
6.1.12 进行室内送风、排风设计时,可根据污染源变化、污染物特性和污染物控制要求,采用计算机模拟的方法优化气流组织。
6.1.13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 不同的物质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2 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3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6.1.14 同时放散有害物质、余热和余湿时,全面通风量应按分别消除有害物质、余热和余湿所需风量的最大值确定。当数种溶剂(苯及其同系物、醇类或醋酸酯类)蒸气或数种刺激性气体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应按各种气体分别稀释至规定的接触限值所需要的空气量的总和计算全面通风换气量。
6.1.15 放散入室内的有害物质数量不能确定时,全面通风量可根据类似房间的实测资料或经验数据按换气次数确定。
6.1.16 放散粉尘、有害气体的房间,室内应维持负压;要求空气清洁的房间,室内应维持正压。空气清洁程度要求不同或与有异味的房间有门、洞相通时,应通过压力控制措施使气流从较清洁的房间流向有污染的房间。
6.1.17 控制室、电子设备机房等工艺设备有防尘、防腐蚀要求的房间,新风宜净化,净化措施应包括过滤颗粒物、吸附或吸收有害气体等。
6.1.18 建筑物的防烟、排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自然通风
6.2.1 厂房采用自然通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除工业厂房余热、余湿的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
2 厂房内放散的有害气体比空气轻时,宜采用自然通风;
3 无组织排放将造成室外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时,不应采用自然通风;
4 周围空气被粉尘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的生产厂房,不宜采用自然通风。
6.2.2 放散极毒物质的生产厂房、仓库严禁采用自然通风。
6.2.3 放散热量的厂房,其自然通风量应根据热压作用按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进行计算,但应避免风压造成的不利影响。
6.2.4 利用穿堂风进行自然通风的厂房,其迎风面与夏季最多风向宜成60°~90°角,且不应小于45°角。
6.2.5 自然通风应采用阻力系数小、易于开关和维修的进、排风口或窗扇。不便于人员开关或需要经常调节的进、排风口或窗扇,应设置机械开关或调节装置。
6.2.6 夏季自然通风用的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1.2m;冬季自然通风用的进风口,当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小于4m时,应采取防止冷风吹向工作地点的措施。
6.2.7 当热源靠近厂房的一侧外墙布置,且外墙与热源之间无工作地点时,该侧外墙的进风口宜布置在热源的间断处。
6.2.8 利用天窗排风的厂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避风天窗或屋顶通风器。多跨厂房的相邻天窗或天窗两侧与建筑物邻接,且处于负压区时,无挡风板的天窗可视为避风天窗:
1 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室内散热量大于23W/m3时;
2 其他地区,室内散热量大于35W/m3时;
3 不允许气流倒灌时。
6.2.9 利用天窗排风的厂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设置避风天窗:
1 利用天窗能稳定排风时;
2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或等于1m/s时。
6.2.10 当建筑物一侧与较高建筑物相邻接时,应防止避风天窗或风帽倒灌,避风天窗或风帽与建筑物的相关尺寸(图6.2.10-1、图6.2.10-2)应符合表6.2.10的要求。
图6.2.10-1 避风天窗与建筑的相关尺寸
图6.2.10-2 风帽与建筑物的相关尺寸
表6.2.10 避风天窗或风帽与建筑物的相关尺寸
注:当Z/h>2.3时,建筑物的相关尺寸可不受限制。
6.2.11 挡风板与天窗之间,以及作为避风天窗的多跨厂房相邻天窗之间,其端部均应封闭。当天窗较长时,应设置横向隔板,其间距不应大于挡风板上缘至地坪高度的3倍,且不应大于50m。在挡风板或封闭物上应设置检查门。挡风板下缘至屋面的距离宜为0.1m~0.3m。
6.2.12 夏热冬暖或夏热冬冷地区以自然通风为主的热加工车间,进风口与排风天窗的水平距离及高差应满足自然通风效果的要求,通风效果可应用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数值模拟方法预测。
6.2.13 不需调节天窗窗扇开启角度的高温厂房,宜采用不带窗扇的避风天窗,但应采取防雨措施。
6.3 机械通风
6.3.1 设置集中供暖且设有机械排风的建筑物,当采用自然补风不能满足室内卫生条件、生产工艺要求或在技术经济上不合理时,宜设置机械送风系统。设置机械送风系统时,应进行风量平衡及热平衡计算。每班运行不足2h的机械排风系统,当室内卫生条件和生产工艺要求许可时,可不设机械送风补偿所排出的风量。
6.3.2 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采用循环空气:
1 含有难闻气味以及含有危险浓度的致病细菌或病毒的房间;
2 空气中含有极毒物质的场所;
3 除尘系统净化后,排风含尘浓度仍大于或等于工作区容许浓度的30%时。
6.3.3 机械送风系统(包括与热风供暖合用的系统)的送风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散热或同时放散热、湿和有害气体的厂房,当采用上部或上、下部同时全面排风时,宜送至作业地带;
2 放散粉尘或密度比空气大的气体和蒸气,而不同时放散热的厂房,当从下部地区排风时,宜送至上部区域;
3 当固定工作地点靠近有害物质放散源,且不可能安装有效的局部排风装置时,应直接向工作地点送风。
6.3.4 机械通风系统室外计算参数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冬季通风耗热量时,应采用冬季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2 计算冬季消除余热、余湿通风量时,应采用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3 计算夏季消除余热通风量,或计算通风系统新风冷却量时,宜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室内最高温度限值要求较严格,可采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计算消除余热通风量或新风冷却量。
4 计算夏季消除室内余湿的通风量时,宜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和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室内最高湿度限值要求较严格,可采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和夏季空气调节室外湿球温度计算消除余湿通风量。
6.3.5 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直接设置在室外空气较清洁的地点;
2 近距离内有排风口时,应低于排风口;
3 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置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4 应避免进风、排风短路。
6.3.6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时,可设置置换通风:
1 厂房内有热源或热源与污染源伴生;
2 污染空气温度高于周围环境空气温度;
3 房间高度不小于3m;
4 厂房内无强烈的扰动气流。
6.3.7 置换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置换通风风口宜落地安装。厂房内物流频繁时,置换通风风口可吊装,风口底部距离地面不应大于2m。
2 人员活动区内气流分布应均匀。
3 置换通风口的出风速度不宜大于0.5m/s。
6.3.8 同时放散热、蒸汽和有害气体,或仅放散密度比空气小的有害气体的厂房,除应设置局部排风外,宜从上部区域进行自然或机械的全面排风;当车间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其排风量不应小于按1次/h换气计算所得的风量;当车间高度大于6m时,排风量可按6m3/(h·m2)计算。
6.3.9 当采用全面排风消除余热、余湿或其他有害物质时,应分别从建筑物内温度最高、含湿量或有害物质浓度最大的区域排风。全面排风量的分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放散气体的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0.75,视为比室内空气轻,或虽比室内空气重但建筑内放散的显热全年均能形成稳定的上升气流时,宜从房间上部区域排出;
2 当放散气体的相对密度大于0.75,视为比空气重,且建筑内放散的显热不足以形成稳定的上升气流而沉积在下部区域时,宜从下部区域排出总排风量的2/3、上部区域排出总排风量的1/3;
3 当人员活动区有害气体与空气混合后的浓度未超过卫生标准,且混合后气体的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接近时,可只设上部或下部区域排风;
4 上、下部区域的全面排风量中应包括该区域内的局部排风量;地面以上2m以下应为下部区域。
6.3.10 排除氢气与空气混合物时,建筑物全面排风系统室内吸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风口上缘至顶棚平面或屋顶的距离不应大于0.1m;
2 因建筑构造形成的有爆炸危险气体排出的死角处应设置导流设施。
6.3.11 排除含有剧毒物质、难闻气味物质或含有浓度较高的爆炸危险性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排出的气体应排至建筑物的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外。
6.3.12 采用燃气加热的供暖装置、热水器或炉灶等的通风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规定。
6.4 事故通风
6.4.1 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6.4.2 事故通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散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粉尘或气溶胶等物质时,应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诱导式事故排风系统;
2 具有自然通风的单层建筑物,所放散的可燃气体密度小于室内空气密度时,宜设置事故送风系统;
3 事故通风可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
6.4.3 事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房间计算体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房间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应按房间实际体积计算;
2 当房间高度大于6m时,应按6m的空间体积计算。
6.4.4 事故排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毒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
6.4.5 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2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3 当排气中含有可燃气体时,事故通风系统排风口距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于20m。
4 排风口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6.4.6 工作场所设置有有毒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时,事故通风装置应与报警装置连锁。
6.4.7 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6.4.8 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6.5 隔热降温
6.5.1 工作人员较长时间直接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当其热辐射强度大于或等于350W/m2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受辐射热影响较大的工作室应隔热。
6.5.2 经常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地点,应根据工艺、供水和室内环境等条件,分别采用水幕、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隔热。
6.5.3 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的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高于40℃。当采用串水地板或隔热水箱时,其排水温度不宜高于45℃。
6.5.4 较长时间操作的工作地点,当热环境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设置局部送风。
6.5.5 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2m/s~3m/s;
2 中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3m/s~5m/s;
3 重劳动地点的风速应为4m/s~6m/s。
6.5.6 温度高于35℃、热辐射强度大于1400W/m2,且工艺不忌细小雾滴的中、重劳动的工作地点可设置喷雾风扇降温。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m/s~5m/s,雾滴直径宜小于100μm。
6.5.7 当局部送风系统的空气需要冷却处理时,其室外计算参数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相对湿度。
6.5.8 局部送风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送风气流宜从人体的前侧上方倾斜吹到头、颈和胸部,也可从上向下垂直送风;
2 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于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3的轻劳动,可采用0.6m;
3 当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较大时,宜采用旋转送风口;
4 局部送风的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J规定的方法进行。
6.5.9 特殊高温的工作小室应采取密闭、隔热措施,并应采用空气调节设备降温。
6.6 局部排风罩
6.6.1 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有害气体应设置排风罩捕集。排风罩内的负压或罩口风速应根据污染物粒径大小、密度、释放动力及周围干扰气流等因素确定。有条件时,可采用工程经验数据。
6.6.2 排气罩设计宜采用密闭罩。密闭罩的设计风量应按下列因素叠加计算:
1 物料进入诱导的空气量;
2 设备运转鼓入的空气量;
3 工艺送风量;
4 物料和机械散热空气膨胀量;
5 压实物料排挤出的空气量;
6 排出物料带走的空气量;
7 控制污染物外溢从缝隙处吸入的空气量。
6.6.3 用于除尘的密闭罩,在确定密闭罩结构、吸风口位置、吸风口平均风速时,应使罩内负压均匀,应防止粉尘外逸和防止排风带走大量物料。吸风口的平均风速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细粉料的筛分不宜大于0.6m/s;
2 物料的粉碎不宜大于2m/s;
3 粗颗粒物料的破碎不宜大于3m/s。
6.6.4 当工艺操作不允许采用密闭罩时,可选用半密闭罩或柜式通风罩。其排风量应按防止粉尘或有害气体外逸,通过计算确定。
6.6.5 粉尘或有害气体发散面积小且不允许设置密闭罩时,可采用外部吸气罩。外部吸气罩的排风量应根据罩口形式、控制点风速等因素经过计算确定。
6.6.6 工业槽边排风罩的排风口风速应分布均匀,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槽宽小于或等于0.7m时,宜采用单侧排风;槽宽大于0.7m且小于或等于1.2m时,宜采用双侧排风;
2 槽宽大于1.2m时,宜采用吹吸式排风罩;
3 圆形槽直径为500mm~1000mm时,宜采用环形排风罩。
6.6.7 当工艺产生大量诱导热气流时,排气罩宜采用热接受排气罩。热接受罩的断面尺寸不应小于罩口处污染气流的尺寸。热接受罩的排风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L——热接受罩的排风量(m3/s);
Lz——罩口断面热射流量(m3/s);
v——扩大面积上空气的吸入速度,取0.5m/s~0.7m/s;
F——罩口的扩大面积(m2)。
6.6.8 高速旋转的工艺设备产生的诱导污染气流应采用接受式排气罩,排风罩的排风量可按经验公式确定。
6.6.9 排风罩的材料应根据粉尘或有害气体温度、磨琢性、腐蚀性等因素选择。在可能由静电引起火灾爆炸的环境,罩体应采用防静电材料制作或采取防静电措施。
6.6.10 多台排风柜合并设计为一个排风系统时,应按同时使用的排风柜总风量确定系统风量。每台排风柜排风口宜安装调节风量用的阀门,风机宜能变频调速。
6.6.11 设有排风柜的房间应按房间风平衡设计进风通道,并应按房间热平衡设置供暖或空气调节设施。
6.7 风管设计
6.7.1 风管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截面尺寸宜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规定执行;
2 矩形风管长、短边之比不应超过10。
6.7.2 风管材料应满足风管使用条件、施工安装条件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2 风管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 风管材料的防腐蚀性能应能抵御所接触腐蚀性介质的危害;
4 需防静电的风管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6.7.3 风管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壁厚应根据风管材质、风管断面尺寸、风管使用条件等因素确定,且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中有关最小壁厚的要求;
2 当采用焊接连接方式时,金属风管壁厚不应小于1.5mm。
6.7.4 系统漏风量应通过选择风管材料以及风管制作工艺控制。系统漏风率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除尘系统不宜超过5%;
2 除尘系统不宜超过3%。
6.7.5 通风、除尘、空气调节系统各环路的压力损失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宜符合下列规定。当通过调整管径仍无法满足要求时,宜设置风量调节装置:
1 非除尘系统不宜超过15%;
2 除尘系统不宜超过10%。
6.7.6 风管设计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除尘系统风管设计风速宜按表6.7.6采用;
2 除尘系统风管设计风速应根据气体含尘浓度、粉尘密度和粒径、气体温度、气体密度等因素确定,并应以正常运转条件下管道内不发生粉尘沉降为基本原则。设计工况和通风标准工况相近时,最低风速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K的规定。
表6.7.6 风管内的风速(m/s)
6.7.7 下列情况下风管应采取补偿措施:
1 输送高温烟气的金属风管,应合理布置管道以及膨胀节、柔性接头和管道支架,并应选用合适的管道托座和减小管道对支架的推力;
2 线膨胀系数较大的非金属风管直段连续长度大于20m时,应设置伸缩节。
6.7.8 当风管内可能产生凝结水或其他液体时,风管应设置不小于0.005的坡度,并应在风管的最低点设置排水装置。
6.7.9 除尘系统的风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圆形钢制风管。除与阀门、排风罩、设备的连接处以及经常拆装的管段可采用法兰连接外,除尘风管应采用焊接连接方式。
2 除尘风管最小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风中含细矿尘、木材粉尘的风管直径不应小于80mm;
2)排风中含较粗粉尘、木屑的风管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排风中含粗粉尘、粗刨花的风管直径不应小于130mm。
3 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倾斜敷设时,与水平面的夹角宜大于45°。水平敷设的管段不宜过长。
4 支管宜从主管的上面或侧面连接,三通的夹角宜采用15°~45°,90°连接时宜采取扩口导流措施。
5 应减少弯头数量,在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宜加大弯头曲率半径和减小弯头角度。
6 输送含尘浓度高、粉尘磨琢性强的含尘气体时,风管易受冲刷部位应采取防磨措施。
7 在容易积尘的异形管件附近,宜设置密闭清扫孔。
8 支管上宜设置风量调节装置及风量测定孔,风量调节装置宜设置在垂直管道上。
9 风管支、吊架的最大跨距宜按挠度确定。室外管道挠度不宜超过跨距的1/600,室内管道的挠度不宜超过跨距的1/300。
10 当风管安装高度超过2.5m时,需要经常操作和维护的部位宜设置平台和梯子。
11 大管径除尘风管,当有人员进入风管内部操作、检修的可能时,管道内部孔洞处应安装防踏空格栅或栏杆。
6.8 设备选型与配置
6.8.1 选择空气加热器、空气冷却器和空气热回收装置等设备时,应附加风管和设备等的漏风量,系统允许漏风量不应超过本规范第6.7.4条的附加风量,当计算工况与设备样本标定状态相差大时,应按计算工况复核设备换热能力。
6.8.2 通风机宜根据管路特性曲线和风机性能曲线进行选择,其性能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的风量应在系统计算的总风量上附加风管和设备的漏风量,通风机的压力应在系统计算的压力损失上附加10%~15%;
2 当计算工况与风机样本标定状态相差较大时,应将风机样本标定状态下的数值换算成风机选型计算工况风量和全压;
3 风机的选用设计工况效率不应低于风机最高效率的90%;
4 采用定转速通风机时,电机轴功率应按工况参数计算确定;采用变频通风机时,电机轴功率应按工况参数计算确定,且应在100%转速计算值上再附加15%~20%;通风机输送介质温度较高时,电动机功率应按冷态运行进行附加。
6.8.3 通风机并联或串联安装,其联合工况下的风量和风压应按通风机和管道的特性曲线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型号、不同性能的通风机不宜并联安装;
2 串联安装的通风机设计风量应相同;
3 变速风机并联或串联安装时应同步调速。
6.8.4 当通风系统风量、风压调节范围较大时,宜采用双速或变频调速风机。
6.8.5 为防毒而设置的排风机应独立设置,不应与其他系统的通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室内。
6.8.6 大型通风机应预留检修场地,并宜设置吊装设施及操作平台。通风机露天布置时,其电机应采取防雨措施,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6.8.7 通风机进、出风口不接风管或风管较短时,风口应设置安全防护网。风机与电机之间的传动皮带应设置防护罩。
6.8.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通风设备和风管应采取保温或防冻等措施:
1 不允许所输送空气的温度有较显著升高或降低时;
2 所输送空气的温度相对环境温度较高或较低时;
3 除尘风管或干式除尘器内可能有结露时;
4 排出的气体可能被冷却而形成凝结物堵塞或腐蚀风管和设备时;
5 湿式除尘器可能被冻结时。
6.8.9 有振动的通风设备进、出口应设置柔性接头。通风设备进、出口风管应设置独立的支、吊架,管道荷载不应加在通风设备上。
6.8.10 电机功率大于300kW的大型离心式通风机宜采用高压供电方式。
6.8.11 离心通风机宜设置风机入口阀。需要通过关阀降低风机启动电流时,应设置风机启动用的阀门,风机启动用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低压供电、供电条件允许且电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75kW时,可不装设仅为启动用的阀门;
2 中低压供电、电动机功率大于75kW时,宜设置启动用风机入口阀;
3 风机启动用阀门宜为电动,并应与风机电机连锁。
6.8.12 大型离心式通风机轴承箱和电机采用水冷却方式时,应采用循环水冷却方式。
6.8.13 排除含有蒸汽的空气,其通风设备应在易积液部位设置水封排液口。
6.9 防火与防爆
6.9.1 对厂房或仓库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应根据工艺要求采取通风措施。
6.9.2 下列场所均不得采用循环空气:
1 甲、乙类厂房或仓库;
2 空气中含有的爆炸危险粉尘、纤维,且含尘浓度大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值的25%的丙类厂房或仓库;
3 空气中含有的易燃易爆气体,且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值的10%的其他厂房或仓库;
4 建筑物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房间。
6.9.3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通风系统均应单独设置:
1 甲、乙类厂房、仓库中不同的防火分区;
2 不同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3 建筑物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单独房间或其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
6.9.4 对于生产、试验中散发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性物质的厂房或局部房间,其机械通风系统宜采用局部通风方式。
6.9.5 排除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局部排风系统,其风量应按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风管内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值的50%计算。
6.9.6 放散有爆炸危险性物质的房间应保持负压。
6.9.7 根据工艺要求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为非防爆设备的封闭空间设置的正压送风系统,其进风口应设置在清洁区,正压值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6.9.8 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单独房间或区域,其送风系统的进风口应与其他房间或区域的进风口分设,其进风口和排风口均应设置在室外无火花溅落的安全处。
6.9.9 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应与其他普通型的排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
6.9.10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宜布置在厂房外的独立建筑中,该建筑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
6.9.1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可布置在厂房内的单独房间内,但不得布置在车间休息室、会议室等房间的下一层。与休息室、会议室等房间贴邻布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3.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有一侧外围护结构:
1 有连续清灰设备;
2 除尘器定期清灰,处理风量不超过15000m3/h,且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
6.9.12 粉尘遇水后,能产生可燃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时,不得采用湿式除尘器。
6.9.13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且应设置泄爆装置。
6.9.14 用于净化含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湿式除尘器,可布置在所属生产厂房或排风机房内。
6.9.15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供暖、通风与空调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
1 直接布置在爆炸危险性区域内时;
2 排除、输送或处理有甲、乙类物质,其浓度为爆炸下限10%及以上时;
3 排除、输送或处理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等物质,其含尘浓度为其爆炸下限的25%及以上时。
6.9.16 用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通风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宜设置在生产厂房外或单独的通风机房中;
2 送、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3 排风设备不应与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机房内;
4 送风设备的出口处设有止回阀时,可与其他房间的送风设备布置在同一个送风机房内。
6.9.17 用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通风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在专用机房中的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电动机可采用密闭型;
2 直接设置在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送、排设备,通风机和电机均应采用防爆型,风机和电机之间不得采用皮带传动;
3 送风设备设置在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止回阀时,可采用非防爆型。
6.9.18 用于甲、乙类厂房、仓库的爆炸危险区域的送风机房应采取通风措施,排风机房的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次/h。
6.9.19 排除或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物质的风管不应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车间隔墙,且不应穿过人员密集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6.9.20 一般通风系统的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和不燃性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如确实需要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在防火阀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风管穿过处的缝隙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6.9.21 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不应暗设。
6.9.22 排除或输送有爆炸或燃烧危险物质的排风系统,除工艺确需要设置外,其各支管节点处不应设置调节阀,但应对两个管段结合点及各支管之间进行静压平衡计算。
6.9.23 直接布置在空气中含有爆炸危险物质场所内的通风系统和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通风系统上的防火阀、调节阀等部件,应符合在防爆场合应用的要求。
6.9.24 排除或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物质的通风设备和风管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当风管法兰密封垫料或螺栓垫圈采用非金属材料时,还应采取法兰跨接的措施。
6.9.25 热媒温度高于110℃的供热管道不应穿过输送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粉尘或气溶胶等物质的风管,亦不得沿风管外壁敷设;当热媒管道与风管交叉敷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绝热。
6.9.26 排除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混合物的风管,应沿气体流动方向具有上倾的坡度,其值不应小于0.005。
6.9.27 排除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风管宜采用圆形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水平敷设管道时不宜过长,需用水冲洗清除积灰时,管道应沿气体流动方向具有下倾的坡度,其值不应小于0.01。
6.9.28 设有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时,防爆通风设备应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连锁。
6.9.29 排除或输送温度大于80℃的空气或气体混合物的非保温金属风管、烟道,与输送有爆炸危险物质的风管及管道应有安全距离,当管道互为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应与建筑可燃或难燃结构体之间保持不小于150mm的安全距离,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
6.9.30 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和电缆线等不得穿过风管的内腔,并不得沿风管的外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液体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通风机房。
6.9.31 当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7 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
7.1 一般规定
7.1.1 废气向大气排放时,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7.1.2 需要与工艺设备连锁控制时,除尘及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应比工艺设备提前启动、滞后停止。
7.1.3 除尘系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生产流程、同时工作的扬尘点相距不远时,宜合设一个系统;
2 同时工作但粉尘种类不同的扬尘点,当工艺允许不同粉尘混合回收或粉尘无回收价值时,可合设一个系统;
3 温、湿度不同的含尘气体,当混合后可能导致风管内结露时,应分设系统。
7.1.4 当工艺设备扬尘点较多时,除尘系统宜分区域集中设置;每个除尘系统连接的排风点不宜过多;当不能完全通过调整管径等达到风系统水力平衡要求时,可在风阻力小的支路上设调平衡用的阀门;风阀宜设置在垂直管路上。
7.1.5 除尘系统的排风量应按同时工作的最大排风量以及间歇工作的排风点漏风量之和计算。各间歇工作的排风点上应装设与工艺设备联动的阀门,阀门关闭时的漏风量应取正常排风量的15%~20%。
7.1.6 干式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应返回生产工艺系统回收或二次开发利用,当确无利用价值时应按国家有关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或填埋标准进行处理。粉尘储运过程中应防止二次扬尘。
7.1.7 湿式除尘系统污水有条件时应直接利用,无直接利用条件时应经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返回生产工艺系统回收或二次开发利用,无利用价值时应按国家有关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或填埋标准进行处理。
7.2 除 尘
7.2.1 除尘器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 含尘气体的化学成分、腐蚀性、爆炸性、温度、湿度、露点、气体量和含尘浓度;
2 粉尘的化学成分、密度、粒径分布、腐蚀性、亲水性、磨琢度、比电阻、粘结性、纤维性和可燃性、爆炸性等;
3 净化后气体或粉尘的容许排放浓度;
4 除尘器的压力损失和除尘效率;
5 粉尘的回收价值及回收利用形式;
6 除尘器的设备费、运行费、使用寿命、场地布置及外部水、电源条件等;
7 维护管理的繁简程度。
7.2.2 粉尘净化宜选用干式除尘方式。不适合选用干式除尘或选用湿式除尘较合理的场合,可选用湿式除尘方式。
7.2.3 含尘粒径在0.1μm以上、温度在250℃以下,且含尘浓度低于50g/m3的废气的净化宜选用袋式除尘器。选用袋式除尘器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袋式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应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除尘工艺对除尘器的技术要求。除尘器的总效率宜根据实际处理的粉尘的粒径分布及质量分布、除尘器分级效率经计算确定。
2 袋式除尘器的运行阻力宜为1200Pa~2000Pa。
3 袋式除尘器过滤风速应根据气体和粉尘的类型、清灰方式、滤料性能等因素确定。采用脉冲喷吹清灰方式时,过滤风速不宜大于1.2m/min;采用其他清灰方式时,过滤风速不宜大于0.60m/min。
4 袋式除尘器的漏风率应小于4%,且应满足除尘工艺的要求。
7.2.4 袋式除尘器清灰方式应根据工程条件确定,宜采用脉冲喷吹、反吹风清灰方式,也可采用机械振打、复合清灰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湿多雨地区不宜直接采用大气作为反吹风气源;
2 混入空气易引起除尘器内燃烧或爆炸时,不应采用空气作为清灰用气体;
3 分室数量大于或等于4的反吹类袋式除尘器宜采用离线清灰方式。
7.2.5 袋式除尘器的滤料应能适应被处理气体,其耐温性能、抗水解性能、抗氧化性能及耐腐蚀性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技术经济条件合理时应选用经过表面覆膜处理的滤料。
7.2.6 旋风除尘器可作为预除尘器使用。旋风除尘器计算参数应符合表7.2.6的规定。
表7.2.6 旋风除尘器计算参数
7.2.7 湿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应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除尘工艺对除尘器的技术要求。湿式除尘器计算参数应符合表7.2.7的规定。
表7.2.7 湿式除尘器计算参数
7.2.8 采用静电除尘器时,粉尘比电阻值应为1×104Ω·cm~4×1012Ω·cm。
7.2.9 净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除尘器应符合本规范第6.9.9条~第6.9.14条的要求。
7.2.10 有结露或冻结可能时,除尘器应采取保温、伴热、室内布置等措施。
7.3 有害气体净化
7.3.1 有害气体净化应根据有害气体的物理及化学性质,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吸收、吸附、冷凝、催化燃烧、生化法、电子束照射法和光触媒法等方法。废气净化最终产物应以回收有害物质、生成其他产品、生成无害化物质为处理目标。
7.3.2 有害气体净化吸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被吸收气体、吸收液、吸收塔形式和要求的吸收效率,选择经济合理的空塔气速;
2 气液之间宜逆流运行、有较大的接触面积、有一定的接触时间,并宜扰动强烈;
3 应根据有害气体吸收难易程度采用适宜的液气比,液气比宜可调节;
4 吸收塔的气体进口段应设气流分布装置,吸收塔的出口处应设置除雾装置;
5 应耐腐蚀,运行应安全可靠;
6 构造宜简单,宜便于制作和检修。
7.3.3 吸收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被吸收组分的溶解度应高,吸收速率应快,应有良好的选择性;
2 蒸汽压应低;
3 黏度应低,化学稳定性应好,腐蚀性应小,应无毒或低毒,并应难燃;
4 价格应合理,且应易于重复使用;
5 应有利于被吸收组分的回收或处理。
7.3.4 低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宜采用吸附法净化,吸附剂宜再生后重复利用。废气吸附处理前应除去颗粒物、油雾、难脱附的气态污染物,以及能造成吸附剂中毒的成分,并应调节气体温度、湿度、浓度和压力等满足吸附工艺操作的要求。
7.3.5 吸附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按最大废气排放量的120%进行设计。
2 净化效率不宜小于90%。
3 吸附剂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
4 固定床吸附装置吸附层的风速应根据吸附剂的材质、结构和性能确定,采用颗粒状活性炭时,宜取0.20m/s~0.60m/s;采用活性炭纤维毡时,宜取0.10m/s~0.15m/s;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宜取0.70m/s~1.20m/s。
5 吸附剂和气体的接触时间宜为0.5s~2.0s。
7.3.6 吸附法净化有害气体宜选用活性炭、硅胶、活性氧化铝、分子筛等作为吸附剂。
7.3.7 吸附剂脱附可采用升温、降压、置换、吹扫和化学转化等方式,也可采用几种方式结合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脱附产物宜分离并回收;
2 采用活性炭做吸附剂时,脱附气的温度宜控制在120℃以下;
3 脱附气冷凝回收有机溶剂时,冷却水宜采用低温水。
7.4 设备布置
7.4.1 当收集的粉尘允许直接纳入工艺流程时,除尘器宜布置在胶带运输机、料仓等生产设备的上部。当收集的粉尘不允许或难以做到直接纳入工艺流程时,除尘器可另择合适的场地布置,但应设储尘斗及相应的搬运设备。
7.4.2 除尘器宜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当布置在正压段时,宜选用排尘通风机。除尘系统各排风点计算压力损失不平衡率不宜大于10%,当通过调整管径或改变风量仍无法达到时,可装设风量调节装置。
7.4.3 湿式废气净化设备有冻结可能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严寒地区,湿式废气净化设备应设置在室内;寒冷地区,湿式废气净化设备宜设置在室内。
7.4.4 干式除尘器的卸尘管和湿式除尘器的污水排出管应采取防止漏风的措施。
7.4.5 袋式除尘器布置在室内时,应留出便于滤袋的检查和更换的空间。
7.4.6 设备的阀门、电动机、人孔、检测孔等处应设操作平台或留有操作空间。
7.4.7 设备布置在屋面时,该屋面应按上人屋面要求进行设计。
7.5 排 气 筒
7.5.1 排气筒的高度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且不应低于15m。
7.5.2 排气筒出口风速宜为15m/s~20m/s。对集中大型排气筒宜预留排风能力。
7.5.3 排气筒应设置用于监测的采样孔和监测平台,以及必要的附属设施。
7.5.4 排气筒排烟时应根据烟气条件设绝热层、防腐层等。
7.5.5 一定区域内的排风点宜合并设置集中排气筒。
7.6 抑尘及真空清扫
7.6.1 在不影响生产和不改变物料性质时,对扬尘点宜采用水力喷雾抑尘。
7.6.2 放散粉尘的生产厂房,地面清扫宜采用真空吸尘装置。真空吸尘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高真空度宜大于30kPa;
2 吸气量宜满足2个~3个吸嘴同时工作,可按粉尘或物料粒径3.0mm~30mm设计;
3 应根据清扫面积的大小和卸灰条件等因素确定设置移动式或固定式真空清扫设备;
4 真空清扫设备应有自动保护功能。
7.6.3 真空清扫管网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生产装置和对应的料仓区域宜设置一套独立的真空清扫管网系统;
2 应根据吸尘软管长度及其工作半径,确定各吸尘口之间的合理距离;
3 吸尘管材质应按粉尘性质确定;
4 从主管接引支管时,宜采用支管接头或Y形接头,支管应从主管的侧面或上部接入,并应保证支管中物料流向与主管中物料流向的夹角不大于15°,支管中的物料流向与主管中的物料流向应成顺流方向;
5 弯管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倍公称管径。
7.7 粉尘输送
7.7.1 粉尘输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粉尘加湿后更利于其回收利用时,粉尘应加湿输送或搅拌制浆后输送。
2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需远距离输送时,干式输送方式宜采用机械输送或气力输送。
3 机械输送的设备选型,后一级设备的输送能力不应小于前一级设备的能力。气力输送设备的输送能力应有50%以上裕量。
4 储灰仓卸灰时,宜采用真空罐车、无尘装车装置、加湿机,无条件时,应在卸灰点设置局部排风。
7.7.2 采用气力输送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送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粉尘时,气力输送系统应采取防爆措施;
2 气力输送设备前宜设置中间储灰仓,中间仓的容积应按1d~2d储灰量设计;
3 气力输送管路易磨构件宜采取耐磨措施;
4 输送大量的磨琢性强的粉尘时,宜设置备用的仓式泵输灰系统;
5 管道中的弯管曲率半径不宜小于8倍公称直径。
8 空气调节
8.1 一般规定
8.1.1 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满足生产工艺或产品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应满足人体舒适、健康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
8.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计空气调节:
1 采用供暖通风达不到生产工艺对室内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的要求时;
2 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设备生命周期费用、增加经济效益时;
3 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时;
4 有利于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时;
5 采用空气调节系统较采用供暖通风系统更经济合理时。
8.1.3 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减少空气调节区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8.1.4 工业建筑的高大空间,仅要求下部生产区域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时,宜采用分层式空气调节方式。大面积厂房不同区域有不同温、湿度要求时,宜采用分区空气调节方式。
8.1.5 空气调节区内的空气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2 当工艺无要求时,有外围护结构的空气调节区宜维持5Pa~10Pa的正压;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之间有压差要求时,其压差值宜取5Pa~10Pa。
8.1.6 空气调节区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基数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区宜相邻布置。
8.1.7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8.1.7所规定的数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4条的规定。
表8.1.7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K限值[W/(m2·℃)]
注:表中内墙和楼板的相关数值仅适用于相邻空气调节区的温差大于3℃时。
8.1.8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时,其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D值不应小于表8.1.8的规定。
表8.1.8 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值
8.1.9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8.1.9的规定。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的空气调节区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区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
表8.1.9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
注:北向适用于北纬23.5°以北的地区;北纬23.5°以南的地区,可采用南向。
8.1.10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的空气调节区,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8.1.11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时,外窗宜北向;等于±1.0℃时,不应有东、西向外窗;等于±0.5℃时,不宜有外窗,如有外窗时,应北向。
8.1.12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门和门斗应符合表8.1.12的规定。外门门缝应严密,当门两侧的温差大于或等于7℃时,应采用保温门。
表8.1.12 门和门斗
8.1.13 以消除余热、余湿为主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宜可变新风比,且应配备过渡季全新风运行的设施。
8.1.14 规模较大、功能复杂的工业建筑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宜通过全年综合能耗分析和投资及运行费用等的比较,进行方案优化。
8.2 负荷计算
8.2.1 空气调节区的冷负荷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冷负荷指标法估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逐项逐时计算。
8.2.2 空气调节区的冬季热负荷应按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计算,室外计算参数应采用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参数。
8.2.3 空气调节区的夏季计算得热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通过围护结构传入的热量;
2 通过围护结构透明部分进入的太阳辐射热量;
3 人体散热量;
4 照明散热量;
5 设备、器具、管道及其他内部热源的散热量;
6 食品或物料的散热量;
7 室外渗透空气带入的热量;
8 伴随各种散湿过程产生的潜热量;
9 非空调区或其他空调区转移来的热量。
8.2.4 工业建筑空气调节区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各项得热量的种类、性质以及空气调节区的蓄热特性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4h连续生产时,生产工艺设备散热量、人体散热量、照明灯具散热量可按稳态传热方法计算;
2 非连续生产时,生产工艺设备散热量、人体散热量、照明灯具散热量,以及通过围护结构进入的非稳态传热量、透过透明部分进入的太阳辐射热量等形成的冷负荷应按非稳态传热方法计算确定,不应将得热量的逐时值直接作为各相应时刻冷负荷的即时值。
8.2.5 夏季计算围护结构传热量时,室外或邻室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外窗或其他透明部分,应采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温度,并应按本规范式(4.2.10-1)计算。
2 对于外墙和屋顶,应采用室外计算逐时综合温度,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zs——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综合温度(℃);
tsh——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温度,应按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采用(℃);
ρ——围护结构外表面对于太阳辐射热的吸收系数;
J——围护结构所在朝向的逐时太阳总辐射照度(W/m2),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采用;
αw——围护结构外表面换热系数[W/(m2·℃)]。
3 对于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或等于±1.0℃的空气调节区,其非轻型外墙的室外计算温度可采用近似室外计算日平均综合温度,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zp——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综合温度(℃);
twp——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按本规范第4.2.9条的规定采用(℃);
Jp——围护结构所在朝向太阳总辐射照度的日平均值(W/m2)。
4 对于隔墙、楼板等内围护结构,当邻室为非空气调节区时,可采用邻室计算平均温度,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1s——邻室计算平均温度(℃);
△t1s——邻室计算平均温度与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的差值,宜按表8.2.5采用(℃)。
表8.2.5 温度的差值
8.2.6 外墙和屋顶传热形成的逐时冷负荷宜按下式计算。当屋顶处于空气调节区之外时,屋顶传热形成的冷负荷应在下式计算结果上进行修正:
式中:CL——外墙或屋顶传热形成的逐时冷负荷(W);
K——传热系数[W/(m2·℃)];
F——传热面积(m2);
tw1——外墙或屋顶的逐时冷负荷计算温度(℃),根据空气调节区的蓄热特性以及传热特性,由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综合温度tzs值通过转换计算确定;
tn——夏季空气调节室内设计温度(℃)。
8.2.7 对于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或等于±1.0℃的空气调节区,其非轻型外墙传热形成的冷负荷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CL——外墙或屋顶传热形成的逐时冷负荷(W);
K——传热系数[W/(m2·℃)];
F——传热面积(m2);
tzp——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综合温度(℃);
tn——夏季空气调节室内设计温度(℃)。
8.2.8 外窗温差传热形成的逐时冷负荷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CL——外窗温差传热形成的逐时冷负荷(W);
——传热系数[W/(m2·℃)];
F——传热面积(m2);
tw1——外窗的逐时冷负荷计算温度(℃),根据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和空气调节区的蓄热特性以及传热特性,由本规范第4.2.10条确定的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温度tsh值通过转换计算确定;
tn——夏季空气调节室内设计温度(℃)。
8.2.9 空气调节区与邻室的夏季温差大于3℃时,宜按下式计算通过隔墙、楼板等内围护结构传热形成的冷负荷:
式中;CL——内围护结构传热形成的冷负荷(W);
K——传热系数[W/(m2·℃)];
F——传热面积(m2);
t1s——邻室计算平均温度(℃),
tn——夏季空气调节室内设计温度(℃)。
8.2.10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有外墙,且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1.0℃时,宜计算距外墙2m范围内的地面传热形成的冷负荷。其他情况下,夏季可不计算通过地面传热形成的冷负荷。
8.2.11 透过外窗或其他透明部分进入空气调节区的太阳辐射热量应根据当地的太阳辐射照度、外窗或其他透明部分的构造、遮阳设施的类型,以及附近高大建筑或遮挡物的影响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
8.2.12 透过外窗或其他透明部分进入空气调节区的太阳辐射热形成的冷负荷,应根据本规范第8.2.11条得出的太阳辐射热量,并应综合外窗或其他透明部分遮阳设施的种类、室内空气分布特点,以及空气调节区的蓄热特性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
8.2.13 计算设备、人体、照明等散热形成的冷负荷时,应根据空气调节区蓄热特性、不同使用功能和设备开启时间,分别选用适宜的设备功率系数、同时使用系数、通风保温系数、人员群集系数,有条件时宜采用实测数值。当设备、人体、照明等散热形成的冷负荷占空气调节区冷负荷的比率较小时,可不计及空气调节区蓄热特性的影响。
8.2.14 空气调节区的夏季计算散湿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人体散湿量;
2 工艺过程的散湿量;
3 各种潮湿表面、液面或液流的散湿量;
4 设备散湿量;
5 食品或其他物料的散湿量;
6 渗透空气带入的湿量。
8.2.15 确定散湿量时,应根据散湿源的种类,分别选用适宜的人员群集系数、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以及通风系数。有条件时,应采用实测数值。
8.2.16 空气调节夏季设计冷负荷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调区冷负荷应按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
2 空气调节系统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空气调节区设有室温自动控制装置时,宜按各空气调节区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无室温自动控制装置时,可按各空气调节区冷负荷的累加值确定。
2)计算新风冷负荷时,新风计算参数宜采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和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3)应计入风机温升、风管温升、再热量等附加冷负荷。
3 空调冷源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按各空调系统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并宜计入同时使用系数;
2)宜采用夏季新风逐时焓值计算新风冷负荷,与空气调节系统总冷负荷叠加时应采用综合最大值;
3)应计入供冷系统输送冷损失。
8.3 空气调节系统
8.3.1 选择空气调节系统时,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构造形式、规模、使用特点、负荷变化情况与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与能源状况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3.2 不同的空气调节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分别设置全空气空调系统。确需合设时,空调系统应能适应不同区域的不同要求:
1 使用时间不同时;
2 温、湿度基数和允许波动范围不同时;
3 空气的清洁度要求不同时;
4 噪声控制标准不同时;
5 在同一时间内需分别进行供热和供冷时。
8.3.3 下列空气调节区宜采用全空气定风量空气调节系统:
1 空间较大、人员较多;
2 温、湿度允许波动范围小;
3 噪声或洁净度标准高;
4 过渡季可利用新风作冷源的空气调节区。
8.3.4 当空气调节区允许采用较大送风温差时,宜采用具有一次回风的全空气定风量空气调节系统。
8.3.5 全空气调节系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设回风机:
1 不同季节的新风量变化较大,而其他排风措施不能适应风量变化要求时;
2 回风系统阻力较大,设置回风机经济合理时。
8.3.6 空气调节区允许温、湿度波动范围小或噪声要求严格时,不宜采用全空气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技术经济合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全空气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
1 负担多个空气调节区,各空气调节区负荷变化较大,且低负荷运行时间较长,需要分别调节室内温度时;
2 负担单个空气调节区,低负荷运行时间较长,相对湿度不宜过大时。
8.3.7 采用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应采用变速调节;
2 应采取保证最小新风量要求的措施;
3 空气调节区最大送风量应根据空气调节区夏季冷负荷确定,最小送风量应根据负荷变化情况、送风方式、系统稳定要求等确定;
4 当采用变风量的送风末端装置时,送风口应符合本规范第8.4.2条的规定。
8.3.8 空气调节区较多、各空气调节区要求单独调节,且层高较低的建筑物宜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经处理的新风应直接送入室内。当空气调节区空气质量和温、湿度波动范围要求严格或空气中含有较多油烟等有害物质时,不宜采用风机盘管。
8.3.9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采用蒸发冷却空调系统:
1 室外空气计算湿球温度小于23℃的干燥地区;
2 显热负荷大,但散湿量较小或无散湿量,且全年需要以降温为主的高温车间;
3 湿度要求较高的或湿度无严格限制的生产车间。
8.3.10 蒸发冷却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调系统形式应根据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和空调区显热负荷确定;
2 全空气蒸发冷却空调系统的送风量宜根据夏季空调设计工况下消除显热负荷的风量确定。
8.3.11 振动较大、油污蒸气较多以及产生电磁波或高次频波的场所不宜采用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多联式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时间接近的空调区宜设计为同一空调系统;
2 室内、外机之间以及室内机之间的最大管长和最大高差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 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温和地区需全年运行时,宜采用热泵式机组;
4 在同一系统中需要同时供冷和供热时,可选用热回收式机组。
8.3.12 有低温冷媒可利用时,宜采用低温送风空气调节系统;要求保持较高空气湿度或需要较大送风量的空气调节区,不宜采用低温送风空气调节系统。
8.3.13 采用低温送风空气调节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冷却器出风温度与冷媒进口温度之间的温差不宜小于3℃,出风温度宜采用4℃~10℃,直接膨胀系统出风温度不应低于7℃。
2 确定室内送风温度时,应计算送风机、送风管道及送风末端装置的温升,并应保证在室内温、湿度条件下风口不结露。
3 空气处理机组的选型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空气冷却器的迎风面风速宜采用1.5m/s~2.3m/s,冷媒通过空气冷却器的温升宜采用9℃~13℃。
4 低温送风系统的空气处理机组、管道及附件、末端送风装置应进行严密的保冷,保冷层厚度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3.1.5条的规定。
5 低温送风系统的末端送风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4.2条的规定。
8.3.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分散设置单元整体式或分体式空气调节系统:
1 空气调节面积较小,采用集中供冷、供热系统不经济时;
2 需设空气调节的房间布置过于分散时;
3 少数房间的使用时间和要求与集中供冷供热不同时;
4 原有建筑需增设空气调节,而机房和管道难以设置时。
8.3.15 单元式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名义工况下的能效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的规定;
2 利用热泵供暖经济合理时,宜选用热泵型机组;
3 采用非标准设备时可根据需要配备机组功能段;
4 宜按机电一体化要求配置机组。
8.3.16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直流式(全新风)空气调节系统:
1 以消除余热余湿为目的的空调系统,夏季室内空气焓值高于室外空气焓值,使用回风不经济时;
2 空气调节区排风量大于系统送风量时;
3 空调系统兼顾防毒、防爆目的,不得从室内回风时。
8.3.17 湿热地区采用全新风空气调节系统时,夏季应采取防止未经除湿的新风直接送入室内的措施。
8.3.18 空气调节系统的最小新风量应取下列两项中的较大值:
1 人员所需的新风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9条的规定;
2 补偿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之和。
8.3.19 新风进风口的面积应适应最大新风量的需要,进风口处应装设能严密关闭的阀门,进风口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3.5条的规定。
8.3.20 空气调节系统室内正压值应符合本规范第8.1.5条的规定。大量使用新风的空气调节区,应有排风出路或设置机械排风设施,排风量应适应新风量的变化。
8.3.21 空气处理机组宜安装在空调机房内,空调机房宜临近所服务的空调区,并应留有必要的维修通道和操作、检修空间,空气处理机组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的风机和水泵应设置减振装置;
2 应设置排水水封;
3 工艺无特殊要求时,机组漏风率及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的相关规定。
8.4 气流组织
8.4.1 空气调节区的气流组织应根据下列因素通过计算确定,必要时可通过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数值模拟方法确定:
1 工艺设备和生产过程对气流组织的要求;
2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允许风速、噪声标准和温、湿度梯度等的要求;
3 室内热、湿负荷分布情况;
4 建筑物内部空间特点、建筑装修要求、工艺设备位置及外形尺寸;
5 职业卫生要求。
8.4.2 空气调节区的送风方式及送风口的选型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有吊顶时,应根据空气调节区高度与使用场所对气流的要求,分别采用方形、圆形、条缝形散流器。当单位面积送风量较大,且人员活动区内要求风速较小或区域温差要求严格时,应采用孔板送风。
2 当无吊顶时,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及使用场所对气流和温、湿度参数的要求分别采用双层百叶风口、喷口侧送或地板风口下送风。
3 当工艺设备对侧送气流无阻碍且单位面积送风量不大时,可采用百叶风口或条缝形风口等侧送,侧送气流宜贴附。
4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或等于±1.0℃的高大厂房宜采用喷口送风、旋流风口送风或地板式风口送风。
5 对于高大空间的空调区域,当室内温、湿度梯度有严格要求时,宜采用百叶风口或条缝形风口等对整个空间竖向分区侧送;当上部温、湿度无严格要求时,宜采用百叶风口、条缝形风口或喷口等分层侧送,当冬季需要送热风时,应采用可调节送风角度功能的送风口或采用下送风。
6 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应在送风量改变时室内气流分布不受影响,并应满足空气调节区的温度、风速的基本要求。
7 机柜或机架高度大于1.8m、设备热密度大,且设备发热量大的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
8 选择低温送风口时,应使送风口表面温度高于室内露点温度1℃~2℃。
8.4.3 采用散流器送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送贴附射流的散流器喉部风速宜采用2m/s~5m/s,不得超过6m/s;
2 散流器宜带能调节风量的装置;
3 圆形或方形散流器宜均匀布置,最大长宽比不宜大于1:1.5。
8.4.4 采用贴附侧送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送风口上缘离顶棚距离较大时,送风口处应设置向上倾斜10°~20°的导流片;
2 送风口内宜设置使射流不致左右偏斜的导流片;
3 射流流程中应无阻挡物。
8.4.5 采用孔板送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孔板上部稳压层的净高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0.2m;
2 向稳压层内送风的速度宜采用3m/s~5m/s;
3 稳压层内可不设送风分布支管;
4 在稳压层进风口处,宜装设防止送风气流直接吹向孔板的导流片或挡板;
5 稳压层的围护结构应严密,内表面应光滑不起尘,且应有良好的绝热性能。
8.4.6 采用喷口送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员操作区宜处于回流区;
2 喷口的安装高度应根据空气调节区高度和回流区的分布位置等因素确定;
3 兼作热风供暖时,喷口宜具有改变射流出口角度的功能。
8.4.7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送风口宜布置在冷通道区域内,并宜靠近机柜进风口处;
2 送风口宜带风量调节装置,必要时高发热区送风口宜设置加压风扇;
3 地板送风口开孔率宜大于30%。
8.4.8 分层空气调节的气流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调节区宜采用双侧送风,当空气调节区跨度小于18m时,亦可采用单侧送风,其回风口宜布置在送风口的同侧下方。
2 侧送多股平行射流应互相搭接,采用双侧对送射流时,其射程可按相对喷口中点距离的90%计算。
3 当采用下送风时,宜采用空气调节区上部侧边回风。
4 当高大厂房仅下部生产区有温、湿度要求时,宜减少非空气调节区向空气调节区的热转移。必要时,应在非空气调节区设置送、排风装置。
8.4.9 空气调节系统上送风方式的夏季送风温差应根据送风口类型、安装高度、气流射程长度以及是否贴附等因素确定。在满足工艺和舒适要求的条件下,宜加大送风温差。工艺性空气调节的送风温差宜按表8.4.9采用。舒适性空气调节的送风温差,当送风口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不宜大于10℃;当送风口高度大于5m时,不宜大于15℃。
表8.4.9 工艺性空气调节的送风温差(℃)
8.4.10 空气调节区的换气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性空气调节不宜小于表8.4.10所规定的数值;
2 舒适性空气调节不宜小于5次/h,但高大空间的换气次数应按其冷负荷通过计算确定。
表8.4.10 工艺性空气调节换气次数
8.4.11 送风口的出口风速应根据送风方式、送风口类型、送风温度、安装高度、室内允许风速和噪声标准等因素确定。噪声标准较高时,宜采用2m/s~5m/s,喷口送风可采用4m/s~10m/s。
8.4.12 回风口的布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风口宜靠近局部热源,不应设在射流区内或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点;
2 采用侧送时,回风口宜设在送风口的同侧下方;采用顶送时,回风口宜设在房间的下部;
3 条件允许时,宜采用集中回风或走廊回风,但走廊的横断面风速不宜超过2m/s,且应保持走廊与非空气调节区之间的密封性。
8.4.13 回风口的吸风速度宜按表8.4.13选用。
表8.4.13 回风口的吸风速度(m/s)
8.5 空气处理
8.5.1 空气的冷却应根据不同条件和要求,分别采用下列处理方式:
1 蒸发冷却;
2 江水、湖水、地下水等天然冷源冷却;
3 采用蒸发冷却和天然冷源等冷却方式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人工冷源冷却。
8.5.2 水与被处理空气直接接触的空气处理装置,其水质应符合卫生要求。
8.5.3 空气冷却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蒸发冷却时,宜采用直接蒸发冷却装置、间接蒸发冷却装置或复合式蒸发冷却装置。
2 当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较高或空调区显热负荷较大,但无散湿量时,宜采用多级间接加直接蒸发冷却器。
3 采用江水、湖水、地下水作为冷源时,宜采用喷水室。水温适宜时,宜选用两级喷水室。
4 采用人工冷源时,宜采用表面冷却器或喷水室。
8.5.4 空气冷却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与冷媒应逆向流动。
2 迎风面的空气质量流速宜采用2.5kg/(m2·s)~3.5kg/(m2·s),当迎风面的空气质量流速大于3kg/(m2·s)时,应在冷却器后设置挡水板。
3 冷媒的进口温度应低于空气的出口干球温度至少3.5℃。冷媒的温升宜采用5℃~10℃,其流速宜采用0.6m/s~1.5m/s。
4 低温送风空调系统的空气冷却器应符合本规范第8.3.13条的规定。
5 冬季有冻结危险的空气冷却器应设置防冻设施。
8.5.5 制冷剂直接膨胀式空气冷却器的蒸发温度应低于空气的出口干球温度至少3.5℃。常温空调系统满负荷运行时,蒸发温度不宜低于0℃。
8.5.6 空气调节系统采用制冷剂直接膨胀式空气冷却器时,不得用氨作制冷剂。
8.5.7 采用人工冷源喷水室处理空气时,水温升宜采用3℃~5℃;采用天然冷源喷水室处理空气时,水温升应通过计算确定。
8.5.8 在进行喷水室热工计算时,应进行挡水板过水量对处理后空气参数影响的修正。
8.5.9 空气加热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媒宜采用热水;
2 热水的供水温度及供回水温差应符合本规范第9.9.2条的规定;
3 严寒和寒冷地区,新风系统或直流式空气调节系统采用热水或蒸汽为热媒时,应采取适用的防冻措施。
8.5.10 当室内温度允许波动范围小于±1.0℃时,送风末端宜设置精调加热器或冷却器。
8.5.11 两管制水系统,当冬夏季空调负荷相差较大时,应分别计算空气处理机组冷、热盘管的换热面积;当冷、热盘管换热面积相差很大时,宜分别设置冷、热盘管。
8.5.12 空气调节系统新风、回风应过滤处理,当其中所含的化学有害物质不符合生产工艺及卫生要求时,应对新风、回风进行净化处理。
8.5.13 空气调节系统的空气过滤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过滤器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过滤器》GB/T 14295的规定,并宜选用低阻、高效、能清洗、难燃和容尘量大的滤料制作;
2 当仅采用粗效空气过滤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中效空气过滤器;
3 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应按终阻力计算;
4 过滤器应具备更换条件。
8.5.14 当工艺生产冬季有相对湿度要求时,空气调节系统应设置加湿装置。加湿装置的类型应根据工厂热源、加湿量,以及空气调节区的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要求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蒸汽源时,宜采用干蒸汽加湿器。
2 空气调节区湿度控制精度要求较严格,加湿量较小且无蒸汽源时,宜采用电极、电热或高压微雾等加湿器;当加湿量大时,宜采用淋水加湿器。
3 空气调节区湿度控制精度要求不高,且无蒸汽源时,可采用高压喷雾或湿膜等加湿器。
4 新风集中处理,且有低温余热可利用时,宜采用温水淋水加湿器。
5 生产工艺对空气中化学物质有严格要求时,宜采用洁净蒸汽加湿器或初级纯水的淋水加湿器。
6 生产车间有大量余热,且湿度控制精度要求不严格时,宜采用二流体加湿器。
7 加湿装置的供水水质应满足工艺、卫生要求及加湿器供水要求。
8.5.15 有低湿环境要求的空气调节区,宜采用冷却除湿与其他除湿方法对空气进行联合除湿处理。
8.5.16 大、中型恒温恒湿类空气调节系统和对相对湿度有上限控制要求的空气调节系统,新风宜预先单独处理或集中处理。
8.5.17 除特殊的工艺要求外,在同一个空气调节系统中,不宜采用冷却和加热、加湿和除湿相互抵消的处理过程。
7 加湿装置的供水水质应满足工艺、卫生要求及加湿器供水要求。
8.5.15 有低湿环境要求的空气调节区,宜采用冷却除湿与其他除湿方法对空气进行联合除湿处理。
8.5.16 大、中型恒温恒湿类空气调节系统和对相对湿度有上限控制要求的空气调节系统,新风宜预先单独处理或集中处理。
8.5.17 除特殊的工艺要求外,在同一个空气调节系统中,不宜采用冷却和加热、加湿和除湿相互抵消的处理过程。
9 冷源与热源
9.1 一般规定
9.1.1 供暖、通风、空调冷热源形式应根据建筑物规模、用途、冷热负荷,以及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结构、能源政策、能源价格、环保政策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次热源宜采用工业余热或区域供热;无工业余热或区域供热的地区,技术经济合理时,可自建锅炉房供热。
2 有供冷需求且技术经济上可行时,宜采用工业余热驱动吸收式冷水机组供冷;无工业余热的地区,可采用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供冷。
3 具有多种能源的地区的大型建筑,可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热。
4 夏热冬冷地区、干旱缺水地区的中、小型建筑,可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土壤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5 有条件时,可采用江水、湖水、地下水或室外新风作为天然冷源。
6 有天然地表水或有浅层地下水等资源可供利用,且保证地下水100%回灌时,可采用水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7 有工艺冷却水可利用,且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热泵机组进行热回收供热。
8 燃气供应充足的地区,可采用燃气锅炉、燃气热水机供热或燃气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供冷、供热。
9 当采用冬季热电联供、夏季冷电联供或全年冷热电三联供能取得较好的能源利用效率及经济效益时,可采用冷热电联供系统。
10 全年进行空气调节,且各房间或区域负荷特性相差较大,需长时间向建筑物同时供热和供冷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供冷、供热。
11 在执行分时电价、峰谷电价差较大的地区,空气调节系统采用低谷电价时段蓄冷(热)能明显节电及节省投资时,可采用蓄冷(热)系统供冷(热)。
9.1.2 工业厂房及辅助建筑,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无法利用热泵外,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热源:
1 远离集中供热的分散独立建筑,无法利用其他方式提供热源时;
2 无工业余热、区域热源及气源,采用燃油、燃煤设备受环保、消防严格限制时;
3 在电力供应充足和执行峰谷电价格的地区,在夜间低谷电时段蓄热,在供电高峰和平段不使用时;
4 不能采用热水或蒸汽供暖的重要电力用房;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发电量能满足电热供暖时。
9.1.3 工业建筑群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且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设集中的供冷站:
1 整个区域供冷点相对集中,总冷负荷大时;
2 集中供冷能减少人员岗位设置,方便运行管理时;
3 集中供冷能满足冷媒参数需求,且能适应冷负荷调节需求时。
9.1.4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较低的地区,宜采用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作为空调系统的冷源;露点温度较低的地区,宜采用间接-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作为空调系统的冷源。
9.1.5 冷水机组的选择应满足空气调节负荷变化规律及部分负荷运行的调节要求,不宜少于2台;当小型工程仅设1台时,应选调节性能优良的机型;采用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时,对于负荷变化较大或运行工况变化较大的应用场合,宜配合使用变频调速式冷水机组。
9.1.6 选择电动压缩式机组时,其制冷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环保的规定。
9.2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
9.2.1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计算的冷源负荷确定,不应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能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应超过1.1。
9.2.2 选择水冷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机型时,宜按表9.2.2内的制冷量范围,经过性能价格综合比较后确定。
表9.2.2 水冷式冷水机组选型
9.2.3 选用冷水机组时应采用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均较高的产品。
9.2.4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电动机的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台电动机的额定输入功率大于900kW时,应采用高压供电方式;
2 单台电动机的额定输入功率大于650kW且小于或等于900kW时,宜采用高压供电方式;
3 单台电动机的额定输入功率大于300kW且小于或等于650kW时,可采用高压供电方式。
9.2.5 采用氨作制冷剂时,应采用安全性、密封性能良好的整体式氨冷水机组。
9.3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9.3.1 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和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选择,应根据用户具备的加热源种类和参数合理确定。各类机型的加热源参数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表9.3.1 各类机型的加热源参数
9.3.2 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其使用的能源种类应根据当地的资源情况合理确定。在具有多种可使用能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利用废热或工业余热;
2 宜利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源;
3 采用矿物质能源的顺序宜为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燃油等。
9.3.3 选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供冷、供热量应与空调系统冷、热负荷匹配,宜选择满足夏季冷负荷和冬季热负荷需求的较小机型;
2 当热负荷大于机组供热量时,不应用加大机型的方式增加供热量;当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加大高压发生器和燃烧器以增加供热量,但增加的供热量不宜大于机组原供热量的50%;
3 当机组供冷能力不足时,宜采用辅助电制冷等措施。
9.3.4 选择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时,应根据机组水侧污垢及腐蚀等因素的影响,对供冷(热)量进行修正。
9.3.5 采用供冷(温)及生活热水三用直燃机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3.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完全满足冷(温)水与生活热水日负荷变化和季节负荷变化的要求,并应达到实用、经济、合理的要求;
2 设置与机组配合的控制系统,应按冷(温)水及生活热水的负荷需求进行调节;
3 当生活热水负荷大、波动大或使用要求高时,应另设专用热水机组供给生活热水。
9.3.6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的冷却水、补充水的水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的规定。
9.3.7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储油、供油系统、燃气系统等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等的规定。
9.4 热 泵
9.4.1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设计工况时机组的性能系数(COP),冷热风机组不应小于1.80,冷热水机组不应小于2.00;
2 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所需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周期时间的20%;
3 在冬季寒冷、潮湿的地区,需连续运行或对室内温度稳定性有要求的空气调节系统,应按当地平衡点温度确定辅助加热装置的容量。
9.4.2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有效制热量应根据冬季室外空气调节计算温度,分别采用温度修正系数和融霜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9.4.3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时有供冷供热需求时,可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并应符合本条第4款的规定。
2 当应用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时,应进行岩土热响应试验,并应利用岩土热响应试验结果进行地埋管换热器的设计。
3 地埋管的埋管方式、规格与长度应根据冷(热)负荷、占地面积、岩土层结构、岩土体热物性和机组性能等因素确定。
4 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应进行全年供暖空调动态负荷计算,最小计算周期宜为1年。计算周期内,地源热泵系统总释热量和总吸热量宜基本平衡。
5 应分别按供冷与供热工况进行地埋管换热器的长度计算。当地埋管系统最大释热量和最大吸热量相差不大时,宜取其计算长度的较大者作为地埋管换热器的长度,当地埋管系统最大释热量和最大吸热量相差较大时,宜取其计算长度的较小者作为地埋管换热器的长度,宜采用增设辅助冷(热)源,或与其他冷、热源系统联合运行的方式,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6 地埋管换热器宜埋设在冻土层之下1m,宜采用水作为介质,不宜添加防冻剂。
9.4.4 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水的持续出水量应满足热泵机组最大水量的需求;
2 地下水系统宜根据供冷或供热负荷调节流量;
3 地下水宜直接进入热泵机组,进出水温差不宜小于10℃;
4 使用后的地下水应回灌到原取水层;
5 有生活热水供应需求时,宜回收机组冷凝热;
6 应采取防止水系统倒空的措施;
7 设于水流双方向流动管道上的阀门,应能双向密封。
9.4.5 以其他水源为热源时,热泵系统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源的水量、水温应满足供热或供冷需求;
2 当水源的水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过滤、沉淀、灭藻、阻垢、除垢和防腐等措施;仍不满足使用需求时,可设热交换器换热;
3 以工艺循环冷却水为水源时,应首先满足工艺设备运行安全可靠,热泵机组与工艺循环水冷却塔应并联。
9.4.6 采用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水水温宜控制在15℃~35℃。
2 循环水宜采用闭式系统。采用开式冷却塔时,应设置中间换热器。
3 辅助热源的供热量应根据建筑物的供暖负荷、系统内区可回收的余热等经热平衡计算确定。
4 水环热泵空调系统宜采用变流量运行方式,机组的循环水管道上应设置与机组连锁启停的双位式电动阀。
5 水环热泵机组应采取隔振及消声措施,并应满足空调区噪声标准要求。
9.5 蒸发冷却冷水机组
9.5.1 蒸发冷却冷水机组的供水温度应结合当地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内冷负荷特性、末端设备的工作能力合理确定。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设计供水温度,宜高于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3℃~3.5℃;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设计供水温度,宜高于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5℃;间接-直接复合蒸发冷却冷水机组的设计供水温度,宜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和露点温度之间。
9.5.2 蒸发冷却冷水机组设计供回水温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大温差型冷水机组宜小于或等于10℃。
2 小温差型冷水机组宜小于或等于5℃。
9.5.3 蒸发冷却冷水机组采用小温差供水方式时,空调末端宜并联,蒸发冷却冷水机组采用大温差供水方式时,空调末端宜串联,且冷水宜先流经显热末端,再流经新风机组。
9.5.4 适宜的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形式应根据室外空气计算参数选用,判定条件应符合表9.5.4的规定。
表9.5.4 适宜的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形式及其判定条件
注:tw为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ts为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18℃、21℃为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出水温度设计值。
9.6 冷热电联供
9.6.1 采用冷热电联供系统时,应优化系统配置,并应满足能源梯级利用的要求。
9.6.2 烟气余热利用方式应根据项目的冷热需求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可采用下列方式:
1 采用余热锅炉生产热水或蒸汽用于供热,采用热水或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供冷;
2 采用烟气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3 同时采用余热锅炉供热、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9.7 蓄冷、蓄热
9.7.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蓄冷:
1 执行峰谷电价且峰谷电价差较大的地区,空气调节冷负荷高峰与电网高峰时段重合,而采用蓄冷方式能做到错峰用电,从而节约运行费用时;
2 空气调节冷负荷的峰谷差悬殊,使用常规制冷会导致装机容量过大,而采用蓄冷方式能降低设备初投资时;
3 对于改造工程,采取利用既有冷源、增加蓄冷装置的方式能取得较好的效益时;
4 蓄冷装置能作为应急冷源使用时;
5 电能的峰值供应量受到限制,以至于不采用蓄冷系统能源供应不能满足建筑空气调节的正常使用要求时。
9.7.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蓄热:
1 执行峰谷电价且峰谷电价差较大的地区,采用电制热方式时;
2 利用太阳能集热技术供热时;
3 其他采用蓄热技术能取得较好效益的场合。
9.7.3 蓄冷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计算一个蓄冷-释冷周期的逐时蓄冷量以及空调冷负荷,并应制订运行策略;宜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以及能耗分析。
2 应根据典型日逐时空调冷负荷曲线、电网峰谷时段,以及电价、蓄冷空间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采用全负荷蓄冷或部分负荷蓄冷。
9.7.4 冰蓄冷系统载冷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机制冰时的蒸发温度应高于该浓度下溶液的凝固点,而溶液沸点应高于系统的最高温度;
2 物理化学性能应稳定;
3 比热应大,密度应小,黏度应低,导热应好;
4 应无公害;
5 价格应适中;
6 载冷剂中应添加缓蚀剂和防泡沫剂。
9.7.5 当采用乙烯乙二醇水溶液作为冰蓄冷系统载冷剂时,载冷剂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闭式系统,应配置溶液膨胀箱和补液设备。
2 乙烯乙二醇水溶液的管道可先按冷水管道进行水力计算,再加以修正后确定。25%浓度的乙烯乙二醇水溶液在管内的压力损失修正系数应为1.2~1.3,流量修正系数应为1.07~1.08。
3 应使用耐腐蚀管道,不应选用镀锌钢管。
4 空气调节系统规模较小时,可采用乙烯乙二醇水溶液直接进入空气调节系统供冷;当空气调节水系统规模大、工作压力较高时,宜通过板式换热器向空气调节系统供冷。
5 管路系统的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6 多台蓄冷装置并联时,宜采用同程连接;当不能实现时,宜在每台蓄冷装置的入口处安装流量平衡阀。
7 管路系统中所有手动和电动阀均应保证其动作灵活而且严密性好,不应出现外泄漏和内泄漏。
8 蓄冰装置供冷、制冷机供冷、制冷机与蓄冰装置联合供冷应通过阀门切换实现。
9.7.6 蓄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在电网低谷时段内能完成全部预定蓄冷量的蓄存。
2 蓄冰装置释冷速率应满足供冷需求,冷水温度宜稳定。
9.7.7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气调节标准制冷量宜按本规范附录L计算确定。
9.7.8 在蓄冰时段内有供冷需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措施:
1 当供冷负荷小于蓄冷速率的15%时,可在蓄冷的同时取冷;
2 当供冷负荷大于或等于蓄冷速率的15%时,宜另设制冷机供冷。
9.7.9 蓄冰系统供水温度及供回水温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融冰的供水温度不宜高于6℃,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6℃;
2 外融冰的供水温度不宜高于5℃,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8℃;
3 低温送风空调系统的冷水供水温度不宜高于5℃;
4 区域供冷空调系统的冷水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9℃。
9.7.10 共晶盐材料蓄冷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冷装置的蓄冷速率应保证在允许的时段内能充分蓄冷,制冷机工作温度的降低应控制在整个系统具有经济性的范围内;
2 释冷速率与出水温度应满足空气调节系统的用冷要求;
3 共晶盐相变材料应选用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且相变潜热量大、无毒、价格适中的材料。
9.7.11 水蓄冷蓄热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冷水温不宜低于4℃,
2 水池容积不宜小于100m3,水池深度宜加深;
3 开式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倒灌的措施。
9.7.12 消防水池不得兼作蓄热水池。
9.8 换热装置
9.8.1 换热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高效、结构紧凑、便于维护、使用寿命长的产品;
2 换热器的类型、构造、材质应与换热介质理化特性及换热系统的使用要求相适应。
9.8.2 换热器的容量应根据计算换热量确定,换热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年使用的换热系统中,换热器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
2 供暖用换热器的换热面积应乘以1.1~1.2的系数。且一台停止工作时,剩余换热器的设计换热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寒冷地区不应低于设计供热量的65%;
2)严寒地区不应低于设计供热量的70%;
3 供冷用换热器的换热面积应乘以1.05~1.1的系数。
9.9 空气调节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9.9.1 工艺性空气调节系统冷水供回水温度,应根据空气处理工艺要求,并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确定。舒适性空气调节冷水供回水温度,应按制冷机组的能效高、循环泵的耗电输冷比低、输配冷损失小、末端需求适应性好等综合最佳,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常规供冷系统冷水供水温度不宜低于5℃,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5℃,技术合理时宜增大供回水温差。
2 采用蓄冷装置的供冷系统供水温度和供回水温差应符合本规范第9.7.9条的相关规定。
3 采用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系统时,负担显热的冷水机组的空调供水温度不宜低于16℃;当采用强制对流末端设备时,空调冷水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5℃;采用辐射供冷末端设备时,供水温度应以末端设备表面不结露为原则确定,空调冷水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2℃。
4 蒸发冷却冷水机组供水温度和供回水温差应符合本规范第9.5.1条和第9.5.2条的相关规定。
9.9.2 空气调节热水供回水温度应根据空气处理工艺要求,加热盘管或冷热盘管对热媒的需求,以及热媒的种类和特性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舒适性空调系统采用冷热盘管处理空气时,供水温度宜为50℃~60℃,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0℃。
2 工艺性空调系统设专用加热盘管时,供水温度宜为70℃~130℃,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25℃;热源服务范围内同时有供暖系统且条件允许时,空调热水供回水温度与供暖系统供回水温度宜保持一致。
3 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热泵型机组供热水时,供回水温度应满足机组高能效运行的需求。
9.9.3 空气调节水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当确需采用开式系统时,应设置蓄水箱。蓄水箱的蓄水量宜按系统循环水流量的5%~10%确定。且在水系统停止运行时,应能容纳系统泄出的水,蓄水箱不得出现溢流现象。
9.9.4 全年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仅要求按季节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时,应采用两管制水系统;当厂区内一些区域需全年供冷时,可采用冷热源同时使用的分区两管制水系统。当供冷和供热工况交替频繁或同时使用时,宜采用四管制水系统。
9.9.5 直接供冷(热)空调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冷水机组允许、控制方案和运行管理可靠的前提下,冷源侧可按变流量系统设计;
2 负荷侧应按变流量系统设计;
3 各区域水温要求一致且管路压力损失相差不大,系统设计阻力不高的中小型工程,宜采用一级泵系统;
4 各区域水温要求一致且管路压力损失相差不大,系统设计阻力较高的大型工程,宜采用二级泵系统,二级泵不应分区域集中设置;
5 各区域水温要求不一致或管路压力损失相差较大,系统设计阻力较高的大型工程,宜采用二级泵系统,二级泵应按不同的区域分别设置;
6 二级泵仍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多级泵系统。
9.9.6 二级泵或多级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二级泵供回水总管之间设平衡管,平衡管管径不宜小于总供回水管管径;
2 按区域分别设置二级泵或多级泵时,应按服务区域的平面布置、系统的压力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设备的位置;
3 二级泵或多级泵均应采用变速泵。
9.9.7 直接供冷(热)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可部分空调区或全部空调区设置换热器间接供冷(热)。二次侧空调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变流量系统设计;
2 各区域水温要求不一致或管路压力损失相差较大时,宜分区域设置热交换器。
9.9.8 冷源侧定流量运行、负荷侧变流量运行时,空调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台冷水机组和冷水泵之间通过共用集水管连接时,每台冷水机组进水或出水管道上宜设置电动或气动两通阀,并宜与冷水机组和水泵连锁。
2 空调末端装置应设置温控两通阀;
3 供、回水总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及旁通调节阀或平衡管,旁通调节阀的设计流量宜取容量最大的单台冷水机组的额定流量。
9.9.9 冷源侧、负荷侧均变流量运行时,空调水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9.8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允许水流量变化范围大、适应冷水流量快速变化,且具有出水温度精确控制功能的冷水机组;
2 冷源侧循环泵应采用变速泵;
3 在供、回水总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及旁通调节阀,旁通调节阀的设计流量应取各台冷水机组允许最小流量中的最大值;
4 采用多台冷水机组时,应选择在设计流量下蒸发器水压降相同或接近的冷水机组。
9.9.10 冷热水循环泵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冷水循环泵的流量及扬程、台数、允许使用温度满足冬季设计工况及部分负荷工况的使用要求外,两管制空气调节水系统应分别设置冷水和热水循环泵。
2 冷源侧冷水循环泵的台数和流量宜与冷水机组的台数和流量相对应;
3 冷热水泵台数应按系统设计流量和调节方式确定,每个分区不宜少于2台;
4 严寒及寒冷地区,每个分区运行的热水泵少于3台时,应设1台备用泵。
9.9.11 空气调节水系统布置和选择管径时,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超过15%时,应设置调节装置。
9.9.12 空气调节水系统的设计补水量(小时流量)可按系统水容量的1%计算。
9.9.13 空气调节水系统的补水点宜设置在循环水泵的吸入口处。当补水压力低于补水点压力时,应设置补水泵。空气调节补水泵的选择和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补水泵的扬程应保证补水压力比系统静止时补水点的压力高30kPa~50kPa;
2 小时流量宜为补水量的5倍~10倍;
3 补水泵不宜少于2台。
9.9.14 当设置补水泵时,空气调节水系统应设补水调节水箱;水箱的调节容积应按水源的供水能力、水处理设备的间断运行时间及补水泵稳定运行等因素确定。
9.9.15 闭式空气调节水系统的定压和膨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压点宜设在循环水泵的吸入口处,定压点最低压力应使系统最高点压力高于大气压力5kPa以上;
2 宜采用高位膨胀水箱定压;
3 膨胀管上不宜设置阀门。设置阀门时,应采用有明显开关标志的阀门;
4 系统的膨胀水量应能够回收。
9.9.16 当给水硬度不符合相应标准时,空气调节热水系统的补水宜进行水处理,并应符合设备对水质的要求。
9.9.17 空调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空调热水管道利用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
2 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8.18条对热水供暖管道的规定。
9.9.18 空气调节水系统应设置排气和泄水装置。
9.9.19 冷水机组或换热器、循环水泵、补水泵等设备的入口管道上,应根据需要设置过滤器或除污器。
9.9.20 空气处理设备冷凝水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空气调节设备的冷凝水盘位于机组的正压段时,冷凝水盘的出水口宜设置水封;位于负压段时,应设置水封,水封高度应大于冷凝水盘处正压或负压值。
2 冷凝水盘的泄水支管沿水流方向坡度不宜小于0.01,冷凝水水平干管不宜过长,其坡度不应小于0.003,且不应有积水部位。
3 冷凝水水平干管始端应设置扫除口。
4 冷凝水管道宜采用排水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当冷凝水管表面可能产生二次冷凝水且对使用房间可能造成影响时,管道应采取防凝露措施。
5 冷凝水排入污水系统时,应采取空气隔断措施,冷凝水管不得与室内密闭雨水系统直接连接。
6 冷凝水管管径应按冷凝水的流量和管道坡度确定。
9.10 空气调节冷却水系统
9.10.1 除使用地表水外,冷却水应循环使用。冬季或过渡季有供冷需求时,宜将冷却塔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设备使用。有供热需求且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冷凝热应回收利用。
9.10.2 冷水机组和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冷却水水温除机组有特别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水机组的冷却水进口温度不宜高于33℃。
2 冷却水系统宜对冷却水的供水温度采取调节措施。冷却水进口最低温度应按冷水机组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不宜低于15.5℃;
2)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不宜低于24℃。
3 冷却水进出口温差应按冷水机组的要求确定,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宜取5℃,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宜为5℃~7℃。
9.10.3 冷却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水泵的台数和流量应与集中设置的冷水机组相对应;
2 分散设置的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或小型户式冷水机组等可合用冷却水泵;
3 冷却水泵的扬程应包括冷却水系统阻力、布水点至冷却塔集水盘或中间水箱最低水位处的高差、冷却塔进水口要求的压力。
9.10.4 冷却塔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条件下,冷却塔的出口水温、进出口水温差和循环水量应满足冷水机组的要求;
2 对进口水压有要求的冷却塔的台数,应与冷却水泵台数相对应;
3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在0℃以下的地区,冬季运行的冷却塔应采取防冻措施。冬季不运行的冷却塔及其室外管道应能泄空;
4 冷却塔设置位置应通风良好,应远离高温或有害气体,并应避免飘逸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 冷却塔的噪声标准和噪声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相关要求;
6 冷却塔材质应符合防火要求;
7 对于双工况制冷机组,应分别复核两种工况下的冷却塔热工性能;
8 冷却塔宜选用风量可调型。
9.10.5 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及相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措施:
1 应设置水质控制装置。
2 水泵或冷水机组的入口管道上应设置过滤器或除污器。
3 当开式冷却塔不能满足制冷设备的水质要求时,宜采用闭式冷却塔或设置中间换热器。
4 采用管壳式冷凝器的冷水机组宜设置在线清洗装置。
9.10.6 多台冷水机组和冷却水泵之间通过共用集管连接时,每台冷水机组入口或出口管道上宜设电动或气动阀,并宜与对应运行的冷水机组和冷却水泵连锁。
9.10.7 多台冷却水泵和冷却塔之间通过共用集管连接时,应使各台冷却塔并联环路的压力损失大致相同,在冷却塔之间宜设平衡管或各台冷却塔底部设置公用连通水槽。
9.10.8 多台冷却水泵和冷却塔之间通过共用集管连接时,进水口有水压要求的冷却塔应在每台冷却塔进水管上设置电动阀,并应与对应的冷却水泵连锁。
9.10.9 开式系统冷却水补水量应按系统的蒸发损失、飘逸损失、排污泄漏损失之和计算。不设置集水箱的系统应在冷却塔底盘处补水,设置集水箱的系统应在集水箱处补水。
9.10.10 间歇运行的开式冷却水系统,冷却塔底盘或集水箱的有效存水容积应大于湿润冷却塔填料等部件所需水量,以及停泵时靠重力流入的管道等的水容量。
9.10.11 当设置冷却水集水箱且确需设置在室内时,集水箱宜设置在冷却塔的下一层,且冷却塔布水器与集水箱设计水位之间的高差不应超过8m。
9.11 制冷和供热机房
9.11.1 制冷或供热机房宜设置在空气调节负荷的中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宜设置控制值班室、维修间以及卫生间。
2 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地下层机房应设置机械通风,必要时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3 机房应预留安装洞及运输通道。
4 机房应设电话及事故照明装置,照度不宜小于100lx,测量仪表集中处应设局部照明。
5 机房内的地面和设备机座应采用易于清洗的面层;机房内应设置给水与排水设施,并应满足水系统冲洗、排污要求。
6 机房内设置集中供暖时,室内温度不宜低于16℃。当制冷机房冬季不使用时,应设值班供暖。
7 控制室或值班室等有人员停留的场所宜设空气调节。
9.11.2 机房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m,与配电柜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 机组与机组或其他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m;
3 应留有不小于蒸发器、冷凝器或低温发生器长度的维修距离;
4 机组与其上方管道、烟道或电缆桥架的净距不应小于1m;
5 机房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
9.11.3 氨制冷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单独设置制冷机房,且与其他建筑的距离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 严禁采用明火供暖及电散热器供暖;
3 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2次/h,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4 氨冷水机组排氨口排气管的出口应高于周围5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屋脊5m;
5 应设置紧急泄氨装置,当发生事故时应将机组氨液排入应急泄氨装置。
9.11.4 直燃吸收式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单独设置机房;
2 机房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疏散口贴邻设置;
3 机房单层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
4 机房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面积不应小于机房占地面积的10%;泄压口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安全出口;
5 机房不应设置吊顶;
6 应合理布置烟道;
7 机房通风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9.11.1条第2款的要求,且送风系统风量宜可调节;
8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规定。
10 矿井空气调节
10.1 井筒保温
10.1.1 供暖室外计算干球温度等于或低于—4℃地区的进风竖井、等于或低于—5℃地区的进风斜井,以及等于或低于—6℃地区的进风平硐,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井筒保温设施:
1 井筒壁有淋帮水时;
2 根据当地或气候类似地区的矿山生产实践证明不采取空气预热会使井口、巷道路面或水管结冰影响安全生产时;
3 不采取空气预热会使开采面环境温度过低时。
10.1.2 计算井筒保温耗热量时,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提升井、斜井进风时,应采用历年极端最低温度的平均值;
2 从平硐或专用进风井进风时,应采用历年极端最低气温平均值与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二者的平均值。
10.1.3 井下通风量应由采矿专业提供,并应确定通风量对应的空气计算参数。
10.1.4 井筒保温空气加热可采用空气-蒸汽、空气-热水、空气-烟气等表面式热交换方式或天然气直燃式空气直接加热方式。当采用空气-烟气表面式热交换方式或天然气直燃式空气直接加热方式时,应监测热风出口处的一氧化碳浓度。
10.1.5 空气加热器前或后宜设置风机。当利用矿井通风机提供热风流通动力时,可不另设风机,但空气加热器的风流阻力不宜大于50Pa。
10.1.6 风机和空气加热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流风机宜布置在空气加热器前,离心风机宜布置在空气加热器后;
2 采用轴流风机时,风机与电机宜直联传动。
10.1.7 通过空气加热器后的热风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风送往竖井时温度宜为60℃~70℃;
2 热风送往斜井、平硐时温度宜为40℃~50℃;
3 热风送往井口房时,送风机压入式温度宜为20℃~30℃,矿井风机吸入式温度宜为10℃~20℃。
10.1.8 有风机方式的热风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井的热风口,宜设置在井口地面下2m~3m处;
2 斜井、平硐的热风口,宜设置在距井口3m~4m处,并宜设置在人行道侧,热风口底缘宜靠近井筒底板。
10.1.9 通过表面式空气加热器的空气质量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离心风机时,宜为6kg/(m2·s)~10kg/(m2·s);
2 采用轴流风机时,宜为4kg/(m2·s)~8kg/(m2·s);
3 利用矿井通风机提供动力时,宜为2kg/(m2·s)~4kg/(m2·s)。
10.1.10 表面式空气加热器采用热水作为热媒时,供水温度宜为90℃~130℃;采用蒸汽作为热媒时,进加热器的蒸汽压力宜为0.2MPa~0.3MPa。
10.1.11 选用表面式空气加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绕片式空气加热器散热面积附加系数应取1.15~1.25;
2 串片式空气加热器散热面积附加系数应取1.25~1.35。
10.1.12 井筒保温用热水或蒸汽型空气加热器应设防冻设施,防冻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8.5.9条的规定。
10.1.13 远离主工业场地、供暖负荷较小或缺水地区、供水困难的井下送风系统,可采用燃煤型热风炉供暖。采用燃煤型热风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风炉机房距进风井口不得小于20m;
2 热风炉应选用矿用型定型产品,不宜少于2台,当其中一台出现故障时,其余热风炉应能满足井筒保温的需要;
3 靠近热风炉的热风道内,应设一氧化碳检测装置;
4 热风道应采取保温、防结露、防火措施;
5 热风炉燃料、灰渣的贮存及运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相关规定执行。
10.2 深热矿井空气调节
10.2.1 深、热矿井采掘作业地点干球温度较高,且采用加大通风量及其他非机械制冷降温措施不能使作业面温度降至小于或等于28℃时,应设置空调制冷设施。
10.2.2 矿井制冷及空气调节方式应根据矿井条件、采矿作业制度、室外气象条件、生产规模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2.3 采掘工作面或机电设备硐室送风参数应由离开工作面的空气参数,并根据空气在井下得热、得湿的状态变化过程,按式(10.2.3)计算。离开工作面的空气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的有关规定:
式中:Q——采掘工作面或机电设备硐室的冷负荷(kW);
G——采掘工作面或机电设备硐室的风量(kg/s);
i1——进入采掘工作面或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焓值(kJ/kg);
i2——离开采掘工作面或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焓值(kJ/kg)。
10.2.4 制冷设备制冷量应为井下作业面及机电设备硐室等得热量形成的冷负荷、新风冷负荷、风机水泵温升引起的冷负荷以及输配损失的总和。新风状态点应按当地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参数确定。
10.2.5 地面集中制备冷冻水或冷却水送入井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冻水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5℃。
2 冷却水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0℃。
3 应设置高压水减压装置。高低压换热器或高低压转换器前的供回水管应按工业压力管道GC1级设计及施工安装。
4 井筒内的水管管径不宜大于DN500,有足够的安装空间且确保安全时可放大管径,管内水流速不宜大于2.5m/s。单独钻孔敷设水管时,水管管径可不受限制。
10.2.6 开采面在3000m以下时,宜采用地面制冰的供冷方式。
10.2.7 地面制冰时,冰片或颗粒冰宜采用自溜方式输送至井下,输冰系统应采取防冲击和防堵措施。
10.2.8 采用氨压缩制冷时,氨制冷机房距井口的位置不应小于200m,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0.2.9 产生冷凝热的设备设在井下时,应设在回风巷道附近,所需风量应小于巷道排风量。
10.2.10 采区作业用水需要用冷冻水时,宜采用梯级用冷方式。
10.2.11 空气处理机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冷冻水制备冷风时,空气处理设备宜采用喷水室或表面冷却器;
2 设在井下的表面式空气冷却器,翅片间距应大于4.2mm;
3 采用直接膨胀式空气冷却器时,不得采用氨作为制冷剂。
10.2.12 井下爆炸危险区域使用的空调制冷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11 监测与控制
11.1 一般规定
11.1.1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监测与控制的功能宜包括参数检测、参数与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连锁、自动保护与报警、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等。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监测与控制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与标准、系统类型、设备运行时间以及生产工艺要求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1.1.2 当生产工艺需要对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进行监测与控制时,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以及节能要求。
11.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宜设集中监控系统:
1 系统规模大,供暖通风空调设备台数多时;
2 系统各部分相距较远且相关联,并存在工况转换和运行调节时;
3 采用集中监控系统可合理利用能量实现节能运行时;
4 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方能防止事故、保证设备和系统运行安全可靠时。
11.1.4 集中监控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 应满足工艺要求的时间间隔与测量精度连续记录、显示各系统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系统存储介质或数据库应保存连续两年以上的运行参数记录。
2 可计算和定期统计系统的能量消耗、各台受控设备连续和累计运行时间。
3 可改变各控制器的设定值,并可对设置为“远程”状态的设备直接进行启动、停止和调节。
4 可根据预定的时间表,或依据节能控制程序,自动进行系统或设备的启停。
5 应设置操作者权限、访问控制等安全机制。
6 应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功能,并宜设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
7 可与制冷机、锅炉等自带控制装置的设备通过通信接口进行数据交互。
8 设置可与其他弱电系统通信的数据接口。
11.1.5 不具备采用集中监控系统的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采用就地的自动控制系统:
1 工艺或使用条件有一定要求时;
2 可防止事故保证安全时;
3 采用就地的自动控制系统可实现节能运行时。
11.1.6 就地系统宜具备下列功能:
1 可按满足工艺要求的时间间隔和精度对需要测量的参数进行检测;
2 可对代表性参数的数值进行显示;
3 可根据设定值自动调节相关装置动作;
4 可进行手动、自动工作模式切换;
5 可根据预定的时间表或依据节能控制程序,自动进行系统或设备的启停;
6 应设置操作者权限、访问控制等安全机制;
7 应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报警,并宜设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
8 设置可与其他弱电系统通信的接口。
11.1.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设置联动、连锁等安全保护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时,联动、连锁等安全保护状态宜在集中监控系统的人机界面上显示;
2 采用就地自动控制系统时,联动、连锁等安全保护状态宜在就地自控系统的人机界面上显示;
3 未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时,应采取专门联动、连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11.1.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应在便于观察的地点设置就地显示仪表。
11.1.9 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控制的动力设备,应设就地手动控制装置,并应通过就地/远程转换开关实现就地与远程控制的转换,就地/远程转换开关的状态宜在集中监控系统的人机界面上显示。
11.1.10 控制器宜安装在被控系统或设备附近;当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时,应设置控制室;当就地控制系统环节及仪表较多时,宜设置控制室。
11.1.11 冬季存在冻结可能的新风机组、空调机组、冷却塔等,在设有防冻设施时,应设防冻保护控制。11.1.12 防火与排烟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兼作防排烟用的通风空气调节设备应受消防系统的控制,并应在火灾时能切换到消防控制状态;风管上的防火阀宜设置位置信号反馈。
11.2 传感器和执行器
11.2.1 传感器、执行器应根据环境条件选择防尘型、防潮型、耐腐蚀型、防爆型等,并应根据使用环境状况规定传感器、执行器的维护点检周期。
11.2.2 传感器敏感元件的测量精度与二次仪表的转换精度应相互匹配,经过传感、转换和传输过程后的测量精度和测量范围应满足工艺要求的控制和测量精度的要求;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能反映被测参数的整体情况。
11.2.3 温度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传感器测量范围应为测点温度范围的1.2倍~1.5倍。
2 壁挂式空气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反映被测房间空气状态的位置;风道内温度传感器应保证插入深度,不得在探测头与风道外侧形成热桥,插入式水管温度传感器,应保证测头插入深度在水流的主流区范围内。
3 机器露点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挡水板后有代表性的位置,应避免辐射热、振动、水滴及二次回风的影响。
11.2.4 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反映被测房间或风管内空气状态的位置,安装位置附近不应有热源及湿源。
11.2.5 压力(压差)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压差)传感器的工作压力(压差)应大于该点可能出现的最大压力(压差)的1.5倍,量程应为该点压力(压差)正常变化范围的1.2倍~1.3倍;
2 同一对压力(压差)传感器宜处于同一标高。
11.2.6 流量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流量传感器量程应为系统最大工作流量的1.2倍~1.3倍;
2 流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前、后应有合理的直管段长度;
3 应选用具有瞬态值输出的流量传感器;
4 宜选用水流阻力低的产品。
11.2.7 仅用于控制开关操作时,宜选择温度开关、压力开关、风流开关、水流开关、压差开关、水位开关等以开关量形式输出的传感器,不宜使用连续量输出的传感器。
11.2.8 自动调节阀的选择应与被控对象的特性相适合,应使系统具有好的控制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两通阀,宜采用等百分比特性。
2 水三通阀,宜采用抛物线特性或线性特性。
3 蒸汽两通阀,当压力损失比大于或等于0.6时,宜采用线性特性;当压力损失比小于0.6时,宜采用等百分比特性。压力损失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Pv——压力损失比(阀权度);
△pmin——调节阀全开时的压力损失(Pa);
△p——调节阀所在串联支路的总压力损失(Pa)。
4 调节阀的口径应根据使用对象要求的流通能力,通过计算选择确定。
11.2.9 蒸汽两通阀应采用单座阀,三通分流阀不应用作三通混合阀,三通混合阀不宜用作三通分流阀使用。
11.2.10 当仅需要开关形式进行设备或系统水路的切换时,应采用通断阀,不应采用调节阀。当使用通断阀达不到温度或湿度调节要求时,应采用调节阀,调节阀的特性应符合本规范第11.2.8
条的要求。
11.2.11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传感器及执行器,应采用本质安全型。
11.3 供暖系统
11.3.1 供暖系统宜监测下列参数,技术可行时应根据监测数据调节供暖量:
1 活动区干球温度;
2 热力入口处热媒温度、压力及过滤器前、后压差;
3 热风供暖系统空气加热器进风温度、出风温度,空气过滤器前、后压差。
11.3.2 供暖热计量及供暖调节应符合本规范第5.9节的规定。
11.4 通风系统
11.4.1 生产工艺有要求且技术可行时,通风系统宜监测下列参数:
1 工作区有毒物质的浓度;
2 工作区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浓度。
11.4.2 排除有毒或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以及甲、乙类工业建筑的全面排风系统,宜与污染物浓度报警装置连锁,并应在工作地点设置通风机启停状态显示。
11.5 除尘与净化系统
11.5.1 除尘系统监测应包括下列参数或状态:
1 除尘设备运行状态,必要时与相关工艺设备连锁启停;
2 过滤式除尘装置进、出口压差;
3 脉冲喷吹除尘器清灰用气体压力;
4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输灰系统故障时应报警;
5 高温烟气进入袋式除尘器前需降温时,宜监测烟气温度并控制降温设施;
6 环保要求监测的重点废气排放口各项参数。
11.5.2 有害气体净化系统监测应包括下列参数或状态:
1 有毒物质排放浓度,并应超限报警;
2 净化系统需控制的温度、压力、液位、酸碱度等工艺参数;
3 净化设备运行状态,必要时与相关工艺设备连锁启停;
4 环保要求监测的重点废气排放口各项参数。
11.6 空气调节系统
11.6.1 空气调节系统宜监测与控制下列参数:
1 室内外空气的参数;
2 喷水室用的水泵出口压力;
3 空气冷却器出口的冷水温度;
4 加热器进、出口的热媒温度和压力;
5 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并应超限报警;
6 风机、水泵、转轮热交换器、加湿器等设备启停状态。
11.6.2 全年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其自动控制系统宜按多工况运行方式设计,应具有供冷和供热模式切换功能。
11.6.3 当受调节对象纯滞后、时间常数及热湿扰量变化的影响,采用单回路调节不能满足调节参数要求时,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串级调节。
11.6.4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温度控制应采用调节送风温度以及送风量的方式;
2 采用调节送风温度的方式时,送风温度设定值的修改周期应远大于盘管水路控制阀、电加热器等执行机构的动作周期;
3 采用调节送风量的方式时,风机应变频调速,并宜采用系统静压或风量作为控制参数;
4 需要控制室内湿度时,应按室内湿度要求和热湿负荷情况进行控制,并应采取避免与温度控制相互影响的措施;
5 过渡期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方式运行。
11.6.5 新风机组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送风温度应根据新风负担室内负荷确定,并应在水系统设调节阀;
2 当新风系统需要加湿时,加湿量应满足室内湿度要求;
3 对于湿热地区的全新风系统,水路阀宜采用模拟量调节阀。
11.6.6 风机盘管水路控制阀宜为常闭式通断阀,控制阀开启与关闭应分别与风机启动与停止连锁。
11.6.7 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置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
11.7 冷热源及其水系统
11.7.1 空气调节冷、热源及其水系统应监测与控制下列参数:
1 冷水机组蒸发器进、出口水温、压力;
2 冷水机组冷凝器进、出口水温、压力;
3 热交换器一、二次侧进、出口温度、压力,
4 分集水器温度、压力(或压差),集水器各支管温度;
5 水泵进、出口压力;
6 水过滤器前、后压差;
7 冷水机组、水阀、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备的启停状态。
11.7.2 蓄冷、蓄热系统应检测与监控下列参数:
1 蓄热水槽的进、出口水温;
2 冰槽进、出口溶液温度;
3 蓄冰量;
4 蓄水罐的液位;
5 蓄水罐内的水温;
6 调节阀的阀位;
7 流量计量;
8 冷热量计量。
11.7.3 当冷水机组采用自动方式运行时,各相关设备与冷水机组应进行电气连锁。
11.7.4 当具有多台冷水机组时,宜根据冷负荷大小及冷水机组能耗随负荷率的变化特性确定冷水机组最优的运行组合。冷水机组的启停频率应满足机组安全运行的要求。
11.7.5 冰蓄冷系统的冷冻水侧换热器应设防冻保护控制。
11.7.6 冷源侧定流量运行时,空调水系统总供、回水管之间的旁通调节阀应采用压差控制;冷源侧变流量运行时,空调水系统总供、回水管之间的旁通调节阀可采用流量、温差或压差控制。
11.7.7 水泵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源侧定流量运行时,冷水泵、冷却水泵运行台数应与冷水机组相对应;
2 变流量运行的水系统,水泵运行宜采用流量控制方式;水泵变速宜根据系统压差变化控制。
11.7.8 冷水机组冬季或过渡季运行时,冷水机组的冷却水入口温度应通过调整冷却塔风机转速或关停冷却塔风机,调节冷却塔供、回水总管间设置的旁通调节阀控制。
11.7.9 集中监控系统宜对冷水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与控制。
12 消声与隔振
12.1 一般规定
12.1.1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消声与隔振设计计算,应根据工艺和使用的要求、噪声和振动的大小、频率特性、传播方式及噪声和振动允许标准等确定。
12.1.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噪声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噪声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室外声环境质量标准以及噪声控制标准的规定。
12.1.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振动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振动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室外环境振动控制标准的规定。
12.1.4 设置风系统管道时,消声处理后的风管不宜穿过高噪声的房间;噪声高的风管不宜穿过噪声控制严的房间,当确需穿过时,应采取隔声处理。
12.1.5 有消声要求的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消声装置后的风管内的空气流速宜按表12.1.5选用。通风机与消声装置之间的风管,其空气流速可采用8m/s~10m/s。
表12.1.5 风管内的空气流速(m/s)
12.1.6 通风、空气调节与制冷机房等的位置不宜靠近声环境以及控制振动要求较高的房间;当确需靠近时,应采取隔声和隔振措施。
12.1.7 暴露在室外的设备,当其噪声达不到环境噪声标准要求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12.1.8 进、排风口宜采取消声措施。
12.2 消声与隔声
12.2.1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应依据产品的实测数值。
12.2.2 气流通过直风管、弯头、三通、变径管、阀门和送、回风口等部件产生的再生噪声声功率级与噪声自然衰减量,应分别按各倍频带中心频率计算确定。对于直风管,当风速小于5m/s时,可不计算气流再生噪声;风速大于8m/s时,可不计算噪声自然衰减量。
12.2.3 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设备或采取其他消声措施。系统所需的消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
12.2.4 选择消声设备时,应根据系统所需要的消声量、噪声源频率特性和消声设备的声学性能及空气动力特性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2.2.5 消声设备应布置在靠近机房且气流稳定的管段上。消声设备与机房隔墙间的风管应采取隔声措施。
12.2.6 管道穿过机房围护结构时,管道与围护结构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具有防火隔声能力的弹性材料填充密实。
12.3 隔 振
12.3.1 当通风、空气调节、制冷装置以及水泵等设备的振动靠自然衰减不能达标时,应设置隔振器或采取其他隔振措施。
12.3.2 对本身不带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当其转速小于或等于1500r/min时,宜选用弹簧隔振器;转速大于1500r/min时,可选用橡胶等弹性材料的隔振垫块或橡胶隔振器。
12.3.3 选择弹簧隔振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的运转频率与弹簧隔振器垂直方向的固有频率之比应大于或等于2.5,宜为4~5;
2 弹簧隔振器承受的荷载不应超过运行工作荷载;
3 当共振振幅较大时,宜与阻尼大的材料联合使用;
4 弹簧隔振器与基础之间宜设置弹性隔振垫。
12.3.4 橡胶隔振器应避免太阳直接辐射或与油类接触。选择橡胶隔振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计入环境温度对隔振器压缩变形量的影响;
2 计算压缩变形量宜按生产厂家提供的极限压缩量的1/3~1/2采用;
3 设备的运转频率与橡胶隔振器垂直方向的固有频率之比应大于或等于2.5,宜为4~5;
4 橡胶隔振器承受的荷载不应超过运行工作荷载;
5 橡胶隔振器与基础之间应设置弹性隔振垫。
12.3.5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加大隔振台座质量及尺寸:
1 设备重心偏高时;
2 设备重心偏离中心较大,且不易调整时;
3 不符合严格隔振要求时。
12.3.6 冷(热)水机组、空气调节机组、通风机以及水泵等设备的进口、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水泵出口设止回阀时,宜选用具有消除水锤功能的止回阀。
12.3.7 受设备振动影响的管道应采用弹性支、吊架。
12.3.8 设置在楼板上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当设备振动影响范围内有防振要求严格的房间存在,且又不能通过调整相对位置而降低影响时,宜采用浮筑双隔振台座。
13 绝热与防腐
13.1 绝 热
13.1.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及附件应进行保温:
1 设备与管道的外表面温度高于50℃时(不包括室内供暖管道);
2 热介质必须保持一定状态或参数时;
3 不保温时热损耗量大,且不经济时;
4 安装或敷设在有冻结危险场所时;
5 不保温时散发的热量会对厂房温、湿度参数产生不利影响时。
13.1.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及附件应进行保冷:
1 冷介质低于常温,需要减少设备与管道的冷损失时;
2 冷介质低于常温,需要防止设备与管道表面凝露时;
3 需要减少冷介质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升或汽化时;
4 不保冷时散发的冷量会对厂房温、湿度参数产生不利影响时。
13.1.3 设备与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冷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冷凝水。
2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冷桥”、“热桥”的措施。
3 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气层和保护层;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
4 室外架空管道绝热层外应设保护层,保护层宜采用金属、玻璃钢或铝箔玻璃钢薄板。
13.1.4 设备和管道的绝热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有关规定;
2 设备与管道的绝热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 保温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正常操作时的介质最高温度;
4 保冷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应低于正常操作时介质的最低温度;
5 保温材料应选择导热率小、密度小、造价低、易于施工的材料和制品;
6 保冷材料应选择导热率小、吸湿率低、吸水率小、密度小、耐低温性能好、易于施工、综合经济效益高的材料和制品;
7 用于冰蓄冷系统的保冷材料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第6款的要求外,应采用闭孔型材料和便于异形部位保冷施工的材料。
13.1.5 设备和管道的保冷及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冷或冷热共用时,应按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凝露保冷层厚度分别计算,并应取大值;
2 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厚度应按经济厚度计算确定,必要时也可按允许表面热损失法或允许介质温降法计算确定;
3 凝结水管保冷厚度应按防止表面结露的计算方法确定。
13.2 防 腐
13.2.1 设备、管道及其配套的部件、配件的材料应根据所接触介质的性质、浓度、温度及使用环境等条件,结合材料的耐腐蚀特性、使用部位的重要性、经济性及安全性等因素确定。
13.2.2 除有色金属制品、不锈钢管、不锈钢板、镀锌钢管、镀锌钢板、非金属制品和铝板保护层外,金属设备与管道的外表面应采用涂漆防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层类别应根据被涂物所处的大气腐蚀环境以及被涂物表面材质选择;
2 涂层的底漆与面漆应正确配套使用;
3 涂层施工方法宜根据被涂物施工条件选用,同时应保证涂层的安全可靠性。
13.2.3 外有绝热层的设备及管道应涂底漆。埋地管道应进行涂料防腐,防腐等级应根据土壤腐蚀性等级确定。
13.2.4 涂漆前设备及管道外表面的处理应符合涂层产品的相应要求,当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规定。
13.2.5 用于与奥氏体不锈钢表面接触的绝热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中有关氯离子含量的规定。
四、一套非常全面的弱电机房搬迁实施方案,共计11章!
星标。优质文章,极速送达!
前言
大家好,我是薛哥。最近VIP会员群的读者咨询机房搬迁方案,机房搬迁实施方案,今天分享一套非常全面的机房搬迁方案,共计11章,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大家可以看看!
此套完整PPT方案资料,VIP会员有需求的可以直接私信我,下载!
非会员也可以进入我的知识星球进行下载,点击扫码进入就可以了。
想要下载弱电精品资料的,可以扫码加入!
终将渡过成长的海
01
正文
1. 机房搬迁概述1.1 项目概述
XXXXXX供电公司目前有信息和通信两个机房,是全XX的电力调度、实时监控、XX公司与乡镇变电所和XX公司与XX公司通信的核心,由于老办公大楼已无法满足目前的办公需求,根据目前以及今后的公司发展需求按照要求重新规划建设新的办公场所。同时根据XXXX供电公司要求需要将现有的机房搬迁到新大楼。
其中,该公司机房是全XX的信息网络中心、应用系统运行中心、数据存储备份中心、信息应用服务中心、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运行维护保障中心。随着某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不断深化,某业务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很多关键应用系统的可用性要求是7X24小时不间断运行,但由于受硬件设施的限制,此次机房搬迁不能采用在线搬迁,但会尽可能考虑到关键应用的可用性,最大程度减少系统停机时间。
1.2 原机房现状1.2.1 设备分布情况
XXXX供电公司现有信息机房和通信机房,其中信息机房为老办公大楼4楼,通信机房位于老办公大楼7楼。
1.2.2 供电系统情况
原机房采用市电UPS双供电,每个机柜分别有一路市电和UPS电源为 IT 设备供电,制冷设备直接使用市电供电。
1.2.3 制冷系统情况
由于目标机房采用全新的制冷设备,故原机房空调不必搬迁。
1.2.4 硬件设备及应用系统情况
原机房设备概况如下:
信息机房设备
名称
型号
U数
外网交换机
H3C S5800
2U
内网核心交换机
H3C S7503
10U
广域网交换机-1
H3C S7502
4U
广域网交换机-2
H3C S7502
4U
财务远光服务器
DELL 2950
2U
浪潮
浪潮
2U
创一流资料服务器
DELL 4400
8U
浪潮
浪潮
2U
海康卫视
海康卫视
2U
备用服务器
2U
两票服务器
1U
HP 388G7
HP 388G7
2U
MIS (A)
MIS (A)
4U
MIS (B)
MIS (B)
4U
DELL R720
DELL R720
2U
KVM
KVM
1U
生产MIS服务器
HP DL580G5
4U
MIS WEB 服务器
HP DL360G5
1U
MIS 主服务器
HP DL580G5
4U
视频服务器
DELL R710
2U
V6服务器
DELL R900
4U
POS机服务器
DELL R410
1U
V6数据库
DELL R900
4U
海康卫视
海康卫视
2U
调度通信自动化机房
实时业务
HUAWEI 2700
1U
非实时业务
HUAWEI 2700
1U
地XX一体化网络设备
HUAWEI NE40
OPPN 3000前置A
IBM 720
OPPN 3000前置B
IBM 720
电能量服务器A
HUAWEI RH228HV2
电能量服务器B
HUAWEI RH228HV2
gdes 1
MOXA CN2610
1U
KVM
通道板 1
gdes 2
MOXA CN2610
1U
通道板 2
gdes 4
H3C
1U
gdes 3
H3C
1U
gdsw 2
H3C
1U
gdsw 1
H3C
1U
中兴 ZXMPS330
H3C S7502E
农电网络传输上架
农电网络传输下架
H3C S1050T
ZXSM-10
GK-G10光端机-1
GK-G10光端机-2
农电网络协议转换器
H3C S3100
H3C S3100
H3C S3100 V2
H3C S3100
H3C S5500
H3C S3100
3COM 4400SE
H3C S3100
H3C S3600V2
光钎收发器
前置交换机A
调度主服务器A
调度主服务器B
调度WEB服务器
调度前置机A
调度前置机B
TP-LINK TLSG1024T
TP-LINK TLSG1024T
调度录音服务器A
HUAWEI IAD132E(T)4
HUAWEI IAD132E(T)3
HUAWEI IAD132E(T)2
HUAWEI IAD132E(T)1
环境控制服务器
华为6506R网管
调度录音服务器B
KVM
MOXN NPORT 5610 1
MOXN NPORT 5610 2
MOXN NPORT 5610 3
MOXN NPORT 5610 4
通道板 1
通道板 2
通道板 3
TP-LINK TL-SF1024S 1
TP-LINK TL-SF1024S 2
网闸
HUAWEI U1980
H3C S3100
H3C S5800
1.2.5 网络环境现状
XXXX供电公司目前有信息机房和通信机房,其中信息机房包括内外网和广域网核心设备,其中广域网为三层模式,核心交换设备为H3C S7500系列交换机。信息机房的服务器直连核心交换机。通信机房包含电网的调度、电能量采集、自动化等系统,设备有PCM、HDS、网络等设备。
1.3 搬迁后目标机房规划
目标信息中心按照 B级机房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主机房面积120平方米,可容纳约32多个服务器及设备机柜,整个主机房按信息中心三层体系架构划分为3个区域:分别是信息机房、通信机房和操作室。
机房综合布线采用两层结构(设备柜 +列头柜),所有设备机柜的网络配线经列头柜汇聚到网络区的总配线区。光纤猎头柜到每个分机柜12芯多模光纤。
1.3.1 新机房基础环境
机房电气基础情况
信息机房和通信机房采用两路不同回路的市电供电,并通过两台 20KVA UPS 电源与原机房两台20KW(电池供电时间不小于 3小时)UPS 电源组成 1+1 冗余结构进行供电。
机房配电回路由总配电柜分配至各列机柜的电源列头柜,再有电源列头柜分辐射式敷设到设备机柜。配电回路均采用双路冗余方式。设备机柜内配置带有指示灯及防雷功能的 PDU。每机柜配备两个PDU,分别供电。
综合布线基础情况
机房综合布线要求采用多模千兆光缆+六类铜缆系统,布线采用分布式布线方式。机房内综合布线线缆均采用上走线方式。综合布线系统满足 KVM 系统、环境与设备 监控系统等其他智能化系统设备对联网的要求。设备机柜根据所在功能分区不同设置有多模千兆光缆及六类非屏蔽铜缆。各列设备机 柜的线缆先汇聚到该列网络列头柜,再通过交换设备汇聚至机房网络区设备机柜。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为构成机房的各个子系统,包括动力系统、环境 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网络系统。实时监视各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工作参数,发 现部件故障或参数异常,即时采取多媒体动画、语音、电话、短消息、邮件等多种报警方 式,记录历史数据和报警事件,提供智能专家诊断建议。应与现有某局信息中心运维管理 系统对接, 实现监控系统的报警事件能够实时纳入运维平台进行统一处理,运行状态能够通过运维平台进行统一展现。
本系统对机房内的供配电系统、UPS 电源、精密空调、新风机、安防系统、环境、漏 水、消防、避雷器等系统实行监测。
精密空调
在信息机房和通信机房分别布置一台20KW精密空调和一台辅助柜式空调。
1.3.2 目标机房网络环境
XXXX供电公司新机房采用分区、扁平化组网设计。机房设计未千兆网络,其他核心交换机或接入层交换机采用千兆传输。
1.4 搬迁路线1.4.1 楼外搬迁路线
由原XXXX供电公司大楼机房将所有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从正门口运输至新办公大楼大楼,整个路程约4公里,道路平坦。如下图:
1.4.2 楼内搬迁线路
信息机房设备下架完成打包后,从4楼信息中心机房走电楼梯以人工方式运输到楼下装车,到综合办大楼后再以人工方式搬运到8楼机房预订位置安装。通信设备下架打包完成后从7楼通信机房走电楼梯以人工方式运输到楼下装车,到综合办大楼后再以人工方式搬运到8楼机房预订位置安装。
2. 搬迁要求及规范2.1 应用系统搬迁要求
1、各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各应用系统终端应不需要修改任何配置(包括 IP 地 址)。
2、对于本次搬迁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在用户不能提供的情况下,我公司负责提供相应的设备、软件,软件应为正版软件,且在搬迁结束及后期驻场服务期内能正常使用。
3、搬迁前做好设备软件、配置及数据备份工作。搬迁前将现有应用系统进行数据备份,避免由于设备搬迁过程中故障导致数据受损;对于使用内置磁盘的系统,增加备份份数,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网络设备方面,搬迁前应完成对搬迁设备IOS及配置文件的备份。
4、搬迁后做好测试验证工作,以保证应用系统在搬迁后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应用系统搬迁指标要求描述如下:
1、网络中断时间控制在24小时钟内 ;
2. 业务系统分为核心业务系统和非核心业务系统,核心业务系统停机时间控制在12小时内,非核心业务系统停机时间控制在 24 小时内;
4.相关数据库系统情况(停机 24小时内);
2.2 设备搬迁要求
搬迁后需要确保硬件的完整性,保证硬件表面无刮花、无损伤现象,保证搬迁后硬件 通电测试运行正常,保证软件的完整性,正常恢复信息系统硬件环境正常运行,在甲方指定人员配合下恢复信息系统上线正常运行。
2.3 工期要求
整个搬迁工期要求控制在7个工作日以内(含节假日) 。
2.4 设备搬迁规范2.4.1 标记的规范
设备:型号十用途缩写十设备序列号
简称:型号十字母(以便其他地方引用)
线缆:设备简称+EIA 位置十槽位十名称
部件:设备简称+EIA 位置十槽位十名称
介质:型号+用途缩写十设备序列号+存储内容标题
纸箱:设备简称十本箱号/总箱号
2.4.2 设备拆卸和包装规范
1、所有设备的拆卸均有相当经验的工程师拆卸,其他人不得拆卸
2、所有设备的拆卸均用专有的工具拆卸
3、各种设备的配套主辅设备要成套拆卸,各种连接线装入塑料贷。
4、要按《标记的规范》对设备进行标记。
5、备份并打印系统参数、设备配置,
6、按正常步骤进行关机
7、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8、拔出连接到插座上的电源
9、拔出设备和外部联接的线缆,同时再次检查并确认线缆上是否已按《标记的规范》 做了标记,是否完好和正确,否则要按《标记的规范》对线缆进行标记。
10、建议将重要设备的 CPU 板、内存板、硬盘拆卸下来,单独包装,再集中装箱运输。对每一个拆卸的部件要按《标记的规范》对部件进行标记。
11、将需要拆卸的接插件、电路板卡及其他需分离的部件按规范拆卸下来,并将预先 制定好的标签准确,牢靠地贴在适当位置。对每一个拆卸的部件要按《标记的规范》对部件进行标记。
12、将设备的门锁和启动控制的钥匙取下,并做好标记。
13、将设备的门扣锁住。
14、网络设备的包装对其各种接口加以特别保护,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15、归放原则:将属于此台设备的线缆和部件独立地放在一个或几个纸箱中,并给这 几个纸箱外部按《标记的规范》进行标记。
2.4.3 设备安装规范
1、各种设备的配套主辅设备要尽可能成套再安装
2、将涉及此台设备的所有包装箱全部集中在预定安装的位置附件。根据总箱号保证 包装箱未有短缺。
3、逐层拆开包装材料,集中堆放整齐。
4、主机及外设的重新安装
1)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2)将设备摆放到预先设定的位置。
3)将设备的 CPU 板、内存板、硬盘等,按规范和标记安装到位。
4)将设备和外部联接的线缆,按规范和标记安装到位。
5)将拆卸的接插件、电路板卡及其他分离的部件,按规范和标记安装到位。
6)将设备的电源连接到的插座。
7)将设备的门锁和启动控制的钥匙插上
8)按正常步骤进行开机
9)开机正常后,按规定的步骤进行机器硬件自检。
10)机器自检正常后,进行系统自检。
11)系统自检正常后,查看系统参数和设备配置是否和保留的备份一样。
12)若在自检过程中发生错误,立刻转到故障诊断流程,按规范进行排故。
2.4.4 包装和搬运规范
1、各种设备的配套主辅设备要成套搬运,各种连接线和相关的辅件要集中在一个工作流程中完成,以免遗漏。
2、对于包装完的包装物,要按《标记的规范》进行标记。
3、对于有轮脚的设备,应在移动前查看并将轮脚锁扣松开,以免锁住产生磨擦震动。
4、设备进行包装前,应对内外进行适当清洁保养工作,若时间充裕,尽可能的除去 设备上面的灰尘。
5、对于重要设备可用外部表面保护束缚薄膜在内、外包装缠绕三圈。
6、事项先确定在最小震动情况下的移动、搬起、抬高、放下,落地的每一步骤的方 案。并进行实际模拟操作。
7、运输时,所有的设备要求立着放。
8、可前期搬运的设备和物品尽量在前期搬运。
9、设备的运输和搬运应该找比较大型的有IT精密设备运输经验的运输公司承担,包装也要与运输公司协商,运输公司要有明确的责任和工作内容。运输使用车况良好的封闭式货车,技术人员随车押运。新旧机房,运输车辆三点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车速限制在60KM以内安全范围。
10、设备到达新大楼的机房后,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并做记录。
2.5 集成指标
我公司将充分考虑甲方应用及设备要求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多样性,达到以下集成指 标。
(1)我公司负责搬迁范围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设备间系统集成,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管理维护,并保证应用系统能顺利上线、稳定运行,形成完整的集中系统可 用生产环境。
(2)我公司提供详细的系统建设方案,主要包括资源划分、系统配置、搬迁方案、实施方案、各类意外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系统切换演练方案等内容。同时协助完善容灾备份系统规划工作。
(3)我公司负责完成对系统软硬件资源的优化整合。提供详细的优化整合和安装配 置方案,重点内容:根据系统特点和设备的整体情况,提出系统优化和配置方案;详细说明系统实施步骤和要点;制定整个系统优化实施方案,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对整个系统的维护管理、性能配置以及优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列出详细的建议实施步骤和要点。
(4)我公司必须积极主动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合作,包括与其他系统集成商、应用系统开发商、咨询监理商等单位的合作,并服从用户方的协调。
2.6 开工条件2.6.1 机房装修及内部布线已经完成
XXXX供电公司综合大楼新机房的装修和强弱电布线由相应项目由第三方集成商负责。其负责完成如下内容的施工及测试工作:
1)机房电气系统已完成(含智能照明系统)
2)机房智能化系统已完成
机房综合布线系统 机房综合布线系统已经完成,机柜布线相关的理线器、配线架、线缆、RJ45 模块准备就绪。
Ø 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1. UPS 系统
2. 空调系统
3. 风机系统
4. 环境监控系统
Ø 机房安全防范系统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 入侵报警系统
3. 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
Ø 机房防雷与接地系统已完成
Ø 配电系统要求
1. 终端用电
市电到位后接入市电输入配电柜,自配电柜至 UPS 系统、设备终端供电达到设备使用 需求;每路供电能够承载设备用电量;
2. 电缆需求
普通设备供电电缆保证连线已经安装至PDU位置,并测试正常;
2.6.2 目标机房网络环境已经满足搬迁要求
目标机房网络环境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才能实施设备搬迁。
■原信息中心与目标信息中心的LAN网络已经打通。
■目标数据中心的局域网已经构建并调试完成,数据区和应用区预先购买接入层交换机并接入网络。
■目标机房机柜部署就绪。
2.6.3 满足《机房场地规范要求》
搬迁开始条件还需要满足本方案设备物理搬迁规范的《机房场地规范要求》。
3. 搬迁总体规划3.1 搬迁的原则
本次机房搬迁涉及到供电公司核心关键业务部分,其影响的范围包括目前供电公司几乎全部的业务信息系统,因此在搬迁过程中,怎样保证整个过程的安全可靠,对相关业务的影响降低到最小,持续的时间最短是搬迁中重点考虑的问题。下列原则是这次搬迁过程中应当注意和把握的:
Ø 安全性
在搬迁过程中,要保证网络的安全,尤其是在网络进行设备的起停过程中,在进行相 关操作时,一定要注意保持网络的安全性能。
Ø 连续性
由于XXXX供电公司业务系统是一个包含广大内、外部用户的信息服务系统,在搬迁过程中要尽量保持网络的稳定运转,尤其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要保证业务能够正常运行。因此搬迁的准备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实际的搬迁工作建议在晚上进行,而且对搬迁工作要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留足足够的应急故障处理时间和系统恢复时间。
Ø 组织性
整个搬迁工作必须在同一的部署和安排中有条不紊的进行,各个部门要协调配合,统 一安排、统一部署。注意避免对业务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危害,保证在遇到意外或紧急突发状况时可以有条理地回退和恢复系统功能。
Ø 严密性
搬迁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仔细审查相关条件的准备情况,落实到细小的部分,对各个配置和信息传递都要做到准确无误,对机房条件、线路状况等要进行预先检查、核实,保证在新的环境下可以顺利实施。
3.2 搬迁项目目标
本方案是以尽量不影响XXXX供电公司的日常工作或将影响降低到最低为前提的情况下制定的,在目标时间内完成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的拆卸、搬迁、安装及测试。保证重要的应用系统、设备停机时间规定范围内,尽量缩小其它系统的停机时间,减少因此带来的不便和损失。并且在开机以后,继续跟踪系统的运行情况,随时处理系统运行的异常情况。确保各个系统设备正常有序的运行。
1、现状梳理:对现有的应用系统的现状进行详细系统整理,梳理清楚信息中心的设备状况、设备和应用之间的对应关系、数据库和应用系统之间的关系、设备的连接关系、应用状况、应用系统的架构、应用系统之间关联关系、应用服务要求等基础信息,形成当前IT系统的详细勘察报告,为本次搬迁策略制定以及后期系统的维护提供重要基础信息。
2、制定搬迁策略:通过前期对各设备配置情况的整理,对应用关联进行分析、业务的影响进行分析,制定安全有效的整体的搬迁策略,减少业务影响,减少业务中断次数与时间,将重要应用服务与设备的中断时间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规避搬迁的风险。
3、搬迁方案与实施:制定充分细致的搬迁方案,进行充分详细的准备工作,根据搬迁策略,将业务系统和各项设备顺利搬迁至目标机房,确保搬迁成功。
4、项目的控制:对搬迁项目进行整体控制,并进行相应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保证项目按时、顺利的完成。
3.3 搬迁总体思路
信息中心机房搬迁工程涉及的系统较多,各系统的功能结构及互联较复杂,为减少搬迁给用户业务带来的不良影响,我公司将采用下面的思路来实施信息中心的搬迁工作:
Ø 收集整理系统配置信息和资料,做好备份
在机房搬迁之前,对原有系统及其功能结构、配置状况、技术资料进行详细调研和收集,做好配置文件、资料的本分,降低搬迁过程中的风险,方便在必要时对系统进行恢复。
Ø 确保业务具有连续性
由于受硬件设备限制, 无法采用业务系统在线搬迁, 为了尽可能的缩短业务中断时间, 且不能因为搬迁工作给用户业务造成长期或重大影响,故搬迁过程中的任何工作都必须考 虑对业务系统的影响,尽量保证业务系统连续服务的特性。
Ø 搬迁过程分步实施
因为整个系统功能结构比较复杂,建议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完成整个系统的搬迁工作,作到有计划、有条理、准确、高效,尽量减少或避免搬迁过程中的风险。
Ø 应急回退机制
由于在机房搬迁过程中,很可能出现一些意向不到的现象和状况,在作机房搬迁方案的时候,每一步都制定详细的应急回退方法,确保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作必要的回退工作,使业务系统保持连续服务特性。
3.4 搬迁规划
1、实施流程
设备端口标记表流程主要根据搬迁前的需要制定,主要详细了解当前系统设备情况,系统运行情况。针对所了解情况制定详细搬迁方案以及应急方案。
2、专业工程师了解用户现在机房的现状以及搬迁后的具体要求。充分考虑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定制详细可行性的迁移实施计划,将机房迁移工作对用户的影响降至最小。
3、编制搬迁前及搬迁后的物理布置表、连接表、线缆号表。可根据用户情况分为多个系统进行分类。
4、为保证搬迁工作顺利、有序、安全的进行将制定详细的搬迁流程,进行细致的分工,具体工作安排到人,责任到人。
5、搬迁工作中的每项工作原则最少安排 3 人,以保证工作的准确性。
4. 搬迁实施方案
生产系统搬迁具有时间短、系统结构复杂、测试时间长、设备繁多昂贵、人员多、层次复杂等特点。本项目搬迁,时间非常紧,且设备间的稳定性也是一个考验。因此,必须协调好各单位人员的关系,齐心协力才可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程。
4.1供电系统搬迁方案
根据原机房以及新机房的情况,目标信息中心主机房已经采用两路不同回路的市电及 两组 20KVAUPS 电源组成 1+1 冗余结构进行供电。鉴于目标机房已经具备可靠的供电系统,原机房 UPS 设备将直接进行搬迁。
1、搬迁条件
电池间坚固完毕。
电池间装修完成。
电池间强电电缆铺设到位。
搬迁小组各人员到位,并详细了解注意事项。
2、搬迁安排
设备搬迁工作安排在节假日进行,持续时间 1~2 天。
设备拆除前应关闭 UPS 主机,UPS的关闭开启应由UPS厂家技术人员进行。
对于电池架的搬迁,应一个电池架一个电池架的搬迁。
遇到有明显老化的电池(鼓出或者漏液)时,应即时通知甲方,及时更换。
电池搬迁完毕后,UPS 开机,检测是否正常。
3、搬迁步骤
(1)关机顺序
关机顺序如下:先逐个关闭负载(确认所有负载均已切断),再将 UPS 面板关机,使UPS处于旁路工作而充电器继续对电池组充电。如果需要UPS输出,将UPS完全关闭,则再将输入市电断开即可。
(2)设备搬运
设备搬运顺序如下:可以拆除所有连接线后,可以将 UPS 主机移到指定位置;考虑到电池组的重量太重,可以将电池组拆开,打开盖板,断开连接线,移出电池搬运至指定 位置;搬运前作好标识,电池组有正负之分,防止安装时连接错误出现问题。
(3)开机步骤
由于一般负载在启动瞬间存在冲击电流,而UPS内部功率元件都有一定的安全工作区范围,尽管我们在选用器件时都留有一定的余量,但是过大的冲击电流还是会缩短元器件的使用寿命,甚至造成元器件损坏。因此 ,在使用时应尽量减小冲击电流带来的损害。一般 UPS 在旁路工作时, 抗冲击能力较强,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在开机时采用以下 方式进行:先送市电给 UPS,使其处于旁路工作,再逐个打开负载,先开冲击电流较大的负 载,再开冲击电流较小的负载,然后 UPS 面板开机,使其处于逆变工作状态。开机时千万不 能将所有负载同时开启,也不可带载开机。
4、线路连接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电池连接时电压极性要正确;
(2)电池与主机之间的连线先不要连接,等 UPS 市电输入产生充电电压后再连接。即 UPS 先上市电再接电池。
4.2网络设备搬迁方案4.2.1 网络结构
XXXX供电公司的网络结构主要由和公司内外网和与市公司相连接的广域网组成。其中与市公司相连接的广域网,承担所有的数据交换任务。现在XX公司的核心网络设备为核核心交换H3CS7503,核心交换 S7503提供了XXXX供电公司局域网和机房服务器的数据交换任务。同时该机房内还包括到各个乡镇的网络。局域网包含了域网用户和服务器、存储、视频及其他相关 网络设备。机房进行搬迁,新机房网络需要先行进行架设,由于特殊性,要求的服务级别较高。所以在考虑搬迁方案的时候要考虑到一下方面:
稳定:尽量减少搬迁中网络的中断。网络中断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高质量:优质的网络优化,保障搬迁后的网络优于搬迁前的方案。
快速:提前准备,保证工期。
安全:服务稳定性和持续性的保证,将中断时间减到最短。
网络拓扑图如下:
4.2.2 网络特点
XXXX供电公司信息和通信中心承载了下面全XX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交换,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较多,对网络的健壮程度要求较高。并且由于和各个变电站和营业厅相连接,通信传输设备较多。在搬迁过程中需要和网络运营商进行沟通,确保 所有业务的安全转移。连接机房服务器的网络较简单,所有的服务器和存储处于同一VLAN,这就简化了搬迁后入网的程序和速度,对保障服务的连续性有极大帮助。在本次搬迁中,将重点保证网络的连通性,合理保障服务器。由于机房设备较多,在搬迁后网络设备搬迁后对网络设备进行连接,对配置进行备份和设备以及设备端口标签化,对设 备的IP地址、配置的改动全部以文档方式记录,对机房所有的跳线和网络拓扑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在机房所有设备和局域网搬迁完成和网络切割完成后,在老机房S7503停止使用后,实现网络的平滑过渡,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服务的连续性。
4.2.3 方案概述
在搬迁前期,对所有的网络设备进行统计,对配置和主要连接的端口进行备份和标 示,在搬迁后可以快速的组建网络,确保传输的进行。本次搬迁主要信息系统网络的连接正常,尽量缩短中断时间,根据此次搬迁的特点,设计了以下方案。在前期准备完成后,对核心网络前期不进行搬迁,租用新办公地点到旧办公地点的 光纤(客户已经租赁) ,在新办公地点配置一台新交换,充当前期的核心交换设备,和原办公地点的核心交换进行连接,当机房服务器和存储过去后,能直接与XX链接。并且不影响网络和其他各变电站、营业厅的连接。在机房设备搬迁前,先搬迁一台S7503,做到和现有设备相同的配置,在到网络的线路切割完成后,直接停止原办公地点S7503的运行,先搬迁的核心交换S7502直接上线运行,这样就大大缩短了网络的中断时间。新机房搬迁过程设备和数据较多,涉及面广,不可能一次性将设备全部迁移,将采取机房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先行搬迁,在设备搬迁前,现将新机房和原机房核心交换 S7503进行相连,连接成局域网,所有的三层数据交换全部依赖于老机房的 S7503,新原机房之间的连接通过租用的光纤线路进行连接,将光纤分别和新机房的交换机和老机房的S7503进行连接,新机房交换机配置和老机房核心一样的 VLAN,当作新机房的核心交换所有数据通过此台交换机和老机房核心交换进行数据的传输。其他的交换机通过 TRUNK 模式连接到此交换机。在搬迁之前首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交换机位置和 IP 地址的准备。在网络正常运行后,对办公网络设备进行搬迁。
第一阶段:对新机房的设备摆放位置进行查看,确定新机房核心交换和接入交换机的位置,对光纤线路和机柜间跳线布设进行规划
第二阶段:光纤从原机房到新机房的架设,用于打通新旧机房通讯链路;
第三阶段:利用一台 S7503备机安装在新机房,作为新机房临时核心交换机,通过光 纤与原机房 S7503 进行连接,原机房 S7503 对端口进行 TRUNK 配置,目标机房新交换进行 端口配置,划分服务器和存储需要的 VLAN,对线路的通信情况进行测试。
第四阶段:安装多台接入交换机备机至新机房,并与新机房 S7503 备机互通,用于先 搬过来的 PC 服务器等连接;
第五阶段:在新机房架设一台S7503备机,配置和旧机房的设备配置相同,并配置与新机房 S7503互通;
第六阶段:设备搬运完毕后,停止原办公地点S7503的运行,新机房核心交换S7503直接与XX通讯。
第七阶段:将旧机房核心交换机运抵新机房,替换的交 机,恢复网络通讯。
第八阶段:在上述安装完成后,对网络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测试,对网络的连接稳定性和连续性进行测试,对线路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线路运营商进行沟通和调整。
按照上述搬迁计划,数据区搬迁完毕之后,为了保证第二天应用访问正常,需要在新旧机房之间建立网络通路。
需要预先由电信运营商预先进行网络通路的布设。租用传输设备,搬迁之前调通网络
4.3设备搬迁方案
迁移的准备工作是整个迁移工作的极其重要的部分,充分的做好本次迁移的准备工 作,是保证迁移工作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并可有效的减少迁移过程中的事故隐患,以下将对迁移前的准备工作做详细描述。
4.3.1 设备迁移前的准备工作
1、新机房内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对于机房环境的确认,包括:市电供电系统环境确认, 供电系统线路情况确认, 各种电压测量, 空调设备的正常运转情况。新场地的环境要达标, 电压 220V,零地电压小于 1V,温度在 22 摄氏度正负 2 摄氏度之内。电源插座符合小型机及存储及设备的要求。
2、根据新机房规划,检查新机房静电地板承重能力,各个机柜的摆放位置。按照事先量好机器的具体尺寸,小型机及存储设备安放在 505 至 508 机柜,机柜内设备按旧机房原来顺序摆放,力争最合理、最充分地利用机房的有效 空间。原机柜摆放如下:新机房 505 至 508 机柜设备摆放参照原机柜摆放,如下表:
信息机房设备
名称
型号
U数
A列-5
外网交换机
H3C S5800
2U
A列-4
内网核心交换机
H3C S7503
10U
A列-4
广域网交换机-1
H3C S7502
4U
广域网交换机-2
H3C S7502
4U
B列-4
财务远光服务器
DELL 2950
2U
浪潮
浪潮
2U
创一流资料服务器
DELL 4400
8U
浪潮
浪潮
2U
海康卫视
海康卫视
2U
B列-3
备用服务器
2U
两票服务器
1U
HP 388G7
HP 388G7
2U
MIS (A)
MIS (A)
4U
MIS (B)
MIS (B)
4U
DELL R720
DELL R720
2U
KVM
KVM
1U
B列-2
生产MIS服务器
HP DL580G5
4U
MIS WEB 服务器
HP DL360G5
1U
MIS 主服务器
HP DL580G5
4U
视频服务器
DELL R710
2U
V6服务器
DELL R900
4U
POS机服务器
DELL R410
1U
V6数据库
DELL R900
4U
海康卫视
海康卫视
2U
调度通信自动化机房
D列-5
实时业务
HUAWEI 2700
1U
非实时业务
HUAWEI 2700
1U
地XX一体化网络设备
HUAWEI NE40
OPPN 3000前置A
IBM 720
OPPN 3000前置B
IBM 720
电能量服务器A
HUAWEI RH228HV2
电能量服务器B
HUAWEI RH228HV2
D列-4
gdes 1
MOXA CN2610
1U
KVM
通道板 1
gdes 2
MOXA CN2610
1U
通道板 2
gdes 4
H3C
1U
gdes 3
H3C
1U
gdsw 2
H3C
1U
gdsw 1
H3C
1U
D列-3
中兴 ZXMPS330
H3C S7502E
农电网络传输上架
农电网络传输下架
H3C S1050T
ZXSM-10
GK-G10光端机-1
GK-G10光端机-2
C列-5
农电网络协议转换器
H3C S3100
H3C S3100
H3C S3100 V2
H3C S3100
H3C S5500
H3C S3100
3COM 4400SE
H3C S3100
H3C S3600V2
光钎收发器
前置交换机A
C列-4
调度主服务器A
调度主服务器B
调度WEB服务器
调度前置机A
调度前置机B
TP-LINK TLSG1024T
TP-LINK TLSG1024T
调度录音服务器A
HUAWEI IAD132E(T)4
HUAWEI IAD132E(T)3
HUAWEI IAD132E(T)2
HUAWEI IAD132E(T)1
环境控制服务器
华为6506R网管
调度录音服务器B
KVM
C列-3
MOXN NPORT 5610 1
MOXN NPORT 5610 2
MOXN NPORT 5610 3
MOXN NPORT 5610 4
通道板 1
通道板 2
通道板 3
TP-LINK TL-SF1024S 1
TP-LINK TL-SF1024S 2
网闸
C列-2
HUAWEI U1980
H3C S3100
H3C S5800
3、数据安全性确认,包括对现有各业务系统数据库进行逻辑备份,将导出的dmp文件统一保存至一台大容量PC SERVER上,在确保搬迁至目标机房的各数据库正确启动后,此PC SERVER方能断电搬迁。
4、网络环境确认
对新机房的外网要提前调试好,并对测试连通情况进行测试。内网布线调试工作提前做好,保证核心交换上架后各楼层内网能正常。并填写目的机房检查表:
项目
是/否
解决方法
备注
机房UPS功率是否符合要求
机房制冷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机房防尘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电源是否到
SDH
传输设备
PC Server
交换机路由器
切换器
机房宽带接入是否完成
所需 IP 地址是否到位
存储所用光纤是否到位
新机房的环境准备工作要提前做好,关键的电源、网络准备充分后,才能进行搬迁,否则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影响业务正常启用。按照计划,小型机及存储设备首先搬迁,历时 1 个工作日,拆卸、安装人员不少于 8 人,对此次搬迁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和相关配置,要做好搬迁前最新一次的配置备份并妥善保存,对搬迁过程中的配置变更要在搬迁过程中作好相应的记录。以便在搬迁到新 机房后配置、故障时的检查及意外情况下的系统恢复和回退参考能够准确无误。搬迁工程的实施方案和测试方案必须预先制定完备,并且通过相关各方的讨论论证, 其中的测试方案要保证在搬迁过程中基本能实现监测网络和业务是否能正常运行,在每完 成一步后, 都要作相应的连通性和业务运行正常性的测试, 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此外搬迁过程中的辅助工作也必须准备到位,比如运输工具、人员组织、辅助工具准 备等等都应提前准备齐全。
4.3.2 运输方案确定
1、运输公司的确定,在当地或就近聘请机房专业的搬家运输公司。运输人力在 8 人 以上,并由平推车等。
2、搬运线路的勘查。
3、木箱、海绵、防震垫、海绵、防静电袋、硬盘专用箱等准备。
4、阵列硬盘单独包装运输。
5、主机采用部分整体搬迁模式运输。
4.3.3 搬迁设备确认
在此过程中需和用户方确认迁移的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材料,并对需迁移的设备进行分类统计,形成文档,由用户方确认。
4.3.5 设备及接口标识
迁移工作比较繁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系统的再集成过程中,设备物理连接的恢 复将是系统再集成的首要保证,众多单位的业务系统与及数量繁多的设备容易引起现场的 混乱,模糊不清或者意义不明确的设备标识、标识的丢失等因素将影响系统恢复运行的时 间。
因此在迁移以前对所有的硬件设备做好编号和功能标示,对物理连接的接口和线缆做 好标识,对设备、接口、线缆做到一一对应,并将以上标识内容形成文档,为系统快速恢 复提供可靠的基础。
标识主要内容为:
设备:正式:型号十用途缩写十设备序列号
简称:型号十字母(以便其他地方引用)
线缆:设备简称+EIA 位置十槽位十名称
部件:设备简称+EIA 位置十槽位十名称
介质:型号+用途缩写十设备序列号+存储内容标题
纸箱:设备简称十本箱号/总箱号
设备的标识工作已经按现有机房设备摆放位置的格局做好的标识区分。在设备迁移到 指定位置后再次做好标识, 并整理成册为以后管理做好基础的依据。填写如下的标志表格:服务器:
项目
网络接口号
对应交换机接口号
磁盘阵列:
光线交换机端口
对应服务器端口
端口 1
端口 2
端口 3
端口 4
端口 5
端口6
端口7
端口8
端口9
端口10
端口11
端口12
网络设备:
项目
网络接口号
对应设备几口号
4.3.6 设备配置
1、拆卸安装工具
序号
工具名称
单位
数量
1
十字改锥
把
5
2
一字改锥
把
5
3
星形改锥
把
5
4
防静电手环
个
5
5
扳子
把
5
6
钳子
把
5
7
标签
个
若干
8
纸箱
个
若干
9
减震材料
套
若干
10
推车
辆
1
4.4设备搬迁步骤及注意事项
设备迁移是指从硬件设备及业务系统停运、拆卸下架、更换机柜、内外网分区域部署、 重新上架、系统开机运行的过程,此过程是迁移工作的重点之一,需做好详细的规划,保证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
4.4.1 系统停机步骤及注意事项
迁移前应关闭网络设备及服务器系统,具体步骤及内容如下:
(一)停机步骤
1、系统停运时间应和用户方协商决定进行设备第一次迁移;
2、对网络通信设备、服务器系统及存储备份系统停运前应事先由用户、应用系统维护单位沟通进行数据备份和停机;
3、确认设备配置及系统配置文件已做好记录和备份;
4、网络通信设备:配置备份,关闭系统,切断电源
5、存储系统停机:磁盘阵列关机,切断电源;光交换机关机,切断电源;
6、备份系统停机:备份服务器和磁带库关闭系统,切断电源;
(二)注意事项
1、设备停机时应按各设备使用单位,按不同业务系统进行有序停机;
2、设备切断电源前,应确认设备已经完全关闭,部分设备关机时间较长,应等其风 扇完全停转后切断电源;
3、确认业务系统软件停运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系统软件停运步骤进行操作;
4、停机顺序按照先停运业务系统,再停运数据库、存储系统、备份系统、网络系统 的原则进行;
5、系统停机时如发生软件或系统故障,应先排除再进行停机操作,不得野蛮停机, 确保操作系统和业务软件系统停运时无故障;
6、切断电源时应先关闭电源插座,再拔设备电源。
4.4.2 设备拆卸步骤及注意事项
待机房设备全部停运并切断电源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拆卸,设备拆卸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拆卸步骤
1、拆卸应本着“先外后内,先周边再主体”的原则;先拆卸设备周边连接附件及线 缆,再拆卸主机;
2、设备下架时应由上自下,对机柜内设备进行逐一拆除,并按照业务系统进行分类, 待新机柜安装好后设备再安装于指定地点。
(二)注意事项
1、拆除设备时确认周边设备已经全部断开连接,防止线缆下架时拖连;
2、拆卸设备时应注意对设备保护,对体积和重量较大的设备需提供托架;
3、设备拆卸时应按照要求佩戴静电保护设备,如:静电护腕等,确保拆卸时静电不 会对设备造成损害;
4、设备码放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的放置要求,杜绝将设备倒置、倾斜等随意堆放;
5、小型机、存储、核心交换机等设备体积大、重量较重,拆卸时应注意人员及设备 的保护,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6、设备拆卸时,应严格按照设备安装和拆卸指南进行,不得野蛮拆卸。
4.4.3 设备拆卸和包装
设备的拆卸与包装将按照甲方技术要求来执行,做到以下几点:
1、所有设备的拆卸均有相当经验的工程师拆卸,其他人不得拆卸
2、所有设备的拆卸均用专有的工具拆卸
3、各种设备的配套主辅设备要成套拆卸,各种连接线装入塑料贷。
4、要按《标记的规范》对设备进行标记。
5、备份并打印系统参数、设备配置,
6、按正常步骤进行关机
7、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8、拔出连接到插座上的电源
9、拔出设备和外部联接的线缆,同时再次检查并确认线缆上是否已按《标记的规范》 做了标记,是否完好和正确,否则要按《标记的规范》对线缆进行标记。
10、建议将重要设备的 CPU 板、内存板、硬盘拆卸下来,单独包装,再集中装箱运输。对每一个拆卸的部件要按《标记的规范》对部件进行标记。
11、将需要拆卸的接插件、电路板卡及其他需分离的部件按规范拆卸下来,并将预先 制定好的标签准确,牢靠地贴在适当位置。对每一个拆卸的部件要按《标记的规范》对部 件进行标记。
12、将设备的门锁和启动控制的钥匙取下,并做好标记。
13、将设备的门扣锁住。
14、网络设备的包装对其各种接口加以特别保护,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15、归放原则:将属于此台设备的线缆和部件独立地放在一个或几个纸箱中,并给这 几个纸箱外部按《标记的规范》进行标记。
4.4.4 包装和搬运
搬迁中设备的包装,以及途中的搬运将依照甲方技术要求中相关规范执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设备的配套主辅设备要成套搬运,各种连接线和相关的辅件要集中在一个工 作流程中完成,以免遗漏。
2、对于包装完的包装物,要按《标记的规范》进行标记。
3、对于有轮脚的设备,应在移动前查看并将轮脚锁扣松开,以免锁住产生磨擦震动。
4、设备进行包装前,应对内外进行适当清洁保养工作,若时间充裕,尽可能的除去设备上面的灰尘。
5、对于重要设备可用外部表面保护束缚薄膜在内、外包装缠绕三圈。
6、事项先确定在最小震动情况下的移动、搬起、抬高、放下,落地的每一步骤的方 案。并进行实际模拟操作。
7、运输时,所有的设备要求立着放。
8、可前期搬运的设备和物品尽量在前期搬运。
9、设备的运输和搬运应该找大型的有IT精密设备运输经验的运输公司承担,包装也要与运输公司协商,运输公司要有明确的责任和工作内容。运输使用车况良好的封闭式货 车,技术人员随车押运。新旧机房,运输车辆三点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车速限制在60KM 以内安全范围。
10、设备到达新大楼的机房后,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并做记录。包装包括(防静电袋,光纤接头保护器,标签纸);在拆除机器时由经验丰富的技术工程师完成,确保机器不振动,减少出错机率;运输过程中采用防震泡沫塑料垫底,两人 运输,减少振动 ;对于机器的硬盘我们采取单独运输的方式打包运输,确保数据不丢失;安装和连接工作有技术工程师完成,根据连接线上的标签连接;我们提供备机和备件防止 硬件损坏。
具体设备打包流程示例
n 包装材料使用说明
n 塑料缠绕膜防止静电和潮湿
n 发泡塑料防止机器震动,运输颠簸
n 纸板箱防止机器磨损和碰撞
n 打包机打包使机器在包装箱内更稳定
n 外标签提示运输说明
单件设备打包后效果
重要设备警示标签
并填写设备装箱清单:
4.4.5 设备搬运
1、楼外运输路线:
由信息和通信中心原机房将所有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从正门口运输至综合办公大楼8楼机房,整个路程约4公里,道路平坦。首选运输线路如下图蓝色线缆所示:
2、楼内运输路线:
设备下架完成打包后,从个机房大门以人工方式运输到楼下装车,到综合办公大楼后再以人工方式搬运到8楼新的主机房预订位置安装。到达目的地后需要填写设备运输交接清单:
序号
箱号
目的位置(安装点位)
外观是否完好
双方签名
4.4.6 机柜、桥架安装与设备迁移协调步骤
1、机柜安装 新机柜进场替换原有机柜的安装步骤:
1)拆除原有机柜内的设备,并将老机柜搬移出机房,将新机柜安装在设计好的位置。
2)在新机柜中按编号,分层次,按规划的安装各单位服务器。
3)新机柜按规划好的位置顺序替换老机柜,新机柜中设备摆放按同一网内同一区域 的设备在一起集中部署的原则进行。
4)对于外网网络机柜更换的步骤是:首先将外网的服务器设备迁移到新机柜,并继 续使用原有老线路,待新的布线系统完成后将接入交换机安装在网络列头柜中,再更换互 联网的网络机柜。
2、上走线桥架安装
在机柜、服务器重新部署就位后开始安装上走线桥架,当上走线桥架安装完毕,新布 线系统敷设完成后,再使用新的线路替换原有线路。保证各服务器设备在更换机柜时可以 在很短的时间内恢复工作。
4.4.7 安装步骤及注意事项
1、设备安装上架
(一)设备上架步骤
新机柜安装在指定位置;
1)检查设备接口及组件,确定无故障隐患后方可安装;
2)按同一种应用、同一网内、同一使用单位的设备进行集中布置,按照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及备份设备顺序对系统进行恢复安装;
3)按照支架/导轨、设备的顺序安装至机架上,使用安装螺丝固定牢固;
4)按照拓扑图对设备进行线缆的连接;
(二)注意事项
1)设备在安装时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佩戴防静电手环或在操作前采用洗手、握铁制器具等以释放操作人员身上静电荷,以免发生由于静电导致的故障。
2)设备安装时需严格按照设备安装步骤及注意事项进行,避免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
3)设备安装包括线缆及其他辅助设备的安装,安装线缆时,需对应设备接口和线缆接口,对应拓扑图,将设备线缆按图连接。
4.4.8 设备加电
在设备安装完成,线缆连接完成后,需对设备进行加电,设备加电前应确保设备电缆 等已经连接就位;设备加电前应对机房供电系统进行检测,确保供电系统正常。
4.4.9 设备运行检测
设备加电后,整个网络系统应已处于运行状态,此时需对网络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测。检测步骤如下:
(一)物理线路检测:
1、对物理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线路连接正常,接口无松动;
2、确保物理线路连接时按照网络拓扑结构连接。
(二)设备运行状态检测:
1、对网络系统进行检测,通过 PING、TRACERT 工具等,对网络路由及通畅情况做检测,确保网络路由通畅;
2、按照网络新拓扑结构,对相应的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等进行配置,以符合新网络的运行需求;
3、通过对应的网络管理软件或远程登录系统,检测系统运行状态,确定系统运行正常;
4、配合软件厂家及用户对业务软件运行状态做检测,确保业务系统运行正常。
4.5 设备搬迁流程
以上为系统迁移的流程图,各单位数据中心分系统均按该流程进行,做到系统迁移的 有序进行。
4.6停机时间估算
项目
大约中断时间
原因
网络
24小时
原机房核心与目标机房核心组成冗余环境
数据库
12-24小时
进行逻辑备份及设备搬迁
业务系统
12-24小时
受数据库停机时间影响
总体
72小时
4.7分工界面
为确保机房设备迁移的顺利完成,以及系统再集成的顺利实施,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工作内容和相关责任,以便于明确的工作界面、工作内容和相关责任。除此之外, 对各系统的维护人员也需做统一协调,在机房进行迁移的过程中伴随服务,为系统顺利上 线提供保障,根据这样一个要求,我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内容、以工作任务为基础进行了工程界面的划分。
4.7.1 工作内容
我公司的主要工作内容大致如下:
l 做好机房迁移前的准备工作
l 在用户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机房设备迁移
l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迁移后系统物理链路的链接
l 配合用户完成系统测试
l 向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l 配合用户完成整个系统的资料整理,建立 CMDB。
用户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l 配合实施方做好机房迁移前期准备工作;
l 确定迁移日期并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以及部门设备维护人员,配合做好停机时 期的数据保存工作;
l 配合实施方做好系统迁移前的硬件设备及业务系统的检测工作;
l 协调各业务系统厂家维护人员做好网络设备及业务系统数据保存工作;
l 协调各业务系统厂家维护人员在迁移实施期间到场,并配合实施方做好系统的再 集成工作;
l 协调各个部门及各系统维护人员,做好再集成后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检测工作;
l 联系电信、联通等相关广域网服务提供商的相关技术人员,特别是机房搬迁可能 要重新融纤的准备。有关系统维护负责人员联系方式,以便实施方能及时联系并 能完成应急保障任务;
4.7.2 分工界面
工作任务
实施方
XXXX供电公司信息中心
网络服务提供商
前期迁移准备工作
★
●
迁移前设备技术资料提供
★
迁移前机房重新布局确认
★
●
迁移前数据检测及备份
★
●
迁移日期确定
●
★
迁移前通知工作
●
★
设备停机
★
设备拆卸
★
设备搬运
★
设备上架
★
系统再集成
★
●
●
系统检测及恢复运行
★
●
●
系统配置管理建设
★
●
以上分工界面表列出了主要工作任务,★表示哪一方为主,●表示配合。
5.设备间弱电布线规划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本部分只对综合楼8楼机房布线系统进行了规划,具体的规划和建设需要由机房建设中标单位完成。
5.1 双绞线布线
机房内双绞线配线采用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及配线架,走线全部采用新机房金属桥架,强电、弱电单独走线,彼此不交叉,机房内弱电布线采用上走线方式。各列设备机柜的线缆先汇聚到该列网络列头柜, 再通过交换设备汇聚至机房网络区设备机柜。设备之间互联线缆通过桥架铺设;并保证线缆铺设的美观、整齐;
5.2 光纤布线
各种网络设备连接光纤线缆通过光配线间接入信息中心主机房的网络区, 网络区中各网络类型分别采用独立的网络机柜。数据区和网络区设备连接是光纤布线的两个汇集区,分别主要用于LAN 网络(SAN 网络也可以使用,需要在网络区跳线)和SAN 网络(LAN 网络也可以使用,需要在数据区跳线)连接。
网络区与主机房各分区设备采用光纤连接,并为 LAN 和 SAN 网络预留。数据区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与数据库服务器、服务器采用光纤直连,通过上走线桥架走线。利用集成商提供的光纤配线,通过简单的跳线,实现任何两个设备的光纤连接可能。
5.3 线缆布放的工艺
(1)线缆布放完成后,机房井道、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走线架、电缆沟内 无杂物。
(2)信号线布放要求
布放线缆的规格、路由、截面和位置应符合有关图纸要求,线缆排列必须整齐,外皮 无损伤。电缆转弯应均匀圆滑,弯弧外部应保持垂直或水平成直线,电缆转弯的最小曲率半径 应大于50毫米。布放在走线架上的线缆必须绑扎。绑扎后的线缆应互相紧密靠拢,外观平直整齐,线 扣间距均匀,松紧适度。绑带余下部分应剪断,余量长度不能超过 1厘米。布放在槽道内的线缆可不绑扎,但槽内线缆应顺直,不宜交叉。在线缆进出槽道部位 和线缆转弯处应绑扎或用塑料卡捆扎固定。线缆在机柜内布放时不能绷紧,应留有适当余量,绑扎力度适宜,布放顺直、整齐, 不应交叉缠绕。上走线的机房, 走线架上线缆较少时可将交、 直流电源线和信号线在同架上隔离布放;线缆较多的,要求将交、直流电源线和信号线分架走线。
6.风险控制与识别6.1 工程特点
根据技术要求,信息中心机房在线搬迁工作具备以下特点。
(1)实施时间紧迫。运行单位可接受的中断服务时间限定为业务系统运行休息时间, 如一个晚上或周末。因此搬迁的时间只能集中在夜间进行。
(2)实施质量要求高。运行单位要求搬迁后各类 IT 设备均正常工作, 搬迁前、 后期间, 应用系统须连续提供服务。
(3)实施组织难度大。因需拆除、拆分和重新组装,并建立所有设备及连接,对于大 中型机房和较复杂的应用系统,常常涉及运行、建设、场地、系统维护、搬运、机房装修 等各责任方,参加人员多,实施组织难度大。
6.2 风险类型
信息中心机房在线搬迁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管理风险。其表现为“没想到”“来不及” 、 ,组织管理不善,准备不充分,流程考 虑不细致,工序衔接不顺畅,时间分配不合理。一旦某一工作环节出现问题,会造成不能 按时完成预定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恢复生产运行的情况。
(2)技术风险。其表现为“启不来”“连不上” , ,原始建设资料残缺、IT 设备无法正确 组装、连接,搬迁后设备无法启动,更改服务器 IP 地址后无法建立逻辑/应用连接。
(3)实施风险。其表现为“差一个”“不小心” , ,工作细节考虑不够,准备不足,如工 具、插头、线缆不够,设备组装、连接不上,实施质量不高,IT 设备损坏;电气设施不合 格,严重时甚至可能烧坏设备,造成惨重损失。
6.3 风险分析
6.4 规避措施
通过定性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信息中心机房搬迁风险规避的关键是避免数据丢失和 设备损坏。
1)防止数据丢失的措施
搬迁实施前进行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的调研,进行系统和数据备份量化统计(各系统 和生产数据备份的数量,备份一次的时间);选择适合的备份日期和时间,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双份,并专人登记、安全保管;有客户提供了由一台PC服务器(1.5T 存储空间)的公共备份空间,用于网络和数据库保留额外的备份副本。对于网络系统的备份,除了由系统负责人保管一个副本外,公共备份空间保留一个副本,7X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系统至少拥有两个集群节点。
对于数据库,除了备份数据到虚拟带库外,另保存一份导出副本到公共存储空间(因 为存储空间的限制,只能保留一个工作包相关数据库的副本,工作包完毕后,数据清除)。
2)设备拆、装和运输过程的措施
设备的搬迁过程要有某局相关人员和我公司运维人员的全程监督,杜绝不符合搬迁规 范的事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或设备丢失或设备损坏,通过我公司的备件支持体系获取备 件或备机。我公司将聘用专业的设备搬运公司,做好设备包装的减震,运输时车速控制在每小时 60 公里以内;如遇天气问题,采用防护措施,并将运输车速控制在每小时 20 公里以内;选择好行车路线,尽量在夜间运输(路上车辆比较少);根据搬迁设备列表,由我公司负责提供主要应急备品备件;制定好各系统的应急预案,系统恢复人员到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照先移备机,备份机安装调试正常后再移生产机的原则进行 搬迁;做好搬迁拆、装工作培训和演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做各系统的备份恢复测试及 应用的启停测试;
3)目标机房停电风险的措施
在目标机房试运行时,建议进行UPS电池放电试验;在目标机房试运行时,若目标机房出现供电系统停电事故,UPS电池应该维持30分钟以上。最好有后备电源提供供电。
7.备件支持体系
我公司在本次搬迁工程准备阶段,我们将根据设备的统计情况在本地备件库事先准备充足的服务器、存储、网络等备机和配件。
7.1 服务目标
备件支持服务的唯一目标是保证系统7X24小时平稳、无故障、高效运行,它不仅仅是在系统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后进行救火式的紧急故障处理,而且系统运行维保服务应实现和达到以下目标:
主机系统的7X24高可用性
存储系统的7X24高可用性
网络系统的7X24高可用性
传输通信系统的 7X24高可用性
因此,为实现维保服务的目标,就需要维保服务商提供集成式的维保服务来保障。
我公司维保服务的具体目标是:
1、由我们的工程师提供系统整体的维保服务工作,帮助用户防患于未然。
2、尽可能帮助用户减少花费在主机维护上的时间和精力,让用户有更多的时间和精 力去创造附加价值。
3、当客户的系统出现故障时,用最短的时间排除故障,保障系统的顺畅运行,使客 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4、当客户遇到意料之外的问题时不会措手不及,不会感到力不从心,我们的技术服 务部们会给用户满意的解决措施。
5、将客户从日常繁锁的系统维护工作中解放出来,帮助用户提高其核心业务的竟争 能力。
7.2 服务指标
如果发生宕机故障,我公司相关岗位工程师在接到报修电话后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相应保障措施。
如果发生非宕机故障,我公司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 60 分钟内响应,并根据客户要求 到现场提供维护服务。如需更换部件,我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运输配件到达现场。
当客户对系统状态有疑问时,我公司工程师亦应到现场对系统进行诊断。小型机、存储设备、PC 服务器配件更换在24小时内完成。非紧急配件(设备正在提 供服务情况)在用户允许的条件下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
7.3 组织结构
我公司备件支持体系的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主管技术副总(客户关系管理)→技术部经理(人员调配管理)→技术总监(技术支持组织) →技术及备件支援中心、二线技术支持和原厂商专家平台→一线(运维)工程师
7.4 备件库
7.5 相应流程
根据在搬迁期间系统运行维护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按照紧急程度,将设备备件支持服 务的响应级别划分为如下 4 级。
四级:属于普通问题;
其具体现象为:系统技术功能、安装或配置咨询,或其他显然 不影响业务的预约服务。首先我方工程师通过电话对问题进行初步了解,并报告项目小组技术负责人。然后对 问题进行诊断。最后通过电话解答用户工程师的咨询问题,协助用户工程师进行安装或配 置,若问题无法通过电话解决,则与用户预约时间进行现场解决,或根据用户的需要进行 处理,故障处理完毕后,填写故障技术报告进行记录,以便日后双方归档。
三级:属于较严重问题;
其具体现象为:系统能继续运行且性能不受影响,但出现系 统报错或部分部件故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首先我方工程师通过电话对问题进行了解,获取报错或故障信息,并报告项目小组技 术负责人,同时对问题进行初步诊断分析。通过电话对指导用户工程师监控系统运行,保障正常生产。二线工程师携带可能损坏的相关部件立即赶至故障现场,确定故障原因,排 除故障,或更换相关部件。故障处理完毕后,填写故障技术报告进行记录,以便日后双方 归档。
二级:属于严重问题;
其具体现象为:部分部件失效、系统性能下降但不影响正常业 务运作。首先我方工程师通过电话对问题进行初步了解,获取相关信息,并报告技术总监和技 术副总。然后通过电话对指导用户工程师监控系统运行,保障正常生产,同时携带可能损 坏的相关部件立即赶至故障现场,确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或更换相关部件。最后与用 户工程师交流,对故障问题进行跟踪。故障处理完毕后,填写故障技术报告进行记录,双 方归档。
一级:属于紧急问题;
其具体现象为:系统故障导致业务停止、数据丢失。我方工程师接到呼叫, 立即赶往故障现场, 同时汇报技术总监与公司总经理室。同时, 技术总监与后备工程师根据接到的故障现象,携带可能损坏的部件也赶至故障现场。然后 我方工程师在故障现场进行问题诊断分析,进行故障排除,或更换有故障的配件,恢复故 障设备系统运行。最后协助恢复应用、协助恢复数据,以使业务系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 恢复运行。故障处理完毕后,编写故障处理汇报及预防措施并实施,填写故障技术报告进 行记录,双方归档。
8. 搬迁应急方案8.1 应急方案目的
系统搬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故障问题,我方会尽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 风险降低到最小的限度。我方会配合用户不断的预测风险, 加强风险分析, 尽量规避风险, 从而成功完成系统搬迁工程。
8.2 搬迁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系统搬迁可能出现的故障包括:硬件损坏、配件丢失、系统故障、数据丢失等,这些故障我们可以通过增加设备以及配件、备份配置文件、备份系统、备份数据等来解决。对由于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由于搬运或者交通意外出现导致设备损坏,本公司除联系专业搬迁公司,并安排专门人员对设备进行包装和搬运指导,并全程跟随协助搬运公司进行跟随搬运,监督运行过程,对容易损坏的硬盘灯部件全部拆卸后由本公司单独负责 运输,将设备运输风险降至最低。
网络运行过程中,各种专线链路的正常运行也是必须的,希望链路提供方可以随时跟 踪网络链路运行情况。为了降低设备变迁风险,设备搬迁一定按照步骤来进行,有备份设备的情况先将备份 设备在新机房安装,然后测试通过后再中断旧办公楼内的设备和服务;没有备份设备的情 况搬迁时间一定选择对业务影响最小的时间。
设备搬迁前各项备份设备以及配件一定要到位,而且厂家保修尽量也与厂家进行提前 沟通,保证备件更换的流程缩短。
搬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几个方面:
l 设备停机、开机过程中由于电流等因素对设备造成危害;
l 设备拆装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因素;
l 设备配置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配置问题以及对业务的影响;
l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硬、软件故障;
l 其他不可预料的因素及不可抗外力因素对搬迁过程的影响;
8.3 应急措施
如果在搬迁过程中遇到不能预料的意外情况和故障,影响到现有业务的正常进行,应 采取必要的回退措施,将系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及环境下。
主要措施包括:
u 在搬迁前记录系统的配置信息、功能结构,收集相关资料、文档作为故障排错、 系统恢复时的参考;
u 在搬迁前详细、准确的作好系统各接口、线路标记,确保系统连接正确;
u 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在搬迁前准备好相关设备、模块等的备件,防止硬软件故 障造成用户业务瘫痪;
u 搬迁至新机房前,应对新机房的各项参数进行详细核实、检查,确保新机房能够 满足系统和业务运行要求;
u 统一安排并部署搬迁参与实施的技术人员,明确各自的任务职能;
u 预先安排运输工具,确定实施时间、线路,确保搬迁过程快速、准确、高效、无 意外发生;
u 设备拆装安排现场实施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程师进行,保证系统的拆装、以及 恢复过程准确无误,确保设备及配件搬迁过程中安全可靠;
u 指定高级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专家现场统一指挥和调度搬迁工作的实施,并指导系 统恢复、调试、排错工作;
u 需要回退时,搬迁方技术负责人向用户提出申请,并由用户做出回退决定;
u 必要时根据保存的配置文件、技术资料、线路接口标记等备份信息,将系统恢复 到原有的物理或逻辑状态下,恢复用户业务;
u 回退完成后,确认应用系统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8.4 注意事项
1、特别注意人身安全:首先注意不要触电;其次由于机柜、机架等都是金属,有较锋利边缘,易划伤手;机器等都很重易砸伤脚,要特别注意。
2、搬迁前的准备工作一定要细致,对各个设备的布局和线缆的位置要了解清楚,并做详细的标注,包括出具结构拓扑图,位置示意图,设备和线缆的标记,系统重要数据的备份等等。
3、搬迁时,尽量避免剧烈的碰撞,要做到轻拿轻放,在装车时,各个设备和设备与车厢之间要放置泡沫塑料或纸板来减轻运输途中的碰撞。
4、搬迁前和搬迁后都要根据设备清单对设备进行清点,避免遗漏。
5、整个搬迁过程中,和各个应用系统和设备负责人、服务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6、UPS 的搬迁可能耗时较长,设备加电测试时可以先用市电进行。单位最好在新机房留用电工及时配合。
7、搬迁前通知网络运营商提供线路切割。
9. 搬迁验收方案9.1 验收目的
验收是项目从实施到维护的一个过渡阶段,验收通过之后实施的项目正式实施完成, 项目进入系统维护阶段。验收是项目建设过程的一个里程碑,说明项目建设完成了实施这 一过程,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为使机房搬迁项目建设按照要求进行,确保项目完成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正常运 行平稳,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9.2 验收前提条件
1、从多方的反馈和系统稳定性方面来看,整个系统的运行已经进入正轨,需求的响 应也已基本完成,并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组织验收;
2、每个模块需要相关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3、所有区域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4、各个分期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5、已通过系统测试评审;
6、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7、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8、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相关设备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 政策法规的要求;
9、经过建设方同意;
10、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9.3 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 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 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建议采用的验收方法是: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设备的拆卸、包装、运输、上架等是否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9.4 验收步骤
1、编写验收计划 由公司在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编写验收计划,提交建设方审定。
2、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
3、项目验收的实施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硬件设备、应用系统、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 收。
4、提交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完毕,对搬迁项目系统设计、设备和应用系统运行情况等做出全面的评价,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5、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 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全面细致地审核项目验收小组所提交的验收报告,给出最终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评审报告并存档。
9.5 验收程序
1、申请:初验合格后,承建方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 施和完成情况后向建设方提出验收申请。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建设方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专家、建设方和供应商项目组人员一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后提 交验收报告。
3、验收签字 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建设方签字,通过验收。
9.6 验收依据
具体依据如下:
1、本项目招、投标书的所有文件,尤其是项目要求部分;
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双方签字的变更需求;
3、确认的《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4、确认收到的终验提交文档资料情况。
9.8 验收结论
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机房建设标准、系统运 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 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 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
1、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 的;
(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 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
(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2、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 由建设方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
3、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则后可进行项目交接;如有需补充问题,则在补充问 题响应完成后进行项目交接。
(二) 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 则供应商需在一周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
(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则供应商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重 新申请验收。
10. 系统后期维护方案
机器搬迁重新建立系统,经测试完全正常使用,并维修替换完所有搬迁中的损坏部件后,主要人员需要在现场观察3天以上,项目负责人需要在系统稳定工作1周后撤离。
在系统搬迁稳定后的1个月内维护所有相关设备。维护服务内容和级别按照7*24小时金牌服务级别执行。提供驻场支持服务。
10.1 维护总则
为了确保甲方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稳定、可靠的运行,我公司保证以高素质的技术人 员、快捷的响应和充分的备件支持向甲方提供优质可靠的系统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系统硬件维护和软件维护服务;协助甲方进行系统管理、软硬件升级并提供相应的的系统培训与技术咨询。本方案所涉及的甲方硬件及软件系统除特别说明以外均以列在方案附件中双方所确 认的清单为准。
10.2 系统维护范围
我公司承担甲方机房系统范围包括:在维护期内所有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硬件设备的免费替换; 严格履行本甲方案所规定的响应时间内的上门服务或远程技术支持; 系统定期预防性软硬件检查维护;系统故障排除响应服务;协助甲方进行系统软硬件升级;协助甲方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
10.3 系统服务方式及内容
1、单独技术支持服务小组驻场服务
为了确保甲方的主机系统能在维护期内正常运行,乙方将针对甲方主机系统维护项目 成立维护小组,提供工程师驻场支持服务。在工作日(周六、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保证在 5×8 小时内提供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负责安排有效的维护工作。保证 7×24 小时电话维 护服务,在接到报修故障电话半小时内,相关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2、热线电话
乙方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在甲方发现系统故障或遇到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 时给予立即响应。
11. 搬迁工期保证措施
项目进度控制的目的是提前完成预定的工期。进度控制将有限的投资合理使用,在保 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程任务,以质量、效益为中心搞好工期控制。施工控制难 度最大,问题最多,必须使用正确的方法和对策,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
11.1 施工进度前期控制
工期预控制是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达到项目要求的工期目标。施工顺序要安排 合理、均衡有节奏才能实现计划工期。根据合同对工期的要求、设计计算出的工程量,根 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总体工程的要求、施工工程的顺序和特点制定出工程总进度计划。
根据工程施工的总进度计划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而制定月进度计划,制定设备的 采、供计划。施工现场的勘测,作好施工前的准备,为施工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作好施 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机具、材料、施工图纸等。
11.2 施工进度的中间控制
对施工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及时进行工程计量,掌握进度情况,按合同要求及时联系进行工程量的验收。对影响进度的诸因素建立相应的管理方法,进行动态控制和调整,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由于本工程许多系统同时施工,相互影响因素较多,现场作业条件和现场作业情况的变化及土建、装修现场条件的改变,相应的对施工进度作出及时调整。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有问题进行及时的协调;落实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支持,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采用高效的施工方法、施工新工艺、 新技术、缩短工艺间和工序间的间歇时间;对施工进度提前的、对应急工程及时的实行奖励,以及确保施工使用资金的及时到位;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面的进度,以确保工程符合进度的要求。每月要检查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当实际计划与进度计划发生差异时,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调整方案和措施,如进度计划、修改设计、材料、设备、资金到位计划 等,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所有文件都要编目建档) 。
11.3 施工进度的后期控制
进度的后期是控制进度的关键时期,当进度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改进工艺,实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增加人员,增加工作面,加强调度。工期要突破时,制定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调整施工计划,资金供应计划、设备材料等,组织新的协调。
11.4 多方沟通及协调
各方的沟通、协调、配合是讲求材料、设备、供应、人员、机具的科学调配。使互相 制约的工程变为步调一致,减少工时,节约成本,达到按需求时间完成工程的目的。多方 及时沟通;准时参加工程例会,发现问题主动积极与有关单位协作解决,不推卸责任,不 回避问题。及早发现,及时解决。以用户为主的合理安排施工。
最新精品资料介绍
最近发布了 2022年上半年(到6月30号)的公众号文章。 里面有方案,有图片,基本涵盖了智能化弱电行业的各个系统的文章,而且还送 17套 精品资料 ,每一篇都带着题目,方便大家查找相关内容。比如搜索视频监控方面的资料。此资料非常适合新人学习,尤其没有时间、又不知道怎么搜索资料的,全文件共计3500多个,建议弄一套,绝对有帮助!
文章中的PPT方案,全部赠送了,共计213个PPT,6套完整图纸,240个行业标准规范及施工图集,word的方案55个,施工组织设计20个,工程量清单20个,图纸及素材69个 ,VISIO图块及拓扑图45个,项目管理及施工方案,实用性excel表格38个,投标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等。
相关内容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
2022年上半年弱电资料汇总,大量更新,赠送3200多个智能化资料
薛哥总结:
如果您需要2021年的下半年文章,可以查看 以 下链接:
2021年下半年资料汇总,升级更新,赠送2600多个弱电资料
如果您需要2021年的上半年文章,可以查看 以 下链接:
2021年上半年资料汇总,大量更新,赠送2300多个弱电资料
弱电资料免费送,需要的点下面的链接
最新的免费弱电资料,附下载方式
弱电系统资料大全(免费送)
一些智能化弱电系统的视频教程(免费送)
赠送90个智能化弱电行业标准规范
好的文章分享出去,分享是一种美德,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弱电成长俱乐部(VIP群)6群正在招募会员, 已经有2500名精英加入我们,欢迎弱电工作者加入!现在入群可以获得精品资料,和2500人脉资源。
我们的宗旨就是分享知识,共享资源,合作共赢,共同成长!
具体详情点击下面的链接:
弱电成长俱乐部(VIP)6群成立,高端人脉圈子,期待您的加入!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ruodianxuege、kkiiss
薛哥,一级建造师,弱电成长俱乐部创始人,精通智能化全过程,期待与你合作!
薛哥每天更新智能化弱电知识,欢迎大家交流。
期待你的
分享
点赞
在看
编后语: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慢慢的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 “薛哥的公众号“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 “赞” “在看”,谢谢!
五、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现场及技术方案图文讲解!
本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空调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备安装问题等。
风管绝热遇到支吊架时,支吊架要放在绝热层外面,中间垫坚实的材料,以避免绝热材料和横担角钢直接接触破损,产生冷桥。一般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1,风管与横担架之间垫经过防火、防腐处理的50*50硬质木方,长度为保温后的风管的宽度。方木和吊架横担之间要固定。
2,当客观原因其间没有放置方木的空间高度时,可在绝热材料和横担角钢间垫镀锌钢板,宽度为风管宽+2*25,长度为横担宽+2*50。
主机房水管吊装
两根无缝钢管正好在一个立面上,而且装设的两个槽钢支架离得也很近,所以个人认为可以做成共性支架,因为冷冻机房的空间有限,减少支架的数量可以增加机房的美观。水管木码没有防腐, 管道、吊架没有除锈和刷第一遍防锈漆。.钢管怎么不除锈刷漆就上支架了,在我们的工地要挨罚的,即使补漆支吊架部分也是无法处理的啊
轴流风机
风机的天圆地方与帆布的接头应该设独立的支吊架,风阀下应该加支架吧?法兰不可承担风管重量的, 这几个图好像有个共同点就是风阀下都没有支架也就是说与风阀连接的法兰承担了风阀本身的重量。
水泵出水管
看了水泵出水管的照片,我有点疑问,水管上翻的地方怎么没有掌支撑呢?水泵出水的地方震动还是很大的,虽然有软接头,但不做支撑的话,是有很大问题的.这张照片可以参考一下.
MK主机
MK主机的噪音太大,冷水主机的冷冻水管上缺少平衡阀,水流分布会不均,水泵安装位置要设置水槽,方便拆洗过滤器。原来横流塔也有这么差的啊?大管道DN100以上一般卡箍连接,没有办法的个别地方才用焊接,冷冻水管(用橡塑保温)保温作的还算可以,只是法兰的地方在法兰的两侧好像没有加衬环,显得不平整。
电子除垢仪
电子除垢仪做工有点粗,应该是镀锌管麻丝都没有除,大管道都是焊接,借口是怎么处理的呢?风管成品保护太差,所用机器设备太陈旧,所有设备及成品和半成品摆放不合理.加工场所不符合文明施工条件. 部份工人未佩带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请问该加筋机加筋效果好还是角钢加筋好? 水系统中不该用那么多的冲压弯和丝接90度弯,这对系统不利!管道成形度也一般.....
混凝土减震支座
混凝土减震支座,上部预留有螺栓孔,与设备相连,支座下部与基础间安装减震器。这种支座常用于水泵的减震,也是比较传统的、常用的一种作法,其减振效果也比较理想。这个减震做得相当规矩,注意基础上的那个吊环 这是为了下面垫减震器的时候把基础吊起来。
弹簧减振的是低频部分,橡胶减震的是高频部分,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将橡胶减振放在水泵底座下,将弹簧减振放在混凝土台座下,这样组成一个二级减振系统,效果特别好。
空调水管固定支架和补偿器
空调水管固定支架和补偿器(波纹补偿器最大补偿量不应超过管道的直径,位置应该靠近固定支架)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P31 5.3.9 第3条 :柔性短管不宜作为找正,找平的异径连接管, 及其条文解释:P165 柔性短管的主要作用是隔震。帆布软接只能作为同径管使用,这在规范中是有说明的,防火阀按规范长边尺寸大于650mm,应设独立支架,图中没有表示。轴流风机落地安装,可以不设减震,完全可行的。
1 整个系统紧靠一面墙,不知靠墙的一面法兰上的螺栓如何拧紧?尤其是风管与建筑风道连
接处周围的法兰下面和靠墙两面的法兰无法操作,这样的工程如果真在国家大剧院出现,实在是不负责任!将来运行时到处漏风,效果很难说!
2 防火阀安装位置应紧靠建筑风道接口。估计防火阀与建筑风道的距离超过了要求!
从图片中的风机叶片的来看,该系统的用途应是排风或排烟,如用于排烟,则风机可以不作减震处理,因为平时不用;如是排风系统,平时经常使用,最好底座与基础之间做橡胶隔振垫。减震问题在消防排烟系统里是可以不予考虑的,除非这个系统平时当排风用。
3正压送风机,风机入口,未设置钢板网,防止小虫、鸟的进入。
4风阀的执行机构要做防水处理,容易短路???即接线盒并没有作防护
5 风机和风管不同心,软接头太短
首先排烟风机的吸入口与排烟阀连接处应设防火软连接;
第二:看图上好像风机是和排烟竖井连接的,在排烟竖井上的预留洞和排烟管道间应设钢制套管,它们之间的缝隙应用阻燃材料填实;
第三:因排烟阀和排烟风机是在楼顶平台上露天而设的,还应设防雨措施,特别是电气部分和排烟阀的电动执行机构.避雷措施我已经看到处理了,这是最关健的,施工人员应该还是有一定经验的(一般有很多施工人员最容易忘记这一点);
第四:图上施工人员用的风机减震橡胶有点太薄,建议换厚一点的比较安全;橡胶上面最好加上薄铁皮,以保护橡胶不开裂;
第五:风机基础的定位很显然是事先对排烟阀的安装位置及长度估计不足,造成风机支座超出基础外,而采用型钢与膨胀螺栓补强和延伸基础。这种作法虽说是不得已,但既不规范,也不可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应该拆除现有不规范的做法,重新定位风机安装位置、现浇基础、落位安装;
第六:排烟阀靠近墙体一则的法兰均离墙体太近。
第七:排烟风机的减震、避雷措施以及安装比较随意,不规范。
整体工程做的不怎么样,还有是不是设计有问题呀,从图片中看配管走向和布置在施工前有没有好好考虑呀,给人感觉是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基本的横平竖直都没有做到,大量采用45度弯和乙字弯还有凹形配管,在这一个很简单的冷却塔配管系统里有好多这中现象,不知是设计还是现场施工问题,我看现场完全具备条件可以做的更好一点,冷却塔在高点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 ,通病是所有室外支吊架均要做镀锌处理,否则用不了几年,参考看一下室外空调机支架的做法(是你们做的吗?) 另外这些设备应该是在屋顶上吧,你的支架都是怎么固定的,直接在屋顶打膨胀了吗?这可是不允许的,最好是做水泥基础 ;水泵吸水口应设排水阀门,出水口接连三个弯头,会不会引起管道震动呀(水流在短距离内连续改变方向) ;
水泵电源做法不对,怎么能配管直接进接线盒呢,之间应有软管
1.水泵吸入端用偏心大小頭
2.防震軟接應置於水泵就近端
3.彎頭大小頭避免直接焊接,加一短接再焊法蘭
4.水泵出水高度太矮,出口阻力大,並聯水泵出口做順彎
5.線性出風口有顯示風量的飄帶
6.冷卻水塔基礎太矮,不可以彎頭向上再進水泵入口
7.冷卻水排水排至何處,看樓面有積水,業主會同意嗎?
8.水泵如何維修?四周都是遮擋物。
9.溫度計可以那樣裝嗎?溫度計插入管內長度為多少?
10.冷卻水塔一根小的水管就放地上嗎?有沒有注意小管的保溫?(冬天防凍)
11.穿牆有沒有防水處理?
12.冷却水管好像是DN150的热镀锌钢管,可支架选的有点小了,应该选用5#以上的型钢。
上部空间保温管
风机的特写
1.一般空调水管架采用角钢和槽钢,该机房的管道支架用的是吊架,根据施工规范:冷(热)媒水、冷却水系统管道机房内总、干管的支、吊架应采用承重防晃管架;当水平支管的管架采用单杆吊架时,应在管道起始点、阀门、三通、弯头及长度每隔15m设置承重防晃支、吊架。显然,该机房的管架偏少。
2.与冷水机组和水泵连接的管道未设落地支架。
3该机房冷水机组、水泵为见到减震装置。
4与冷水机组连接的管道未安装软接头。
5、缺少各管道流向、名称标识。
6、温度计与压力表的安装顺序规范上有要求。
7、金属保护层遇到阀门、除污器、法兰、封堵等位置应是单独可拆卸;
1、干管只设了花篮单杆吊架 原引《管道工程禁忌手册》2.2支架制作及安装禁忌13: 空调机房内冷、热媒总干管或冷却水总干管采用单杆吊架空调机房内冷人媒总干管或冷却水总干管采用单杆吊架时,受设备运转时的震动影响或外界外力的作用,管道会发生像荡秋千一样的摆动,造成管道与设备连接处接口的损坏,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也容易使单杆吊架松脱,使管道下沉移位,造成管道系统破坏。为了保证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对于空调机房内冷、热媒总干管或冷却水总干管应设承重防晃支架。与设备连接的官支架应有减震措施,以防止设备运行时的震动造成管道与设备连接处接口的损坏,以至泄漏事故的发生。
2、回水管上没有设Y型过滤器 。这个过滤器还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冷却水回水管上,虽然可能会有水处理器,但过滤器还是必要的。值 得注意的是,过滤器尽量装在横管上在系统起停的时候不容易冲坏过滤网。
3、机组出口没有软接这个问题很严重,大家切忌。
4、三通此处应单独设置支架,且此支架应设减震,同时,不推荐此处用三通方式,最好用弯头,理由是:三通容易沉积赃物,同时局部阻力也很大。
5、设备基础未作减震 这也是严重的失误,这样会导致严重的噪声。
风管 水管
风管、水管未按照规范要求设固定防摆动支架,34、35楼镀锌钢管焊接的地方太多了,破坏锌层,有很多地方可以丝接,为什么不丝接呢?通风与空调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2002)6.3.4第5条 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支架,每个系统不少于1个。
9.1.2 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径大于DN100时,可采用卡箍式,法兰式或焊接连接,但应对焊缝积热影响区的表面进行防腐处理。至于水管的称重防晃支架主要是针对单杆吊架每隔15m设置一个。
管 道
1、 冷却塔阀门离冷却塔太近。不利运行管理。
2、管道及支架未刷面漆。按照GB50243-2002,10.1.4要求,明装的支架要刷面漆。
3、丝口活接离阀门太远。
4、支架采用槽钢较好,
5、穿墙套管未与墙平,并孔洞未封堵。(冷却塔的进出水口要加装防震软接,并联运行的两个冷却塔最好做平衡管;布管要考虑两个塔阻力损失最好大致相同;进出水管最好装上电动阀,并与水泵连锁,这样运行管理方便些。)
屋顶的支架(预埋形式) 屋顶的支架(后期砂浆固定)
屋顶的支架一种是在土建施工前进行预埋,等土建施工完毕,支架与屋面是一体的,另外一种是屋面已经施工完毕,只能另外将支架用水泥砂浆固定。
6、保温: 此处应是一止回阀,应设置成可拆卸的保温,便于今后检修。
7、水泵出入口 :未见大小头,这个问题很严重,水泵进出口一定会比管道小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接上的。
保温效果不错的实例
水管固定支架做法:《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9.2.5 设有补偿器(膨胀节)的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其结构形式和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院往往仅明确固定支架设置的位置,但没有设计固定固定支架的结构形式,施工单位在安装中不知如何是好,尤其是防冷桥措施不当,工程投入使用后产生滴漏现象,影响的美观或使用。
之一:补偿器(膨胀节)处管道固定支架和导向支架的设置
之二:利用管道转弯处("L"型)做自然补偿装置,每一水平直管段上固定支架的设置
之三:管道竖井内,立管上固定支架的设置(板上)
1、钢板下垫的是浸过沥青漆的木块
2、硬质酚醛的管托,和保温材料结合的挺好,看起来效果也不错。
之四:管道竖井内,立管上固定支架没有防冷桥措施
经典的滑动支架
水管焊接:太一般了,大管接小管一定要收口焊接的
观点一:首先排烟风机的吸入口与排烟阀连接处应设防火软连接,第二:看图上好像风机是和排烟竖井连接的,在排烟竖井上的预留洞和排烟管道间应设钢制套管,它们之间的缝隙应用阻燃材料填实,第三:因排烟阀和排烟风机是在楼顶平台上露天而设的,还应设防雨措施,特别是电气部分和排烟阀的电动执行机构.避雷措施我已经看到处理了,这是最关健的,施工人员应该还是有一定经验的(一般有很多施工人员最容易忘记这一点),第四:图上施工人员用的风机减震橡胶有点太薄,建议换厚一点的比较安全;以上只是本人观点请多多指教,多多切搓;
观点二、1、排烟阀靠近墙体一则的法兰均离墙体太近。2、风机的电气接线盒与排烟阀的电动执行机构没有采取防雨措施。3、由于拍摄角度虽然看不见风机入口,但仅从入口处风管的作法还看不出已经设置防止动物进入的钢丝网。4、排烟风机的减震、避雷措施以及安装比较随意,不规范。
补偿器保温+固定支架
《动力管道手册》399页说:“轴向型波形补偿器一端应布置在靠近固定支架处,如果在两固定支座间设置,势必容易产生轴向弯曲,那么在补偿器的两端都要设导向支架,而且要设置的比较好才行。如果靠近一固定支架设置,则只需在另一端设导向支架,相对容易一些。另外:高层管井的空调水管需设置补偿器,应该是波纹补偿器吧?
过变形缝的不锈钢软接头两侧是不是该做吊架,否则管道的重量不是落在软接头上了?
补水泵
补水泵应用偏心大小头而非同心,水泵的进水管未加套管,安装规范应加刚性防水套管,建议水泵入水口也加压力表;
风 机
新风机组排风机应增设减震器和隔震垫,天圆地方应设独立支架;
冷却水管
图片一 排风口与主管之间的连接段真的很别扭,除满足使用功能之外,美观也是必要的,何况是明装部位; (答:因为风管与电缆桥架相碰,所以风管拐了一下,工人的施工水平有限,所以看起来不是太美观)
图片二 电动阀执行机构的控制线用的软管不可直接固定在风管上,而且看起来软管的长度是不是偏长,最好配管下来,单独做支架;
图片三 整个风管系统及风机都未曾看到防晃支架,应该有固定措施,是不是没有拍到; (答:风管的防动支架我们都加了,可能是我没有拍到)
图片四 天方地圆要单独设固定支架,不可让软管承受风管自重,图片上显示软管已经错位,这在安装中是不允许的;
图片十 蓝色空压管局部要增加固定支架,尤其在活接头附近.按我们做法是在空压机的出口处最好是增加金属软管(答:关于增加金属软管我觉得有必要,也提的很好,对于固定支架因为现场的情况,层高较高和设备较高,增加支架有一定难度,因为我们施工时没有增加软管,就考虑用设备来支撑管道了,可能有点不妥,有待改进。)
图片十一 不是很清晰,只是有一根排水立管接在空调机的排水管上,会不会引起倒灌,空调供水管在进入表冷器之前的最低点最好设排水阀门, 便于将来的系统的检修,并接管和排水系统连接.图上有没有我看不太清楚;
图片十二 立管支架做法不正确,如图显示的支架只能用在沿墙和柱布置的水平管上,立管的支架做法不是这样的;
现将沿墙布置的立管支架大样图附上,可能各家的施工要求不一样,不是施工标准。
图片三十二 新风机组排水做水封是必须的,否则有可能凝结水会被空气带出,但是机器和水封之间还要连接一段透明软管.还有供回水上的两个阀门是什么功能,若排气应往上开,或者安装自动排气阀,若排水的话,此处也不象是最低点呀,或是预留的?
图片三十三 现场施工对于设备和成品的保护相当之重要,如图显示的冷水机组整个是一点保护措施都没有,这对于施工单位来讲是有很大责任的.
1.风管垫木没加防腐漆。
2.风管法兰螺帽间距视觉上已经超过12公分,不符合标准。
3.支架用气焊开孔,这是不充许的,现场的管理人员没能注意到
好清楚的风机盘管
1、风机盘管吊装承重螺丝是内胀螺栓,规范上四个螺丝完全可以承载风机盘管的重量,可是在规范中同时要求吊装风机盘管的是弹簧减震吊架,所以我觉得此处是一个隐患点。
2、风机盘管的软连接做的还算标准,不知风管吊架下面有没有放防腐的木块呀?或者吊杆有没有留下足够的长度保证保温后不会有冷桥出现?
管道支架,采用抱卡承重,错误 ;管道、焊缝未进行防腐处理,不应安装
水管软接口处,均明显小于水管管径;墙面石膏板装修已经安装好,套管还没有安装,工序有问题。
消火栓箱材质不对,颜色不对
施工工艺不行
室内消火栓的位置不对
安装室内消火栓箱时,一定要注意门的开启方向,分左开还是右开,门的开启角度必须大于135度,而且,门开启后,不得影响消防通道,你那第一张照片,如果消防时,你打开了消火栓箱的门,人行走时肯定受影响,这是不对的。大哥,你这工程,消防验收能通过吗?
关于室内消火栓门的开启方向,设计院的设计图上肯定不画出来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施工前,特点是在消火栓箱定货前,我们自己先确认好,门的开启方向到底是哪个方向。如果情况特殊,该向设计院、监理单位反映的,一定要反映。是楼梯间内还是前室内?如果是前室内,加压风口选用不对,应该为带控制机构的加压送风口;消火栓箱内东西要配齐全,另外消火栓箱材质好像不合标准,颜色应该为红色,箱门一般用玻璃的;消火栓箱不能安装在门后;
门要用防火门;没有采暖设备消防管道要考虑保温防冻;支管道接法太不专业了,糊弄事吧?支管就那么一小点,还要考虑伸缩系数啊?
不过问题是从竖管上引出的支管在施工的时候应该先垂直墙面伸进墙内,再引到消防火栓箱,这样比较美观一些。
小管可用吊杆,大管应用固定式架或防晃支架才对啊;要用防晃支架,做龙门架,至少要8#槽钢,直接在主干管上开DN25支管是胡闹!吊架好像是小了点,DN100的管我们一般用50*5角钢做门型吊架而且在DN100的主管上开DN25的支管确实少见,难道这根管很长?后面还有许多喷头?但是规范规定,支管不能超过8个喷头的。上喷头安装与棚顶的距离也不符合规范要求。
给水管和排水管距离有问题,一般给水管安装在排水的上面,垂直距离为15公分,特殊情况下放在下面,要有保护措施,还有排水管的安装,一定要有一定的坡度,塑料管与铸铁管连接方式有问题,另外埋地部分铸铁管应采用法兰连接。排水材料采用的PE管,给水管为镀锌钢管丝拉,每一张图:排水口比排水水平管低,给水水平管支架间距达不到要求,同一位置给水管与排水管应水平位置不够,排水管过墙体的地方没有采取措施。
1、 排水管接头不应该在墙内,以后无法维修;
2、给水管、排水管、暖气管不能在一个管沟内;
3、排水管转弯处应设置检修口;
4、一般埋地的排水管要求法兰连接;
5、排水管的坡度不够;
6、暖气管应该保温。
注意消防吊架 一吊一防晃的规矩
厨房立管及阳台地漏
阳台地漏存水弯
请问下面这张图222处采用支管上接的原因是什么啊?
另:在图中111处使用了立面三通,可以节约一部分空间了,真的不错。图222处施工规范 水平横干管需变径时,宜采用偏心异径管,管顶平接。排水顺畅水平(横管)直线长度超过2m,且无管件的情况下。应当加,伸缩节之间的间距不大于4m。变径管用的同心节, 为什么没有用偏心大小头呢?那样更有利于空气排放呀!
1.室外阳台下给排水管道是排出管先做,立管后做,加个S弯纠偏,不可,容易造成1层排水喷溅。
这一张也有问题,(地下室厨房管道)问题和上一张类似
图2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的高度太低上层易溅水
图3上下水管道排列太紧不符合规范,给水还安装在排水下不符合规范
自动喷淋管道安装最重要的是要设置防晃动支架,门形吊架做防晃动支架构造形式不妥。
第四楼和第九楼的照片中的S型存水弯设计的不好,一旦堵了还要去楼下疏通,楼下恐怕难以接受,应直接采用45度弯头即可,至于水封问题,因为大便器自带,水盆可用地上软管做一个S型存水弯或者有成品存水弯。
施工质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
1、专业技能有限,施工中个人随意性比较大。管道安装工程的感官标准“横平竖直”,几乎不可能体现,施工中很少使用“平水”、“吊线”等工具,仅仅凭肉眼观查、丈量,误差很大。个人的施工水平完全靠自己经验的积累,没有经过专门的技能考核、交流、评比与训练。
2、随意变更图纸。按正常施工图纸变更程序:施工员→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设计师→图纸变更→施工。但在现实施工中图纸的改变根本没有这么“烦琐”,一个施工员或一个作业人员就能轻而易举搞定。
3、材料浪费比较严重。施工中常常不是按图施工,而是按料敷设,该变径的地方没变径,该分流的部位没分流,怎样操作方便或操作省事,就怎样操作。大材小用、优材劣用、长料短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废料、弃料、螺钉螺帽、零配件、敷料随处可见。
4、专业知识比较欠缺。特别是规范、标准、图集知之甚少,行业准则、操作规程均得不到普及和宣传,缺少专业知识的学习教材和学术交流,缺少专业理论的教学与指导。
5、整体的个人职业道德素质较低。不按流程作业、不按规程操作、不按规范施工、偷工省工屡见不鲜,能蒙则蒙,蒙不过去则混。自我约束力较低,自我法律意识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较低。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和看法,不妥之处还望各位大虾们指正、探讨。
单从技术施工角度,感到设计与现场的差距之大恐怕是设计人员很难想到的, 施工图纸中各专业之间在设计时是否沟通,以及沟通的深浅程度,在现场是很容易体现出来的。我们的现场变更、签证多的不得了。当然,其中也不全是因为设计原因,也有很多是甲方自己的原因而出现的, 这样的变更、签证的出现一方面会增加甲方的投资,另外也是给今后使用带来很多隐患的。所以,在设计时能尽可能的想的全面,尽可能做到周到细致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甲方、投资方的负责。
减少工程的损失的方法,这些只是我个人的认识:
1. 对于材料的选购上要有可靠的人选,这个人对材料市场和材料的性能有很强的了解,能够购得便宜经济的材料,或者选购类似同类产品性能且价格便宜的产品。他对材料的选购,进场要付全部责任。
%1. 材料进场,材料提出施工都要有专人记录其数量,用途,型号,规格等。提出去的材料要有施工数量依据,技术负责人要对提出的材料用量负责,力争做到提料准确,有据可依。不能想提多少材料就给多少材料,要根据施工需要提取。
3. 材料储存要符合储存条件,保证储存的材料的场所对材料本身不会造成浪费,损坏,丢失。材料库要有专人24小时负责。
4. 现场施工洽商要真实可靠,不能漏写,多写工程量和工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盯现场的施工质量,材料用量,施工工具(施工工具是公司出的要登记领出,保证数量和质量归还),工人出工情况。严禁偷工减料。
5. 有的情况可以报更多的工程量给甲方结算,而和包工头结算时用实际工程量。要灵活处理。
6. 防止项目经理和包工头形成默挈,项目经理会多记录工程量和工人工日。项目经理是一个工程的总负责,他的忠诚度直接决定工程质量的好坏和工程量的大小等。
7. 面对不同的甲方报价要不同,审时度势,灵活变通。有的时候一些新的材料报价和新的施工方法甲方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要高报价给对方。还有的情况是甲方不是很负责的人或者对工程不是很了解的人或者不在乎钱的人,都要多观察来决定报价。
8. 及时结算,以免时间太长文件丢失,损坏,不完整,都会导致结算不准确。
9. 所有的资料都要作到资料完整,内容完整正确,签字完整,字迹清晰,洽商如果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签字是不能起到作用的。所有的资料都是这样,如果不能签字完整是不能起到作用的,都会为以后的结算带来麻烦。资料员要对这些工作负起责任来。
10. 要有灵活的奖罚机制:提高专人的收入;开除公司的蛀虫;惩罚贪小便宜的小人。多元化的收入:工资 奖金 提成 各项福利 年底分红 季度分红等。
空调通风工程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一、施工准备
(一)、作业条件
1、一般送风机系统和空调系统的安装,要在建筑物围护结构施工完,障碍物已清理,地面无杂物的条件下进行。
2、对空气洁净系统的安装,应在建筑物内部安装部件的地面已做好,墙面已抹灰完毕,室内无灰尘飞扬或有防尘措施的条件下进行。
3、一般除尘系统风管安装宜在厂房的工艺设备安装完或设备基础已确定,设备连接器、罩体方位已知的情况下进行。
4、检查现场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每边比实际截面大100mm。
5、作业地点要有相应的辅助设施,如梯子、架子、安全防护、消防器材,并有施工员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二)材质要求
1、各种安装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或质量鉴定文件及产品清单。
2、风管成品不允许有变形、扭曲、开裂、孔洞、法兰脱落、开焊、漏铆、漏打螺栓孔等缺陷:
3、安装的阀体、风口等部件应检查调节装置是否灵活,消声片、油漆层有无损伤。
4、安装使用的材料:螺栓、螺母、垫圈、垫料、密封条、自攻螺钉,拉铆钉,焊条、各种帆布、无纺布、射钉、膨胀螺栓应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三)施工机具
主要工器具有:手锤、电锤、手电钻、手锯、电动双刃剪、砂轮锯、角向磨光机、台钻、电气焊具、扳手、改锥、手剪、倒链、高凳、大绳、尖冲、射钉枪、刷子等。
二、质量要求
✦ 送、排风,防排烟,除尘系统
1、主控项目
(1)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2)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3)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4)风管部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能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2)斜插板风阀的安装,阀板必须为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还应为顺气流方向插入;
3)止回风阀、自动排气活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5)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6)手动密闭阀安装,阀门上标志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受冲击波方向一致。
(7)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与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 QL≤0.1056P0.65
中压系统风管 QM≤0.0352P0.65
高压系统风管 QH≤0.0117 P0.65
式中 QL、QM、QH——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3/(h•m2)];
P——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
3)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
4)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
5)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1~5级净化空调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8)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采用抽检,抽检率为5%,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应按规定的抽检率做漏风量测试。中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对系统漏风量测试进行抽检,抽检率为2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高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为全数进行漏风量测试。系统风管严密性检验的被抽检系统,应全数合格,则视为通过;如有不合格时,则应再加倍抽检,直至全数合格。
2、一般项目
(1)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安装前,应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和保护工作;
2)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3)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在同一侧;
4)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风管法兰的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垫片不应凸入管内,亦不宜突出法兰外;
5)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6)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7)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
8)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接触处,应有隔绝或防腐绝缘措施。
(2)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的连接处,应完整无缺损、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弯曲;
2)承插式风管的四周缝隙应一致,无明显的弯曲或褶皱;内涂的密封胶应完整,外粘的密封胶带,应粘贴牢固、完整无缺损;
3)薄钢板法兰形式风管的连接,弹性插条、弹簧夹或紧固螺栓的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且分布均匀,无松动现象;
4)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连接后的板面应平整、无明显弯曲。
(3)风管的连接应平直、不扭曲。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除尘系统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与水平夹角宜大于或等于45°,小坡度和水平管应尽量短。
对含有凝结水或其他液体的风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最低处设排液装置。
(4)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等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分别延长至5m和3.75m;对于薄钢板法兰的风管,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
2)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单根直管至少应有2个固定点。
3)风管支、吊架宜按国标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刚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4)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6)吊架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吊杆应平直,螺纹完整、光洁。安装后各副支、吊架的受力应均匀,无明显变形。
风管或空调设备使用的可调隔离振支、吊架的拉伸或压缩量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调整。
7)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并箍紧风管。安装在支架上的圆形风管应设托座和抱箍,其圆弧应均匀,且与风管外径相一致。
(5)复合材料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合材料风管的连接处,接缝应牢固,无孔洞和开裂。当采用插接连接时,接口应匹配、无松动,端口缝隙不应大于5mm;
2)采用法兰连接时,应有防冷桥的措施;
3)支、吊架的安装宜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6)非金属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连接两法兰端面应平行、严密,法兰螺栓两侧应加镀锌垫圈;
2)应适当增加支、吊架与水平风管的接触面积;
3)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段连续长度大于20m,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支管的重量不得由干管来承受,必须自行设置支、吊架;
4)风管垂直安装,支架间距不应大于3m。
(7)各类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的手动或电动操作位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保持严密。
防火阀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mm时,宜设独立支、吊架。
排烟阀(排烟口)及手控装置(包括预埋套管)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
除尘系统吸入管段的调节阀,宜安装在垂直管段上。
(8)风帽安装必须牢固,连接风管与屋面或墙面的交接处不应渗水。
(9)排、吸风罩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排列整齐,牢固可靠。
(10)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
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
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空调系统
1、主控项目
(1)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2)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3)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4)风管部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能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2)斜插板风阀的安装,阀板必须为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还应为顺气流方向插入;
3)止回风阀、自动排气活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5)手动闭阀安装,阀门上标志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受冲击波方向一致。
(6)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与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采用抽检,抽检率为5%,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应按规定的抽检率做漏风量测试。中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对系统漏风量测试进行抽检,抽检率为
2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高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为全数进行漏风量测试。系统风管严密性检验的被抽检系统,应全数合格,则视为通过;如有不合格时,则应再加倍抽检,直至全数合格。
2、一般项目
(1)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安装前,应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和保护工作;
2)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3)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在同一侧;
4)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风管法兰的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垫片不应凸入管内,亦不宜突出法兰外;
5)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6)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7)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
出屋面外应设有防雨装置;
8)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接触处,应有隔绝或防腐绝缘措施。
(2)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的连接处,应完整无缺损、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扭曲;
2)承插式风管的四周缝隙应一致,无明显的弯曲或褶皱;内涂的密封胶应完整,外粘的密封胶带,应粘贴牢固、完整无缺损;
3)薄钢板法兰形式风管的连接,弹性插条、弹簧夹或紧固螺栓的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且分布均匀,无松动现象;
4)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连接后的板面应平整、无明显弯曲。
(3)风管的连接应平直、不扭曲。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除尘系统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与水平夹角宜大于或等于45°,小坡度和水平管应尽量短。
对含有凝结水或其他液体的风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最低处设排液装置。
(4)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等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分别延长至5m和3.75m;对于薄钢板法兰的风管,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
2)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单根直管至少应有2个固定点。
3)风管支、吊架宜按国际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刚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4)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6)吊架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吊杆应平直,螺纹完整、光洁。安装后各副支、吊架的受力应均匀,无明显变形。风管或空调设备使用的可调隔振支、吊架的拉伸或压缩量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调整。
7)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并箍紧风管。安装在支架上的圆形风管应设托座和
抱箍,其圆弧应均匀,且与风管外径相一致。
(6)非金属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连接两法兰端面应平行、严密,法兰螺栓两侧应加镀锌垫圈;
2)应适当增加支、吊架与水平风管的接触面积;
3)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段连续长度大于20m,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支管的重量不得由干管来承受,必须自行设置支、吊架;
4)风管垂直安装,支架间距不应大于3m。
(7)复合材料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合材料风管的连接处,接缝应牢固,无孔洞和开裂。当采用插接连接时,接口应匹配、无松动,端口缝隙不应大于5mm;
2)采用法兰连接时,应有防冷桥的措施;
3)支、吊架的安装宜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8)各类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的手动或电动操作位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保持严密。
防火阀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mm时,宜设独立支、吊架。
排烟阀(排烟口)及手控装置(包括预埋套管)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
除尘系统吸入管段的调节阀,宜安装在垂直管段上。
(9)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
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
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10)变风量末端装置的安装,应设单独支、吊架,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
1、 操作工艺
(一)按设计要求并参照土建基准线找出风管标高。
(二)制作、吊架
1、按照风管系统所在的空间位置,确定风管的支吊架开式并参照华北标办图集《通风与空调工程:91SB6》的用料规格和做法制作。
2、风管支、吊架的制作应注意的问题:
(1)支架的悬臂、吊架的吊铁采用角钢或槽钢制成,斜撑的材料为角钢,吊杆采用圆钢,扁铁用来制作抱箍。
(2)钢材切断和打孔,不应使用氧气—乙炔切割。支架的焊缝必须饱满。
(3)吊杆圆钢应根据风管安装标高适当截取,两端套丝不宜过长。
(4)支吊架制作完毕后,应进行除锈和刷防锈漆。
3、吊点的设置:
用膨胀螺栓法:特点是施工灵活、准确、快速。如图所示
(三)安装吊架
1、按风管的中心线,找出吊杆敷设位置,单吊杆在风管中的中心线上,双吊杆可以按托盘的螺孔间距或风管的中心线对称安装。
2、吊杆根据吊件形式,用螺母拧在槽钢挂件上。
3、当风管较长时,需要安装一排支架时,可先把两端安好,然后以两端的支架为基准,用拉线法找出中间支架的标高进行安装。
4、立管管卡安装时,应先把最上面的一个管件固定好,再用线锤在中心处吊线,下面的管卡即可按线进行固定。
5、支、吊架安装应注意的问题:
(1)支、吊架的标高必须正确,如圆形风管管径由大变小,为保证风管中心线水平,支架型钢上表面标高,应作相应提高。
(2)风管支吊架间距如无设计要求时,对不保温风管应符合表2的要求。对于保温风管、支、吊架间距无设计要求时,按表2间距要求值乘以0、85。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以适当增加。
表1 支、吊架间距
圆形风管直径或矩形风管长边尺寸 水平风管间距 垂直风管间距 最小吊架数
≤400mm 不大于4m 不大于4m 2付
400mm—1000mm 不大于3m 不大于3.5m 2付
≥1000mm 不大于2m 不大于2m 2付
(3)支吊架不得安装在风口、阀门检查孔等处,以免妨碍操作,吊架不得直接吊在法兰上。
(4)保温风管不能直接与支吊架接触,应垫上坚固的隔热材料、其厚度与保温相同,防止产生“冷桥”。
(四)、聚氯乙烯风管也与钢板风管一样采用支、吊托架,但一般以吊架为主,支架间距按表2的要求制作安装,但需做好以下几点:
矩形风管的长边或圆形管道的直径(mm) 承托角钢(mm) 吊环螺栓(mm) 支架最大间距(mm)
≤500 30×30×4 ф8 3.0
510—1000 40×40×5 ф8 3.0
1010—1500 50×50×6 ф10 2.0
1510—2000 50×50×6 ф10 2.0
2010—3000 60×60×7 ф10 2.0
1、当支管较长时,则应在靠近于管的一端设置一支架。
2、支架的抱箍制作应与风管留有一定间隙,便于风管伸缩。
(3)支吊架不得安装在风口、阀门检查孔等处,以免妨碍操作,吊架不得直接吊在法兰上。
(4)保温风管不能直接与支吊架接触,应垫上坚固的隔热材料、其厚度与保温相同,防止产生“冷桥”。
(四)、聚氯乙烯风管也与钢板风管一样采用支、吊托架,但一般以吊架为主,支架间距按表2的要求制作安装,但需做好以下几点:
矩形风管的长边或圆形管道的直径(mm) 承托角钢(mm) 吊环螺栓(mm) 支架最大间距(mm)
≤500 30×30×4 ф8 3.0
510—1000 40×40×5 ф8 3.0
1010—1500 50×50×6 ф10 2.0
1510—2000 50×50×6 ф10 2.0
2010—3000 60×60×7 ф10 2.0
1、当支管较长时,则应在靠近于管的一端设置一支架。
2、支架的抱箍制作应与风管留有一定间隙,便于风管伸缩。
(五)、风管排列安装
1、法兰连接:
为保证法兰接口严密性,法兰之间应有垫料。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法兰垫料按表4选用。
法兰垫料材质的选用
应用系统 输送介质 垫料材质及密度(mm)
一般空调系统及送排风系统 温度低于70℃的洁净空气或含尘含温气体 8501密封胶带δ=3mm 软橡胶板δ=3mm
高温系统 温度高于70℃的空气
或烟气 石棉橡胶板δ=3mm
洁净系统 有净化等级要求的洁净空气 橡胶板δ=4—5mm 闭孔海绵橡胶板δ=3mm
塑料风道 有腐蚀性气体 软聚乙烯板δ=3—6mm
(1)法兰连接时,要求规定垫料,把两个法兰对正,穿螺栓并戴上螺母,(注意:螺母要在同一侧),暂时不要上紧,直到所有螺栓都穿上后,再把螺栓拧紧。连接好风管,应以两端法兰为准,拉线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平直。
(2)垫法兰垫料和法兰连接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正确选用垫料,避免用错垫料。
②法兰表面应干净无异物。
③法兰垫料不能挤入或凸入管内,否则会增大流动阻力,增加管内积尘。
④法兰连接后,严禁往法兰缝隙填塞垫料。
⑤连接法兰的螺母应在同一侧。
⑥不锈钢法兰连接用螺栓,宜用同材质不锈钢螺栓。
⑦铝板风管法兰连接应采用镀锌螺栓,并在法兰两侧垫镀锌垫圈。
⑧聚氯乙烯风管法兰和玻璃钢法兰连接采用镀锌螺栓。
2、风管排列无法兰连接
①抱箍式连接:主要用于钢板圆风管和螺旋风管连接,先把每一管段的两端轧出鼓筋,并使其一端缩为小口。安装时按气流方向把小口插入大口,外面用钢制抱箍将两个端的鼓箍抱紧连接,最后用螺栓穿在耳环中间固定拧紧。
②插接式连接:主要用于矩形或圆形风管连接。先制作连接管,然后插入两侧风管,再用拉铆钉将其紧密固定。
③插条式连接:主要用于矩形风管连接。将不同形式的插条插入风管两端,然后压实。
④软管式连接:主要用于风管与部件(如散热器、静压箱侧送风口等)的相连。安装时,软管两端套在连接的管外,然后用特别软卡把软管箍紧。
(六)风管安装就位
根据现场情况,可以在地面连成一片的长度,用吊装的方法就位,也可以把风管一节一节地放在支架上,逐节连接。一般顺序是先干管,后支管。立管的安装一般是由下向上安装。安装就位后进行找平,找正,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
风管安装应注意的问题:
①风管采用无法兰连时,接口处应严密、牢固。矩形风管四角必须有定位及密封措施。风管连接两平面应平直,不得错位及扭曲。
②安装在支架上的圆形风管应设托座。
③风管穿出屋面外应设置防雨罩。
④输送易产生冷凝水的风管,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安装。风管底部不能有纵向接缝,如有接缝应用密封处理。
⑤钢板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插接应顺应气流方向风管与风道结合面必须进行密封处理。
⑥保温风管的支、吊架宜设在保温层外部,并不得损坏保温层。
⑦送风管和与总管采用垂直插接时,接口处应设置导风调节装置。
(七)风管的严密性检验
风管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压力等级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国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2002中的要求,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应符合GB50243-2002规范附录A漏光法检测和漏风量测试的规定。低压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宜采用抽检,抽检率为
5%且抽检不少于一个系统。在加工工艺及漏光检测不合格时,应按规定的抽检率做漏风量测试。中压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应在严格的漏光检测合格条件下,对系统风管漏风量进行抽检,抽检率为20%,且抽检不少于一个系统。
高压系统应全数进行漏风量测试。
系统风管漏风量测试被抽检系统应全数合格。如有不合格,应加倍抽检,直至全数合格。
(八)成品保护
1、安装完的风管要保证表面光滑洁净,室外风管应有防雨、防雪措施。
2、风管伸入结构风道时,其末端应安装上钢板网,防止系统运行时,杂物进入金属风管内。金属风管与结构风道缝隙应封堵严密。
3、风管穿越沉降缝时应按设计要求加设套管,套管与风管的间隙用填料(软质)封堵严密。
4、运输和安装不锈钢,铝板风管时,应避免产生刮伤表面的现象,安装时,尽量减少与铁质物品接触。
5、运输和安装阀件时,应避免由于碰撞而产生的执行机构和叶片变形。露天堆放应有防雨、防雪措施。
VRV空调在安装时会遇到以下问题必须注意:因为它不同于水系统,安装完成后再整改就非常麻烦。
针对VRV空调系统,现在很多厂家都可以生产该系列的机组,也出了很多注意事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是尤其要注意的。
1.安装施工工人必须要很有责任感,就是要对工程负责,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这在实际安装过程中是很重要的)。
2.室外机组由于是采用风冷型,所以必须注意室外机组的吸排风不能出现短路现象,导致机组换热不好易出现故障,因为VRV机组不是很大,所以一般人感觉无所谓。
3.室外机组必须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
4.室内机组安装必须注意送回风不能短路,最好禁止采用送回风一体风口。
5.室内机组必须留有检修口,尤其在家装空调中很重要。
6.由于VRV系统是采用铜管作为输送冷媒的管道,所以必须保证铜管管路的三要素:
清洁:保持铜管内的清洁,不要有油污和灰尘,尤其对于大管径的直铜管,出厂没有密封更要注意清洁。
干燥:保证铜管内没有水分,众所周知,水分很容易形成冰堵,施工现场比较脏,水源也很多,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铜管的保护。
气密性:冷媒管焊接时要充氮气进行保护,避免产生氧化皮,导致系统阻塞的现象发生;
7.由于很多采用VRV系统的均为家装客户,所以要注意铜管保温的厚度,以防漏水。
8.在空调配电过程当中,由于VRV系统是采用电子膨胀阀进行节流以及进行冷媒流量的控制,所以一般厂家都要求同一套系统的室内机组必须共用一个电源开关,在回油或是化霜时能统一操作不会出现故障。
9.对于厂家是采用485通讯方式的(国产品牌全是),必须注意于强电进行分开一定的距离(最好5cm以上)以免干扰。
10.由于安装过程当中,安装工疏忽或为了省工而未对系统管道进行三个步骤的操作(吹污处理、打压检漏、真空干燥)而导致系统故障;
11.冷媒配管的吊装支撑间距过大,由于在运转过程中配管会产生振动、伸缩,如不进行适当的支撑则会发生部分应力集中而使配管破裂或损坏,从而导致机组故障;
以上列举的仅仅是部分,如果真要对这个比较清楚,建议最好参考各厂家的技术服务手册,现在很多品牌均有此类机组。
12、有一点关于排水软管接头的,这是厂家原配的,该软管从内机出来后需要转弯时很多安装工为了省事直接把它转弯当弯头使用,这是很不应该的,任何东西的韧性或柔软性都是有限的,更何况它是和冷凝水在接触的,天长日久肯定会因为老化导致破裂或因为弯的弧度过大导致接头处管箍不紧而松脱。最终的结过都是 漏水啦,希望大家在安装的时候注意此项。
还有就是保温管接头处最好用专用胶水,很多安装工都是用电工胶带上了了事,其实这是很不可取 的,你觉得现在胶的很紧了其实不然,在长时间的运转后会因为胶带老化导致接头分开而漏水,这是很都人都碰到过的教训。而分歧管部分有条件的话最好用厂家的专用保温管效果可能会好的,当然为了节省成本有的人是吧保温管撕开,这就更需要用胶水连结了。有三个主要要求:干净、干燥、密封。
如何正确地选用阀门
闸阀是作为截止介质使用,在全开时整个流通直通,此时介质运行的压力损失最小。闸阀通常适用于不需要经常启闭,而且保持闸板全开或全闭的工况。不适用于作为调节或节流使用。对于高速流动的介质,闸板在局部开启状况下可以引起闸门的振动,而振动又可能损伤闸板和阀座的密封面,而节流会使闸板遭受介质的冲蚀。
从结构形式上,主要的区别是所采用的密封元件的形式。根据密封元件的形式,常常把闸阀分成几种不同的类型,如:楔式闸阀、平行式闸阀、平行双闸板闸阀、楔式双闸板闸等。最常用的形式是楔式闸阀和平行式闸阀。截止阀截止阀的阀杆轴线与阀座密封面垂直。阀杆开启或关闭行程相对较短,并具有非常可靠的切断动作,使得这种阀门非常适合作为介质的切断或调节及节流使用。
截止阀的阀瓣一旦处于开启状况,它的阀座和阀瓣密封面之间就不再的接触,并具有非常可靠的切断动作,合得这种阀门非常适合作为介质的切断或调节及节流使用。截止阀一旦处于开启状态,它的阀座和阀瓣密封面之间就不再有接触,因而它的密封面机械磨损较小,由于大部分截止阀的阀座和阀瓣比较容易修理或更换密封元件时无需把整个阀门从管线上拆下来,这对于阀门和管线焊接成一体的场合是很适用的。介质通过此类阀门时的流动方向发生了变化,因此截止阀的流动阻力较高于其它阀门。
常用的截止阀有以下几种:1)角式截止阀;在角式截止阀中,流体只需改变一次方向,以致于通过此阀门的压力降比常规结构的截止阀小。2)直流式截止阀;在直流式或Y形截止阀中,阀体的流道与主流道成一斜线,这样流动状态的破坏程度比常规截止阀要小,因而通过阀门的压力损失也相应的小了。3)柱塞式截止阀:这种形式的截止阀是常规截止阀的变型。在该阀门中,阀瓣和阀座通常是基于柱塞原理设计的。阀瓣磨光成柱塞与阀杆相连接,密封是由套在柱塞上的两个弹性密封圈实现的。两个弹性密封圈用一个套环隔开,并通过由阀盖螺母施加在阀盖上的载荷把柱塞周围的密封圈压牢。弹性密封圈能够更换,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材料制成,该阀门主要用于“开”或者“关”,但是备有特制形式的柱塞或特殊的套环,也可以用于调节流量。
蝶阀的蝶板安装于管道的直径方向。在蝶阀阀体圆柱形通道内,圆盘形蝶板绕着轴线旋转,旋转角度为0°~90°之间,旋转到90°时,阀门则牌全开状态。蝶阀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只由少数几个零件组成。而且只需旋转90°即可快速启闭,操作简单,同时该阀门具有良好的流体控制特性。蝶阀处于完全开启位置时,蝶板厚度是介质流经阀体时唯一的阻力,因此通过该阀门所产生的压力降很小,故具有较好的流量控制特性。蝶阀有弹密封和金属的密封两种密封型式。弹性密封阀门,密封圈可以镶嵌在阀体上或附在蝶板周边。采用金属密封的阀门一般比弹性密封的阀门寿命长,但很难做到完全密封。金属密封能适应较高的工作温度,弹性密封则具有受温度限制的缺陷。如果要求蝶阀作为流量控制使用,主要的是正确选择阀门的尺寸和类型。蝶阀的结构原理尤其适合制作大口径阀门。蝶阀不仅在石油、煤气、化工、水处理等一般工业上得到广泛应用,而且还应用于热电站的冷却水系统。常用的蝶阀有对夹式蝶阀和法兰式蝶阀两种。对夹式蝶阀是用双头螺栓将阀门连接在两管道法兰之间,法兰式蝶阀是阀门上带有法兰,用螺栓将阀门上两端法兰连接在管道法兰上。
球阀是由旋塞阀演变而来。它具有相同的旋转90度提动作,不同的是旋塞体是球体,有圆形通孔或通道通过其轴线。球面和通道口的比例应该是这样的,即当球旋转90度时,在进、
出口处应全部呈现球面,从而截断流动。球阀只需要用旋转90度的操作和很小的转动力矩就能关闭严密。完全平等的阀体内腔为介质提供了阻力很小、直通的流道。通常认为球阀最适宜直接做开闭使用,但近来的发展已将球阀设计成使它具有节流和控制流量之用。球阀的主要特点是本身结构紧凑,易于操作和维修,适用于水、溶剂、酸和天然气等一般工作介质,而且还适用于工作条件恶劣的介质,如氧气、过氧化氢、甲烷和乙烯等。球阀阀体可以是整体的,也可以是组合式的。
按防止介质倒流选用阀门这种类型的阀门的作用是只允许介质向一个方向流动,而且阻止方向流动。通常这种阀门是自动工作的,在一个方向流动的流体压力作用下,阀瓣打开;流体反方向流动时,由流体压力和阀瓣的自重合阀瓣作用于阀座,从而切断流动。其中止回阀就属于这种类型的阀门,它包括旋启式止回阀和升降式止回阀。旋启式止回阀有一介铰链机构,还有一个像门一样的阀瓣自由地靠在倾斜的阀座表面上。为了确保阀瓣每次都能到达阀座面的合适位置,阀瓣设计在铰链机构,以便阀瓣具有足够有旋启空间,并使阀瓣真正的、全面的与阀座接触。阀瓣可以全部用金属制成,也可以在金属上镶嵌皮革、橡胶、或者采用合成覆盖面,这取决于使用性能的要求。旋启式止回阀在完全打开的状况下,流体压力几乎不受
阻碍,因此通过阀门的压力降相对较小。升降式止回阀的阀瓣座落位于阀体上阀座密封面上。
此阀门除了阀瓣可以自由地升降之外,其余部分如同截止阀一样,流体压力使阀瓣从阀座密封面上抬起,介质回流导致阀瓣回落到阀座上,并切断流动。根据使用条件,阀瓣可以是全金属结构,也可以是在阀瓣架上镶嵌橡胶垫或橡胶环的形式。像截止阀一样,流体通过升降式止回阀的通道也是狭窄的,因此通过升降式止回阀的压力降比旋启式止回阀大些,而且旋启式止回阀的流量受到的限制很少。按调节介质参数选用阀门在生产过程中,为了使介质的压力、流量等参数符合工艺流程的要求,需要安装调节机构对上述参数进行调节。调节机构的主要工作原理,是靠改变阀门阀瓣与阀瓣与阀座间的流通面积,达到调节上述参数的目的。属于这类阀门的统称为控制阀,其中分为依靠介质本身动力驱动的称为自驱式控制阀如减压阀、稳压阀等,凡领先上来动力驱动的(如电力、压缩空气和液动力)称为他驱式控制阀,如电动调节阀、气动调节阀和液动调节阀等。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东方羽航清洗维修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机房空调维修报告
●空调维修记录表格
●空调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
●空调维修登记表
●空调设备维修方案范本
●空调维修明细表格式
●空调维护记录
●空调维修统计表
●空调维修台账表格怎么做
●空调维修记录表格范本
●溴化锂中央空调工作原理
●溴化锂中央空调工作原理
●中央溴化锂空调考试知识
●中央空调溴化锂制冷流程图
●溴化锂中央空调维保方案
●溴化锂空调系统
●溴化锂空调机组优缺点
●溴化锂空调保养方案
●溴化锂空调机组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溴化锂中央空调原理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机房空调设备维修记录表怎么填,空调维修记录表格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